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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亂性!強拉女網友進女廁硬上得逞 地勤噁男賠70萬和解獲緩刑

賴姓男子酒後在餐廳女廁性侵女網友得逞,挨告後允諾賠償70萬元,獲判緩刑。(示意圖/黃捷攝)

賴姓男子酒後在餐廳女廁性侵女網友得逞,挨告後允諾賠償70萬元,獲判緩刑。(示意圖/黃捷攝)

某航空公司的賴姓地勤人員和女網友相約聚餐,喝了酒後,竟把女網友推進餐廳女廁,壓在牆壁上性侵得逞。台北地院審理期間,賴男認罪,並以70萬元與女網友和解,合議庭遂依強制性交罪判賴男2年徒刑,緩刑4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賴男2019年10月5日晚間,在IG上約女網友到台北市中山區某餐廳飲酒,喝到隔天凌晨,女網友暫時離席,在走道上接聽電話,賴男見狀竟從後方熊抱,再把女網友推進女廁,強脫衣物壓在牆上,性侵得逞。

賴男承認酒後誤事,合議庭表量他沒有前科,主觀惡性不重,應無再犯之虞,且事後與女網友以70萬元和解,去年4月先賠償20萬元,之後每月再賠2萬元,迄今都有遵期給付,女網友也已表明不願追究,故判刑2年,宣告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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