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國際
大陸

無償幫朋友接送小孩2年半 孩子意外受傷女子遭提告求償

無償幫忙接送朋友小孩放學,沒想到一次的意外,竟然讓朋友把自己告上法院。(示意圖/pixabay)

無償幫忙接送朋友小孩放學,沒想到一次的意外,竟然讓朋友把自己告上法院。(示意圖/pixabay)

中國一名女子幫朋友接送小孩,甚至還讓朋友的小孩在家中等待朋友下班,這段時間長達2年半,而且這中間分文未取。沒想到,有一日朋友的小孩因為意外受傷後,朋友竟然翻臉不認人,將這個倒楣的女子告上法院,要求賠償小孩的醫藥費。

根據《網易新聞》報導指出,居住在山東濟南的張女與杜女是朋友,兩人的小孩都在同一家幼稚園上課,由於張女是家庭主婦,平時有比較充裕的時間,所以時常幫上班族的杜女接送小孩,甚至讓杜女的小孩在家中等待張女下班來接,甚至有時候杜女與他的小孩就這樣一起在張家吃飯。而這樣的日子就持續了兩年半,期間張女也沒有跟杜女收取任何的費用。

而在2019年6月19日時,張女在接杜女小孩回家時,路上發生意外,杜女的小孩從機車後座掉下來,皮膚因此產生挫傷,張女第一時間通知杜女,而杜女隔日也請假帶小孩到醫院接受治療,並且因此住院6天,期間張女曾到醫院探望,並留下人民幣2000元的慰問金,之後杜女透過保險理賠支付醫藥費人民幣7757.04元。

沒想到的是,在小孩出院後,杜女就把張女告上法院,要求張女賠償小孩的醫藥費、護理費、交通費共計6657元。而法院一審法院認為張女騎車載著2名小孩,明顯違反交通法規,必須承擔相當責任。而杜女身為小孩的監護人,在明知張女騎乘的機車有存在風險的情形下,仍然將小孩交付給張女照顧,也必須要負起相關責任,法院一審判決張女必須賠償醫療費5429.93元、護理費420元、交通費140元,扣除已支付的2000元,張女仍需賠償3989.93元。

事後張女不服判決提出上訴,而二審法院認為,張女無償照顧杜女小孩,而且事發當時,張女將杜女小孩放在有固定座位的安全椅上,讓自己的小孩待在有安全隱患的腳踏板上,已經盡到相應的責任。再加上杜女明知到張女已違反交通法規的方式接送小孩,卻仍然同意,小孩受傷的責任應屬於杜女身上,是故,二審法院判決張女無罪。二審法院甚至表示「張女士這種鄰里朋友之間善意行為,互幫互助、團結友善的良好道德風尚是值得肯定的。小孩受傷,雙方都很心疼,小孩父母應正確對待本次事故,不應遷怒於張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