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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女鬥8男「性愛派對」激情混戰 老司機下場出爐

台南警方今年1月在永康一家汽車旅館,破獲一起多P性愛趴,主辦人遭到法院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圖/資料照片)

台南警方今年1月在永康一家汽車旅館,破獲一起多P性愛趴,主辦人遭到法院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圖/資料照片)

34歲黃姓男子在網路社群平台號召舉辦「多P性愛雜交派對」,並收取3千6千元不等費用,吸引8男3女參加,警方獲報發現11人全裸性交,最年輕的是21歲的女大生,事後黃男遭到台南地方法院以圖利媒介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台南市永康分局警方,網路巡邏發現PO文「兩位女OB,晚上9點,誠徵9位單男,只要加LINE就能私訊報名」,並掌握到1月23日晚上9點,將有一場「多P肉搏戰」,經過埋伏跟監,見時機成熟持搜索票上門逮人。

警方當場發現有3女8男,共11人裸身在房內大戰,其中一名參與性愛趴的女子還是年僅21歲的大學生,而主嫌黃男、女友及工作人員彭男則在一旁觀戰,總共14人全數被帶回警局,依法偵辦。

判決指出,黃男媒介女子與他人為性交行為,以營利之犯意,於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月23日止,以LINE、社群軟體推特,刊登性愛派對之訊息,媒介成年女子與付費參加之男子從事性交行為。其中,黃男對每名參加性愛派對的男子收取3千到6千元不等之費用,再支付每名女子1萬至1萬5千元不等報酬,而自己則從中收取4千到6千元。


法官認為,黃男竟貪一己私利,刊登性愛派對訊息,媒介女子與付費男子從事性交行為,並從中牟取利益,助長性交易歪風、敗壞社會善良風氣,行為實有不當,考量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之後,依犯圖利媒介性交罪,判處他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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