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社會
時事

趁國中女熟睡…色男「揉捏上床」 挨告哭求和解書…結果判更重

一名國中少女,遭母親的同居人猥褻得逞。(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一名國中少女,遭母親的同居人猥褻得逞。(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中一對男女同居,但男子多次藉由女友外出工作機會,趁女友就讀國中女兒熟睡之際,變身色狼「爬上床」撫摸這名少女的胸部及下體,還要求為其打手槍。少女不堪受辱舉發媽媽男友的惡行,男子為求法官輕判,竟哭求少女為他寫和解書,此舉反而惹火法官,被依強制猥褻罪,從重判刑5年。

判決書指出,這位犯案的色男,平時與女友及女友就讀國中的女兒同住,但從2017年開始,該男子常趁女友外出工作時,多次趁女友的女兒熟睡時,揉捏少女的胸部、下體,甚至還要小乃幫他打手槍,猥褻一次就給她500元當酬勞。後來校方察覺少女有異,多次詢問下,這起騷擾事件才曝光。

法官審理時,三人有提出和解書,但法官意外查出,男子曾傳訊拜託少女,希望能為他寫和解書,傳訊內容還提到:「拜託你我已經承認了,拜託你是否可以跟我寫和解書我這樣的刑期可以判的比較輕一點,你也該念一下過去我也是對你不錯,也許在外面也可以幫得到你」等話語,希望能藉此減輕刑責。

法官認為男子只考量自己的利益,是否真心懺悔令人懷疑,難以光靠和解書就相信這對受害母女是否原諒他。最後依強制猥褻等罪,從重判刑5年。全案還可上訴。

提醒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社會粉絲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