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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縱貫線大哥「黑松」當鄉長收烏魚胗 錄取清潔隊員判7年半定讞

前縱貫線大哥蔡永常擔任鄉長時受賄,遭重判7年6月定讞。(圖/報系資料照)

前縱貫線大哥蔡永常擔任鄉長時受賄,遭重判7年6月定讞。(圖/報系資料照)

雲林聞人「黑松」蔡永常擔任口湖鄉長期間,收賄烏魚胗20斤,錄取林姓人士成為正式清潔隊員,台南高分院斥責蔡男因貪念收賄,簽核同意任用林男,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將蔡男判刑7年6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蔡永常早年是叱吒台灣南北的縱貫線老大,雖已退隱,在江湖上依舊名聲響亮,蔡曾任國大代表、雲林縣議員、財團法人北港朝天宮董事長,2014年口湖鄉長選舉與民進黨蘇治芬結盟,獲得民進黨禮讓,連曾任民進黨法務部政務次長的李進勇也替他站台。

本案因口湖鄉公所徵選清潔隊員,僅有林姓男子1人報名,並即將於2016年1月14日面試,為了要有十足的把握,林男的父親得知鄉長蔡永常喜好食用珍貴的烏魚胗,於是買了烏魚胗20斤(市值約1萬元)後, 再由友人陪同前往蔡永常住處。

林父將該批烏魚胗贈送給蔡永常,希望蔡永常錄用兒子成為鄉公所的清潔隊員,蔡永常收受烏魚胗,並在清潔隊員的錄用簽呈上批示錄用林男,口湖鄉公所因而發函通知林男報到。

蔡永常在法院審理期間,均否認犯行,一審雲林地方法院只認定蔡永常收受烏魚胗,判刑5年,二審台南高分院另認定他還收了林父40萬元,改判刑7年6月,褫奪公權4年,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