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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警察劫財色還設局仙人跳 富二代被劫74萬

廖、何2人現又被台北地檢察官擴大偵辦查出另與陸籍女子設局強盜富二代。(圖/報系資料照)

廖、何2人現又被台北地檢察官擴大偵辦查出另與陸籍女子設局強盜富二代。(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市32歲男子廖經緯去年夥同21歲男大生何政庭,假扮警察與嫖客強盜、白嫖「一樓一鳳」應召女,遭判刑15年、20年定讞。台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現又查出2人在前年底,夥同何的陸籍女友喬鈺淇,曾對富二代的蔣姓男子設局「仙人跳」,強盜74萬元得逞,今依加重強盜罪再起訴廖、何、喬女等3人。

檢警調查,廖男2016年因案假釋出獄,去年1月,仍在假釋期間即再夥同酒店工作認識的男大生何男,假藉上網買春,鎖定「一樓一鳳」應召女,2人分飾嫖客與警察,不但白嫖性侵被害應召女之外,還佯稱警察臨檢,恐嚇強盜應召女錢財。最高法院今年10月判處廖、何各15年、20年徒刑定讞,2人已入監服刑。

檢警另擴大追查發現,何男與來台唸書的陸籍女友喬鈺淇,鎖定家境優渥的蔣姓男子,於2017年11月,由喬女佯裝與何男吵架後,約蔣男外出喝酒,2人不勝酒力,入住信義區某飯店休息。

喬女隨即藉口肚子餓,約蔣去「一蘭拉麵」吃宵夜,趁機把房卡交給廖經緯。2人吃完拉麵回房,廖闖進房內,恐嚇蔣男搞上朋友的女友,勒索100萬元遮羞費,否則將對外爆料。

廖男綑綁蔣,叫喬女配合一起關在廁所,並打電話叫何男來飯店解決。雙方談判後,廖降價至60萬元,逼蔣交出提款卡及密碼,由何去領款。

何領款14萬元,將10萬、4萬元分給廖男及開車載廖男去飯店的黃姓男子,隔天上午退房,蔣再臨櫃領取60萬元,由何、廖、喬3人朋分。

事後蔣男報警,警方調查時,廖、何2人均認罪,並稱喬是共犯,但喬推稱不知情,隨即出境。北檢今依加重強盜罪起訴3人,至於開車的黃男因罪證不足,已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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