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社會
時事

不滿官司失利縱火燒死6人 男子4度遭判死求法院交保

5年前男子湯景華不滿官司沒打贏,竟到和他有爭執的翁姓男子住家騎樓縱火,把無路可逃的翁家人當成「甕窯雞」活活燒死。(圖/報系資料照片)

5年前男子湯景華不滿官司沒打贏,竟到和他有爭執的翁姓男子住家騎樓縱火,把無路可逃的翁家人當成「甕窯雞」活活燒死。(圖/報系資料照片)

5年前男子湯景華不滿官司沒打贏,竟到和他有爭執的翁姓男子住家騎樓縱火,把無路可逃的翁家人當成「甕窯雞」活活燒死,釀成6人慘死悲劇,他4度判死,目前最高法院審理中;湯表示自己身體狀況不好,且攝護腺老化求交保。法官將評議後裁定。

湯男到新北市三重某餐廳用餐時,和在店內用餐的翁祥智發生爭執,他對翁等人提出傷害等告訴,但法院判決翁等人無罪確定,湯男因此不滿,4年前到翁住家樓下,在機車上點火後離開,大火造成翁的父母及親人共6人被燒死。

檢察官直言本案罪證明確,「憐憫不花錢、慈悲賺人心」,被害人的痛苦悲傷,不是外人能感同身受,且湯男不承認放火,冷血殺人應判死刑,才能實現刑罰權的正義。一審到更二審都認為湯男惡行重大且犯後沒有悔意,將他判處死刑。

社會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