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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女校長與學生合謀…詐騙得手上億元 二審改判13年

退休女校長找學生共謀,裝神弄鬼詐騙上億二審判決出爐。(圖/本報資料照片)

退休女校長找學生共謀,裝神弄鬼詐騙上億二審判決出爐。(圖/本報資料照片)

新竹縣退休國中女校長彭春蘭,涉嫌與學生共謀,佯稱學生具有通靈及改運解厄能力,誘騙民眾投資,購買玉器、木雕消災解厄,詐得1億多元;一審依詐欺罪將彭女判刑16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改判刑13年,可上訴。

彭女與學生林沛穎(同案被告判刑15年)共謀,由彭在新竹地區佛寺、宮廟、郊區或山區,尋找行騙對象,以退休校長身分博取對方信任,引介自稱「老師」的林女給被害人認識,聲稱有通靈神力,可幫忙改運解厄。

林、彭誆稱被害人自身或家人、朋友遭逢厄運、有業障需消除、往生親屬託夢、將罹患重病或血光之災,遊說被害人花大錢購買玉器、木雕,或請林舉辦祈福或消災解厄法會。估計詐騙時間長達4 年,被害人多達17人,犯罪金額合計達1億823萬多元。

一審新竹地方法院將彭女判刑16年, 二審高院認為彭女在遊說部分民眾的過程中,雖有以「高價值」「保值」,提升財運及改善身體、家庭狀況、避免惡果等方式引發意願,但此說詞或涉及宗教信仰物件未來價值之主觀價值判斷,不構成詐欺。

高院將部分改判無罪後,考量彭春蘭2010年間已因犯詐欺案件經法院判刑確定,所涉詐欺案件與本案詐欺手法相似,此次更變本加厲,犯罪時間長達4年,被害多達17人,犯罪金額合計達1億元以上,足見毫無自省能力,判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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