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管束
」 有期徒刑 緩刑 酒醉 保護管束 派出所
違規五連發!遭攔查心虛狂抖「猛拿頭撞地」 他毒駕上路遭逮捕送辦
新北市三重區48歲曾姓男子,16日晚間騎乘機車行經三重街頭時一路違規,不僅沒開大燈、安全帽未扣,甚至無照駕駛還在路口「切西瓜」違規轉彎。巡邏員警上前攔查時,眼尖發現他全身止不住狂抖,要求配合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曾男竟心虛倒地以頭部猛撞地面企圖自殘抗拒,警方隨即依法將其上銬管束帶回,經快篩後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三重警分局員警16日晚間6時許,巡邏途經三重區龍門路一帶時,發現曾男騎乘機車未開啟車頭大燈,頭上的安全帽也未依規定繫好扣環。更離譜的是,曾男行經路口左轉時,為了貪圖方便未行駛至路口中心點,竟未打方向燈便直接「切西瓜」違規轉彎,誇張行徑當場被巡邏員警全程目擊並攔停受檢,進一步查驗身分後更確認其為無照駕駛。在盤查過程中,員警發現曾男肢體動作極不協調,且身體不斷劇烈抖動,研判疑似吸毒後駕車,遂依規定要求其配合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曾男一開始大言不慚地強辯「我又沒怎樣」,當員警當場細數其一連串重大違規項目並質疑其異常抖動時,曾男突然情緒失控坐倒在地,隨即用頭部猛烈撞擊地面。為防止曾男持續自傷並維護現場人員安全,員警立即對其實施保護管束並上銬壓制,隨後將其帶回派出所偵辦。經實施毒品唾液快篩檢驗,結果果真呈現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全案警詢後,警方除針對各項重大交通違規逐一開單舉發並依法查扣該部機車外,另依涉犯《刑法》公共危險(毒駕)罪嫌將曾男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到遠房親戚家借住!花蓮男趁機性侵2次得逞 承諾賠償150萬獲緩刑
花蓮縣一名劉姓男子,趁遠房親戚A女到住處借住,竟藉機二度強制性交,遭到A女報警提告。案經花蓮地院審理,劉男坦承犯行,並與A女調解承諾賠償150萬元,最終劉男被判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判決書顯示,2024年10月間,A女前往花蓮探訪,借住在劉男家,2人在某天晚間一同外出聚餐飲酒,並於結束後搭乘計程車返回住處,而劉男竟趁機繞道到空屋,無視A女掙扎,將A女推倒並以強暴方式性侵,得逞後才將A女帶回住處休息。然而,劉男早上睡醒過後,竟潛入A女睡覺的房間,強行脫去A女褲子,無視A女大喊「不會原諒」、「不要這樣子」,再次強暴A女,結束後即離去上班。A女不甘受辱,隨即告知親友,並報警處理。案經花蓮地方法院審理,法官審酌,劉男已坦承犯行,且雙方已透過法院調解,劉男承諾賠償A女150萬元,並會每月分期給付,截至詞辯論終結前已履行賠償達69萬元,而A女願體諒劉男悔意,同意給予從輕量刑及緩刑機會。法官考量,劉男已知自己的過錯,並有積極彌補過錯的誠意,兼衡其犯罪動機、侵害法益程度,以及其自陳僅國中畢業、目前從事模板工程、需要扶養2名在學子女等家庭生活狀況,且5年內並無犯罪紀錄等一切情狀,依照強制性交罪共2罪,均處有期徒刑1年10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完成4場次法治教育課程。全案可上訴。《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不滿孩子連2次被抽血失敗!父嗆護理師「路上看到要打」 下場曝光
北部一名王姓男子,不滿孩子連續2次被抽血失敗,與2名護理師發生爭執,不僅阻止繼續抽血,還揚言「以後路上看到他們要打他們」,護理師護理師因此報警提告。台北地院依法判處王男有期徒刑2月,緩刑2年,要求他要向指定基金會捐款1萬8000元。判決書顯示,王男的孩子在2025年6月間因病入院,2名護理師正要幫患者抽血檢查,但患者掙扎不配合,導致連續2次未抽到血,王男心生不滿,與護理人員發生爭執,不僅阻止護理人員繼續抽血,還多次對護理師恐嚇「以後路上看到他們要打他們」。護理師因此心生畏懼,前往警察局報案處理。檢方表示,王男所為涉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以及違反醫療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犯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對於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實施恐嚇等罪嫌,依照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之對於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實施恐嚇罪嫌論處,依法提起公訴。案經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王男未理性面對醫事人員的醫療處置,竟以恐嚇方式造成2名護理師心生畏懼,不僅妨害醫療業務執行,更損害醫病關係,所為實屬不該,考量王男已坦承犯行,雖未與護理師達成調解或賠償損害,但願意依護理師意見按月捐款新台幣1500元予財團法人台北市失親兒福利基金會。法官依照醫療法第106條第3項之對醫事人員以恐嚇之方法妨害其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王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另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給付財團法人台北市失親兒福利基金會共新台幣1萬8000元,給付方法為於每月20日前給付新台幣1500元,至全部清償完畢為止,如有一期不履行,視為全部到期。全案可上訴。
獨/柯文哲社宅女住戶重製鄰居柯基照諷「柯羈」 二審認罪省下12萬
台北市廣慈博愛園區社會住宅兩名女性住戶,在2024年柯文哲因京華城案收押期間,為了一張柯基照對簿公堂。廣慈社宅是柯文哲台北市長任內的建設,2018年開工,2022年到2023年間陸續完工,本案告訴人鄭姓女子在媒體業工作,被告吳姓女子是電子業的業務專員,都是廣慈社宅承租戶。2024年8月底,社區群組「#廣慈社宅三兩事」有人貼出柯文哲羈押禁見的報導,吳姓女子下載鄭姓鄰居臉書的柯基犬照片,加上雞、鴨及看守所圖像後傳進群組,這讓鄭姓鄰居怒告吳姓女子觸犯著作權法並提出民事求償30萬元,吳姓女子一審辯稱重製照片是合理使用,遭判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民事部分判賠5千元。原本吳姓女子得為一張柯基照付出12.5萬元的代價,不過她上訴後調整訴訟策略,表達「深感愧疚與懊悔」,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考量她雖未達成調解,但已認罪有悔意,因此改判刑3月、緩刑2年,民事賠償案則已判決確定,吳姓女子的「敗訴成本」大幅縮減96%,只剩5千元。依據本案判決,吳姓女子在鄭姓鄰居愛犬照上面加註「柯基」兩字,搭配雞和鴨的照片,再貼在社區群組柯文哲羈押新聞底下,這有醜化柯基犬和飼主的動機,因為群組成員會從柯基的諧音聯想「柯文哲羈押」,社會大眾對於有人遭羈押,應知他捲入刑事案件又犯嫌重大,吳姓女子可能讓群組成員對柯基照產生負面觀感,甚至懷疑飼主品行不佳、有犯罪嫌疑;對於飼主來說,有人把寵物照連結嫌犯羈押的新聞,很難會感到無傷大雅或無比光榮,因此合成「柯基雞鴨照」並非合理使用。吳姓女子於台北地院審理期間否認犯罪,她主張沒使用柯基照來營利,PO照動機是討論新聞時事、活絡鄰居感情,在一審有罪判決出爐後,檢方未上訴,吳姓女子一開始上訴仍無罪答辯,到了今年6月改口認罪,請智商法院從輕量刑並宣告緩刑,再也不爭執犯罪事實與罪名。二審合議庭想了解鄭姓鄰居的看法,她具狀表達吳姓女子雖在「存證信函」中表示深感歉疚,但並未「公開道歉」或在社群平台提出具體補救措施,她因本案遭受不少壓力與困擾,吳姓女子只賠償民事案件所判決的金額5千元,無法讓她感到有誠意彌補損害、解決紛爭,所以請法官維持4個月有期徒刑「以昭公道」。智商法院認為,吳姓女子只是一時衝動觸法,歷經司法偵審程序應得到教訓,也表達悔意了,宣告有期徒刑3月可暫不執行,緩刑期間須保護管束、做公益60小時、上3次法治教育課,如果不好好遵守,檢察官可撤銷緩刑。全案二審即定讞,柯文哲社宅住戶的「柯基犬之戰」就此落幕。
醉漢闖北市路口瘋狂攔車險釀禍! 警消聯手壓制送醫驚險過程曝光
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與復興南路一段路口,7月31日晚間9時許發生一起驚險事件。一名43歲林姓男子因酒後泥醉,竟站在車流不斷的路中央攔車,不僅嚴重影響交通秩序,更讓來往駕駛與行人受到威脅。警方接獲民眾報案後,立即派遣新生南路派出所員警趕赴現場處理,並在第一時間將男子帶離車道,避免意外事故發生。然而,林姓男子在警方進行保護管束的過程中,情緒異常激動,不斷反抗警方勸導,甚至多次試圖衝回車道,讓現場狀況一度相當緊張。警方除了持續安撫男子情緒外,也同步通知家屬到場協助,但家屬抵達後仍無法有效勸阻,男子依舊躁動不安。考量男子精神及身體狀況可能受到酒精影響,警方隨即會同消防救護人員,並與松德醫院醫師聯繫評估,在確認符合護送就醫條件後,立即啟動護送就醫機制,將林姓男子安全送往松德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療與觀察,避免其持續危害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此次事件雖未造成交通事故或人員傷亡,但男子酒後失控站在道路中央攔車的危險行為,仍讓現場民眾捏了一把冷汗。警方表示,面對酒醉民眾時,除了依法執行保護管束,也會依照實際狀況評估是否需要送醫,以確保當事人及社會大眾安全。大安分局也藉此呼籲,飲酒應量力而為,切勿因過量飲酒導致失控行為,不僅可能觸法,更可能危及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同時也提醒民眾,酒後絕不可駕車,若發現有人酒醉失去控制或有危險行為,可立即通報警方或消防單位協助處理,共同維護道路交通與公共安全。
醉男大鬧西門町商圈 警保護管束帶回
醉男大鬧西門町!北市西門町商圈28日晚間7時許發生一起糾紛案,警方獲報一名44歲的義籍男子酒後大鬧服飾店,並拒絕離開,無奈之下只好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也對男子進行規勸,但其情緒仍相當激動,只好對其進行保護管束並帶回派出所,所幸整起糾紛中未有他人受傷與財物毀損。據了解,44歲的義大利籍男子28日酒後在服飾店內大吵大鬧,經店員多次勸阻後仍不願離去。警方到場時該名男子因酒後情緒激動,為防止其及他人之危害,故對其實施保護管束並帶返所。現場無人受傷及財物毀損,店家表示不提告訴,全案後續將該名男子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偵辦。萬華分局呼籲,飲酒應保持節制切勿過量,以免酒後失控不慎觸法,如有違序違法等情事,警方將依法嚴辦,絕不寬貸,以維護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全。
柏林同志遊行遭「恐攻」1死29傷!警擊斃21歲嫌犯 極端激進化身分背景曝
德國柏林同志遊行發生重大攻擊事件,一輛白色廂型車衝入人群造成1名女子死亡、至少29人受傷,現場隨後又發生持刀攻擊。德國警方27日表示,涉嫌犯案的21歲德國籍男子巴盧特(Abdul Ballout)在逃亡期間持刀衝向警員,遭警方開槍擊斃,德國內政部已將此案定調為是一起「伊斯蘭主義恐怖攻擊」。警方指出巴盧特具有黎巴嫩血統,在柏林施潘道區(Spandau)遭警方攔截時,突然持刀衝向執法人員,警方隨即開槍將其擊斃,也宣告這場大規模追捕行動落幕。德國內政部長多布林特(Alexander Dobrindt)表示,嫌犯長期涉及多起刑事案件並逐漸激進化,且與伊斯蘭激進團體有所往來,因此研判本案具有恐怖攻擊性質。柏林檢方公布資料指出,巴盧特2025年曾經由土耳其前往黎巴嫩,企圖加入敘利亞境內極端組織「伊斯蘭國」(IS),期間還與多名疑似IS成員接觸。他同年7月在黎巴嫩因煽動宗教及教派衝突遭判刑3個月,返國後又在柏林機場遭逮捕。今年5月德國法院再以「預備實施危害國家安全重大暴力犯罪」判處他1年10個月徒刑,但裁定延後執行並接受保護管束。此外,他過去還曾因搶劫、傷害等案件遭法院定罪。德國總理梅爾茨(Friedrich Merz)27日前往案發現場悼念罹難者,並強調德國將捍衛自由、開放的民主社會,「極端分子沒有立足之地,我們不會讓恐怖主義的毒害侵蝕德國社會。」事件發生後,隔日原訂舉行的公園清潔活動及早餐市集全數取消。不過,仍有不少民眾返回布蘭登堡門,自發舉辦追思活動。除譴責極端主義暴力外,也批評政府近年削減同志團體預算,呼籲提供更多支持。警方表示,目前所有傷者均已脫離生命危險,全案仍持續調查,以釐清犯案動機及事件完整經過。
孟耿如斷開黃子佼5年婚!神隱15個月首更新IG 一句話洩心境
藝人孟耿如自去年3月關閉所有個人社群平台後,沉寂長達15個月,29日突然更新畫作專屬Instagram帳號,分享最新創作,並寫下「The sound of the silence(寂靜之聲)」,貼文曝光後引發外界關注。由於畫作中出現一大一小兩道人影,也讓不少網友聯想到她近一年來經歷婚姻變化後的心境。這也是孟耿如自去年3月4日後,首度更新畫作專屬Instagram。她未對作品多做說明,僅留下簡短文字,畫面則以沉靜色調呈現,一大一小兩道人影站立其中,充滿留白,也引發外界各種解讀。前夫黃子佼2023年陷入MeToo風波,演藝事業全面停擺,後續又因持有兒少性影像案件引發社會譁然。2025年初,一家三口同框畫面曝光後,再度掀起外界討論,也波及孟耿如參與演出的《我們與惡的距離2》,當時引來部分網友揚言抵制。面對外界批評,孟耿如於去年3月9日發文致歉,坦言黃子佼的行為傷害許多人,自己當時因震驚與慌亂,也曾做出不夠妥當的發言,並強調不支持黃子佼復出演藝圈。隔天,她依照承諾關閉臉書及Instagram帳號,退出社群平台,選擇沉潛反省。兩人的婚姻最終仍畫下句點,於2025年5月正式完成離婚,結束5年婚姻。另一方面,黃子佼因持有兒少性影像案件,日前遭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須接受保護管束、完成180小時義務勞務及3場法治教育課程,並已於本月完成報到。不過,他另涉車禍肇事逃逸案件仍在審理中,後續判決結果仍待司法釐清。時隔15個月再次更新社群,孟耿如並未進一步說明近況,不過一幅畫作搭配「The sound of the silence」一句文字,仍引發不少網友討論,也讓外界關注她沉寂一年多後,再度透過創作與外界交流。孟耿如更新畫作專屬Instagram。(圖/翻攝IG)
醋勁大發!逼情敵簽百萬本票不成 竟喝令「吃草20分鐘」才放人
台南一名陳姓男子因不滿女友與其他男子曖昧,竟持球棒恐嚇情敵簽下100萬元本票,未得逞後又逼對方蹲在路旁吃草長達20至30分鐘才肯放人。案經高雄地院審理,法官認定陳男涉犯恐嚇取財未遂及強制罪,考量他坦承犯行、與被害人和解並獲原諒,判應執行有期徒刑5個月、緩刑2年,並須接受2場法治教育及付保護管束。判決指出,陳男去年11月凌晨得知薛姓女友與另一名男子互動曖昧,便載著女友前往台南市歸仁區能源街與對方談判。他先從車內拿出球棒恫嚇,要求對方簽立100萬元本票作為賠償,還揚言若拒絕,就要砸毀手機、車輛,甚至撂話「三下就能把你的腳打斷」、「不簽也會想辦法讓你簽到100萬」、「車上還有其他東西,聽不懂嗎」等語,企圖逼迫對方就範。由於情敵始終拒絕簽本票,陳男竟改以其他方式羞辱、脅迫,要求對方把地上的雜草吃光,並嗆聲「現在把草全吃了,放你走」、「那棵樹方圓1公尺內的草都吃完」。被害人因擔心遭毆打,只能蹲在地上拔草吞食,長達20至30分鐘後才獲准離開。事後,被害人持現場錄音等證據向警方報案,全案偵結,台南地檢署檢察官依相關事證將陳男依恐嚇取財未遂、強制罪提起公訴。台南地院合議庭法官審酌,陳男未以理性方式處理感情糾紛,對被害人施以恐嚇及強制行為,造成對方身心受創,法治觀念不足;不過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取得原諒,因此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4個月徒刑、強制罪判處2個月徒刑,合併應執行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期間須接受2場法治教育及付保護管束。
教授賣學位判重刑!高科大爆論文代寫收賄案 2師收錢護航口試遭判7年、5年2月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爆發重大學術醜聞!該校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兩名教授王嘉男、唐惠欽,被控長期向碩博士生收取10萬至32萬元不等費用,協助安排論文代寫、護航口試及取得學位;橋頭地方法院15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王嘉男7年徒刑、唐惠欽5年2月徒刑,並褫奪公權2年;6名涉案學生則依行賄罪判刑並獲緩刑,全案仍可上訴。檢調透露,本案是在偵辦其他案件時,意外從扣押手機中的對話紀錄發現異常訊息,進一步追查後揭露高科大工管系內部疑似存在「學位交易」模式;檢方調查發現,王嘉男自2019年起,涉嫌替多名碩博士在職專班學生安排論文代筆,並協助通過學位審查,向學生收取10萬元至32萬餘元不等費用;其中一名鄭姓博士生更是高雄岡山地區知名傳產企業負責人。此外,唐惠欽則被查出向蔡姓碩士生收取10萬元,親自協助完成論文撰寫,並協助取得學位資格。檢調2024年7月發動搜索,查扣相關證據後將兩人依違背職務收賄罪起訴。兩名教授到案後均坦承犯行,分別以10萬元及20萬元交保候傳。法院審理認定,王嘉男涉犯多項違背職務收賄罪,除媒合寫手代筆論文外,還協助學生順利通過口試與學位審查,犯罪所得累計超過65萬元,因此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褫奪公權2年,並追繳沒收65萬7168元犯罪所得;唐惠欽則因收受10萬元報酬協助學生完成論文,判處有期徒刑5年2月、褫奪公權2年,並沒收10萬元不法所得。判決也指出,部分學生對論文研究內容幾乎毫無掌握,甚至無法說明研究主題或閱讀完整英文文獻,卻仍順利取得學位;另有論文內容疑似透過中英文轉譯後重複套用於不同學生,顯示學術審查機制形同失守。涉案的鄭姓博士生及5名碩士在職專班學生,共6人均被依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判刑。其中鄭男遭判7月徒刑、緩刑3年,其餘5人各判6月徒刑、緩刑2年,並須向公庫支付3萬至5萬元不等款項,同時接受法治教育及保護管束。此外,高科大表示,已依《教師法》完成行政調查,後續將依最終判決結果辦理解聘等相關程序。校方強調,學術倫理與研究誠信是大學教育核心價值,對任何違反學術倫理行為均秉持「毋枉毋縱」原則處理,未來也將持續強化學術倫理教育與研究誠信機制,維護教育品質及學術公信力。本案被視為國內首宗因「賣學位」而遭法院以貪污罪判刑的教授案件,不僅重創校譽,也再次引發外界對在職專班論文品質及學位審查制度的關注。
十大槍擊要犯「小蜜蜂」為10萬賭債失控 持MP5闖彩券行對峙2小時喊:這社會不是這樣的
曾名列十大槍擊要犯、綽號「小蜜蜂」的59歲男子林裕峰,疑因不滿友人積欠10多萬元賭債且出言挑釁,酒後持槍前往嘉義縣太保市一間工廠談判,憤而朝天花板連開8槍洩憤。隨後他持疑似MP5衝鋒槍及改造手槍闖入彩券行,與警方對峙近2小時,最終在警方及地方人士勸說下繳械投降,所幸全案無人傷亡。警方調查,林裕峰是已故十大槍擊要犯楊瑞和犯罪集團成員,1988年間涉及多起持槍強盜等重大刑案遭通緝,後被判處無期徒刑,2002年底假釋出獄,2012年底保護管束期滿。雖然警方多年來持續關懷輔導,但他始終未有穩定工作。據了解,林裕峰前晚在私人宮壇設宴飲酒,席間想起友人積欠賭債遲遲未還,甚至辱罵其父母,情緒瞬間失控;他隨即持槍前往太保市一間環保工廠理論,談判破裂後朝天花板連開8槍示威,隨後搭車逃離現場。晚間10時許,警方獲報展開圍捕。林裕峰行經太保市中興路一段時,發現巡邏車逼近,竟闖入一家彩券行避風頭,還向店員表示「妳報警,我手上有槍」,嚇得店員立即按下緊急通報鈕,並與兩名顧客倉皇逃離。警方大批警力迅速包圍現場,熟識林裕峰的水上分局偵查隊小隊長李錫文主動請纓進入店內勸說。李未急著要求投降,而是先傾聽對方的不滿與委屈,甚至依其要求買來兩罐零酒精啤酒,藉此穩定情緒並持續對話。過程中,林裕峰還聲稱自己另有手榴彈及多把槍枝,讓現場氣氛一度緊繃。涉嫌持雙槍闖嘉義彩券行的林裕峰(中),訊後被移送嘉義地檢署。(警方提供)隨著情緒逐漸平復,林裕峰指名希望朴子配天宮董事長蔡承宗及嘉義縣議員蔡政宜到場。蔡承宗抵達後認出這名朴子同鄉,耐心勸說他,務必把握警方未強攻的機會交出武器;林裕峰當場表示:「大仔,你來,一定會把槍交給你。」隨即交出其中一把槍枝。之後蔡政宜也趕到現場,與林裕峰談話十餘分鐘,成功卸下其心防。林再交出另一把槍枝,最後由蔡承宗與蔡政宜分別牽著他的手走出彩券行,向警方投降。被帶上警車前,林裕峰突然高喊:「這社會不是這樣的!」為這場驚魂夜留下令人玩味的一幕。警方當場查扣疑似制式MP5衝鋒槍、改造金牛座手槍及相關子彈,全案警訊後依槍砲、恐嚇等罪嫌移送偵辦,並持續追查槍枝來源及案情細節。
黃子佼被判緩刑4年!今赴北檢報到執行「保護管束」程序
黃子佼日前被查出在硬碟中私藏共2341個兒少性影像,一審法院依相關罪名判處8個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案件上訴後,他積極與被害人尋求和解,最終在二審階段與37名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完成賠償,高等法院因此改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改判有期徒刑1年6月,並宣告緩刑4年,同時附帶條件,包括須向公益機構或團體提供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完成3場法治教育課程,黃子佼今也赴北檢報到,執行保護管束程序。據《壹蘋新聞網》報導,該案於今年5月7日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確定,黃子佼免於入監服刑,但仍須接受保護管束。他今(11日)依通知前往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並配合檢察官指示,後續將依規定履行保護管束義務,同時完成180小時義務勞務與3場法治教育課程。不過,他目前另涉及肇事逃逸案件,若後續經法院判決有罪,先前所獲緩刑資格仍可能被撤銷。報導補充,黃子佼過去以節目主持人身分活躍於演藝圈,曾主持金鐘獎等大型典禮活動,也曾在2022年受司法院邀請,擔任國民法官制度上路前的形象宣導大使。然而在隔年MeToo事件延燒期間,他被爆出涉及性騷擾未成年少女,雖檢方調查後未予起訴,但後續偵辦過程中查扣其設備,發現內含大量未成年性影像。起初他認罪並獲緩起訴處分,並繳交國庫120萬元及撰寫1200字悔過書,但此結果引發社會輿論強烈反彈,最終經高檢署再議後撤銷原處分,發回北檢重新調查。檢方進一步清查後確認,相關影像中的被害人均為未成年,且發現黃子佼自2013年2月12日起便註冊成為「創意私房」會員,並自2017年8月8日起在相關論壇購買性影像,其中年紀最小的被害人僅10歲,因此依無故持有兒少性影像等罪嫌將其起訴。案件在北院審理初期,他一度否認犯行,其律師亦提出法律不溯及既往等抗辯主張無罪,但法院最終仍判處有期徒刑8月。後續上訴階段,他改為認罪,並完成與被害人的和解與賠償,最終獲高院改判緩刑,但仍需履行相關社會勞務與法治教育義務。
疑壓力太大!工程師購物中心失控 暴走掃貨架、咬店員遭送醫
苗栗市頭份尚順育樂中心9日發生鬧事案,36歲陳姓男子晚間7時許行經商場時情緒失控,將貨架上的商品全數掃落在地,共3間店家遭大鬧,53歲黃姓員工試圖制止卻被咬傷,警方獲報後到場將其壓制,後在家屬陪同下由警方協助送醫治療,確切案情則仍待釐清。據了解,陳男在某科技公司擔任工程師,他9日晚間7時許到尚順育樂中心逛街,卻突然情緒失控、大鬧商場,將3間店的貨架推倒,還將店家多件展示品掃落在地,導致現場一片狼藉。黃男見狀試圖勸阻,但陳男情緒激動,黃男等人於是合力將其制伏,陳還因反抗而咬傷陳男,警方到場時陳男已遭控制,為避免他再次發生危害自身或他人安全行為,於是依法實施保護管束,並帶回派出所安置。警方通知家屬到場,家屬供稱,陳男近日工作壓力大,出現幻聽等症狀,而陳男反應自己胃痛、肛門痛,於是在家屬陪同下將其送醫治療,因陳男身上沒有違禁物品,且店家和傷者暫不提告,後續則由家屬將其帶回。
高雄男偷拍86位女學生裙底! 1原因被判緩刑5年免坐牢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長期在校園附近出沒,將偷拍設備藏在公事包,趁機對穿著制服的女學生偷拍,錄下對方裙底、內褲等私密影響,至少86人受害。案經高雄地院審理,由於只有3名被害人出面指認,且李男已賠償3人並和解,法官最終依《兒少性剝削條例》判他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判決書指出,李男在2023年8月至2024年4月間,將偷拍設備和充電器放在公事包,趁女學生等紅燈、行走時,故意靠近並將公事包伸向對方裙底,以低角度朝拍攝拍,畫面包括大腿內側、裙底、內褲等私密部位。2024年4月16日上午,學校教官接獲學生通報,稱有可疑男子在校園附近徘徊,教官立即尾隨該男子,李男見狀趕緊逃逸,並將偷拍設備丟在草叢,經校方報警後,由警方循線於同日晚間6時許,到李志鴻住處逮人,並扣得其電子設備、充電設備、手機、硬碟及公事包。經過清查,發現有86人受害。李男在警詢、偵訊及法院審理時均坦承犯行,賠償3名出面指認的女學生家長,並與其達成和解,被害人同意給予緩刑機會。法官指出,李男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依27件偷拍犯行,分別判處7月至1年4月不等徒刑,合併應執行2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公庫支付10萬元、接受法治教育4場次,及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可上訴。不過,其中59件偷拍案,被害者雖為穿著高中職制服的女學生,但因無法辨識其姓名、身分,檢方無法證明她們在被偷拍時均未滿18歲,因此依法認定為成年人,加上這些被害人未提出告訴,故判決這59件偷拍案均「不受理」。
屏東1歲童遭虐「腦出血、眼神上吊、全身22處傷」 判生父緩刑3年、母無罪
屏東縣內埔鄉一名父親,涉多次對剛滿1歲的女兒施暴,造成女嬰出現抽搐、眼睛上吊等情形,送醫後更診斷出腦出血、身上22處外傷瘀青。案經屏東地院審理,女嬰父親遭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女嬰母親則獲無罪,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女嬰的父親在108年9月至10月間,於屏東內埔住處內,以不詳方式傷害剛滿1歲多的女嬰,直至10月7日晚間7時許,女嬰出現抽搐、眼睛上吊等情形,父母才趕緊將她送到屏東基督教醫院急診,並轉往高雄長庚治療。經過醫師診斷,確認女嬰硬腦膜下腔出血,且臉部、身體等有22處外傷瘀青,疑似為受虐所致,隨即依程序通報屏東縣政府社會處,女嬰父母也遭檢方起訴。案經屏東地院審理,法官認為,女嬰的生父本應悉心照護女兒長大,善盡養育之責,卻對年僅1歲的孩子施暴,所為本不宜輕罰,但考量父親犯後坦承犯行,且經過持續追蹤,女嬰目前認知發展、聽語理解、口語表達能力皆落在中等範圍,情緒行為表現穩定,整體評估未造成難以恢復的發展遲緩。判決書顯示,女嬰父母已離婚,如今女嬰已安置於母親娘家,且父親僅會與女嬰視訊,不會實際見到面,法官審酌女嬰父親無刑事前科等一切情狀,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須接受法制教育4場,全案可上訴。至於女嬰生母部分,母親否認有任何傷害女嬰的犯行,並辯稱「她是我生的,我不會這樣對她,她的傷不是我造成的,如何造成的我完全不知情」;檢方提出的相關醫療紀錄及證詞,僅能證明女嬰受傷的結果,無足證明母親與女嬰的傷是有關連性,且母親過去曾多次帶女嬰就醫及釐清傷勢成因等,加上女嬰看見父親就會焦慮、哭泣,還會害怕男性及短髮女性,難認母親有傷害女童的犯罪動機,因此判她無罪,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美籍男西門町徹夜狂歡後酒瘋大發 清晨「沿街推倒整排機車」遭逮
台北市萬華區西門町內江街,26日清晨6時許,1名29歲美國籍G姓男子酒後失控,涉嫌在路旁胡亂推倒多輛停放機車,遭民眾目擊後報案。員警趕抵現場攔下G男,發現他酒醉胡言亂語,身上也未攜帶任何證件,隨即將人帶回派出所查驗身分。警方調查,G男前晚與友人聚會飲酒、徹夜狂歡,散會後疑因不勝酒力,在路旁對停放機車大肆破壞。由於已有車主提出告訴,警方先將G男保護管束,待其酒醒後,依毀損罪嫌移送偵辦。萬華分局呼籲,民眾飲酒應適量節制,切勿一時失控觸法;警方對於違序、違法情事將依法嚴辦,絕不寬貸。
抗割防刺還能觸控 蘆洲復興福德宮捐 400 雙戰術手套挺警察
為了守護第一線員警的執勤安全,新北市蘆洲復興福德宮捐贈蘆洲分局 400 雙戰術防割手套,總價值達30 萬元,大幅強化了基層警力的防護能力,更體現了宗教團體回饋地方、支持警政的公益精神。蘆洲分局長王耀輝對此表達深切感謝,認為這批手套將成為員警在打擊犯罪與處理突發意外時,最實質的「護手神裝」。蘆洲分局表示,員警於日常勤務中,經常需執行盤查、搜索、處理聚眾糾紛、交通事故及保護管束等任務,過程中可能接觸刀械、碎玻璃、針頭或其他尖銳物品,手部受傷風險甚高。本次受贈之防割手套兼具防護與靈活特性,不僅可有效降低割傷、刺傷及感染風險,亦不影響手機及警用行動載具之觸控操作,對第一線執勤安全保障助益良多。分局進一步指出,該批手套適用於各類勤務情境,包括處理突發衝突事件時保護員警雙手、車禍現場清理尖銳物品、防止搬運器材時刮傷,甚至在面對情緒失控對象時亦能降低受傷及感染風險,全面提升執勤安全性與應變能力。復興福德宮長期投入地方公益,積極回饋社會,此次捐贈義舉充分展現宗教團體關懷社會、支持治安之善心善行,亦為警民合作樹立良好典範。復興福德宮主委許碧玲表示,「警察同仁辛苦地站在第一線維護治安、打擊犯罪,裝備安全性相當重要,本次發揮土地公伯伯仁民愛物的慈悲精神,把廣大信眾的愛心轉化為實際支持警察的力量,大家一起挺警察,讓治安更好!」蘆洲分局長王耀輝表示,感謝復興福德宮發揮福德正神土地公伯慈悲精神,照顧員警、支持警政,共同為維護治安盡一份心力,也特別感謝同時擔任蘆洲分局延平警友站站長的許碧玲主委所帶領的委員會,一同促成本次的捐贈、意義非凡,期盼藉由本次善行義舉拋磚引玉,號召更多企業團體及社會各界共同投入公益行列,支持警政工作,形成正向循環,攜手打造安全、安心的優質生活環境。
15歲少女遭好友誘殺「過程全程錄影外流」 母崩潰:正義在哪
墨西哥索諾拉州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未成年謀殺案,15歲少女蕾拉(Leyla Monserrat Lares Becerra)於2025年9月25日遭兩名熟識閨蜜誘騙後殺害,遺體遭埋於住宅後院,犯案過程甚至被拍攝並流出。案件近日宣判,由於兩名加害者刑責相對輕微,引發社會強烈反彈,死者家屬亦公開表達不滿,質疑判決無法反映案件嚴重性。死者母親公開發聲,呼籲檢討未成年司法制度。(圖/翻攝自 evynchihuahua.com)綜合外媒報導,蕾拉案發當天在閨蜜邀約下外出,對方以「準備驚喜」為由將她帶往一處住處,過程中要求她坐下並蒙上眼睛。兩名加害者一邊與她交談,一邊準備犯案工具,隨後將其綑綁並以繩索勒住頸部,最終導致窒息死亡。期間兩人還以手機記錄整個施暴過程,相關影像事後不僅傳給家屬,也在社群平台流傳,成為警方調查的重要證據。調查指出,蕾拉失蹤後約一週,即於10月2日在案發住宅後院被發現遺體,且曾遭掩埋並以石灰覆蓋。檢方初步研判,案件可能源於青少年之間的衝突與情感糾紛,包括涉及戀愛關係引發的矛盾與嫉妒。不過家屬質疑,相關動機與是否存在其他涉案人員仍未完全釐清。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因兩名加害者分別為15歲與13歲,依《青少年綜合刑事司法制度》審理。法院於2026年3月作出判決,其中15歲少女被判處2年10個月監禁或收容管教,13歲少女則僅需接受11個月監管或保護管束,並須共同支付約5657披索的賠償金。判決結果公布後,引發社會廣泛討論,不少輿論批評刑度與案件殘忍程度明顯不符,認為不應僅因加害者未成年而從輕處理。亦有聲音呼籲檢討現行制度,主張對涉及重大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應提高刑責,甚至改以成人制度審理。死者母親卡門(Carmen Becerra)對判決表達強烈不滿,質疑司法程序未能完整呈現案情,並指出部分審理以線上方式進行。她表示,賠償金額甚至不足以負擔喪葬費用,且因遺體狀況不佳,無法與女兒好好道別,只能接收已封閉的棺木,令她難以接受。目前家屬持續呼籲重啟審理並推動制度改革,盼藉此案引發社會對青少年犯罪與司法處置落差的關注。
楊梅街頭驚傳持刀鬧事!酒醉男持西瓜刀「瘋狂揮舞」民眾驚逃 草湳所6警火速出動將人制伏
桃園市楊梅區新農街4月4日下午3時許,1名47歲吳姓男子疑因飲酒後情緒失控,手持西瓜刀在街頭大幅揮舞,同時大聲謾罵,路人見狀驚嚇四散閃避,隨即報警處理。草湳派出所獲報後,緊急出動6名員警趕赴現場,迅速將吳男壓制並查扣西瓜刀,並依規定對其實施保護管束,過程中未造成人員傷亡。據了解,吳男疑因經濟壓力,酒後情緒失控,全案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予以究辦。楊梅分局長吳傳銘表示,對於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警方將依法嚴正處理,以維護社會治安。
毒駕闖輕軌!男卡軌道嗆警「你處理啊」 結局慘遭辣椒水壓制送辦
高雄市鼓山區馬卡道路與華安街口29日凌晨發生一起離譜的交通事件,1名38歲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竟誤闖輕軌軌道區域,最終卡在軌道與邊坡之間動彈不得,不僅造成交通一度受阻,更因疑似毒品影響情緒失控,當場與警方發生衝突,整起事件引發社會關注。警方表示,當日凌晨1時50分接獲通報,指稱有車輛卡在輕軌路廊,員警趕抵現場後,發現該車輛明顯違規駛入非一般車輛可通行的輕軌專用區域,所幸現場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相關設施亦未受損,林男下車後的反應卻異常激烈,不僅拒絕配合警方處理,還不斷情緒性叫囂,甚至挑釁員警「你處理啊!」,態度相當囂張。由於林男情緒持續失控,警方評估其行為已對現場安全構成威脅,遂依法採取強制措施,使用辣椒水將其壓制並進行保護管束。後續經唾液毒品快篩檢測,結果呈陽性反應,顯示其當時確實可能處於毒品影響狀態。儘管林男辯稱是因「路況不熟」才誤入輕軌軌道,但警方認為其說詞難以掩蓋毒駕事實及危險駕駛行為。警方指出,該行為已嚴重影響大眾運輸安全與公共秩序,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新台幣12萬元、扣車並吊扣駕照外,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法公共危險罪及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等罪名,將全案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警方也再次呼籲,民眾行經輕軌路段務必遵守交通標誌與相關規範,切勿因一時疏忽或違法行為釀成更大危險。未來也將持續加強取締毒駕等重大違規行為,以確保市民交通安全與大眾運輸系統的順暢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