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捲入華南王子、新光公主跟監案 律師公會前理事長慘遭懲戒

前律師公會理事長劉宗欣因偷裝GPS遭懲戒。(圖/報系資料照)

前律師公會理事長劉宗欣因偷裝GPS遭懲戒。(圖/報系資料照)

全國律師公會前理事長劉宗欣,遭新光公主吳欣盈指控,與前夫、華南銀行副董事長林知延,找徵信社在她座車偷裝GPS監控行蹤,劉遭判拘役15天定讞,還被台北地檢署及台北律師公會移送懲戒,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對劉宗欣記警告處分。

2011年華南金控第3代長子林知延,與新光金控大公主吳欣盈結婚,被喻為王 子與公主的世紀婚禮,但婚後屢生爭執,林在2013年透過律師劉宗欣找徵信社協助,在當時的妻子吳欣盈座車上裝GPS,還跟監偷拍,吳女發現後憤而提告。

一審判林無罪,二審改判拘役20天,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一審依竊錄非公開活動罪將林、劉各判拘役15天,都可易科罰金,刑事部分已定讞。

北檢及北律公會認為,劉宗欣違反《律師法》,移付懲戒;劉辯稱,不同法院間就車輛GPS軌跡是否屬「非公開活動」存有歧見,不應認定他違背律師忠實義務,且也沒有證據證明這是他的建議或判斷。但律師懲戒委員會不採信劉的說法,認為他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且情節重大,但考量他兢兢業業執行律師職務數十年,酌予懲戒警告處分。可請求覆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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