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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男為爭千萬家產開車衝撞弟媳 警追緝還潑汽油想引燃拒捕

吳男逃逸時被警方找到,還淋汽油企圖引燃來拒捕。(圖/報系資料照)

吳男逃逸時被警方找到,還淋汽油企圖引燃來拒捕。(圖/報系資料照)

吳姓男子(70歲)因老母留下的千萬元房產,和弟弟一家人反目,開車在路上偶遇弟弟、弟媳夫妻時,竟發狠開車衝撞,弟媳閃避不及遭撞後彈飛,一度命危。警方緝捕吳男時,他還對幹員潑汽油、拿打火機企圖引燃拒捕,但最後仍遭制伏。歷審後,即便吳男狡辯自己是「一時失控」才撞到人,法官仍不採信,依殺人未遂等罪判他6年徒刑定讞。

根據判決,吳男母親於2011年過世後,留下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約千萬元的房產,他本是房產所有人,但因經商失敗,讓弟弟買下一半產權,但由於該房仍有銀行貸款,弟弟認為房貸都是他在繳,兄弟間為此爭執翻臉、對簿公堂,後來法院判決房屋歸弟弟所有。

2016年10月間,法院強制執行房地產點交時,吳男還曾抱著瓦斯桶威脅要引爆,引發虛驚,未料2017年9月間,仍懷恨在心的吳男開車前往興隆路老家附近時,在路上看到弟弟、弟媳,竟開車衝撞,害弟媳遭撞飛、重傷住院。

警方獲報後要緝捕吳男,發現他攔小黃逃逸,一路追趕到北市辛亥路攔下計程車抓人,吳男竟淋汽油聲稱要自焚,也對員警潑灑汽油拒捕,但最終仍被捕。庭審時,吳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他當時只是想要警告弟弟「做人不要太超過」,才開車靠近,但因自己患有糖尿病、高血壓等,才導致車輛失控撞到人。

但該說詞不被法官採信,一審已依殺人未遂罪判他8年徒刑,但吳男再上訴堅稱自己沒有殺人犯意,二審改依傷害罪判刑2年8個月,但遭最高院發回更審。日前更一審審理後,吳男仍依一審原判的殺人未遂罪,酌減改判為6年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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