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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找孩子發現國小前車子「詭異震動」 竟是14歲女兒在跟網友「壞壞」

許姓男子2度與14歲少女性交,遭判處6個有期徒刑,並緩刑2年。(圖/報系資料照)

許姓男子2度與14歲少女性交,遭判處6個有期徒刑,並緩刑2年。(圖/報系資料照)

嘉義縣許姓男子去年5月在網路上認識14歲少女,2人成為男女朋友,許男因耐不住慾火,6月時與少女2度在車上發生性關係,少女母親當時正在尋找女兒,發現許男車輛形跡可疑,抄下車牌號碼並報警,警方循線發現許男惡行,嘉義地院則判處許男6個月有期徒刑,並緩刑2年。

據了解,許男明知少女心智尚未成熟,卻以其男友自居,去年6月6日中午將少女載到某倉庫空地,在未違反少女意願下,要求少女性交和口交得逞,6月13日晚間又將少女載到國小前再次發生性關係。

少女母親當時發現女兒不在家而外出尋找,發現國小前有車輛在「詭異震動」,立刻抄下車牌並報警,警方到場後上前一看,發現女兒竟與許男在車震,當場揭穿許男犯行,並將他移送法辦。

嘉義地方法院審理時,許男對犯行坦承不諱,法官考量他已與少女母親達成和解,依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女性交2罪,各處有期徒刑4月,許男應執行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應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向公庫支付2萬元,且禁止對少女實施性侵害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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