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社會
時事

「義祥工業社」釀51人慘死!恐依過失致死判刑 律師曝:最重判5年

圖左位義祥工程行的工程車,圖右為2日深夜空拍事故現場。(合成圖/Google Map、CTWANT)

圖左位義祥工程行的工程車,圖右為2日深夜空拍事故現場。(合成圖/Google Map、CTWANT)

昨(2日)台鐵太魯閣號408車次出軌事故,是台鐵近40年來最慘烈的一次。目前已經事故發生原因,是因為「義祥工業社」的工程車滑落邊坡,才會讓剛轉彎而來不及煞車的列車撞上。律師廖芳萱對此表示,工程車駕駛若被判過失致死罪,最重可判5年有期徒刑。

(圖/翻攝自花蓮同鄉會臉輸)
(圖/翻攝自花蓮同鄉會臉輸)

此次事故共造成51人慘死,許多人遭重物壓斷四肢,車廂內散布屍塊,年紀最小的死者只有6歲,多少個家庭從此破碎,但這51條人命卻只是因為一輛工程車未妥善停放,讓他們就此天人永隔。

據《自由時報》報導,廖芳萱表示,此案民事部分,不論是發包給義祥工業社的台鐵、現場工程車操作人員或吊卡車公司,都必須賠償死傷乘客,金額少說也有數億元。但是,在刑事責任上,責任只歸負責操作的工人,可以《刑法》第276條過失致人於死罪,最重判5年有期徒刑。

義祥工業社登記地址。(圖/翻攝Google Map)
義祥工業社登記地址。(圖/翻攝Google Map)
李義祥名下「義程營造公司」登記在光復街83號7樓之1。(圖/翻攝Google Map)
李義祥名下「義程營造公司」登記在光復街83號7樓之1。(圖/翻攝Google Map)

廖芳萱建議死傷者及家屬,依《民法》第184條的內容「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來對義祥工業社提告,再依第188條要求「執行職務的受僱人」,也就是現場的工人負連帶責任。據《中國時報》報導,義祥工業社負責人李義祥名下另一間公司,5年承接19個政府標案,呼籲相關單位不要讓他有機會脫產。

社會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