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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迷夾娃娃竟租機台練手藝 違法經營商業慘遭申誡

夾娃娃機分租營收獲利不錯,不少民眾租機台當投資標的。(圖/報系資料照)

夾娃娃機分租營收獲利不錯,不少民眾租機台當投資標的。(圖/報系資料照)

新北市中和分局莊姓員警自稱迷上夾娃娃,擔心花費太多,乾脆自己租了一台娃娃機練手藝,遭民眾檢舉違法經營商業,被警方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認為他身為人民保母,卻違法租娃娃機台做生意,但考量他只租一台,時間也不久,因此僅記申誡一次。

懲戒法院判決指出,莊姓員警自稱從109年4月起開始玩夾娃娃機檯,因想加強夾娃娃技巧,又不想花太多金錢,乾脆在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向店家承租擺設娃娃機1台,磨練夾娃娃技巧。莊員表示,娃娃機台半年租金1萬2000元,收入扣除租金及相關成本後,其實沒賺到錢。

懲戒法院不採信莊員的辯詞,認為他擔任警察人員,卻承租娃娃機台營利,已損及政府信譽、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考量他僅承租擺設娃娃機1檯,且承租營利時間不長,違失情節不大,因此僅記申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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