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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再爆3貪警! 內湖警收賄毒梟20萬遭羈押 另2人交保

北市警察局2日驚爆2件警察涉貪案,內湖警拿毒梟20萬遭羈押禁見。(圖/翻攝畫面)

北市警察局2日驚爆2件警察涉貪案,內湖警拿毒梟20萬遭羈押禁見。(圖/翻攝畫面)

北市警察局2日連環爆出2件風紀案,其中1名內湖分局偵查隊胡姓偵查佐,涉嫌與曾被逮捕的林姓毒蟲達成司法訴訟減刑協商,並向對方收受20萬,被士林地院羈押;而南港分局交通分隊林姓警員、已調離的邱姓警員,疑似替肇事駕駛製作不時紀錄,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涉犯洩漏個資法、偽造文書等罪,法官漏夜開庭個裁定5萬、3萬交保候傳。

去年7月,胡姓偵查佐(警專29期)查獲林姓男子涉及毒品案時,2人搭上線一直都有聯繫,直到今年2月間,胡姓偵查佐收下20萬,聲稱可幫對方處理司法訴訟,豈料,林男還是被通緝逮捕,便出面提告胡姓偵查佐詐欺,雖胡姓偵查佐否認「拿錢辦事」,但法官認事證明確,且犯罪嫌疑重大,依《貪污治罪條例》將其羈押禁見。

另外,林姓、邱姓警員涉嫌在今年1月間,任職在南港分局交通分隊,疑協助熟識的當事人製作不實事故紀錄及查詢個資,申請保險理賠,被保險公司檢舉,甚至遭加瑪爆料私下收受賄款,幫忙查個資。林員曾因拒收交通事故當事人家屬致贈的1萬元紅包,榮獲台北市2016年廉能楷模,如今捲入貪污案,格外諷刺。

北市警局的新聞稿內雖未提及已調任新莊分局轄區派出所的邱姓警員,但他也遭指控涉嫌收錢查個資,訊後被依《貪汙治罪條例》,涉嫌違背職務的行為收受賄賂罪聲押,法官諭知林姓警員具保5萬元、邱姓警員具保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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