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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醉漢太盧丟包新莊疏洪道 萬華警記過調職

陳男喝酒後叫小黃回家,與運將爆衝突上警所,又控警員載他返家時「丟包」。(圖/翻攝畫面)

陳男喝酒後叫小黃回家,與運將爆衝突上警所,又控警員載他返家時「丟包」。(圖/翻攝畫面)

北市1民眾日前酒後搭小黃返家,卻與運將口角,司機一怒之下將車開到派出所,雙方在警局內仍繼續大打出手,被警方拉開、壓制。派出所1名張姓員警奉命護送該民眾返家,事後卻遭指控「丟包」,萬華分局督察組調查後,今將張記1小過並調職處分。

萬華分局調查,陳姓民眾於今年10月20日在轄區1舞廳飲酒後,搭乘小黃想返回三重住家,卻在車上和司機吵架,運將直接開到派出所理論,但陳男仍不聽勸,企圖和司機再扭打,連來勸和的警員都被推開,警方最後將其壓制,並決定將他施以「保護管束」。

所方要求剛畢業1年的20歲張姓警員,開車將陳男載回家,但陳男卻在半路上向張表示要下車,張也沒想到當時車子所在地位於偏僻的新莊疏洪道,就直接讓他下車離去,事後竟被陳控訴「丟包」。

即便張姓警員堅稱是陳男自己要在當地下車,但因苦無密錄器留下紀錄,難以舉證,萬華分局督察組因此將他記過處分,督察組強調:「既然要載民眾回家,就要確保對方到家,如不清楚對方住所,也要帶回派出所,不能隨意丟包民眾。」同事私下表示,這件事算是讓剛出道的年輕人「上了一課」,工作、服務民眾時仍應謹慎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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