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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金主客廳壞壞換「抖內」 綠帽夫怒提告女直播主辯:他要我分擔家計

台北地院(圖/中國時報陳志賢攝)

台北地院(圖/中國時報陳志賢攝)

已婚的陳姓女直播主,去年邀約「抖內」她140萬元的施姓男子到家裡約會,並在客廳激情嘿咻,過程全被丈夫裝設的監視器拍下,遭丈夫求償百萬。陳女辯稱,是丈夫要她當直播主分擔家計,丈夫不干涉她交友,還爆料丈夫參加包養網路,事後還跟友人徹夜唱歌,但法官依據陳、施「妳會陰好像很敏感」等鹹溼對話,以及陳掉在施車上的內褲照片,認定2人侵害配偶權,判賠50萬元。可上訴。

任職銀行的陳夫控稱,他2016年與陳結婚,去年4月8日晚間,陳與施在家中客廳發生性行為,他依據監視器畫面及2人LINE的親密對話截圖,懷疑2人共發生11次性闗係,提告2人侵害配偶權,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陳女主張,她婚前是教授鋼琴等樂器的音樂教師,婚後丈夫鼓勵她加入網路直播,並與客人積極互動,包括外出見面,以獲取高額獎金,丈夫明知她與施男外出見面用餐,還親自開車接送。丈夫在她與施男發生逾矩行為的當天下午,才在家裡裝監視器,還在裝設完成後,作出下體上下抖動的「空幹」猥褻動作,丈夫事前知悉她可能發生逾矩行為,卻不制止。

陳女還說,丈夫是「包養網站」會員,雙方婚姻早已貌合神離,對她在外交友默認不干涉,加上事發後丈夫仍與朋友、同事徹夜歡唱,丈夫指他精神痛苦不堪,並非事實。另施男辯稱,陳女身兼兩個直播平台的直播主,他共打賞、贊助陳140萬多元,已傾家蕩產,指陳女丈夫對他與陳女交往,並非毫不知情。

法官認為,除客廳監視器影像,陳夫另提出LINE對話截圖,2人互稱「公」、「婆」,還有「看我怎麼撞妳」、「妳的會陰好像很敏感」、「想跟你愛愛」等親密對話、裸體合照,以及施傳送陳掉落在他車內的內褲照片,不採信2人說詞,也認定陳夫指控2人偷情11次,並無事證,判陳、施賠償5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