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誡
」 處分 員警 申誡 懲處 派出所
搜救犬Wilson死因惹議 今消防局長「公布死因」駁虐待
花蓮市消防局搜救犬Wilson在花蓮0403大地震中表現亮眼,被譽為「特搜小鋼炮」,去年5月卻在訓練基地墜樓身亡,而近日有消息稱Wilson其實是遭虐待致死,引發外界關注。對此,花蓮縣消防局今(31)日上午於縣議會進行專案報告,公布Wilson的死亡經過及動物醫院診斷證明,指出Wilson是在追球訓練時,不慎從未完全關緊的活動柵門縫隙鑽出,從3樓墜落、傷重死亡。Wilson在花蓮0403大地震中表現亮眼,卻在去年5月於訓練期間意外死亡。(圖/翻攝自臉書/花蓮搜救犬隊~whf犬客)花蓮縣消防局長吳兆遠表示,事發於去年5月30日,當時曾姓領犬員利用休假時間,在防災教育訓練中心帶Wilson加強訓練,準備應考國際搜救犬組織(IRO)的高級評量,Wilson在訓練約10分鐘後,領犬員以丟球方式和Wilson互動,沒想到當天球體被丟偏後反彈到活動柵門附近,導致Wilson追球時,從門縫鑽出並從3樓墜落。吳兆遠指出,領犬員當時站在柱子後方,視線受到遮擋,並未看見Wilson實際墜落的畫面,隨後領犬員發現Wilson沒有將球撿回來,立即前往柵門查看並趕到1樓,發現Wilson耳內出血,立刻將牠抱回樓上拿取醫療器材止血,之後送往附近動物醫院搶救。不過,Wilson到院時已無自主呼吸及心跳,獸醫師評估傷勢嚴重,最後判定Wilson傷重死亡。吳兆遠透露,經領犬員通報後,特搜大隊長在晚間6時許向消防局回報此次意外,事後消防局調查發現,活動柵門雖有使用鍊條固定,但若沒有完全關妥,仍會留下約23公分的空隙,因此領犬員研判,Wilson是在追球時從門縫鑽出,接著從約8.32公尺的3樓走道柵欄處墜落到1樓。吳兆遠說明,根據動物醫院開出診斷證明顯示,Wilson的死亡原因為意外死亡,當時沒有進行進一步醫學檢驗,Wilson也已於去年6月2日進行水化。吳兆遠提到,事發後已處分該名領犬員,並改善訓練場地的安全缺失。針對近期網路出現Wilson遭領犬員施暴致死的指控,吳兆遠強調,相關說法並未獲得證實,消防局將蒐集資料,對不實指控保留法律追訴權。不過,花蓮縣議員楊華美對消防局的說法提出質疑,指出專案報告仍將Wilson的死亡定調為意外,但事發當下的現場人員、監視器畫面及部分時間點等疑點仍尚未釐清,且當時消防局僅對領犬員記申誡2次,也未移交相關單位調查,因此她認為報告內容仍難以讓外界信服,要求將案件交由司法調查以還原真相。
網傳搜救犬Wilson疑遭虐死! 花蓮縣府聲明:將蒐證提告
花蓮縣消防局「特搜小鋼砲」搜救犬Wilson,去年5月底不慎從3樓墜樓離世,當時曾有民眾爆料犬隻是被虐死,消防局後續多次澄清絕無虐待,最近又有網友控訴Wilson是「遭領犬員踹頭撞到當天使」,引發熱烈討論。對此,花蓮縣政府昨天(18日)除發布聲明強調「虐狗指控並非事實」,並表示已針對不實謠言進行蒐證,將依法追究。花蓮縣政府指出,縣府18日發出嚴正聲明,有關近日網路流傳有關搜救犬Wilson遭虐待等不實訊息,已對相關人員及Wilson造成二次傷害,因此再次澄清,所謂「虐狗」指控並非事實,獸醫診斷為「意外死亡」,相關資料皆由議會及有關單位監督,請各界勿再轉傳未經查證的訊息,勿打擊消防同仁士氣,也切勿隨意撥打消防局救災電話,避免造成救災工作混亂或延誤。花蓮縣政府表示,消防局長吳兆遠說明,事件發生後,領犬員第一時間即依程序逐層通報,並無隱匿情形。經過調查,事故主因為曾姓領犬員疏忽、未確實注意訓練環境安全,除獸醫診斷外,依事故照片顯示無明顯外傷,已予人員申誡並調離現職,消防局也為此進行檢討,重新檢視訓練場地安全設施,強化高處邊緣防護及上鎖機制,並修訂作業原則,明確規範訓練流程與領犬員安全責任,確保憾事不再發生。花蓮縣政提醒,本案澄清內容皆已刊登於「花蓮縣消防局官網-政令宣導-澄清資訊專區」,請外界理性看待救災工作,勿以錯假訊息製造社會混亂,打擊消防同仁士氣。花蓮縣政也重申,對於蓄意造謠者及惡意散布內容者,將進行蒐證,並於必要時委請律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等相關規定辦理,以正視聽,捍衛機關及同仁權益。
搜救犬Wilson被爆遭踹頭虐死! 消防粉專:公開就醫紀錄、證據才能讓質疑停止
曾在2024年0403花蓮強震立功、隸屬於花蓮縣消防局的「特搜小鋼砲」搜救犬Wilson,去年5月底傳出訓練時不慎從3樓墜樓殉職,當時就有民眾爆料犬隻是被虐死,消防局後續也多次澄清絕無虐待情事,直到最近出現一名自稱曾任職花蓮縣消防局的網友,控訴Wilson是「遭領犬員踹頭撞到當天使」,引發各界熱烈討論。對此,消防安全粉專「消防神主牌」直言,如果想讓質疑停止,應該拿出完整的證據、紀錄,才能保護其他搜救犬和領犬員。「消防神主牌」表示,Wilson在2024年4月5日,也就是0403花蓮大地震後,於石堆間不停嗅聞,率先找到第1名罹難者,接著又在大約2公尺外找到第2名罹難者,這2個位置都是人眼難以辨認出的地方,而在那天過後,很多人記住這隻「特搜小鋼砲」。「消防神主牌」提到,Wilson出生於2021年6月18日,同年被送到花蓮接受訓練,2022年通過IRO初級評量,2023年再通過中級評量,「牠不是寵物犬被帶去災區走一圈,牠是一隻經過長時間訓練、必須和領犬員建立高度默契,才能真正進入災害現場工作的搜救犬。」「消防神主牌」說,2025年5月29日,Wilson不幸離世,花蓮縣消防局說明,事發當天領犬員原本輪休,仍帶著Wilson到訓練基地自主訓練,由於當天下雨、場地濕滑,訓練塔3樓的滑軌式鐵欄杆門可能沒有關妥而被打開,Wilson是在訓練過程中不慎從3樓墜落,領犬員第一時間對牠實施CPR,並立即送往附近動物醫院,最後仍沒有救回來。「消防神主牌」指出,消防局表示,領犬員事後有依程序逐層通報,並沒有隱匿,後續經調查認定未落實訓練環境安全檢查,予以申誡2次行政處分並調離現職,Wilson後續的喪葬費用也由曾姓領犬員自行負擔。「消防神主牌」說,後來一名自稱前花蓮消防員的網友,在網路公開質疑Wilson的真正死因,出現「遭到虐待」的說法,便開始有鄉民肉搜領犬員、搜尋大隊長的個人資料,甚至直接進行定罪,「我沒有看過完整的就醫紀錄、事故調查資料,也不知道當天所有細節。所以,我不會因為網路上的一段話,就認定有人虐待Wilson。同樣的,我也不會因為一句『相信同仁』,就認為所有疑問從此都不需要回答。」「消防神主牌」直言,現在既然事情已經被公開質疑,花蓮縣消防局最好的處理方式,不是讓網路繼續猜,而是把能公開的資料都公開,包括Wilson的就醫紀錄、事故發生後的相關紀錄、事故調查報告、訓練場地當時的安全狀況、相關人員的訪談紀錄、行政調查與懲處的依據,以及事故後究竟改善了哪些安全措施。「消防神主牌」認為,其中涉及個人隱私的資料可以依法遮蔽,但一件造成公務搜救犬死亡,甚至因此對人員進行行政懲處的重大訓練事故,不應該只剩下幾句口頭說明,加上消防局在事故過後已重新檢視高處邊緣防護、增加上鎖機制,並修訂搜救犬高風險訓練的SOP,那也意味著應該將整件事情完全保留下來。「消防神主牌」感嘆,這不是為了獵巫,也不是要找人來承擔所有責任,而是為了下一隻搜救犬,不該再用生命學一次同樣的教訓,「沒有證據以前,不要替任何人定罪……真正能讓質疑停止的,是證據、是紀錄、是完整的調查、是透明。如果最後所有資料都證明,這真的只是一場令人心碎的訓練意外,那也應該讓承受巨大指控的領犬員得到清白。如果資料裡真的還有問題,那就面對、調查、改正。透明不是為了攻擊消防局,透明是在保護Wilson們,也在保護領犬員們。」
曾在0403花蓮強震立功!花蓮搜救犬Wilson被爆遭踹頭、撞牆虐死 傳高層下令封口
曾在2024年0403花蓮規模7.2強震時立大功的「特搜小鋼砲」搜救犬Wilson,去年5月底傳出訓練時墜樓身亡,當時就有民眾爆料犬隻是被虐死,消防局隨即駁斥「領犬員跟犬隻朝夕相處感情深厚,絕無虐待情事」。然而,近日桃園市議員黃瓊慧發文指出,有熟識的消防員爆料,Wilson其實就是被虐待致死,只是「有人」下令封口,才無法對外告知事情真相。黃瓊慧17日在Threads發文指出,有花蓮消防員出面爆料,搜救犬Wilson根本不是摔死的,而是被虐待致死的,但「有人」下令全面封口,所以沒人敢說,而她當天早上向熟識的消防員詢問,對方表示去年就知道事實,但沒人敢說,怕說了之後會丟工作,同仁們只覺得無奈卻又無能為力。黃瓊慧提到,曾姓領犬員在Wilson死掉後,面對許多人的詢問其死因,曾說出是胃扭轉,後來花蓮消防局才說是訓練時墜樓,事後曾姓領犬員僅被記申誡、調離原單位,最近似乎又領養了狗要到搜救隊訓練。黃瓊慧喊話花蓮縣消防局,應公開監視器畫面、調查報告,也請當時經手的相關人士出面說明、交代事發經過,「搜救犬Wilson為了救人出生入死,是國家的資產,當他不明原因離世時,我們必須站出來為他發聲。」主播王乃伃也在Threads發文表示,搜救犬Wilson被人吹哨爆料是遭踹頭、連同牽繩撞牆致死,後續包裝成「狗自己失足墜樓」,為此她希望曾姓領犬員出面說明,也要求花蓮縣消防局長吳兆遠出示急救的診斷結果、醫療影像,「沒有的話,請你們出示證據打臉爆料者!打臉大家!我也真心希望沒有虐待情事。」
法官謊報「盜帳號」下場出爐!高雄請調新北遭拒 匿名發文取暖又挨轟
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張浩銘因申請調動遭拒,上「法官論壇」匿名抨擊決議過程粗糙草率,馬上被猜出身分,他改用其他名稱寫文章自誇自讚,仍被抓到是分身發文,他卻對司法院資訊處回報有人盜用帳號,引發這起「法官謊報案」,張浩銘滅火不成反遭火撲,懲戒法院今天判決罰款現職月俸給總額6個月,大約60多萬元。張浩銘從律師轉法官,2024年12月分發高雄地院,2025年3月請調到新北地院,理由是父母年事已高,有醫療需求也希望他就近照顧,不過新北院開會拒絕他請調。張浩銘得知申請失敗,以「不吐不快」為名上法官論壇發表文章:「最近有某法官申請特殊調動,從甲法院調動到乙法院,甲法院已經決議通過,乙法院是收人的法院,竟然表決不同意,席間還有學長姐表示乙法院是艱困法院,某法官的情況不適合來」「變向(相)的法官會議的程序跟審查,比審判還要粗糙。某法官的情況真的很艱困,但很遺憾乙法院的會議程序好草率。這樣乙法院統調(每年8月例行調動)的時候也可以不用補人了,有人想來還拒絕,不是很艱困嗎?」張浩銘旋即遭其他法官戳破真實身分,還回敬他沒戰力又不敬業,張浩銘改用「我才是甲法院的某法官」之名再發文,自誇有努力工作,但有人揪出兩篇文章IP相同,都是張浩銘寫的。眼看紙包不住火,張浩銘謊稱帳號遭盜造成困擾,請司法院資訊處協助刪文,後來因高雄地院提供P位址查核比對,張浩銘自知理虧,寫信對司法院資訊處坦承都是他發文,信中提及「並無資安疑慮...造成貴處困擾,深感抱歉」。法官評鑑委員會認定張浩銘增加司法院資訊處工作負擔、損害法官正直形象,報由司法院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建議罰俸6個月。懲戒法院首度開庭時,張浩銘不認謊報,聲稱只是表達不當,還請求不公開審理,因為他仍擔任法官,若將個人資訊暴露於社會,會造成全家困擾,也會影響他的審判工作;司法院代表回應,移送事實跟張浩銘個人及家庭狀況沒有關聯,沒必要不公開審理。職務法庭諭知本案仍應公開進行。本案辯結時,張浩銘鬆口道歉,他知道造成司法圈困擾,請求判決申誡,如果罰俸希望不超過2個月;司法院代表請求懲戒法庭依法評會的決議罰俸6個月。懲戒法院15日上午判罰張浩銘6個月薪水,本案可上訴。
女監丟鑰1/「戒護區通鎖」竟插機車上! 天兵管理員厚顏槓獄方
國內矯正機關中超收情形最嚴重的桃園女子監獄爆發戒護危機!一位女管理員違規複製戒護區通用鑰匙(監所內部簡稱為「通鎖」),竟不慎遺失在監獄的機車停車場,嚇壞法務矯正署和桃園女監,若通用鑰匙遭有心人士拾獲再輾轉流入獄中使用,將造成違禁品甚或危險物品夾帶入內的風險。這名出包的女管理員原本抱持歉意,但得知考績會核予「1次申誡」後不服懲處,接連提起復審與行政訴訟,她主張機關並未明令禁止複製通用鑰匙、相關獎懲也沒有明文規定,以「處事失當」做為處罰依據太主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引用《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通用鑰匙屬於監獄人員職務上管理的行政資源,遺失它形同未盡到善良管理人的責任,因此懲處有理,判桃園女監勝訴。本案已判決確定。監獄及看守所的通用鑰匙均使用「MIWA」牌。(圖/讀者提供)丟鑰風波發生在2024年5月7日上午,當時桃園女監正在舉辦母親節懇親面對面活動,陳姓主任管理員剛結束值班要離開,見到停車場一輛機車的鑰匙沒拔,她顧慮當天出入人數眾多,要是機車被小偷騎走就糟了,因此拔出鑰匙交給門衛處理。陳姓主任一併告知門衛,那串鑰匙除了機車鑰匙之外,還有一把鑰匙的形狀很像獄中專用的「MIWA」牌通用鑰匙,但品牌明顯不同,黃姓門衛前往戒護區試開,真的可以開門。兩人都心裡有數,通用鑰匙是管制品,每一把都有編號並配發專屬人員,獄方不會授權同仁仿造並使用複製品;接著為了追出是誰搞丟通用鑰匙,一方面通報戒護科調查,一方面等待同仁出面認領。桃園女監因舉辦懇親會,意外抓到同仁擅自複製鑰匙又遺失在停車場。(圖/翻攝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臉書)3天後,戒護科劉姓女管理員前往認領並坦承2022年有段時間找不到通用鑰匙,她為了應付工作需求、也怕上面發現她搞丟,才擅自複製通用鑰匙,雖然之後在家中找回原本那一把,但「不敢面對自己過錯」,也不敢亂丟複製鑰匙,就一直跟機車鑰匙別在一起,她對此深感後悔抱歉。戒護科科長上簽呈,建議1次申誡,因為通用鑰匙屬於重要公物,複製使用又遺失有戒護安全之虞;女監考績會審議,劉姓女管理員遺失通用鑰匙複製品,原本應比照往例記2次申誡,所幸由同仁拾獲,尚未造成重大危害,但仍造成女監管理的安全疑慮,申誡1次很合理。矯正署資深官員透露,像這類案例可處書面警告、申誡、記過,記申誡1次不算重罰,當事人可能擔心影響年終考績或升遷,才會尋求救濟管道。劉姓女管理員先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復審遭到駁回,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桃園女監,想撤銷1次申誡。她認為通用鑰匙是否可以複製以及相關懲處都沒有明文規定,懲處令只說她「處事失當」缺乏客觀判斷標準;她還說複製鑰匙是女監同仁自行拿走,並不是她遺失。劉姓管理員另攻程序違法事項,例如考績會召開當天她須至醫院戒護無法出席陳述、委員表決應無記名投票卻以「無異議認可」方式通過決議。北高行比對《公務人員考績法》、《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等規定,考績委員的票選過程確實採取無記名投票,不過考績會處理懲處案並不受此限,可由主席詢問全體委員是否同意後,採行無異議認可的方式決議,而當天除了主席之外10位委員都點頭同意1次申誡。法官調查,戒護勤務在前一天排定公告,如果劉姓女管理員想當面向考績委員表達意見,可以反映需要調整勤務,何況桃園女監的主管有問過她要親自列席或書面陳述,她已選擇提出陳述單。合議庭逐一打臉劉姓管理員的主張,至於本案核心:遺失戒護區鑰匙的複製品,是否構成懲處理由?法院認同桃園女監的立場,監獄人員複製或遺失戒護區通用鑰匙,可能讓未經檢查者、非監獄人員或經監獄准予進入戒護區的人員出入戒護區,還會造成危險及違禁物品流入受刑人活動處所的潛在風險。判決指出,劉姓管理員最初找不到通用鑰匙,就該立刻向上反映卻隱匿不報,反而複製通用鑰匙,之後又遺失被別人撿到,未善盡善良管理人的責任,並造成戒護風險,桃園女監依據違失情節記1次申誡具有正當性,也符合比例原則,因此駁回劉姓管理員的訴求。桃園女子監獄回應指出:戒護區通用鑰匙屬重要勤務配備,值勤人員應謹慎妥善保管,查劉員私自複製又遺失該鑰匙,違反相關勤務規定且嚴重妨害戒護安全,爰本監依法予以懲處。
女監丟鑰3/請調神隱1年拒探視!監所排班慘況曝光 無緣連休出國
桃園女子監獄劉姓女管理員複製戒護區鑰匙又遺失遭到懲處,跟獄方撕破臉提告後,已請調中部某矯正機關,離奇的是,她「上任」至今將近1年均請病假,主管從未見到人,曾向家屬表達關心想前往探望也被拒絕,但發放福利金時,她的家人仍不忘領取。在女性收容人近年暴增的情況下,獄所人力吃緊,劉姓女管理員長期缺陣、職務代理人頻繁異動,造成同仁排班不易,連短暫出國玩幾天都成奢望。桃園女監考績委員會在2024年7月12日決議申誡1次,劉姓女管理員提起復審案,保訓會2025年2月11日駁回,據了解,她請調前就提起行政訴訟,跟桃園女監對簿公堂。劉姓管理員藉由通案調動的機會,在2025年7月28日調離桃園女監,轉調至中部某間女子矯正機關,原本應於去年8月到職,但她從第一天就稱病,未曾現身辦公室,到現在11個月了,主管及同仁都無法親自接觸她。知情人士透露,衛生科長曾連絡劉姓女管理員的先生,表明當面關懷之意並致贈水果籃,對方僅回覆目前狀況不便見人,由於劉姓管理員依規定提出診斷證明書,新單位尊重她請假的權利。在2025年8月到今年7月期間,劉姓管理員雖有職務代理人,但因為職代未經國考,而是由機關自行招考面試,屬於約聘性質,在看守所和監獄工作必須「心智強健」,高壓工作環境很難待得久,不到一年已經換了好幾個。近年因詐騙猖獗導致矯正機關超收惡化,管理員負擔越來越重(圖/報系資料照)熟知女子矯正機關的官員表示,近年詐騙氾濫,女性收容人暴增,全國三大女子收容機關從5千人增為7千人,收容空間嚴重不足,甚至「睡到工廠去」;嚴重超收也導致正職人員更得上緊發條,一個人當好幾個人用,毫無緩衝容錯餘地,排班上也是一個卡一個,無法排連休,更不用說安排跟家人出國旅遊,若有正職未正常出勤,職代流動率又高,人少事多的狀況會雪上加霜。桃園女子監獄是超收率最高的女性矯正機關。(圖/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提供)2025年立法院邀法務部矯正署等單位專題報告「現行獄政與受刑人處遇機制之制度檢討」,不分藍綠都關切監所超收議題,羅智強特別點名最嚴重的桃園女子監獄,超收率高達46%,時任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杰回應,會以擴建監獄計畫來改善。但依據矯正署「每日在監各類收容人數」統計數據,桃園女子監獄今年5月底的超收率50.63%,7月8日當天的超收率57.8%;台中女子監獄今年5月底的超收率26.72%,7月8日當天的超收率32.16%;高雄女子監獄今年5月底的超收率26.05%,7月9日當天的超收率27.86%,嚴重超收的現況仍在惡化中。苗栗看守所回應指出:劉員依規定請假,人力不足部分,本所由現有人力分擔調度,並持續招聘職代,期能減輕同仁負擔。
國小女老師遭學生「惡意戳屁股」反被記申誡 Cheap:已是性騷甚至性侵
近日關於教師遭霸凌、教師權益等話題備受討論,就有網友透露,某國小一名女老師遭學生惡意戳中肛門後,本能地將學生推開,但校事會議認定「老師不應傷害學生」,最終給予申誡處分。對此,百萬網紅Cheap批評,這已構成性騷擾、甚至性侵了,若是在美國,學生會被立即停學,學校、校長等也會吃官司,結果台灣學生卻還能全身而退。某位網友6月2日於Threads發文爆料,有學生惡意戳老師屁股,老師本能推開,應屬於正當防衛,但校事會議調查結果卻認為,「即使是故意戳屁股,甚至是戳中肛門,身為老師還是不應有傷害學生的行為」,認定老師違反了教師考核辦法,因此記申誡處分1次。針對此事件,Cheap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這名國小學生是趁著女老師在黑板前寫字時,故意戳老師肛門,動手前還問旁邊同學「要不要戳」,老師受到驚嚇時出於反射動作往後揮手,結果不小心導致該名學生撞到桌子,最後學生並沒有道歉,女老師反被記申誡1次。「這是性騷擾了吧,甚至戳肛門已經是性侵了吧!」Cheap傻眼道,這起事件中老師完全沒錯,被突然戳肛門,任何正常人的反應都是本能的反射性防衛揮手,要怎麼蓄意傷害?Cheap直言,教育部是不是認為,被戳肛門正確的作法是「老師先深呼吸,一邊忍住被羞辱的恥辱,一邊溫柔的說:同學不可以這樣喔!」學生做錯事、侵犯他人身體,事後卻連一句道歉都沒有,還反過來處罰老師,這樣以後基層老師怎麼管教學生?Cheap提到,類似事件如發生在美國,學生會被立刻停學,要求3至10天不准到學校,待聽證會結束後,會面臨退學、強制輔導,甚至移送少年法庭等處分,學生會被判社區服務,家長則要承擔法律責任和罰錢;至於亂解雇老師的學校,美國教師工會的力量大到不可思議,不僅會立即介入,還可能請頂尖律師告到學校、教育局破產,校長、督察大概提早退休或吃官司,「結果台灣學生全身而退?」
學生惡意戳屁股!教師推開反被記申誡處分 議員批校事會議「領錢辦事的恐龍委員」
近期教師權益相關話題備受關注,就有網友透露,某國小一名老師遭學生惡意戳中肛門後,本能地將學生推開,但校事會議卻稱「老師不應有傷害學生的行為」,最終給予申誡處分。對此,「熱血公民教師」黃益中批評,「做這樣的申誡,敢不敢公開名單?」台北市議員侯漢廷則斥責,「這些領錢辦事的恐龍委員,比犯錯的學生還要可惡!」某位網友6月2日於Threads發文爆料,有學生惡意戳老師屁股,老師本能推開,應屬於正當防衛,但校事會議調查結果卻認為,「即使是故意戳屁股,甚至是戳中肛門,身為老師還是不應有傷害學生的行為」,認定老師違反了教師考核辦法。對此,黃益中轉發該貼文並指出,相關公文顯示,該案中訪談的5位同班學生一致描述,犯案學生是故意戳老師屁股,並有3位同班學生描述,有聽到犯案學生有先問旁邊同學要不要戳老師屁股,後續調查小組認為,老師不應有傷害學生的行為,認定老師的行為符合稱「教師考核辦法」第6條第2項第6款,該名教師依規定須遭記申誡處分1次。黃益中也傻眼道,「我是真心想問,到底是哪個學校的校事會議?到底是哪裡請來的委員?做這樣的申誡,敢不敢公開名單?」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老師應該可以告學生性騷擾」、「做出這種決定的到底是誰?大家去戳戳看他好不好」、「這是根本超越刑法存在的扭曲見解」、「做這種調查報告,根本也無法保護教師」、「支持公開委員名單」、「勇敢提告學生,透過更高階的法律回應校事會議」、「如果要這樣乾脆不要在校內處理,直接都上法院就好,做出這種結論,完全無法接受」。 侯漢廷則透露,這些調查委員寫出這種報告,並不是義務幫忙,而是拿著納稅人的血汗錢,根據現行規定,校事會議一旦啟動調查,每人可領出席費2500,元,3人一組共7500,元,且通常調查是2次起跳;逐字稿費每分鐘30元,一場調查動輒300分鐘以上,就是上萬元;主筆委員的賺稿費每1000字可領1100元至1600元,因此一個案子結案,至少要花公帑3萬元。侯漢廷怒斥,「調查委員領著高額費用,卻做出讓壞學生肆無忌憚、讓好老師黯然離場的荒唐決議。把教育界搞得烏煙瘴氣,這些領錢辦事的恐龍委員,比犯錯的學生還要可惡!教育部,你們放任這種體制繼續羞辱第一線的教師,難道不需要出來給個交代嗎?」
信義區拖吊出包!貨車上坡突脫鉤「驚悚倒退嚕」猛撞後車
台北市信義區松山路31日上午10時51分許發生一起拖吊作業事故。警方會同民間拖吊業者執行違停取締勤務時,遭拖吊的小貨車疑因固定不牢突然脫鉤,並沿坡道向後滑行,撞上後方另一輛拖吊車,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據了解,交通警察大隊直屬第二分隊員警當時會同民間拖吊車,於松山路649號之39對面拖吊一輛違停黃線的小貨車。拖吊車行經松山路650巷15弄口時,因該路段為上坡路段,綠燈起步瞬間,遭拖吊的小貨車突然脫離掛鉤。小貨車脫鉤後沿坡道向後滑行,撞上後方隨行的另一輛拖吊車。隨車員警見狀立即要求駕駛拉起手煞車,並考量現場僅有單一車道,為避免交通受阻,先將脫落車輛重新固定後拖離現場。交通警察大隊表示,後續車損賠償將由民間拖吊業者負責處理,並已要求業者加強坡道路段拖吊作業的安全檢查與固定措施。此外,隨車員警於事故發生第一時間未立即下車通報及處置,經檢討認有疏失,已核予申誡一次行政處分。
偵查佐偵防車上「性侵16歲少女」被汰除 分局長、隊長也遭連坐懲處
彰化警分局爆發震驚社會的重大違紀案,27 歲黃姓偵查佐日前偵辦毒品案時,竟私下與涉案的 16 歲少女交換聯絡方式,隔日更駕駛偵防車將她接走,並利用辦案空檔在車內涉嫌性侵少女得逞。分局獲報後查辦,黃員辯稱「你情我願」,但少女堅稱遭強迫,警方則將黃員兩大過並免職汰除,並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法辦。據了解,涉案的黃姓偵查佐未婚,警專畢業後,從警約 7 年資歷,平時表現並無異樣,2025年6月調任至彰化分局偵查隊,擔任偵查佐負責調查刑事案件。而黃員日前查獲一起毒品案件,並將涉案的 16 歲少女帶回偵查隊調查,雙方交換 LINE 聯繫方式,黃員隔日駕駛偵防車去少女家長接人,聲稱是要「辦案」,卻在車上性侵得逞,少女事後則在父母陪同下前往醫院驗傷。黃員在接受內部調查時坦承,確實有在偵防車內與少女發生性關係,但他強調雙方是「你情我願」,同時也表示對自己的行為相當後悔,期盼能有改過自新的機會,少女則指證歷歷,指控是遭強迫性侵,雙方說法存在嚴重出入。彰化警分局回應,表示在獲報當下便立即主動陳報警察局查辦,並同時報請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經內部密集調查確認,涉案員警與案件當事人確實存在嚴重的不當行為,且已被正式提告妨害性自主罪嫌。彰化警分局表示,本著不護短、不庇縱原則,立即報請警察局處分,依相關人事法令給予黃員記 2 大過免職、予以強勢汰除。此外,分局也連帶追究相關主管的考監責任,分局長遭記申誡 2 次,偵查隊隊長則遭記過 1 次處分。目前全案已正式移送彰化地檢署,相關案情仍待釐清。
賴清德缺席彈劾審查挨批 藍營質疑「已讀不回」傷害憲政程序
立法院近日針對總統賴清德彈劾案召開審查會,國民黨立委批評,賴清德就任725天以來政見兌現率不佳,更質疑其面對彈劾審查採取缺席態度,形同輕忽憲政程序,恐加劇行政與立法衝突。藍營指出,賴清德未出席審查會,且會前未正式回覆立法院邀請,引發外界對總統是否尊重國會監督機制的討論。國民黨認為,彈劾作為憲法賦予國會的重要權力,即便最終未必成立,總統仍應正面回應社會質疑與程序安排。藍委也提及,賴清德是首位遭立法院正式提案並進入彈劾審查程序的總統,具有高度憲政意義。儘管民進黨在國會具有席次優勢,總統府仍可藉此機會闡述立場、化解歧見,但目前處理方式令人失望。國民黨並以歷任總統為例指出,前總統陳水扁任內曾面對罷免案,雖未提出答辯書,仍以電視談話形式對外說明;前總統馬英九則曾面對罷免提案。藍營認為,相較之下,賴清德此次對審查程序的回應更顯消極。此外,藍營也回顧賴清德擔任台南市長期間,因議長賄選案拒絕進入議會備詢,當時仍透過公文、記者會及法理說明回應外界質疑,最後仍遭監察院彈劾、公懲會記申誡。國民黨主張,即便總統選擇不親自出席審查,也可透過書面答辯、委任代理人或公開對國人說明等方式表達立場,而非對立法院採取「已讀不回」態度,呼籲賴清德應正視憲政程序與社會觀感。
獨家/華視主播打哈欠被播出 懲戒結果出爐遭疑「基層、長官兩樣情」
華視新聞上月11日發生直播事故,主播王韻筑在播報白沙屯媽祖進香新聞時的廣告空檔待命,卻因為後台切播疏失,導致她打哈欠、撥頭髮的畫面流出,引發熱烈討論。華視也發布聲明表示事件已交由公評人進行調查,後續將依調查結果進行必要懲處。而懲處已在本月6日出爐,兩位工程師被記申誡,主任則是口頭警告,這個結果讓其他員工看不下去,認為基層員工與長官的懲罰差很大。事後華視發聲明解釋原因,並強調會依調查結果進行懲處。(圖/翻攝自華視Threads)當時華視針對此事發布聲明,解釋MOD華視12台於廣告時段進行訊號切換時,因排播人員作業疏失,誤將待命中的棚內畫面輸出,發現後已立即修正處理,對觀眾造成困擾深感抱歉,並強調會依照調查結果進行必要懲處,全面檢討內部作業流程,以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懲處結果出爐,兩位員工被記申誡乙次,主管則是被口頭警告。(圖/讀者提供)事隔近1個月,華視日前公布員工獎懲通告,總共有三人在此次的懲處名單中,其中兩位是工程師,一位因誤植MOD主頻午間新聞節目CUE表,導致第四破口未能於廣告時段播送廣告而維持於主播畫面,影響公司及主播聲譽;另一位是未盡導播之責,導致MOD主頻未能於廣告時段播送廣告,兩人皆被記申誡乙次,兩位工程師的主管則因督導不周被口頭警告。華視新聞台台長蔡莞瑩同樣有說明此事。(圖/翻攝自蔡莞瑩Threads)其實華視新聞台台長蔡莞瑩有在Threads說明此事,她表示事故主要原因為工程部的主控一個人要同時盯著52台、12台無線台、還有MOD的廣告切換,真的忙不過來而切錯了,而工程部多次反映人力不足,但在預算與體制的限制下,一直未有進展,可見員工們是在極度忙碌及高壓的環境下工作。因此有其他內部員工對於此次懲處結果不滿,認為基層員工被記申誡,長官則是被口頭警告,令人覺得有些落差。王韻筑提到不慎放送的畫面是大家在關心她的身體。(圖/翻攝自王韻筑臉書)此次事件苦主之一的主播王韻筑事後也有發文,提到不慎放送的畫面,是因為她感冒鼻涕鼻水齊發,副控和編輯台正在關心她的身體,絕非網傳導播對她不滿,並說:「因為華視新聞台就是一個這樣,連衛生紙的需求都關心我的暖心職場,雖然這個意外必須檢討,但希望大家不要指責副控,因為並非他們出的錯,真的非常感謝他們。」關於懲處遭質疑不公平一事,華視回應:「針對相關事件,華視已依內部規範及權責進行適當處理,並持續檢視相關作業流程,作為內部案例檢討精進。」
基隆所長舔指試車涉霸凌 市警局今急轉拔官調職
基隆市警局第一分局忠二路派出所所長徐紹文被爆出,其為因應裝備檢查,要求新進同仁清洗警用機車,用手指頭摸車舔指試車,對同仁咆哮辱罵,被質疑涉及職場霸凌,引發輿論關注。對此,基隆市警局先對其記申誡處分,4日急轉將徐紹文拔官,調任後勤科警務員。基隆市警察局指出,事件發生後雖未接獲相關人員申訴,但第一分局已在3日主動開啟調查,初步查詢相關員警未有不佳感受。而所長後續也向同仁道歉。市警局表示,為求調查過程及內容能客觀、公允,相關員警能在無壓力環境下,於接受調查時暢所欲言,經檢討認定現任第一分局忠二路所所長徐紹文應先調離現職,調任為後勤科警務員,由第一分局一組組長傅雄麟暫代理忠二路派出所所長,後續將由第一分局依照規定進行嚴整調查及召開評審會,並聘請外部委員參與會議討論認定事實,以昭公信。回顧整起事件,忠二路派出所所長徐紹文辱罵同仁,並要求同仁將影片拍下,影片中其以手指頭摸車舔指,試圖證明機車已被完全清洗乾淨,痛斥同仁「車子洗過嗎?學校沒有教嗎」、「學校沒有教,所以所長教」,影片曝光後隨即在網路上瘋傳,引發輿論關注。
檢察官摸男警大腿「肉棒給我看一下」遭免除職務 他不服上訴遭駁回
時任南投地檢署婦幼專組檢察官王元隆2024年1月與4月,2度偷摸年輕男警大腿,更對員警表示「肉棒來給我看一下」,被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去年11月宣判免除王元隆檢察官職務,轉任台中地檢署檢察事務官,而王元隆不服提起上訴,職務法庭二審駁回其上訴。回顧整起事件,年約60歲的王元隆於2024年間,利用辦案機會,把年僅20多歲的員警叫來地檢署辦公室內,卻趁機偷摸員警大腿,甚至還對員警表示,「肉棒來給我看一下」,後續還不斷以簡訊騷擾,讓員警忍無可忍。檢方後續查扣王手機,確認其犯罪事證明確,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王元隆,王則辯稱「肉棒」是男警同事對當事員警的稱呼,非指生殖器。王元隆遭送懲戒法庭後,一審法官認為王違反檢察官倫理,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審酌其違失情節,已不適任檢察官職務,後續也與員警以336萬元完成調解,並參加性別平等教育課程49小時,免除王元隆檢察官職務,轉任台中地檢署檢察事務官。不過王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強調只是為了博取男警好感,才有言語上的失當,並未有實質違法執行職務行為,且雙方已完成調解,並撤回告訴,他也預計將在2027年退休,不應因輿論關注,不分情節輕重處以嚴厲懲罰,嚴重影響其退休權益,等同將其20餘年對檢察體系的貢獻全數抹煞,期望審酌其父親9旬高齡、癌症晚期,醫療費用龐大,尚有就學中女兒需要扶養,希望從輕改判申誡或罰俸處分。但職務法庭二審認為原判決適用法律無違誤,駁回其上訴。
中榮3醫放任廠商執刀!衛福部喊嚴查嚴辦 手術室新規最慢7月上路
台中榮民總醫院近日爆發重大醫療爭議,事件最初由媒體於2周前披露,指神經外科3名知名醫師,包括科主任楊孟寅、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鄭文郁及醫師廖致翔,違反院內規定,讓未完整報備的醫材廠商人員進入手術室。院方當時辯稱醫材廠商未執行醫療行為,沒想到關鍵手術影片曝光後,顯示無照廠商確實有執刀的情況,與報告明顯不符。院方隨即令涉案醫師停止手術業務並解除主管職,案件移送檢調。對此,衛福部也重啟專案調查,並將建立手術室管理指引,未來納入醫院評鑑,以防堵類似事件再發生。據悉,院方事發後曾一度向主管機關提交報告,強調廠商僅在場協助器械說明,並未執行任何醫療行為,3名醫師因此各記申誡一次。沒想到16日再有媒體取得1段拍攝於2023年7月的手術影片,畫面中清楚可見1名醫療器材廠商人員站上手術台,直接為1名女性病患操作器械並執刀,而原本應負責主刀的醫師不僅未穿著無菌手術服,還雙手抱胸站在一旁「監督」,與先前院方所稱「廠商未執行醫療行為」的說法明顯不符。新影片曝光後,台中榮總18日下午緊急召開院部會議,並做出多項處置。院方表示,影片內容高度懷疑廠商實際執刀,將全力配合衛生福利部、台中市衛生局及檢調單位調查,如查有不法,必定依法嚴辦、絕不寬貸。在調查期間,3名涉案醫師全面停止手術業務,其中2名身兼科主任者同時解除主管職務;涉案醫療器材廠商人員則被嚴格禁止再進入手術室,靜待司法調查結果。此外,神經醫學中心主任即日起也由業務副院長代理。對此,衛福部長石崇良19日也指出,影片內容顯然與院方先前報告有所出入,畫面中廠商人員直接對病患進行手術,已屬嚴重違反醫療法規,除已請地方衛生局將案件移送檢調,針對可能涉及違反醫師法、密醫罪進行偵辦外,衛福部也將成立專案小組,重新全面檢視中榮內部調查過程與責任歸屬。石崇良強調,專案小組將由衛福部主導,並納入外部委員,包括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與相關專家,以確保調查的獨立性與公正性。他也表示,會先從台中榮總個案著手,嚴查嚴辦,待事實釐清後,再評估是否擴大檢視其他醫院是否存在類似情形。除了追究個案責任,衛福部也同步啟動制度面改革。石崇良宣布,將在3個月至半年內建立全國一致的手術室指引,內容將涵蓋手術室進出人員管理、身分辨識機制及相關配套措施,並由醫事司召集專家、專業醫學會及醫務管理學者共同研議,以兼顧實務運作與病人安全,最慢預計於今年7月上路。未來,相關規範也將一併納入醫院評鑑,作為嚴格要求醫療院所遵循的重要指標。
哈雷被燒毀二碰張文 車主嚇:我也在誠品
北捷殺人犯張文19日在犯下殺人案之前,就已經四處縱火,在長安東路巷弄內縱火燒車,車輛傷勢嚴重,整個倉庫也被燒得面目全非,所有犯案恐怕早有預謀。殺人犯張文在在長安東路巷弄內縱火燒車。(圖/三立新聞網)殺人犯張文在北車與中山站奪去多條人命,目的疑似就是想要分散警消注意,而其中一位車主停在停車場內的重機也被燒的面目全非。這輛哈雷車損相當嚴重。(圖/三立新聞網)整輛重機椅墊通通燒焦,黃色海綿都被燒成黑炭,就連車牌前面的字母都無法辨識,排氣管跟安全帽也被大火燒到掉到一旁,車損相當嚴重。重機車主出面說明。(圖/三立新聞網)重機車主:「當時下午兩點多的時候我在家睡覺,然後到三點多快四點的時候,警察告訴我說我的車被燒了。」車主臉上滿滿心疼,看到愛車變這樣,沒想到縱火兇手就是恐怖攻擊嫌犯張文。重機車主:「一開始沒有想說兩件事情是串在一起的,但後面發現,對,是同一個人,我就覺得蠻害怕的。」記者:「自己有覺得很慶幸的部分嗎?就是沒有正面遇到他。」重機車主出面說明。(圖/三立新聞網)重機車主:「欸那時候就是我就是車子燒完,然後我去誠品那邊吃飯,對我在二樓,然後那時候我就是聽到尖叫聲,然後我就趕快跑了。」與死神擦肩而過,剛好都碰上張文犯案,車主心裡不只有陰影,現在求償還有可能碰壁。重機車主出面說明。(圖/三立新聞網)重機車主:「我也不認識他(張文),對這個人我不認識,然後他無緣無故燒我車,然後做了一破事,然後就直接跳樓,對我覺得,對啊,幹嘛。」其他遭波及的車輛也都受損,損失慘重。(圖/三立新聞網)這名車主21歲,先前也是職業軍人目前待業,重機是他花了50萬重金購買,型號為哈雷8832的2013年絕版款,預估維修就要花40~50萬,讓他相當心痛,而其他被波及的車輛後照鏡也被燒到融化,整個車漆也都受損,損失慘重。張文疑似先前做過縝密計畫並非臨時起意,相當狡詐,還輕生意圖製造斷點,不過現在警方也在積極調查到底張文犯案動機是什麼,要還給所有受害者一個公道。三立新聞網提醒您: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透過守門123步驟-1問2應3轉介,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 安心專線:1925(依舊愛我)※ 張老師專線:1980※ 生命線專線:1995不良行為,請勿模仿!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張文就學期間出遊團體照曝光 拍照總是站C位. 屏東警界性騷案3件2成立!偵查隊長「叫女警喝農藥」遭調職、記2申誡. 惡人的遺言!張文死前狂吼「這1句」 目擊者嚇爆:根本說不出話
陳金德稱蘇澳溪分洪道2023才提案 滿志剛揭真相怒批:甩鍋地方
鳳凰颱風及東北季風共辦豪雨導致宜蘭蘇澳地區淹水,地方不滿15年前梅姬颱風所提出分洪道計畫沒下文,工程會主委陳金德卻推稱宜蘭縣府2023年才提案。對此,市議員吳志剛辦公室主任滿志剛今(17)日痛批,這就是民進黨執政的水準,這就是民進黨政客的嘴臉。滿志剛表示,11日一夜暴雨,把蘇澳淹到一樓高、上千戶泡在水裡,宛如15年前梅姬颱風再現。更可悲的是,在災難後,居民與地方就一直要求興建「蘇澳溪分洪道」,中央卻拖了15年,直到今年再度大淹水,才匆匆核定。工程會主委陳金德還好意思說什麼「分洪道是縣府 2023 才提案」,想把責任推回地方,實在很無恥!滿志剛指出,蘇澳溪分洪道早在 2010 年後就被民代與居民不斷倡議;2013年經濟部正式提出「蘇澳溪水系分洪道規劃」,並進行環評,同年底中央也已同意規劃。換句話說,這個案子2013年就已成形,難道陳金德不知道嗎?滿志剛批評,真正拖延的是什麼?行政院直到2023年 3 月才「原則同意」計畫;縣府在2024年4月提送基本設計後,還被工程會退回重查;今年1月再送行政院,又一路卡到淹水後兩天才倉促核定。如果這不叫中央拖延,那什麼才叫拖延?更諷刺的是,現在跳出來甩鍋的陳金德,不只被彈劾過,更是全台大停電的「推手」,只是靠著輔選賴清德,又能到工程會當高官,簡直尸位素餐。滿志剛提到,陳金德在高雄擔任局長、副市長期間經營宜蘭民宿與文創公司,違反公務員不得經商,被監察院 13:0 彈劾判申誡;2017 年全台大停電,中油供氣出包,他就是當時的中油董事長。如今靠著輔選又重回高位,竟還好意思對地方指指點點?滿志剛強調,人民苦等 15 年、卻一再被拖延的防洪工程,不是靠一句甩鍋就能糊弄的。希望中央面對現實,把工程確實做好,不要再讓宜蘭人承受本應避免的災害!
深夜巡邏變「追劇」警車內滑抖音遭拍! 台中警澄清真相、2員警被申誡
台中市驚傳警員「執勤追劇」風波,,一段影片在社群平台瘋傳,只見2名警察坐在巡邏車內,疑似觀看抖音影片,民眾上前拍攝並質問「是哪個派出所的?」影片曝光後引發熱議;對此,台中市警察第二分局出面澄清,指出當時員警並非刻意追劇,而是手機跳出影音訊息誤點開,不過行為仍違反勤務紀律,已依規定各記申誡2次。事件發生在11月4日深夜,地點位於台中市西區華美街,當時隸屬警二分局立人派出所的余姓與陳姓2名員警執行巡邏勤務,巡邏車暫停路邊時,正好有民眾發現車內螢幕閃爍,疑似播放短影音,便以手機拍下過程並上傳網路。影片曝光後,不少網友留言質疑警方「上班偷滑手機」、「執勤變追劇」,甚至有人批評影響警察形象。台中市警二分局表示,經調查監視與影片內容,確認當時巡邏車確實停於安全路邊,員警正在查看通話及公務訊息,不過副駕駛座的余姓員警手機跳出影音通知,他順手點開畫面瀏覽,確有短暫觀看社群影片的情況,警方坦言此舉屬勤務疏失,已依法記兩人申誡2次,並將追究主管督導不周之責。警二分局強調,執勤期間員警應專注於治安及交通維護,不得有任何足以損害警察形象的行為。針對本案,分局除懲處相關人員外,也已全面強化勤務教育與深夜巡邏督導機制,確保同仁遵守紀律,重塑警察公信力。
明年7月上路!公務員赴港澳須事前通報登錄 違者最重記大過
大陸委員會宣布,自2026年7月1日起,各級政府機關與學校之公務人員在前往香港、澳門前,必須完成事前通報與登錄程序;未依規定者,最重可記一大過。根據《中央社》報導,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於9月11日表示「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修正案已生效,適用範圍涵蓋所有公務人員,無論是公務出差或私人旅行,皆須依規定辦理。目前行政院已於9月22日通過「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明年正式上路,形成前往港澳與赴陸兩條管理規範的完整配套。新制的懲處梯度相當明確。若公務人員違法或違規赴中國大陸,將由所屬機關視其職等、違失情節與違規次數裁處,範圍從記過1次到記1大過不等;各機關得依自身業務特性與人員涉密程度,訂定更嚴格的標準,必要時得核予更高懲處額度。至於港澳行程,公開資料顯示,「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對事前登錄、在地通報與返國報備提出完整規範:公務人員須在出境前於人事差勤系統完成登錄,並於旅程中若會見特定身分人員、或遭遇跟監、盤查等異常情事,均應主動回報。若出境前未完成通報,首次違規建議申誡1次,第二次將加重為申誡2次;若在當地接觸特定人士或發生異常卻未通報,最低懲處為記過1次。陸委會強調,此次制度設計的核心是「事前通報、全程掌握」。在實務層面,所有機關須建立完整的行程控管機制,特別是涉及機敏業務或經常接觸敏感資料的人員,審查與核可流程將更趨嚴謹;一旦違規,除依一般梯度懲處外,對涉密職務人員亦可能啟動較高層級處分,以落實風險管理與國安把關。換言之,新制不僅關切公務差旅,也涵蓋私人赴港澳與往返中國大陸的行程,只要身分屬於公務人員,便須遵循通報登錄與在地通報規範。推動時程將分為兩階段。官方規畫2026年6月30日前為宣導期,各機關需完成教育訓練、資訊系統整合與流程演練,確保人事、資安與權責單位熟悉操作;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執行,屆時違規者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相關港澳懲處規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