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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3萬1年連本帶利滾成40萬 年利率1304%讓警方傻眼

謝男與陳男借款3萬元,並約定每7日利息6000元,其中年利率高達1304%。(示意圖/pixabay)

謝男與陳男借款3萬元,並約定每7日利息6000元,其中年利率高達1304%。(示意圖/pixabay)

屏東一名謝姓男子因急於借款,透過手機貸款廣告與一名陳姓男子借款新台幣3萬元,雙方約定每7日利息6000元,1年後,謝男被要求連本帶利償還40多萬元,謝男無力支付所以報警求助。而陳男的放貸利息年利率高達1304%,讓辦案警方相當傻眼。最後陳男被依重利罪判處,但考量陳男與謝男達成和解,是故判處緩刑2年。

根據判決書指出,謝男於2019年透過手機廣告找到發送貸款廣告的陳男,並於2019年3月14日下午與陳男碰面,成功借得新台幣3萬元,並預扣6000元利息,謝男實拿2萬4千元。雙方並約定每7日利息6000元。判決書指出,經計算後,陳男放貸的年利率高達1304%。

而直到2020年7月10日,陳男前往謝男經營的店面,連本帶利的一口氣索討40.8萬元的欠款,謝男面對高額的欠款,自負無力支付,於是報警求助,而警方也將陳男逮捕,並依重利罪將陳男移送法辦。

之後屏東地方法院負責審理此案,認為陳男趁著謝男急需用錢之際對其放款,並收取高額重利,已經觸犯刑法第344條第1項重利罪,依法判處拘役50日,得以易科罰金。但考量謝男犯後態度良好,且與陳男達成和解,於是宣告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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