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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隱婚騙愛掀女人間的戰火 小三提告侵害「貞操權」判賠80萬

高雄1名鄭姓女子和男友甜蜜交往半年,收到其妻的存證信函,才發現男友隱瞞已婚身分,鄭女提告男友侵害「貞操權」,法院判賠80萬元。(圖/翻攝Pixabay)

高雄1名鄭姓女子和男友甜蜜交往半年,收到其妻的存證信函,才發現男友隱瞞已婚身分,鄭女提告男友侵害「貞操權」,法院判賠80萬元。(圖/翻攝Pixabay)

高雄1名鄭姓女子去年間透過軟體結識黃姓男子,2人成為情侶交往後,鄭女卻接到黃妻的存證信函,質問黃男,他才坦承已婚生子。鄭女遭黃妻提告求償,官司尚未有結果,鄭女則反擊向黃男提告捍衛「貞操權」,求償80萬元。經法院審理後,判黃男應賠80萬元。

判決書指出,鄭女去年3月間,處理和前夫的離婚事宜時,透過手機通訊軟體與黃男結識,正式離婚後兩人迅速譜出戀曲,曾多次甜蜜出遊、合影拍照以及發生關係。

兩人交往半年,去年12月間,鄭女收到黃妻寄來的存證信函,指責鄭女介入她的婚姻,鄭女質問男友,黃男才坦承已經結婚還育有1女。事後,鄭女果決和黃男分手,不過黃妻仍對鄭女提告,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

而鄭女也不是省油的燈,對黃男提告,主張黃男隱瞞已婚事實,使她陷入錯誤,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其「貞操權」,造成她精神痛苦,還要面對黃妻的損害賠償,向黃男求償80萬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黃男並未出庭,僅以書狀坦承,確實隱瞞鄭女已婚一事,並願意承擔賠償責任,惟因目前經濟狀況無法負擔索賠金額,希望協調償還方式。法官認為,黃男坦承隱瞞已婚事實,又願意負擔賠償費用,因此判黃男賠償8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