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弒母剁頭從12樓丟下 更一審無罪大逆轉「改判無期徒刑」

桃園一名梁姓男子,狠心剁下母親頭顱殺害,從無罪逆轉改判無期徒刑。(圖/報系資料照片)

桃園一名梁姓男子,狠心剁下母親頭顱殺害,從無罪逆轉改判無期徒刑。(圖/報系資料照片)

在2018年間,桃園一名梁姓男子在吸食安非他命後與母親發生爭吵,竟發狂很心將母親頭顱剁下,直接從12樓住處往社區中庭丟下,殘忍的弒母剁頭行徑,引發社會譁然。高院二審去年8月間,將他改判無罪,引發輿論諸多批評,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於今天(14日)最新宣判,逆轉認定梁男有罪,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這起案件是發生於2018年10月18日,當晚梁男吸食安非他命後,在精神狀態不穩的狀態下,與母親發生口角,他失控拿刀追砍母親,不但把媽媽砍死,還失控將其頭顱斬斷,從12樓住處的後陽台,直接丟下社區中庭。警方逮捕後,他還因吸食毒品,精神亢奮又胡言亂語,檢方後來聲請羈押獲准,並依照「家暴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梁男犯案時的辨識行為違法能力明顯降低,因此依照刑法19條第2項規定,將他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時,卻出現大逆轉,二審認為梁男吸食「卡西酮」類毒品後,會「完全喪失」行為辨識能力,所以依照刑法19條第1項規定「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所以在去年8月間,二審改判決梁男無罪,其判決出爐後引發社會輿論譁然,全案再經上訴,最高法院撤銷無罪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全案於今天上午宣判,合議庭法官,將他判處無期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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