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管束
」 有期徒刑 假釋 緩刑 派出所 警方
15歲少女遭好友誘殺「過程全程錄影外流」 母崩潰:正義在哪
墨西哥索諾拉州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未成年謀殺案,15歲少女蕾拉(Leyla Monserrat Lares Becerra)於2025年9月25日遭兩名熟識閨蜜誘騙後殺害,遺體遭埋於住宅後院,犯案過程甚至被拍攝並流出。案件近日宣判,由於兩名加害者刑責相對輕微,引發社會強烈反彈,死者家屬亦公開表達不滿,質疑判決無法反映案件嚴重性。死者母親公開發聲,呼籲檢討未成年司法制度。(圖/翻攝自 evynchihuahua.com)綜合外媒報導,蕾拉案發當天在閨蜜邀約下外出,對方以「準備驚喜」為由將她帶往一處住處,過程中要求她坐下並蒙上眼睛。兩名加害者一邊與她交談,一邊準備犯案工具,隨後將其綑綁並以繩索勒住頸部,最終導致窒息死亡。期間兩人還以手機記錄整個施暴過程,相關影像事後不僅傳給家屬,也在社群平台流傳,成為警方調查的重要證據。調查指出,蕾拉失蹤後約一週,即於10月2日在案發住宅後院被發現遺體,且曾遭掩埋並以石灰覆蓋。檢方初步研判,案件可能源於青少年之間的衝突與情感糾紛,包括涉及戀愛關係引發的矛盾與嫉妒。不過家屬質疑,相關動機與是否存在其他涉案人員仍未完全釐清。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因兩名加害者分別為15歲與13歲,依《青少年綜合刑事司法制度》審理。法院於2026年3月作出判決,其中15歲少女被判處2年10個月監禁或收容管教,13歲少女則僅需接受11個月監管或保護管束,並須共同支付約5657披索的賠償金。判決結果公布後,引發社會廣泛討論,不少輿論批評刑度與案件殘忍程度明顯不符,認為不應僅因加害者未成年而從輕處理。亦有聲音呼籲檢討現行制度,主張對涉及重大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應提高刑責,甚至改以成人制度審理。死者母親卡門(Carmen Becerra)對判決表達強烈不滿,質疑司法程序未能完整呈現案情,並指出部分審理以線上方式進行。她表示,賠償金額甚至不足以負擔喪葬費用,且因遺體狀況不佳,無法與女兒好好道別,只能接收已封閉的棺木,令她難以接受。目前家屬持續呼籲重啟審理並推動制度改革,盼藉此案引發社會對青少年犯罪與司法處置落差的關注。
楊梅街頭驚傳持刀鬧事!酒醉男持西瓜刀「瘋狂揮舞」民眾驚逃 草湳所6警火速出動將人制伏
桃園市楊梅區新農街4月4日下午3時許,1名47歲吳姓男子疑因飲酒後情緒失控,手持西瓜刀在街頭大幅揮舞,同時大聲謾罵,路人見狀驚嚇四散閃避,隨即報警處理。草湳派出所獲報後,緊急出動6名員警趕赴現場,迅速將吳男壓制並查扣西瓜刀,並依規定對其實施保護管束,過程中未造成人員傷亡。據了解,吳男疑因經濟壓力,酒後情緒失控,全案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予以究辦。楊梅分局長吳傳銘表示,對於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警方將依法嚴正處理,以維護社會治安。
毒駕闖輕軌!男卡軌道嗆警「你處理啊」 結局慘遭辣椒水壓制送辦
高雄市鼓山區馬卡道路與華安街口29日凌晨發生一起離譜的交通事件,1名38歲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竟誤闖輕軌軌道區域,最終卡在軌道與邊坡之間動彈不得,不僅造成交通一度受阻,更因疑似毒品影響情緒失控,當場與警方發生衝突,整起事件引發社會關注。警方表示,當日凌晨1時50分接獲通報,指稱有車輛卡在輕軌路廊,員警趕抵現場後,發現該車輛明顯違規駛入非一般車輛可通行的輕軌專用區域,所幸現場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相關設施亦未受損,林男下車後的反應卻異常激烈,不僅拒絕配合警方處理,還不斷情緒性叫囂,甚至挑釁員警「你處理啊!」,態度相當囂張。由於林男情緒持續失控,警方評估其行為已對現場安全構成威脅,遂依法採取強制措施,使用辣椒水將其壓制並進行保護管束。後續經唾液毒品快篩檢測,結果呈陽性反應,顯示其當時確實可能處於毒品影響狀態。儘管林男辯稱是因「路況不熟」才誤入輕軌軌道,但警方認為其說詞難以掩蓋毒駕事實及危險駕駛行為。警方指出,該行為已嚴重影響大眾運輸安全與公共秩序,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新台幣12萬元、扣車並吊扣駕照外,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法公共危險罪及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等罪名,將全案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警方也再次呼籲,民眾行經輕軌路段務必遵守交通標誌與相關規範,切勿因一時疏忽或違法行為釀成更大危險。未來也將持續加強取締毒駕等重大違規行為,以確保市民交通安全與大眾運輸系統的順暢運作。
退學生持刀闖嘉義某專科!師生驚嚇躲避 「1校安人員受傷」校方回應
嘉義縣1所專科學校今天(9)日上午9時許發生校園安全事件。1名男子持刀闖入校園,情緒明顯不穩,一度引發師生恐慌。警方到場後將男子壓制帶回,過程中造成1名校安人員手指受傷,所幸沒有大礙。經查,該男子今年17歲,尚未成年,且過去曾就讀該校,因長期曠課已遭退學,詳細原因仍有待釐清。據了解,少年上週五(6日)就曾返回校園,第一時間被校安人員發現並全程陪同,雖情緒起伏較大,但未出現脫序行為。今天上午,他疑似為了避免攔查,騎機車逕自闖入校園,隨後前往地下室,疑似要找學生理論。當時地下室約有6個班級正在上課,學生看到他亮出刀子後,立即通報校安人員並報警。校方人員與警方先後趕抵現場,趁少年不備將其壓制在地並帶離現場,過程中1名校安人員大拇指受傷,經包紮後沒有大礙。目前少年已被帶回派出所保護管束,校方也依規定向教育部進行校安通報。校方透露,該名少年過去就讀護理科一年級,因自認興趣不符,轉至餐飲管理科,但開學後僅上課1、2週便未再到校,因曠課過多依規定退學,離校已逾1年,在校期間並無特殊異常情形,突然帶刀返校原因及動機仍有待進一步釐清。校方表示,事件發生後已由學務處及校安中心人員前往相關班級進行安撫與輔導,提醒學生提高安全意識及遇到突發事件的應對方式。未來也將檢討並加強校園安全維護措施,以確保師生安全。
沒戴安全帽被開單竟狂撞機車坐墊 泰山男咆嘯「我死給你看」遭強制送醫
新北市泰山區47 歲吳姓男子3日上午因騎車未戴安全帽,遭林口警分局明志派出所巡邏員警攔下開單,不料吳男竟當場情緒崩潰,一邊大吼「我死給你看!」,一邊瘋狂以頭部猛力撞擊機車坐墊,警員見狀連忙請求支援警力到場將其管束,目前強制送醫至署立台北醫院。3日上午7時許,該名女警巡邏行經泰山區明志路時,發現吳姓男子騎乘機車卻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隨即鳴笛將其攔停準備依法告發,正當員警掏出紅單時,吳男竟突然像斷了理智線,扶著機車開始瘋狂用頭部撞擊坐墊,引來大批路過民眾側目。吳男邊撞及坐墊還邊怒吼「我死給你看」,警員為避免其受傷,立即制止並請求支援警力到場,對他進行保護管束,同時通知救護人員協助,將他送到署立台台北醫院強制送醫,所幸經檢視後並無明顯外傷。警方表示,後續仍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吳男依法舉發,並開出罰單,呼籲民眾如遭遇警方執法,應保持冷靜理性配合,切勿因一時情緒激憤做出傷害自己的極端行為,不僅無法免除罰責,更可能造成身體永久損傷。
割頸案乾兄妹最快2年可假釋引怒火! 律師:僅能修法補救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聖誕節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男遭判12年、林女則是11年。兩人相當於最快僅被關4年就能假釋,掀起大眾怒火。對此,律師表示,只能等《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若通過屆時少年殺人可能就無法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2023年12月25日事發當天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女愈想愈生氣,跑去找乾哥郭男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郭男、林女一審分別被判刑9年、8年,檢察官不服提上訴,二審改判12年、11年徒刑;檢察官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認為檢察官當時僅針對量刑上訴二審,上訴第三審時卻指摘援判決犯意沒有釐清,非合法上訴理由,且量刑妥適,因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三分之一就得以聲請假釋,而郭男和林女已被羈押2年,代表最快只要再2年就有機會假釋出獄。此判決讓家屬難以接受,也引發社會譁然。對此,律師廖芳萱說明,根據法律規定,14歲以上未滿18歲之行為得減輕其刑,且犯罪時未滿18歲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因此若是未成年人犯殺人罪,大約落在5年以上、20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此外,相較於一般成人必須服刑滿二分之一才能假釋,未成年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只要展現出悔改的實據,服刑期滿三分之一即可申請假釋。廖芳萱說,但少年假釋出獄後,也並非完全自由,在假釋期間必須接受「少年保護管束」,由少年觀護人定期面談、追蹤,若在假釋期間又違反相關規定,假釋會被撤銷。廖芳萱提到,行政院已於2025年10月通過一項《刑法》修正草案,針對「故意殺人」及「兒虐致死」等重大暴力犯罪,若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不得假釋,目前正送交立法院審議,因此只能待《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少年殺人可能就須面臨無法再享受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的優待。
台中無業母餵藥害死8歲、3歲兒 高大成:恐折磨2小時死去
台中市西區一名31歲母親,疑因情緒不穩餵食8歲及3歲的兒子不明藥物,警消在今天(31日)凌晨1時30分獲報趕抵,2童已失去意識,分別送醫急救仍不治身亡,女子則因情緒激動被警方送醫進行保護管束。對此,法醫高大成認為,現今安眠藥經過改良,即使成年人服用過量也不會死亡,如果臟器尚不成熟的幼童吃下,反而會造成肝腎臟逐漸衰竭,至少痛苦2小時才會死去。根據警方調查,該名母親曾主動打電話給友人求助,表示自己想不開、想輕生,通話內容充滿負面情緒,友人立即趕往其住處查看,發現2名男童已無呼吸心跳,隨即報警並撥打119。警消人員抵達時,看見2名男童躺在床上,嘴唇發紫、口吐白沫、牙關緊閉,已無生命跡象,分別送往林新醫院、中國附醫搶救仍不治。該名母親則因情緒極度激動,且出現攻擊傾向,由警方實施管束,將其四肢固定後,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進行強制治療與觀察。對此,高大成表示,目前第5代安眠藥已改善很多,安眠量和致死量有很大差距,不像過去只要稍微多吃一點就會死亡,因此現在即使成年人吃過量安眠藥「吃到飽」,也不會喪命。高大成說明,對臟器還不成熟的幼童而言,服用安眠藥是一種折磨,幼童若吃下大量藥物,雖不會立即死亡,但會造成肝腎臟逐漸衰竭,至少2小時才會死去,從2名男童嘴唇發紫、牙關緊咬的狀況來看,研判是吃了中樞神經相關的藥物產生缺氧情形,亦不排除內摻多種藥物,要待後續抽血解剖才能查明孩童的確切死因。據了解,該名母親無業,平時在家照顧小孩,目前與現任男友及2名兒子住在西區某大樓租屋處,而8歲和3歲孩子的親生父親分別是她的前男友及現男友。近期該名母親疑似被男友提分手,加上她本身罹患疾病、精神狀況不穩,有在服用藥物,今天深夜出現了輕生念頭,還涉嫌餵食2名孩子不明藥物。台中市社會局指出,接獲相關通報後,便指派社工至現場提供家屬必要協助,目前相關人員已經安置,後續會配合檢警偵辦。由於該名母親已送醫進行保護管束,目前無法表達事發過程,警方無法製作筆錄,相關案情仍待進一步調查。《CTWANT》關心您: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籲政院提《校園安全專法》草案 劉書彬:法制化分流高風險生保校安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今(13)日表示,國民教育學生安全是第一順位,但「割頸案」等治安事件讓校園是風聲鶴唳,或許可參考德國、日本早已實施「學校威脅評估」、「危機管理團隊與演練」、及「外部警政支援網絡」等方式,藉此釜底抽薪改善校園安全危機。民眾黨立委劉書彬(圖)認為《校園安全專法》草案納入高風險學生分流教育是刻不容緩。(圖/CTWANT攝影組)2023年12月在新北市一所市立完全中學發生的國三生校園割頸案,儘管已事過2年仍餘波盪漾,案件現在在司法攻防上訴三審階段,關心的民眾仍不時隨著更新消息心情起伏。據了解,儘管2025年底台灣高等法院對此案二審判決中,已審酌於一審兇嫌郭姓少年判9年、教唆嫌疑人林姓少女判8年似有過輕,因此合議庭考量醫療機構的再犯風險評估報告,撤銷原判決並加重刑度,目前郭姓少年被依殺人罪改判有期徒刑 12年、林姓少女則被依教唆殺人改判有期徒刑 11年。臺灣高檢署針對「割頸案」二名被告上訴了三審,最高法院(圖)料將以法律審再檢視程序問題。(示意圖/方萬民攝)儘管高檢署考慮量刑仍似有過輕而在元月上訴三審,而三審主要就程序問題「法律審」一般並不開庭,但家屬對前頭審理期間疑似合議庭有承審法官因著修復式司法要被告「孝順家屬」等言論非常不滿,喊出應處以30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這些料將在三審程序中再次被檢視。身為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的劉書彬對此批評,從監察院就行政層面介入的調查顯示,加害學生早在轉學前就已是保護管束與「曝險少年」,轉學後也持續出現缺課、涉入幫派等搞事行為,甚至「攜刀」上學嚇壞了同學,這些都是早已可預見的校園安全風險,但制度卻沒辦法讓這些訊息整合,學校也沒被授權或擁有適當工具去「接住」高風險學生。劉書彬坦言,儘管司法有其邏輯與脈絡,但不少人確實認為目前量刑與社會期待之間有落差,另外愈來愈多未成年者犯罪受保護而減輕其刑甚至免於問責的消息傳出,這也容易成為不肖成年人據此招募未成年人成為不法「魁儡」的誘因,問題甚大不能再拖延。劉書彬進一步呼籲,行政院應立即提出《校園安全專法》草案,建立風險分級制度,讓「高風險學生過渡教育與分流」機制法制化,完成司法、教育、社福資料的合法即時銜接,讓教育現場不能再單打獨鬥,學校老師們也不能再成為第一線孤軍。她舉例,若要有系統、有制度的校園風險防線,不妨參照德國、日本早已實施的「學校威脅評估計畫」,確實由教育部國教署攜手各縣市教育局處研擬大致方向後,再由各縣市教育局處輔導下轄學校跨處室填寫量表,另外也能像地震演練一樣,定期舉行校園安全「危機管理演練」,同步導入「外部警政支援網絡」通報鍊,不能讓制度徒留具文,學生安全淪為真空漏洞。※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當街發酒瘋!醉男持滅火器狂噴砸車 民眾嚇壞報警
高雄市鳳山區善美里21日凌晨2時許傳出一起糾紛事故。一名陳姓男子喝醉酒,竟持滅火器在路上狂噴,再持拖把到處亂砸車輛,造成至少2台汽車後照鏡因此毀損,讓民眾聽聞聲響嚇壞報警。警方獲報到場後,也將陳男逮捕送辦。據了解,20多歲的陳姓男子21日凌晨喝醉酒卻當街發酒瘋,在馬路上先是持滅火器到處亂噴,再拿著拖把沿路砸車。警方獲報到場後,也將陳男帶回派車所進行保護管束,後續也將調閱監視器,釐清陳男到底砸壞多少車輛,目前已知有2輛轎車後照鏡遭到毀損。全案後續也將依毀損罪嫌移送偵辦。
黃子佼二審判1年半、緩刑4年! 高院判決理由曝光
黃子佼因收藏2259部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一審被判8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後,黃子佼於11月24日透過律師發布聲明表示已和被害人全數和解。高等法院於今(11月25日)宣判撤銷原審,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訴。合議庭指出,黃子佼自民國103年2月12日起,註冊成為「創意私房」網路論壇(下稱創意私房)會員後,竟意圖損害他人利益,基於成年人故意對少年非法蒐集、處理個人資料、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之犯意,陸續購買、蒐集、下載創意私房所販售之37位兒童或少年裸露胸部、性器、接觸性器或性交行為之性影像(內含個人資料),並自112年2月17日(即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9條第 1項增訂刑罰生效日)起,仍繼續以行動硬碟儲存上開性影像及個人資料,而無故持有之,足生損害於上開37人之隱私權。科刑部份,合議庭審酌黃子佼坦承持有上開兒童或少年性影像,但否認有何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情;然上開性影像,皆屬關於「性生活」之特種個人資料,且上開檔案中,包含各被害人之真實姓名、工作地點、生活照、社交軟體帳號、臉部特徵等個人資料,使取得該等性影像之人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被害人之身分,自屬被害人之「性生活」個人資料之一環。另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規定,於112年2月17日修法施行前未查獲而仍持有兒少性影像者,即應處以刑事責任。被告所辯不足採信,自應依法論科。合議庭審酌,黃子佼因一己私慾,主動加入創意私房論壇成為會員,並自該論壇購買、下載、儲存上開性影像(含個人資料)而持有,其被害人數、影像檔案均多,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並考量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情節,暨其於本院審理時坦認持有上開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然否認有何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情形,另已與37位被害人全數成立和解並賠償損失等犯後態度,兼衡其素行、智識程度、家庭經濟及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此刑。合議庭表示,黃子佼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且與37位被害人皆已達成和解並給付賠償完畢,足認其有彌補各該被害人所受損害之真意及具體作為,37位被害人亦均同意給予被告緩刑宣告。本院合議庭因認上開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依法宣告緩刑4年,同時為促使被告日後重視法律規範秩序,導正偏差行為,命被告應於緩刑期間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180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應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以有關兒少保護、性別平等議題者優先),並諭知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合議庭指出,檢察官移送併辦之其他性影像部分,若干性影像無法辨別被害人身分,其餘影像中疑似之被害人均未曾到案接受警詢、偵查製作筆錄,甚且有人於警員聯繫時否認有拍攝相關性影像,因而無從確認此等部分性影像是否為其本人所拍攝及其拍攝時年齡為何,尚難就此部分對被告論以上開罪名,故應退由檢察官另行依法處理。
台南女3度恐嚇施暴父親 違反保護令遭判緩刑2年
王姓女子動輒對父親施暴,王父向台南地方法院申請保護令,她卻在去年底、今年初,三度違反保護令連續責罵,徒手及拿拖把毆打王父,恐嚇「打到你沒牙齒」、「搧兩個巴掌給你」,王父無奈報警,王女經鑑定精神異常領有殘障手冊,法官依違反家暴保護令,判拘役50日,緩刑2年,禁止再有家暴行為。30多歲王女因工作精神壓力大,常對同住的父親施暴,令王父於2024年4月不得不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保護令,法官裁定王女不得對其父有身體及精神上暴力及騷擾行為,王女收到法院裁定後有收斂行為。2024年底,王女故態復萌,先指責父親衣服顏色不對,又責怪他報警,伸手推父親頭部一把。今年1月2日早上8點多,王父買早餐正在吃,她不斷責罵王父不吃她替他準備的早餐,出手毆打王父肩、臂,並恐嚇稱「我打你牙齒」、「打到你沒牙齒」、「搧兩個巴掌給你」。同月5日下午,她因故對王父有所不滿,直言「我要拿棍子打你」,旋即拿拖把柄朝王父揮打,被王父握住拖把柄擋下。王父不堪女兒持續以言語、肢體暴力侵害,報警指控女兒違反保護令。法官認為,王女漠視法院核發民事保護令的效力,違反法官諭知不得對被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的要求,藐視保護令所代表的國家公權力,行為實不可取;惟念及王女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佳,又提出罹患精神異常及殘障手冊證明,依違反保護令,判拘役50日。法官考量王女是一時失慮,暫不執行刑罰,給予她緩刑2年,交付保護管束,禁止她再對父親有暴力行為,以啟自新。
死了還要被追債!新竹女「用亡者手指蓋印」偽造借據 當場遭識破判刑2年
死了還是要被追債!新竹市一名女子阿芬(化名)因與男子阿國(化名)之間存在債務糾紛,阿國卻突然死亡,使債權可能化為烏有。阿芬竟心生歹念,前往殯儀館以「瞻仰遺容」為名,趁機利用亡者的手指蓋印在借據與本票上,偽造債務文件,企圖製造「生前同意抵押土地」的假象。離譜行徑當場被發現,最終遭法院依共同偽造有價證券罪判刑2年,緩刑5年。根據新竹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阿芬明知阿國已於2025年2月21日凌晨5時許死亡,仍夥同綽號「小瑋」及「威哥」的共犯,以阿國名義偽造借據與本票。她在借據抵押文件的借款人欄偽簽阿國之名,又於本票發票人欄重複偽簽,票面日期為2010年5月23日,金額高達新台幣850萬元。同日上午約11時,阿芬前往新竹殯儀館追思園,假借瞻仰遺容的機會,趁人不注意,用阿國遺體的手指沾印泥,按壓於借據及本票上,以偽造出「阿國生前簽署文件」的假象。現場人員察覺異常後,立即通知阿國家屬,家屬見狀震怒,隨即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查扣借據、本票各一張及印泥一個,現場證據確鑿。法院調查後認定,阿芬因擔心債權無法收回,竟鋌而走險偽造票據,行為已嚴重侵害阿國繼承人權益,並破壞社會信用秩序。不過,考量她犯後坦承犯行、偽造本票未流入市場、實際危害有限,且生活清苦、在工廠工作維生,法官最終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並付保護管束。此外,法院命令阿芬在判決確定後2年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5萬元,並須於指定機關或公益團體提供9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
老婦捷運逼讓座遭踢飛 作家曝未知風險「別為一口氣賠掉青春」
近日台北捷運「優先席」再度成為輿論焦點。一名年輕男乘客與年長婦人因讓座問題發生衝突,最終導致婦人遭對方一腳踹倒,跌坐在後方座位。事件引發廣泛討論,對此,講師兼作家莊越翔表示,「遇到這種陌生長者,閃遠一點就好。」強調可能為了賭一口氣,賠上自己寶貴的青春。對此,講師兼作家莊越翔在其臉書粉專「專業想」發文,分享自己長期陪伴保護管束少年的經驗,提醒年輕人「不是每一位長者都承受得起正當防衛的力道」,更強調遇到疑似挑釁的陌生長者,應優先閃避,避免以暴制暴帶來的後果。莊越翔表示,他過去曾陪伴許多涉案少年走過司法歷程,目睹無數「本來只是想嚇嚇對方、比劃一下」,最終卻釀成傷害甚至致命案件。他指出,當情緒升溫、彼此動手,往往無法冷靜思考後果,「你可能賭上的是自由、金錢,甚至一段無法挽回的青春。」他亦提到,社群平台上常見鼓吹「替天行道」的言論,看似熱血正義,卻可能誤導他人認為「打了沒事、打了有理」,長期下來恐使社會對暴力產生寬容態度,「每一則被網友叫好分享的影片,背後都有可能是法庭、牢房與一段青澀歲月的結束。」針對影片中的情緒反應,他坦言「內心也很複雜」,一方面理解不少人對「逼讓座」的不滿,但也提醒社會回歸理性面對現實。「你無法知道對方的健康狀況,也不清楚是否有精神或心理疾病,一旦出事,後果將難以承擔。」莊越翔最後呼籲,年輕人在公共空間遇到不友善長者時,「閃遠一點就好」,這不是退讓,而是「保護自己不捲入未知風險」。他強調,避免衝突不是懦弱,而是理性地守住自己的時間與自由,「不要跟他背後的故事賭機率,你賭的起錢與一口氣,你可能換不回那一段寶貴青春。」
37歲韓籍男酒後鬧事 師大公車站掌摑民眾!慘遭警保護管束
北市和平東路上的師大公車站,18日晚間6時許,發生一起醉漢莫名毆打等車民眾巴掌的案件,警方到場將喝得爛醉的37歲韓國籍柳姓男子帶回保護管束,並依傷害罪嫌移送法辦。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當晚接獲報案後,線上巡邏警力迅速趕赴現場處理,發現柳姓男子疑因酒醉失控,在師大路公車站前突然徒手掌摑等候公車的劉姓被害人臉部。柳男面對員警詢問為何打人,喊著「我要回家、「不知道」,仍呈現高度酒醉且行為失控,並大聲以韓語吼叫,拒絕配合員警,警方遂依法對他實施保護管束。警方依法受理傷害告訴,因柳男泥醉無法製作筆錄,經通知家屬到場、柳男清醒後解除管束,全案詢後,依傷害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女子騎機車闖國道遭3警車追捕 最高恐罰4.2萬元
國道1號岡山路段今(12)日上午11點多,有民眾開車時目擊2輛警車在包夾一輛機車,仔細一看是名黑色衣服女子,不服攔查左右閃避跑給警察追,讓目擊者驚呼「超怕撞到她!」,後來在路肩僵持近半小時終於截停,由於該名女子情緒不穩,警方施以保護管束後送往醫院治療,後續將依規定開出最高4萬2000元罰鍰。有民眾在中午11點多,看到有位黑衣女子,騎車上國道路肩行駛,後方有2輛紅斑馬國到警車在追趕,還不服攔查,警方甚至一度下車追趕,後來有第三輛警車出現才將其逼停,民眾驚呼「超怕撞到她!」,將部分過程公佈在Threads平台,引發網友關注。國道警方表示,在11點3分接獲民眾報案,在國道1號北向364公里剛商路段有機車行駛,調派編號528及537共2輛巡邏車前往攔查,於349.5公里處與機車接觸,但騎士始終不願停車配合攔查,後續再加派527巡邏車前往支援,本大隊派遣3部巡邏車最終以優勢警力及防禦駕駛技巧,終於11時26分在北向345公里處將其攔停。經查該名騎士為40歲王姓女子,現場疑似女情緒不穩,員警遂將其帶返分隊實施保護管束,並由女警陪同就醫並通知家屬配合安置,但由於女子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不得行駛或進入,將依規定開罰,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43條第1項第1款規定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
信義區醉男深夜攔車狂砸 高喊「你撞我啊」女駕駛嚇壞急報警
台北市43歲游姓男子6日凌晨0時15分酒後行經信義區松仁路95巷時,突然站在車道中央攔車,對28歲蔡姓女駕駛怒嗆「你撞我啊」,隨後更徒手猛捶車窗、拉扯後照鏡破壞車輛,蔡女驚嚇之下報警。警方獲報將游男保護管束帶回派出所,蔡女堅持提出毀損告訴,全案將依毀損罪嫌函送法辦。信義分局表示,勤務中心接獲報案指松仁路95巷內有人砸車,警員趕抵現場發現,蔡女駕車行經該處時,游男因不明原因站在車道上,她只好先停車觀察,豈料游男突然情緒激動,對蔡女高喊「你撞我啊」,甚至乾脆站在車道上不走。游男隨後變本加厲,開始徒手破壞蔡女轎車,不斷猛捶車窗、拉扯後照鏡,甚至嘗試打開車門,導致車輛側板金凹陷受損。蔡女趕緊撥打110報案求助。整個砸車過程被路人拍下,畫面可見游男情緒激動在車前咆哮的離譜行徑。警方到場後,蔡女當場堅持提告,警方依毀損罪嫌受理,後續將通知游男到案說明。由於游男在現場大發酒瘋,有自傷或傷人之虞,遂對他施以保護管束帶回派出所安置並通知友人到派出所接回。信義分局提醒,周末夜信義區酒吧、夜店人潮眾多,民眾飲酒後應保持理性,避免因失序行為觸法受罰。
醉男不聽女友話失控當街咆哮 員警「抱頭摔」壓制管束
28歲徐姓男子今日凌晨喝完酒後失序,不肯聽女友的話,情緒越來越激動,大聲喧嘩,友人在旁勸阻也不聽,也驚擾到附近民眾,報警處理,徐男見警仍不停大聲咆哮,最後使出結合柔道與綜合格鬥的「抱頭摔」將男子控制,並將人帶回派出所冷靜,但清醒後將被依以《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新興分局五福二路派出所於28日凌晨2時許獲報,新興區五福二路與忠孝一路口有民眾喧嘩滋事,警方立即派遣快打警力到場,初步了解,28歲徐姓男子因酒後失序,29歲鍾姓女友想將他帶回家,反倒引發男友不悅,在旁朋友不斷勸阻仍不聽。員警到場後,徐男仍不停大聲咆哮,情緒過於激動,立即以柔道技將男子迅速控制,並依法將人保護管束帶返所,後續待冷靜後以《社會秩序維護法》85條1項「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函送簡易庭裁罰。◎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北市男街頭失控暴走!沿路砸車踹破超商玻璃門傷及2路人 遭警方送辦
40歲吳男24日上午在台北市大同區街頭暴走,他先攻擊路人,拿告示牌砸毀汽車後照鏡,再猛踹超商玻璃門。接著他轉往附近破壞路邊旗桿、推倒機車與自行車,過程中波及另一名路人,共造成兩人受傷。大同分局警方獲報後,迅速在塔城街將他查獲到案,訊後依法送辦。警方獲報到場時,吳男已離開現場。警方根據目擊者描述的特徵展開搜查,很快便在塔城街發現吳男的身影。警方為防止他再度危害公眾,立即上前對他實施保護管束,並將他帶回派出所調查其失控原因。警方調查後釐清,吳男的脫序行為共造成2名路人受傷。第一名傷者是遭他徒手攻擊,導致頭部輕微紅腫。另一名路人則是在他破壞旗桿時,被斷裂的旗桿意外波及,造成右腳擦挫傷。所幸2名傷者傷勢均不嚴重,目前都向警方表示不願提告。警方偵訊後,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及刑法毀損等罪嫌,將吳男移送偵辦。大同分局也呼籲,民眾若在公共場所遭遇類似突發狀況,應保持冷靜並立即撥打110,由警方到場處置,以確保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借廁所遭拒掌摑女店員!惡煞被壓制「當場炸屎」 身分是台積電外包工
新竹市林森路一間早餐店,於上週六(16日)清晨發生暴力事件。一名42歲李姓男子因借廁所遭拒,竟情緒失控,不僅砸店、推倒送貨機車,還當場掌摑女店員。警方到場後將人帶回管束,但隨後以「情緒不穩,不適合逮捕」為由釋放。未料李男返家後又折返早餐店咆哮,嚇得老闆娘當場崩潰求饒,如今李男身分遭起底,竟是台積電嘉義廠的外包工人。警方調查指出,事發當時李男酒後情緒激動,與店家發生口角,自稱「黑道成員」並不斷咆哮,隨後出手打女店員。南門派出所警員獲報趕抵,發現李男試圖襲警,隨即將其制伏並帶回保護管束,但事後卻僅予以告誡,隨後放行。當日上午7時許,李男又重返店家鬧事,造成店家二度受害。老闆娘驚恐大喊:「你不要再來了,我們怕你了!」受害女店員隨後報案,控告李男涉嫌傷害、毀損及恐嚇。李男於19日到案說明,全案已依法送辦。事件曝光後,網友起底李男身分,發現其為台積電嘉義廠外包工,目前已離職。由於當時他在與警方拉扯過程中「失禁炸屎」,現場場面一度失控狼狽。事後李男已將臉書帳號關閉,避免遭網友公審。另外,警方將人釋放此舉,引發民眾不滿,臉書粉專「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南門派出所」遭到網友留言洗版,「原來只要喝酒醉砸店,再加上所長說的只要情緒失控,就能不適合被逮捕,哇,真是重新上了一課了欸」、「你各位情緒都太穩定了,這樣是會被抓的喔」、「這是什麼樣的人民保母。」對此,第三警分局長陳科宏回應表示,針對所長說明內容有不夠精確部分,本分局深表歉意,已加強所屬幹部教育訓練。
警稱砸店男「情緒失控不適逮捕」 派出所Google被灌爆關閉
新竹市近日有一名男子到早餐店借廁所遭拒,竟砸店、毆打店員,警方獲報後到場將他帶回,最後卻以「對方情緒失控不宜逮捕」為由放人,結果男子一小時後又回到店外嗆聲。該派出所也因此被網友肉搜,不僅臉書粉專留言區狂被洗版砲轟,Google評論更被一星灌爆,目前派出所關閉評論區。一名喝醉的李姓男子16日清晨到林森路一家早餐店要求使用廁所,但因廁所屬於樓上房東共用,店家好言婉拒。不料,李男情緒失控不停嗆聲,更自稱幫派成員,數度怒摔櫃檯物品。女店員立即打電話報警,李男隨後繼續與另名女店員嗆聲,並動手掌摑。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南門派出所所長胡育任表示,到場後已在現場對李男實施保護管束,李男現場有情緒失控的狀況,不適合再做逮捕的動作,以及後續製作筆錄。沒想到一個小時後,李男竟然回到店家繼續咆哮挑釁,許多網友看到影片相當憤怒,紛紛到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南門派出所Google評論洗版寫下,「爛透……搞不懂這間派出所存在的意義」、「很棒的所長,溫柔體貼善解人意。做錯事都會柔性勸導的感覺,讚讚讚」、「無法保護市民朋友」,目前評論已被暫時關閉。臉書粉專「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南門派出所」也被網友留言洗版「原來只要喝酒醉砸店,再加上所長說的只要情緒失控,就能不適合被逮捕,哇,真是重新上了一課了欸」、「你各位情緒都太穩定了,這樣是會被抓的喔」、「這是什麼樣的人民保母」。對於網友怒火,第三警分局長陳科宏回應表示,針對所長說明內容有不夠精確部分,本分局深表歉意,已加強所屬幹部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