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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不過!連3年考績都被打乙 保警側錄畫面想陰長官下場慘翻

丁姓保警因不滿3年考績遭打乙,竟涉嫌檢舉長官收賄,遭判刑2年4月。(圖/林和生攝)

丁姓保警因不滿3年考績遭打乙,竟涉嫌檢舉長官收賄,遭判刑2年4月。(圖/林和生攝)

派駐屏東加工出口區的丁姓保警,因長期與同隊小隊長相處不睦,竟私下取得隊上監視畫面,將區內廠商贊助隊上中秋烤肉加菜金紅包贈與小隊長及交談畫面,有意透過第三人公布,佯裝長官收賄,事後東窗事發,丁男被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故意犯無故取得公務機關電腦之電磁紀錄等罪,判刑2年4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當時區內廠商欲贊助屏東加工出口區廠商協進會與保警屏東小隊聯合舉辦中秋烤肉活動,於是攜帶裝有5000元紅包,至屏東小隊欲交予小隊長,保警隨即聯繫廠商協進會總幹事至隊上拿取紅包。

事後丁男進入公務電腦,取得總幹事手持紅包與小隊長交談的監視器影像資料,並透過妻子將畫面寄給廉政署政風室檢舉,且有意藉由媒體散布。

同隊隊員坦言,小隊長蠻用心在經營單位,但可能因為ㄧ些作法和理念上不合,確實聽過丁男曾經抱怨。事後小隊長也證實,2人關係確實不好,因為他認為丁表現不佳,且因公務人員服務法被記申誡,所以連續3年考績都給他打乙等,連丁男妻子也曾問此事打電話質問,所以對方才會懷恨在心。

屏東地院承審法官認為,丁男身為公務員,本應嚴守分際並謹慎行事,竟因與隊上長官曾有糾紛,未能理性思考行為後果,輕率利用職務之便,取得電磁紀錄,且節錄不利對方片段畫面,意圖散布於眾,重大損害對方名譽,事後一再飾言狡辯,態度難認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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