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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控侵占聾啞雕塑家作品 北院判經紀人還「雪茄客」

聾啞雕塑藝術家林良材與前經紀人楊博文爭訟3年,北院日前判林勝訴。(圖/報系資料照、非案件訴訟標的作品)

聾啞雕塑藝術家林良材與前經紀人楊博文爭訟3年,北院日前判林勝訴。(圖/報系資料照、非案件訴訟標的作品)

知名聾啞雕塑藝術家林良材,控告前經紀人楊博文辦完展覽後,霸占作品不還,先就其中一件鐵雕作品「雪茄客」提告,要求楊返還。台北地院認為楊無權占有林的作品,判林勝訴確定,至於刑事責任部分,北檢依侵占罪起訴楊,全案仍在北院刑庭審理中。

林良材的太太張潔指出,先生3年前一場展覽,被經紀人一夜搬走數十件雕塑,市價超過5500萬,還被經紀人控告違約並求償7000萬,官司纏訟2、3年,一直困擾林良材,擔心畢生心血付諸流水。

林良材提告主張,2016年他和楊博文簽署經紀合約書,由楊擔任經紀人,楊隔年5月26日至6月18日舉辦「看見聲音─林良材70週年回顧展」,向他商借47件作品展出,展覽結束後卻以展期延長為由拒歸還,作品下落不明,因此提告請求返還。

北院民事簡易庭法官認為,合約看不出楊可未經林的同意就占有作品,另依雙方LINE對話紀錄,林的妻子詢問作品下落時,楊並未解釋占有作品的目的、要從事何種推廣事宜,反而要求修改合約,故認定楊無權占有林的藝術品,楊不服提起上訴,北院民庭日前判楊敗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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