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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綜合

家屬控醫院逼確診者簽放棄急救 聯醫回應了

聯醫強調,基於公開透明原則,考量病人與家屬擁有知的權力,針對病危或緊急病人,都會說明放棄急救同意書的重要性,並尊重家屬與病人意願是否簽署。(圖/報系資料照)

聯醫強調,基於公開透明原則,考量病人與家屬擁有知的權力,針對病危或緊急病人,都會說明放棄急救同意書的重要性,並尊重家屬與病人意願是否簽署。(圖/報系資料照)

本土疫情延燒,但卻有家屬憤慨指出,確診親人才剛送進聯醫中興院區就被要求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質疑醫院不願積極治療;聯醫表示,該病患住院後病情急轉直下,當時有病危快樂缺氧狀態,針對病危或緊急病人都會說明放棄急救同意書的重要性,並尊重家屬與病人意願是否簽署。

陳情家屬表示,確診親人才剛進醫院,在還沒有先接受積極治療下,院方就要求簽放棄急救同意書,在面對不可知的病情發展,確診親人不時面對醫護的強力說服,又在親友勸說下,時間一天天流逝,他的病情日益嚴重,從表面上可以正常生活到必須使用氧氣,從可以拿下氧氣說話、吃東西到完全不能離開氧氣,6月12日院方終於為他插管,也在6月18號轉入一教學醫院,目前正用葉克膜,但浸潤情況已非常嚴重。

家屬說,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在一般狀況下值得推廣,畢竟生命有其規律,人無需強行以人力延長生命卻活得痛苦、孤單、無意義,但在這個以攻擊肺為主的世紀瘟疫肆虐下,一進醫院就要求簽署,意味放棄治療,並讓病人在病毒肆虐下卸甲投降,對於應該視病如親的醫護人員而言,是正確的處置嗎?

此外,這是一個史所未見的新病毒,該怎麼醫治尚在摸索中,或許應本著「滾動式修正」的精神,依照患者的病情做最即時有效的治療;再說,選擇權在於病人本身,醫護人員應該把病人各種處置的狀況清楚說明,由當事者自己做決定,而非強力要病人做單一選擇。

聯醫澄清,該確診病患在5月31日住院後,病程急轉直下,胸部X光亦逐漸惡化,呈現快樂缺氧狀態,血氧偏低,但病人意識清楚,屬於病危狀態。

聯醫表示,該病人住院期間,醫護團隊全力救治,初始使用鼻導管,6月4日轉換成非再呼吸型面罩,接著6月12日插氣管內管接呼吸器,並在6月17日晚間由醫護團隊護送至醫學中心接續診治。

聯醫強調,基於公開透明原則,考量病人與家屬擁有知的權力,針對病危或緊急病人,都會說明放棄急救同意書的重要性,並尊重家屬與病人意願是否簽署,未來將加強醫護團隊的溝通能力,並持續搶救急重症病患,為防疫貢獻更多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