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誡
」 處分 員警 懲處 性騷擾 派出所
CD之亂1/暗房成炮房!酒吧公然多人運動 警搜索驚見人體蜈蚣「連結中」
台北西門町同志酒吧「Commander D」10月3日遭警方搜索,帶回大批裸露身體的酒客和負責人鍾文喜配合調查,更因員警言行不當而引發軒然大波。不過本刊調查發現,該酒吧藏汙納垢多年,登記雖為合法餐酒館,但店內藏有「暗房」,酒客在暗房中可為所欲為、公然「運動」,警方搜索時,甚至還見到有「人體蜈蚣」正連結中,當地民眾更對該店家抱怨連連,並送花相挺警察,希望警方不要氣餒、徹底整頓。據了解,該店2012年成立,主打BDSM元素,不時還有繩縛表演或「無褲日」等活動,在同志圈聲名遠播,而店家自稱是「酒好、順口、濃烈,讓思想徹底解放的酒吧」,提供「友善、包容、開放,讓人與人更親近的空間」,而在這些冠冕堂皇的形容詞背後,卻是被包裝後的「極樂秘境」。同志酒吧「Commander D」主打BDSM,店內還設有「暗房」,酒客則可在內為所欲為。(圖/林冠吟攝)知情人士透露,該酒吧動線特殊,除了一般吧台與座位區,深處還設有「暗房」,暗房內燈光極度昏暗,幾乎可說是「法外空間」、沒有底線,酒客在當中毛手毛腳是家常便飯,直接掏出性器官「連結」也司空見慣,多人共同運動更是屢見不鮮,也成為許多客人尋找刺激和解放的「快樂天堂」。而除了暗房內「玩很大」,該店不時還會舉辦各種活動,包括無褲日、繩縛甚至是拳交表演,在酒精與昏暗光線催化下,客人也「放飛自我」,往往當眾便開始「演奏樂器」,甚至真槍實彈開戰,兩人決鬥還會演變成多人互打,呻吟聲此起彼落,花樣之多可說是「只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場面混亂且失控,早已遠遠超出一般酒吧的社交範疇。更誇張的是,該酒吧以餐酒館之名避開八大行業的規範,其店址就位於福星國小正對面,其夜夜笙歌、喧囂吵鬧往往導致當地民眾夜不能寐,光是今年就因妨害安寧等原因遭檢舉13次,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洪健益更在質詢時稱該酒吧有未成年人出入,還被當成玩物「表演」,市長蔣萬安因而要求徹查。萬華分局搜索「Commander D」時有員警言語不當、涉及歧視,分局長陳勇華和偵查隊長等6人遭懲處。(圖/林冠吟攝)萬華分局於10月3日下午持搜索票前往搜索,在當中發現大批客人衣衫不整、一片肉色,甚至還有「人體蜈蚣」正在連結中,地板上則滿滿都是用過的保險套,警方將當中51名裸露客人和鍾文喜帶回調查,鍾男訊後被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其餘相關人等以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但因搜索過程中有4員警言語失當、涉及歧視,各申誡2次,萬華分局長陳勇華和偵查隊長則是連帶處分。基層員警因此事而士氣萎靡,網路上更對警方罵聲一片,但周遭隱忍多年的住戶卻是感激涕零,甚至送上鮮花力挺警方,盼警方能遏止歪風、徹底整頓,還給社區和學區安寧空間。對此,CD的鍾姓負責人7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被詢問到暗房時聲稱:「什麼叫作暗房,我們會開微弱燈光,會有幽暗的地方,我們店沒有暗房,那是倉庫,裡面都一堆貨,客人去裡面親親抱抱,店家不知道這個倉庫被當暗房使用,沒有獨立給別人當砲房」。
萬華警搜索同志場所惹議 劉世芳:集遊法沒規定「脫上衣就會被帶走」
台北市萬華分局日前搜索「Commander D」等同志場所,因執法過程傳出員警歧視性言論、民眾未穿上衣遭帶回等情況,引發性別團體抗議。適逢一年一度的同志遊行將於10月31日在台北登場,外界擔憂類似執法是否可能在遊行期間重演。內政部長劉世芳今(6)日表示,《集會遊行法》並沒有規定「脫上衣就會被帶走」,台灣是多元社會,執法人員應尊重不同性傾向。萬華分局日前前往「Commander D」等同志場所執法,過程中包括禁止現場人士錄影、員警未出示編號,以及派員進入場所蒐證等作法均受到質疑。其中更有員警對一名身障同志說出「殘障也能做愛喔」等言論,店長出聲制止後,反遭警方以涉嫌妨害風化為由上銬,事件曝光後引起爭議。此外,部分民眾因未穿上衣被警方帶回,也讓外界質疑警方執法依據。相關事件持續發酵,性別團體日前更前往警局抗議,要求警方正視執法程序以及對同志、身障者的歧視問題。台北市警察局長林炎田昨日親自說明調查結果,表示警方檢視41段影像後,確認共有4名員警存在不當發言,分別予以申誡兩次處分;現場執行幹部因未能及時制止不當言論,被認定有監督不周情形,也將一併追究責任。不過,處分結果公布後,仍有部分網友認為懲處過輕,質疑申誡的警惕效果有限。由於同志遊行即將登場,外界進一步關注參與者若裸露上半身,是否可能再次被警方以妨害風化等理由帶回。劉世芳上午在立法院受訪時明確表示,遊行活動依《集會遊行法》相關規定辦理,但法律並沒有規定「脫上衣就會被帶走」。至於萬華分局此次執法爭議,劉世芳表示尊重台北市政府後續處理。她指出,員警在勤前教育時應被要求依照《刑事訴訟法》等相關規定執法,如果實際執勤過程存在不符合規範的情形,內政部將督促各縣市警察局落實相關要求。劉世芳也強調,台灣是一個多元社會,站在執法者的立場,更應尊重不同性傾向。面對即將到來的同志遊行,警方除維護活動秩序外,執法尺度及對多元族群權益的保障,也成為外界關注焦點。
同志遊行「脫上衣」會被帶走? 劉世芳:依《集會遊行法》辦理
台北市萬華區BDSM同志酒吧「Commander D」3日遭警方持搜索票搜索,過程中有員警被指控言詞羞辱,表示「殘障還可以做愛嗎」等語,還有民眾指控「脫上衣就被帶走」,引起外界批評。針對外界關注是否在同志遊行過程中脫掉上衣就會被警方帶走,內政部長劉世芳今(6)日表示,同志遊行就依《集會遊行法》相關規定辦理。北市萬華區開封街一間知名同志酒吧「Commander D」(下稱CD)因多次遭人檢舉妨害風化,萬華分局警方3日下午持搜索票突襲搜索,整間酒吧內約有200多人,卻有約50多名顧客裸露身體,讓警方只能讓衣著完整的男子離開,並一一對現場酒客臨檢,當場帶回58名顧客、包含44歲鍾姓負責人在內等9名工作人員,同時扣回使用過的保險套。全案訊後也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偵辦。台北市警局5日強調搜索均依法執行,但針對員警言詞不當部分,經確認搜索影像後,認定有4名員警涉及言詞不當,各記申誡2支;現場帶隊的分局帶班偵查隊長未能即時制止,也予以記過處分;萬華分局長則因督導不周,自行報請申誡2次。外界關注,第24屆台灣同志遊行將於10月31日在台北登場,是否在遊行過程中脫掉上衣就會被警方帶走。劉世芳今日上午列席立法院會備詢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同志遊行就依《集會遊行法》相關規定辦理。針對搜索爭議,劉世芳表示,內政部尊重北市府的處理,相信員警勤前教育時都已被告知要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處理,若勤前教育有不符規定之處,內政部會督促各縣市警察局一定要做到。劉世芳也強調,站在執法者的立場,台灣是多元族群的社會,應尊重不同的性傾向。
一年被檢舉13次!北市警搜查同志酒吧爭議 萬華分局長等6人遭處分
一年被檢舉13次!北市萬華區BDSM同志酒吧「Commander D」3日遭警方持搜索票前往搜索,卻有員警於搜索過程中被指控對特定族群進行言詞羞辱,表示「殘障還可以做愛嗎」等語,被民眾痛斥戒嚴。台北市警局5日強調搜索均依法執行,針對員警言詞不當之情形,經確認搜索影像後,確認有4名員警涉及言詞不當,記2支申誡,分局帶班偵查隊長,現場帶隊執勤時未能即時制止員警言詞不當部分,亦予以記過處分;而萬華分局長對本案督導不周情形,自行報請處分申誡2次。警方出示搜索票。(圖/翻攝畫面)台北市警局5日也召開記者會澄清,強調該間酒吧於今年內遭人檢舉13次,因此啟動蒐證調查,並報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核准後,於3日下午啟動搜索,依法出示搜索票後,現場約有193人,其中發現有51人未著衣物,針對未著衣物等51名關係人帶回製作筆錄,並於現場釐清事證後即讓其離去。全案後續也依妨害風化罪嫌將鍾姓負責人移送地檢署偵辦。此外,針對有員警於搜索過程中涉及言語不當等情形,警方調閱現場值勤密錄器畫面後,確認有4名員警於對話過程中確實有言語不當之情形,將從嚴議處,予以申誡2次處分;而該分局帶班偵查隊長,現場帶隊執勤時未能即時制止員警言詞不當部分,亦予以記過處分;另,萬華分局長對本案督導不周情形,除於4日公開向受到影響之民眾及社會大眾說明外,並自行報請處分申誡2次。針對員警於搜索過程中對特定族群涉及言語羞辱有措辭不當之情形,台北市長蔣萬安4日受訪時道歉表示,「這次發生的歧視性案件,已經違背我們的原則,我很遺憾,也對被冒犯的朋友很抱歉,針對執法過程中有發生歧視言論就要嚴加檢討,已經要求警局對個案依規定處置,加強警紀宣導。」。北市警局指出,經縝密蒐證調查,聲請搜索票範圍亦為此單一地點,並非針對特定族群或特定性傾向進行查察,另分局當日夜間共執行16處營業場所臨檢,均屬於原先已規劃好的例行性定期擴大臨檢勤務,並未臨時增加範圍或針對特定社群查察。北市警局強調,本局尊重多元族群,亦將深切檢討員警現場執法流程,全面加強教育訓練,要求未來執勤時必須持續尊重多元社會文化,以保障市民權益,避免類似爭議再度發生。
警搜同志酒吧爆爭議 蔣萬安:對被影響的人「我非常抱歉」
台北市萬華分局員警近日持搜索票赴西門町一間同志酒吧查緝妨害風化案件,但有員警疑似在搜索過程中,說出涉及歧視、羞辱等不當言論,引發批評。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今(5)日回應,對於被影響的人「我非常抱歉」,他已經要求警方嚴格檢討這件事情。蔣萬安受訪時表示,不論是什麼年齡、性別、性傾向、身分族群或認同,都是共同要守護且享有相同權利的台北人,所以他和台北隊一直努力的目標,就是要確保每一個人都感受到安全、彼此尊重。蔣萬安指出,發生警察同仁持搜索票執行公權力的時候,造成個別歧視的事件,這件事情他非常的遺憾,「對於被影響的人我也非常抱歉」,執法的過程如果有不當,當然就必須要嚴加的檢討,他也已經要求警方,除了針對該個案依規處置,也必須加強警紀宣導,避免接下來有任何人民保母帶頭歧視的狀況。有媒體追問,言論羞辱只記1支申誡,是否能接受?台北還算是同志友善城市?蔣萬安回應,台北市當然一直是多元包容、友善的城市,這一次警方在執行公權力過程發生不當的事情,他表達他的態度跟立場,「非常遺憾,以及對被影響的朋友很抱歉」。蔣萬安也說,他要求警察局長、警察局,嚴格檢討這件事情,並且依規定就個案做出對應的處置,當然還有進行警紀宣導,以及絕對不能再發生警察同仁在執法過程中發生歧視的事件。
角色混淆!卸任地檢發言人2月當被告律師 他辯沒辦案仍遭懲戒
雲林地檢署前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吳文城2023年辭職不到2個月,擔任口湖鄉長貪污案二審律師,先被法院拔掉辯護人,又被律師懲戒委員會發現,同樣由雲檢偵結起訴的偽鈔案主嫌及另一件案子的被告也找他辯護,已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決議申誡並要求他自費接受6小時研習。吳文城司訓所(現已改制司法官學院)48期結業,公職最終站是雲檢主任,在2023年4月轉任律師,仍在雲林開事務所;時任雲林縣議員林哲凌因為擔任口湖鄉長時向光電業者收賄400萬元,2023年5月31日雲林地院判刑10年,宣判後9天,林哲凌委任吳文城提起上訴及擔任二審律師,距離吳文城卸任檢察官只有2個月左右。二審期間,台南高分檢聲請禁止吳文城擔任林哲凌的辯護人,台南高分院為釐清吳文城擔任主任檢察官期間有沒有參與偵辦本案或出席專案會議,發函給雲林地檢署,雖然雲檢回覆「因時隔已久,無法確認」,但有證實檢察官一審所提出的補充理由書由吳文城核閱;二審法官在裁定書指出,《律師法》規定律師對於曾任檢察官所處理的案件「不得執行職務」,吳文城剛離開雲檢就當起被告律師,有角色混淆和利害衝突的問題,因此裁准檢方聲請。2023年2月2日,雲林地檢署破獲「XD」偽鈔集團、查扣1.2億元假鈔,吳文城前往雲林縣警局一起舉行破案記者會。同年6月30日一審宣判偽鈔主嫌廖泓鈞6年有期徒刑,他上訴二審也找吳文城辯護,打到無罪,不過最高法院去年9月發回更審。律師懲戒委員會認為,吳文城類似接案共3件,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有懲戒必要,決議予以申誡,須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吳文城試圖將地檢署發言人的職務當護身符,主張這3件案子都不是他偵辦起訴,他也沒有以公訴檢察官身分蒞庭論告,頂多是核閱部分書類和發新聞而已,不適用檢察一體,也沒有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相關規定。對於律懲會決議他若不服,可申請覆審。
搜救犬Wilson死因惹議 今消防局長「公布死因」駁虐待
花蓮市消防局搜救犬Wilson在花蓮0403大地震中表現亮眼,被譽為「特搜小鋼炮」,去年5月卻在訓練基地墜樓身亡,而近日有消息稱Wilson其實是遭虐待致死,引發外界關注。對此,花蓮縣消防局今(31)日上午於縣議會進行專案報告,公布Wilson的死亡經過及動物醫院診斷證明,指出Wilson是在追球訓練時,不慎從未完全關緊的活動柵門縫隙鑽出,從3樓墜落、傷重死亡。Wilson在花蓮0403大地震中表現亮眼,卻在去年5月於訓練期間意外死亡。(圖/翻攝自臉書/花蓮搜救犬隊~whf犬客)花蓮縣消防局長吳兆遠表示,事發於去年5月30日,當時曾姓領犬員利用休假時間,在防災教育訓練中心帶Wilson加強訓練,準備應考國際搜救犬組織(IRO)的高級評量,Wilson在訓練約10分鐘後,領犬員以丟球方式和Wilson互動,沒想到當天球體被丟偏後反彈到活動柵門附近,導致Wilson追球時,從門縫鑽出並從3樓墜落。吳兆遠指出,領犬員當時站在柱子後方,視線受到遮擋,並未看見Wilson實際墜落的畫面,隨後領犬員發現Wilson沒有將球撿回來,立即前往柵門查看並趕到1樓,發現Wilson耳內出血,立刻將牠抱回樓上拿取醫療器材止血,之後送往附近動物醫院搶救。不過,Wilson到院時已無自主呼吸及心跳,獸醫師評估傷勢嚴重,最後判定Wilson傷重死亡。吳兆遠透露,經領犬員通報後,特搜大隊長在晚間6時許向消防局回報此次意外,事後消防局調查發現,活動柵門雖有使用鍊條固定,但若沒有完全關妥,仍會留下約23公分的空隙,因此領犬員研判,Wilson是在追球時從門縫鑽出,接著從約8.32公尺的3樓走道柵欄處墜落到1樓。吳兆遠說明,根據動物醫院開出診斷證明顯示,Wilson的死亡原因為意外死亡,當時沒有進行進一步醫學檢驗,Wilson也已於去年6月2日進行水化。吳兆遠提到,事發後已處分該名領犬員,並改善訓練場地的安全缺失。針對近期網路出現Wilson遭領犬員施暴致死的指控,吳兆遠強調,相關說法並未獲得證實,消防局將蒐集資料,對不實指控保留法律追訴權。不過,花蓮縣議員楊華美對消防局的說法提出質疑,指出專案報告仍將Wilson的死亡定調為意外,但事發當下的現場人員、監視器畫面及部分時間點等疑點仍尚未釐清,且當時消防局僅對領犬員記申誡2次,也未移交相關單位調查,因此她認為報告內容仍難以讓外界信服,要求將案件交由司法調查以還原真相。
網傳搜救犬Wilson疑遭虐死! 花蓮縣府聲明:將蒐證提告
花蓮縣消防局「特搜小鋼砲」搜救犬Wilson,去年5月底不慎從3樓墜樓離世,當時曾有民眾爆料犬隻是被虐死,消防局後續多次澄清絕無虐待,最近又有網友控訴Wilson是「遭領犬員踹頭撞到當天使」,引發熱烈討論。對此,花蓮縣政府昨天(18日)除發布聲明強調「虐狗指控並非事實」,並表示已針對不實謠言進行蒐證,將依法追究。花蓮縣政府指出,縣府18日發出嚴正聲明,有關近日網路流傳有關搜救犬Wilson遭虐待等不實訊息,已對相關人員及Wilson造成二次傷害,因此再次澄清,所謂「虐狗」指控並非事實,獸醫診斷為「意外死亡」,相關資料皆由議會及有關單位監督,請各界勿再轉傳未經查證的訊息,勿打擊消防同仁士氣,也切勿隨意撥打消防局救災電話,避免造成救災工作混亂或延誤。花蓮縣政府表示,消防局長吳兆遠說明,事件發生後,領犬員第一時間即依程序逐層通報,並無隱匿情形。經過調查,事故主因為曾姓領犬員疏忽、未確實注意訓練環境安全,除獸醫診斷外,依事故照片顯示無明顯外傷,已予人員申誡並調離現職,消防局也為此進行檢討,重新檢視訓練場地安全設施,強化高處邊緣防護及上鎖機制,並修訂作業原則,明確規範訓練流程與領犬員安全責任,確保憾事不再發生。花蓮縣政提醒,本案澄清內容皆已刊登於「花蓮縣消防局官網-政令宣導-澄清資訊專區」,請外界理性看待救災工作,勿以錯假訊息製造社會混亂,打擊消防同仁士氣。花蓮縣政也重申,對於蓄意造謠者及惡意散布內容者,將進行蒐證,並於必要時委請律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等相關規定辦理,以正視聽,捍衛機關及同仁權益。
搜救犬Wilson被爆遭踹頭虐死! 消防粉專:公開就醫紀錄、證據才能讓質疑停止
曾在2024年0403花蓮強震立功、隸屬於花蓮縣消防局的「特搜小鋼砲」搜救犬Wilson,去年5月底傳出訓練時不慎從3樓墜樓殉職,當時就有民眾爆料犬隻是被虐死,消防局後續也多次澄清絕無虐待情事,直到最近出現一名自稱曾任職花蓮縣消防局的網友,控訴Wilson是「遭領犬員踹頭撞到當天使」,引發各界熱烈討論。對此,消防安全粉專「消防神主牌」直言,如果想讓質疑停止,應該拿出完整的證據、紀錄,才能保護其他搜救犬和領犬員。「消防神主牌」表示,Wilson在2024年4月5日,也就是0403花蓮大地震後,於石堆間不停嗅聞,率先找到第1名罹難者,接著又在大約2公尺外找到第2名罹難者,這2個位置都是人眼難以辨認出的地方,而在那天過後,很多人記住這隻「特搜小鋼砲」。「消防神主牌」提到,Wilson出生於2021年6月18日,同年被送到花蓮接受訓練,2022年通過IRO初級評量,2023年再通過中級評量,「牠不是寵物犬被帶去災區走一圈,牠是一隻經過長時間訓練、必須和領犬員建立高度默契,才能真正進入災害現場工作的搜救犬。」「消防神主牌」說,2025年5月29日,Wilson不幸離世,花蓮縣消防局說明,事發當天領犬員原本輪休,仍帶著Wilson到訓練基地自主訓練,由於當天下雨、場地濕滑,訓練塔3樓的滑軌式鐵欄杆門可能沒有關妥而被打開,Wilson是在訓練過程中不慎從3樓墜落,領犬員第一時間對牠實施CPR,並立即送往附近動物醫院,最後仍沒有救回來。「消防神主牌」指出,消防局表示,領犬員事後有依程序逐層通報,並沒有隱匿,後續經調查認定未落實訓練環境安全檢查,予以申誡2次行政處分並調離現職,Wilson後續的喪葬費用也由曾姓領犬員自行負擔。「消防神主牌」說,後來一名自稱前花蓮消防員的網友,在網路公開質疑Wilson的真正死因,出現「遭到虐待」的說法,便開始有鄉民肉搜領犬員、搜尋大隊長的個人資料,甚至直接進行定罪,「我沒有看過完整的就醫紀錄、事故調查資料,也不知道當天所有細節。所以,我不會因為網路上的一段話,就認定有人虐待Wilson。同樣的,我也不會因為一句『相信同仁』,就認為所有疑問從此都不需要回答。」「消防神主牌」直言,現在既然事情已經被公開質疑,花蓮縣消防局最好的處理方式,不是讓網路繼續猜,而是把能公開的資料都公開,包括Wilson的就醫紀錄、事故發生後的相關紀錄、事故調查報告、訓練場地當時的安全狀況、相關人員的訪談紀錄、行政調查與懲處的依據,以及事故後究竟改善了哪些安全措施。「消防神主牌」認為,其中涉及個人隱私的資料可以依法遮蔽,但一件造成公務搜救犬死亡,甚至因此對人員進行行政懲處的重大訓練事故,不應該只剩下幾句口頭說明,加上消防局在事故過後已重新檢視高處邊緣防護、增加上鎖機制,並修訂搜救犬高風險訓練的SOP,那也意味著應該將整件事情完全保留下來。「消防神主牌」感嘆,這不是為了獵巫,也不是要找人來承擔所有責任,而是為了下一隻搜救犬,不該再用生命學一次同樣的教訓,「沒有證據以前,不要替任何人定罪……真正能讓質疑停止的,是證據、是紀錄、是完整的調查、是透明。如果最後所有資料都證明,這真的只是一場令人心碎的訓練意外,那也應該讓承受巨大指控的領犬員得到清白。如果資料裡真的還有問題,那就面對、調查、改正。透明不是為了攻擊消防局,透明是在保護Wilson們,也在保護領犬員們。」
曾在0403花蓮強震立功!花蓮搜救犬Wilson被爆遭踹頭、撞牆虐死 傳高層下令封口
曾在2024年0403花蓮規模7.2強震時立大功的「特搜小鋼砲」搜救犬Wilson,去年5月底傳出訓練時墜樓身亡,當時就有民眾爆料犬隻是被虐死,消防局隨即駁斥「領犬員跟犬隻朝夕相處感情深厚,絕無虐待情事」。然而,近日桃園市議員黃瓊慧發文指出,有熟識的消防員爆料,Wilson其實就是被虐待致死,只是「有人」下令封口,才無法對外告知事情真相。黃瓊慧17日在Threads發文指出,有花蓮消防員出面爆料,搜救犬Wilson根本不是摔死的,而是被虐待致死的,但「有人」下令全面封口,所以沒人敢說,而她當天早上向熟識的消防員詢問,對方表示去年就知道事實,但沒人敢說,怕說了之後會丟工作,同仁們只覺得無奈卻又無能為力。黃瓊慧提到,曾姓領犬員在Wilson死掉後,面對許多人的詢問其死因,曾說出是胃扭轉,後來花蓮消防局才說是訓練時墜樓,事後曾姓領犬員僅被記申誡、調離原單位,最近似乎又領養了狗要到搜救隊訓練。黃瓊慧喊話花蓮縣消防局,應公開監視器畫面、調查報告,也請當時經手的相關人士出面說明、交代事發經過,「搜救犬Wilson為了救人出生入死,是國家的資產,當他不明原因離世時,我們必須站出來為他發聲。」主播王乃伃也在Threads發文表示,搜救犬Wilson被人吹哨爆料是遭踹頭、連同牽繩撞牆致死,後續包裝成「狗自己失足墜樓」,為此她希望曾姓領犬員出面說明,也要求花蓮縣消防局長吳兆遠出示急救的診斷結果、醫療影像,「沒有的話,請你們出示證據打臉爆料者!打臉大家!我也真心希望沒有虐待情事。」
法官謊報「盜帳號」下場出爐!高雄請調新北遭拒 匿名發文取暖又挨轟
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張浩銘因申請調動遭拒,上「法官論壇」匿名抨擊決議過程粗糙草率,馬上被猜出身分,他改用其他名稱寫文章自誇自讚,仍被抓到是分身發文,他卻對司法院資訊處回報有人盜用帳號,引發這起「法官謊報案」,張浩銘滅火不成反遭火撲,懲戒法院今天判決罰款現職月俸給總額6個月,大約60多萬元。張浩銘從律師轉法官,2024年12月分發高雄地院,2025年3月請調到新北地院,理由是父母年事已高,有醫療需求也希望他就近照顧,不過新北院開會拒絕他請調。張浩銘得知申請失敗,以「不吐不快」為名上法官論壇發表文章:「最近有某法官申請特殊調動,從甲法院調動到乙法院,甲法院已經決議通過,乙法院是收人的法院,竟然表決不同意,席間還有學長姐表示乙法院是艱困法院,某法官的情況不適合來」「變向(相)的法官會議的程序跟審查,比審判還要粗糙。某法官的情況真的很艱困,但很遺憾乙法院的會議程序好草率。這樣乙法院統調(每年8月例行調動)的時候也可以不用補人了,有人想來還拒絕,不是很艱困嗎?」張浩銘旋即遭其他法官戳破真實身分,還回敬他沒戰力又不敬業,張浩銘改用「我才是甲法院的某法官」之名再發文,自誇有努力工作,但有人揪出兩篇文章IP相同,都是張浩銘寫的。眼看紙包不住火,張浩銘謊稱帳號遭盜造成困擾,請司法院資訊處協助刪文,後來因高雄地院提供P位址查核比對,張浩銘自知理虧,寫信對司法院資訊處坦承都是他發文,信中提及「並無資安疑慮...造成貴處困擾,深感抱歉」。法官評鑑委員會認定張浩銘增加司法院資訊處工作負擔、損害法官正直形象,報由司法院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建議罰俸6個月。懲戒法院首度開庭時,張浩銘不認謊報,聲稱只是表達不當,還請求不公開審理,因為他仍擔任法官,若將個人資訊暴露於社會,會造成全家困擾,也會影響他的審判工作;司法院代表回應,移送事實跟張浩銘個人及家庭狀況沒有關聯,沒必要不公開審理。職務法庭諭知本案仍應公開進行。本案辯結時,張浩銘鬆口道歉,他知道造成司法圈困擾,請求判決申誡,如果罰俸希望不超過2個月;司法院代表請求懲戒法庭依法評會的決議罰俸6個月。懲戒法院15日上午判罰張浩銘6個月薪水,本案可上訴。
女監丟鑰1/「戒護區通鎖」竟插機車上! 天兵管理員厚顏槓獄方
國內矯正機關中超收情形最嚴重的桃園女子監獄爆發戒護危機!一位女管理員違規複製戒護區通用鑰匙(監所內部簡稱為「通鎖」),竟不慎遺失在監獄的機車停車場,嚇壞法務矯正署和桃園女監,若通用鑰匙遭有心人士拾獲再輾轉流入獄中使用,將造成違禁品甚或危險物品夾帶入內的風險。這名出包的女管理員原本抱持歉意,但得知考績會核予「1次申誡」後不服懲處,接連提起復審與行政訴訟,她主張機關並未明令禁止複製通用鑰匙、相關獎懲也沒有明文規定,以「處事失當」做為處罰依據太主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引用《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通用鑰匙屬於監獄人員職務上管理的行政資源,遺失它形同未盡到善良管理人的責任,因此懲處有理,判桃園女監勝訴。本案已判決確定。監獄及看守所的通用鑰匙均使用「MIWA」牌。(圖/讀者提供)丟鑰風波發生在2024年5月7日上午,當時桃園女監正在舉辦母親節懇親面對面活動,陳姓主任管理員剛結束值班要離開,見到停車場一輛機車的鑰匙沒拔,她顧慮當天出入人數眾多,要是機車被小偷騎走就糟了,因此拔出鑰匙交給門衛處理。陳姓主任一併告知門衛,那串鑰匙除了機車鑰匙之外,還有一把鑰匙的形狀很像獄中專用的「MIWA」牌通用鑰匙,但品牌明顯不同,黃姓門衛前往戒護區試開,真的可以開門。兩人都心裡有數,通用鑰匙是管制品,每一把都有編號並配發專屬人員,獄方不會授權同仁仿造並使用複製品;接著為了追出是誰搞丟通用鑰匙,一方面通報戒護科調查,一方面等待同仁出面認領。桃園女監因舉辦懇親會,意外抓到同仁擅自複製鑰匙又遺失在停車場。(圖/翻攝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臉書)3天後,戒護科劉姓女管理員前往認領並坦承2022年有段時間找不到通用鑰匙,她為了應付工作需求、也怕上面發現她搞丟,才擅自複製通用鑰匙,雖然之後在家中找回原本那一把,但「不敢面對自己過錯」,也不敢亂丟複製鑰匙,就一直跟機車鑰匙別在一起,她對此深感後悔抱歉。戒護科科長上簽呈,建議1次申誡,因為通用鑰匙屬於重要公物,複製使用又遺失有戒護安全之虞;女監考績會審議,劉姓女管理員遺失通用鑰匙複製品,原本應比照往例記2次申誡,所幸由同仁拾獲,尚未造成重大危害,但仍造成女監管理的安全疑慮,申誡1次很合理。矯正署資深官員透露,像這類案例可處書面警告、申誡、記過,記申誡1次不算重罰,當事人可能擔心影響年終考績或升遷,才會尋求救濟管道。劉姓女管理員先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復審遭到駁回,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桃園女監,想撤銷1次申誡。她認為通用鑰匙是否可以複製以及相關懲處都沒有明文規定,懲處令只說她「處事失當」缺乏客觀判斷標準;她還說複製鑰匙是女監同仁自行拿走,並不是她遺失。劉姓管理員另攻程序違法事項,例如考績會召開當天她須至醫院戒護無法出席陳述、委員表決應無記名投票卻以「無異議認可」方式通過決議。北高行比對《公務人員考績法》、《考績委員會組織規程》等規定,考績委員的票選過程確實採取無記名投票,不過考績會處理懲處案並不受此限,可由主席詢問全體委員是否同意後,採行無異議認可的方式決議,而當天除了主席之外10位委員都點頭同意1次申誡。法官調查,戒護勤務在前一天排定公告,如果劉姓女管理員想當面向考績委員表達意見,可以反映需要調整勤務,何況桃園女監的主管有問過她要親自列席或書面陳述,她已選擇提出陳述單。合議庭逐一打臉劉姓管理員的主張,至於本案核心:遺失戒護區鑰匙的複製品,是否構成懲處理由?法院認同桃園女監的立場,監獄人員複製或遺失戒護區通用鑰匙,可能讓未經檢查者、非監獄人員或經監獄准予進入戒護區的人員出入戒護區,還會造成危險及違禁物品流入受刑人活動處所的潛在風險。判決指出,劉姓管理員最初找不到通用鑰匙,就該立刻向上反映卻隱匿不報,反而複製通用鑰匙,之後又遺失被別人撿到,未善盡善良管理人的責任,並造成戒護風險,桃園女監依據違失情節記1次申誡具有正當性,也符合比例原則,因此駁回劉姓管理員的訴求。桃園女子監獄回應指出:戒護區通用鑰匙屬重要勤務配備,值勤人員應謹慎妥善保管,查劉員私自複製又遺失該鑰匙,違反相關勤務規定且嚴重妨害戒護安全,爰本監依法予以懲處。
女監丟鑰3/請調神隱1年拒探視!監所排班慘況曝光 無緣連休出國
桃園女子監獄劉姓女管理員複製戒護區鑰匙又遺失遭到懲處,跟獄方撕破臉提告後,已請調中部某矯正機關,離奇的是,她「上任」至今將近1年均請病假,主管從未見到人,曾向家屬表達關心想前往探望也被拒絕,但發放福利金時,她的家人仍不忘領取。在女性收容人近年暴增的情況下,獄所人力吃緊,劉姓女管理員長期缺陣、職務代理人頻繁異動,造成同仁排班不易,連短暫出國玩幾天都成奢望。桃園女監考績委員會在2024年7月12日決議申誡1次,劉姓女管理員提起復審案,保訓會2025年2月11日駁回,據了解,她請調前就提起行政訴訟,跟桃園女監對簿公堂。劉姓管理員藉由通案調動的機會,在2025年7月28日調離桃園女監,轉調至中部某間女子矯正機關,原本應於去年8月到職,但她從第一天就稱病,未曾現身辦公室,到現在11個月了,主管及同仁都無法親自接觸她。知情人士透露,衛生科長曾連絡劉姓女管理員的先生,表明當面關懷之意並致贈水果籃,對方僅回覆目前狀況不便見人,由於劉姓管理員依規定提出診斷證明書,新單位尊重她請假的權利。在2025年8月到今年7月期間,劉姓管理員雖有職務代理人,但因為職代未經國考,而是由機關自行招考面試,屬於約聘性質,在看守所和監獄工作必須「心智強健」,高壓工作環境很難待得久,不到一年已經換了好幾個。近年因詐騙猖獗導致矯正機關超收惡化,管理員負擔越來越重(圖/報系資料照)熟知女子矯正機關的官員表示,近年詐騙氾濫,女性收容人暴增,全國三大女子收容機關從5千人增為7千人,收容空間嚴重不足,甚至「睡到工廠去」;嚴重超收也導致正職人員更得上緊發條,一個人當好幾個人用,毫無緩衝容錯餘地,排班上也是一個卡一個,無法排連休,更不用說安排跟家人出國旅遊,若有正職未正常出勤,職代流動率又高,人少事多的狀況會雪上加霜。桃園女子監獄是超收率最高的女性矯正機關。(圖/矯正署桃園女子監獄提供)2025年立法院邀法務部矯正署等單位專題報告「現行獄政與受刑人處遇機制之制度檢討」,不分藍綠都關切監所超收議題,羅智強特別點名最嚴重的桃園女子監獄,超收率高達46%,時任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杰回應,會以擴建監獄計畫來改善。但依據矯正署「每日在監各類收容人數」統計數據,桃園女子監獄今年5月底的超收率50.63%,7月8日當天的超收率57.8%;台中女子監獄今年5月底的超收率26.72%,7月8日當天的超收率32.16%;高雄女子監獄今年5月底的超收率26.05%,7月9日當天的超收率27.86%,嚴重超收的現況仍在惡化中。苗栗看守所回應指出:劉員依規定請假,人力不足部分,本所由現有人力分擔調度,並持續招聘職代,期能減輕同仁負擔。
國小女老師遭學生「惡意戳屁股」反被記申誡 Cheap:已是性騷甚至性侵
近日關於教師遭霸凌、教師權益等話題備受討論,就有網友透露,某國小一名女老師遭學生惡意戳中肛門後,本能地將學生推開,但校事會議認定「老師不應傷害學生」,最終給予申誡處分。對此,百萬網紅Cheap批評,這已構成性騷擾、甚至性侵了,若是在美國,學生會被立即停學,學校、校長等也會吃官司,結果台灣學生卻還能全身而退。某位網友6月2日於Threads發文爆料,有學生惡意戳老師屁股,老師本能推開,應屬於正當防衛,但校事會議調查結果卻認為,「即使是故意戳屁股,甚至是戳中肛門,身為老師還是不應有傷害學生的行為」,認定老師違反了教師考核辦法,因此記申誡處分1次。針對此事件,Cheap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這名國小學生是趁著女老師在黑板前寫字時,故意戳老師肛門,動手前還問旁邊同學「要不要戳」,老師受到驚嚇時出於反射動作往後揮手,結果不小心導致該名學生撞到桌子,最後學生並沒有道歉,女老師反被記申誡1次。「這是性騷擾了吧,甚至戳肛門已經是性侵了吧!」Cheap傻眼道,這起事件中老師完全沒錯,被突然戳肛門,任何正常人的反應都是本能的反射性防衛揮手,要怎麼蓄意傷害?Cheap直言,教育部是不是認為,被戳肛門正確的作法是「老師先深呼吸,一邊忍住被羞辱的恥辱,一邊溫柔的說:同學不可以這樣喔!」學生做錯事、侵犯他人身體,事後卻連一句道歉都沒有,還反過來處罰老師,這樣以後基層老師怎麼管教學生?Cheap提到,類似事件如發生在美國,學生會被立刻停學,要求3至10天不准到學校,待聽證會結束後,會面臨退學、強制輔導,甚至移送少年法庭等處分,學生會被判社區服務,家長則要承擔法律責任和罰錢;至於亂解雇老師的學校,美國教師工會的力量大到不可思議,不僅會立即介入,還可能請頂尖律師告到學校、教育局破產,校長、督察大概提早退休或吃官司,「結果台灣學生全身而退?」
學生惡意戳屁股!教師推開反被記申誡處分 議員批校事會議「領錢辦事的恐龍委員」
近期教師權益相關話題備受關注,就有網友透露,某國小一名老師遭學生惡意戳中肛門後,本能地將學生推開,但校事會議卻稱「老師不應有傷害學生的行為」,最終給予申誡處分。對此,「熱血公民教師」黃益中批評,「做這樣的申誡,敢不敢公開名單?」台北市議員侯漢廷則斥責,「這些領錢辦事的恐龍委員,比犯錯的學生還要可惡!」某位網友6月2日於Threads發文爆料,有學生惡意戳老師屁股,老師本能推開,應屬於正當防衛,但校事會議調查結果卻認為,「即使是故意戳屁股,甚至是戳中肛門,身為老師還是不應有傷害學生的行為」,認定老師違反了教師考核辦法。對此,黃益中轉發該貼文並指出,相關公文顯示,該案中訪談的5位同班學生一致描述,犯案學生是故意戳老師屁股,並有3位同班學生描述,有聽到犯案學生有先問旁邊同學要不要戳老師屁股,後續調查小組認為,老師不應有傷害學生的行為,認定老師的行為符合稱「教師考核辦法」第6條第2項第6款,該名教師依規定須遭記申誡處分1次。黃益中也傻眼道,「我是真心想問,到底是哪個學校的校事會議?到底是哪裡請來的委員?做這樣的申誡,敢不敢公開名單?」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老師應該可以告學生性騷擾」、「做出這種決定的到底是誰?大家去戳戳看他好不好」、「這是根本超越刑法存在的扭曲見解」、「做這種調查報告,根本也無法保護教師」、「支持公開委員名單」、「勇敢提告學生,透過更高階的法律回應校事會議」、「如果要這樣乾脆不要在校內處理,直接都上法院就好,做出這種結論,完全無法接受」。 侯漢廷則透露,這些調查委員寫出這種報告,並不是義務幫忙,而是拿著納稅人的血汗錢,根據現行規定,校事會議一旦啟動調查,每人可領出席費2500,元,3人一組共7500,元,且通常調查是2次起跳;逐字稿費每分鐘30元,一場調查動輒300分鐘以上,就是上萬元;主筆委員的賺稿費每1000字可領1100元至1600元,因此一個案子結案,至少要花公帑3萬元。侯漢廷怒斥,「調查委員領著高額費用,卻做出讓壞學生肆無忌憚、讓好老師黯然離場的荒唐決議。把教育界搞得烏煙瘴氣,這些領錢辦事的恐龍委員,比犯錯的學生還要可惡!教育部,你們放任這種體制繼續羞辱第一線的教師,難道不需要出來給個交代嗎?」
信義區拖吊出包!貨車上坡突脫鉤「驚悚倒退嚕」猛撞後車
台北市信義區松山路31日上午10時51分許發生一起拖吊作業事故。警方會同民間拖吊業者執行違停取締勤務時,遭拖吊的小貨車疑因固定不牢突然脫鉤,並沿坡道向後滑行,撞上後方另一輛拖吊車,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據了解,交通警察大隊直屬第二分隊員警當時會同民間拖吊車,於松山路649號之39對面拖吊一輛違停黃線的小貨車。拖吊車行經松山路650巷15弄口時,因該路段為上坡路段,綠燈起步瞬間,遭拖吊的小貨車突然脫離掛鉤。小貨車脫鉤後沿坡道向後滑行,撞上後方隨行的另一輛拖吊車。隨車員警見狀立即要求駕駛拉起手煞車,並考量現場僅有單一車道,為避免交通受阻,先將脫落車輛重新固定後拖離現場。交通警察大隊表示,後續車損賠償將由民間拖吊業者負責處理,並已要求業者加強坡道路段拖吊作業的安全檢查與固定措施。此外,隨車員警於事故發生第一時間未立即下車通報及處置,經檢討認有疏失,已核予申誡一次行政處分。
偵查佐偵防車上「性侵16歲少女」被汰除 分局長、隊長也遭連坐懲處
彰化警分局爆發震驚社會的重大違紀案,27 歲黃姓偵查佐日前偵辦毒品案時,竟私下與涉案的 16 歲少女交換聯絡方式,隔日更駕駛偵防車將她接走,並利用辦案空檔在車內涉嫌性侵少女得逞。分局獲報後查辦,黃員辯稱「你情我願」,但少女堅稱遭強迫,警方則將黃員兩大過並免職汰除,並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法辦。據了解,涉案的黃姓偵查佐未婚,警專畢業後,從警約 7 年資歷,平時表現並無異樣,2025年6月調任至彰化分局偵查隊,擔任偵查佐負責調查刑事案件。而黃員日前查獲一起毒品案件,並將涉案的 16 歲少女帶回偵查隊調查,雙方交換 LINE 聯繫方式,黃員隔日駕駛偵防車去少女家長接人,聲稱是要「辦案」,卻在車上性侵得逞,少女事後則在父母陪同下前往醫院驗傷。黃員在接受內部調查時坦承,確實有在偵防車內與少女發生性關係,但他強調雙方是「你情我願」,同時也表示對自己的行為相當後悔,期盼能有改過自新的機會,少女則指證歷歷,指控是遭強迫性侵,雙方說法存在嚴重出入。彰化警分局回應,表示在獲報當下便立即主動陳報警察局查辦,並同時報請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經內部密集調查確認,涉案員警與案件當事人確實存在嚴重的不當行為,且已被正式提告妨害性自主罪嫌。彰化警分局表示,本著不護短、不庇縱原則,立即報請警察局處分,依相關人事法令給予黃員記 2 大過免職、予以強勢汰除。此外,分局也連帶追究相關主管的考監責任,分局長遭記申誡 2 次,偵查隊隊長則遭記過 1 次處分。目前全案已正式移送彰化地檢署,相關案情仍待釐清。
賴清德缺席彈劾審查挨批 藍營質疑「已讀不回」傷害憲政程序
立法院近日針對總統賴清德彈劾案召開審查會,國民黨立委批評,賴清德就任725天以來政見兌現率不佳,更質疑其面對彈劾審查採取缺席態度,形同輕忽憲政程序,恐加劇行政與立法衝突。藍營指出,賴清德未出席審查會,且會前未正式回覆立法院邀請,引發外界對總統是否尊重國會監督機制的討論。國民黨認為,彈劾作為憲法賦予國會的重要權力,即便最終未必成立,總統仍應正面回應社會質疑與程序安排。藍委也提及,賴清德是首位遭立法院正式提案並進入彈劾審查程序的總統,具有高度憲政意義。儘管民進黨在國會具有席次優勢,總統府仍可藉此機會闡述立場、化解歧見,但目前處理方式令人失望。國民黨並以歷任總統為例指出,前總統陳水扁任內曾面對罷免案,雖未提出答辯書,仍以電視談話形式對外說明;前總統馬英九則曾面對罷免提案。藍營認為,相較之下,賴清德此次對審查程序的回應更顯消極。此外,藍營也回顧賴清德擔任台南市長期間,因議長賄選案拒絕進入議會備詢,當時仍透過公文、記者會及法理說明回應外界質疑,最後仍遭監察院彈劾、公懲會記申誡。國民黨主張,即便總統選擇不親自出席審查,也可透過書面答辯、委任代理人或公開對國人說明等方式表達立場,而非對立法院採取「已讀不回」態度,呼籲賴清德應正視憲政程序與社會觀感。
獨家/華視主播打哈欠被播出 懲戒結果出爐遭疑「基層、長官兩樣情」
華視新聞上月11日發生直播事故,主播王韻筑在播報白沙屯媽祖進香新聞時的廣告空檔待命,卻因為後台切播疏失,導致她打哈欠、撥頭髮的畫面流出,引發熱烈討論。華視也發布聲明表示事件已交由公評人進行調查,後續將依調查結果進行必要懲處。而懲處已在本月6日出爐,兩位工程師被記申誡,主任則是口頭警告,這個結果讓其他員工看不下去,認為基層員工與長官的懲罰差很大。事後華視發聲明解釋原因,並強調會依調查結果進行懲處。(圖/翻攝自華視Threads)當時華視針對此事發布聲明,解釋MOD華視12台於廣告時段進行訊號切換時,因排播人員作業疏失,誤將待命中的棚內畫面輸出,發現後已立即修正處理,對觀眾造成困擾深感抱歉,並強調會依照調查結果進行必要懲處,全面檢討內部作業流程,以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懲處結果出爐,兩位員工被記申誡乙次,主管則是被口頭警告。(圖/讀者提供)事隔近1個月,華視日前公布員工獎懲通告,總共有三人在此次的懲處名單中,其中兩位是工程師,一位因誤植MOD主頻午間新聞節目CUE表,導致第四破口未能於廣告時段播送廣告而維持於主播畫面,影響公司及主播聲譽;另一位是未盡導播之責,導致MOD主頻未能於廣告時段播送廣告,兩人皆被記申誡乙次,兩位工程師的主管則因督導不周被口頭警告。華視新聞台台長蔡莞瑩同樣有說明此事。(圖/翻攝自蔡莞瑩Threads)其實華視新聞台台長蔡莞瑩有在Threads說明此事,她表示事故主要原因為工程部的主控一個人要同時盯著52台、12台無線台、還有MOD的廣告切換,真的忙不過來而切錯了,而工程部多次反映人力不足,但在預算與體制的限制下,一直未有進展,可見員工們是在極度忙碌及高壓的環境下工作。因此有其他內部員工對於此次懲處結果不滿,認為基層員工被記申誡,長官則是被口頭警告,令人覺得有些落差。王韻筑提到不慎放送的畫面是大家在關心她的身體。(圖/翻攝自王韻筑臉書)此次事件苦主之一的主播王韻筑事後也有發文,提到不慎放送的畫面,是因為她感冒鼻涕鼻水齊發,副控和編輯台正在關心她的身體,絕非網傳導播對她不滿,並說:「因為華視新聞台就是一個這樣,連衛生紙的需求都關心我的暖心職場,雖然這個意外必須檢討,但希望大家不要指責副控,因為並非他們出的錯,真的非常感謝他們。」關於懲處遭質疑不公平一事,華視回應:「針對相關事件,華視已依內部規範及權責進行適當處理,並持續檢視相關作業流程,作為內部案例檢討精進。」
基隆所長舔指試車涉霸凌 市警局今急轉拔官調職
基隆市警局第一分局忠二路派出所所長徐紹文被爆出,其為因應裝備檢查,要求新進同仁清洗警用機車,用手指頭摸車舔指試車,對同仁咆哮辱罵,被質疑涉及職場霸凌,引發輿論關注。對此,基隆市警局先對其記申誡處分,4日急轉將徐紹文拔官,調任後勤科警務員。基隆市警察局指出,事件發生後雖未接獲相關人員申訴,但第一分局已在3日主動開啟調查,初步查詢相關員警未有不佳感受。而所長後續也向同仁道歉。市警局表示,為求調查過程及內容能客觀、公允,相關員警能在無壓力環境下,於接受調查時暢所欲言,經檢討認定現任第一分局忠二路所所長徐紹文應先調離現職,調任為後勤科警務員,由第一分局一組組長傅雄麟暫代理忠二路派出所所長,後續將由第一分局依照規定進行嚴整調查及召開評審會,並聘請外部委員參與會議討論認定事實,以昭公信。回顧整起事件,忠二路派出所所長徐紹文辱罵同仁,並要求同仁將影片拍下,影片中其以手指頭摸車舔指,試圖證明機車已被完全清洗乾淨,痛斥同仁「車子洗過嗎?學校沒有教嗎」、「學校沒有教,所以所長教」,影片曝光後隨即在網路上瘋傳,引發輿論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