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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泰國妻嗆「等我拿到身分證就離婚」夫反被控:他跟女友在一起

桃園一男子指控從事按摩工作的妻子,與男客過夜,但沒有具體證據。(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桃園一男子指控從事按摩工作的妻子,與男客過夜,但沒有具體證據。(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桃園一名唐姓男子,因不滿泰國籍的張姓妻子從事按摩工作,稱發現對方與男客人外出過夜,心寒想離婚,但卻被外籍老婆嗆聲「等我拿到身份證後,我就跟你離婚」憤而提告。但桃園地院以沒有妻子與男客過夜證據,及發現兩人並無「分居長達2年」這項事實,駁回男子訴求,不准他們離婚。

判決書提到,唐男與泰國籍妻子婚後因為工作關係,分居台中、新竹兩地。但唐男主張,他在2016年5月間幫妻子在桃園租屋後,另一半就不願與他同住。唐男並指稱,從事按摩工作的妻子,曾跟男客外出過夜,他要求老婆離職,但卻被嗆「等我拿到身份證後,我就跟你離婚」、「你的交友我不會管」等話,讓他心寒想離婚,不想再當妻子取得身分證的「工具人」。

但張女則反駁,指自己和丈夫,從2016年5月到2018年10月,都有一起住在桃園的租屋處,去按摩店工作,有事先獲得先生同意,後來她反咬先生:「他說要跟女友在一起,我還接過他女友打電話來,要我趕快跟他離婚,不然法院見」、「他說我和客人過夜都是子虛烏有的事」。

桃園地院審理認為,唐男說兩人分居長達兩年,但偵訊時曾提到,有去過妻子桃園的租屋處,所以沒有分居事實;且沒有明確證據,證明他所說「妻子與客戶過夜」、「自己是被利用拿身分證的工具人」,男方沒有誠意與妻子溝通化解物誤會,可歸責事由較重,因此駁回告訴,不准兩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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