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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鑼灣書店林榮基遭潑紅漆 二審加重3嫌判刑8到6月

香港「銅鑼灣書店」前負責人林榮基遭潑紅漆,嫌犯鄭啟龍(左)與曾士晟(右)、曾士峰兄弟二審遭判8到6月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香港「銅鑼灣書店」前負責人林榮基遭潑紅漆,嫌犯鄭啟龍(左)與曾士晟(右)、曾士峰兄弟二審遭判8到6月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香港「銅鑼灣書店」前負責人林榮基來台開店,男子鄭啟龍與曾士晟、曾士峰兄弟對林潑漆,一審依《傷害罪》判處鄭男4月徒刑、曾氏兄弟各3月徒刑,都可易科罰金,上訴後,高等法院上午審結,加重3人刑度為8到6月不等徒刑,都不可易科罰金,還可上訴。

林榮基預定去年4月25日在台北市重新開張銅鑼灣書店,持續宣揚香港問題的理念及訴求,鄭啟龍得知後心生不滿,找舊識曾士晟兄弟對林潑漆。4月21日一早,3人尾隨林男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某家咖啡店,曾士峰上前潑紅漆、曾士晟則持手機拍攝,把照片傳給鄭。

一審時,3人承認犯行,但強調是表達政治性言論,請求法官從輕量刑,並當庭起身向林榮基鞠躬道歉,表明和解意願。但林認為3人不是真心認罪,拒絕和解,不同意給予緩刑,建請法官判刑6月以上,以免再發生類似事件。

一審法官認為,3人為智識成熟的成年人,卻不尊重個人政治理念與價值觀差異,鄭主導整起犯罪,罪責較重。考量3人沒前科,且認罪道歉,因此分判3至4月徒刑,都可易科罰金,二審則加重刑度,將3人各判8到6月不等徒刑,都不可易科罰金,還可上訴。至於民事責任部分,北院已判3人應連帶賠償30萬元,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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