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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活得像人2/司法院宣傳預算暴增1.8億 重度肢障者出庭補助一問三不知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對重度障礙者的出庭補助一問三不知。(圖/侯世駿攝)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對重度障礙者的出庭補助一問三不知。(圖/侯世駿攝)

立委李貴敏曾踢爆,司法院編列今年的政策宣傳費用暴增約1.8億元,行銷內容五花八門,包括3000多萬元的電視廣告,連APP、桌遊、AR、VR都有,還有「網路小編」等大內宣。不可思議的是,司法院編列宣傳預算毫不手軟,但基層法院竟連重度肢體障礙者能否申請補助出庭都不清楚,明顯已本末倒置。

獨居、低收入的「玉姐(化名)」是一位極重度肌肉萎縮症患者,全身無力,所有肢體移動必須仰賴他人協助,縣市政府每天只補助約2小時的個人助理和5小時的居家照顧,其他時間,玉姐只能以右手撐住下巴,靠在椅子上休息,因沒錢請看護,政府補助的照顧時數又嚴重不足,10餘年來的夜晚她都無法上床睡覺,苦不堪言。

玉姐提起行政訴訟,希望縣市政府增加照顧時數,並透過社福團體,代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北高行)請求協助出庭,不料北高行的訴訟輔導科人員,卻一路雞同鴨講,讓協助玉姐打電話的「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總幹事林君潔大為傻眼。

林君潔表示,由於北高行寄來的開庭通知載明,身心障礙或其他需要無障礙服務者,可以致電訴訟輔導科詢問,所以8月間她替玉姐打電話請求協助出庭,並詢問是否可以提供經費支援、聘請個人助理幫玉姐從家中帶到法庭應訊?

不料訴訟輔導科回應:「啊就叫她看護協助她來呀!」林君潔回說:「她沒有看護,沒有足夠人力協助她每天的生活,所以才打訴訟,請問你們有無經費支持她出庭?」訴訟輔導科說:「不然叫她家人帶她來啊!」林回:「她沒有家人。」訴訟輔導科說:「啊不然你帶她來啊!」

司法院花大錢四處宣傳國民法官制度,基層法院卻推說沒錢補助重度障礙者出庭。(圖/報系資料庫)
司法院花大錢四處宣傳國民法官制度,基層法院卻推說沒錢補助重度障礙者出庭。(圖/報系資料庫)

同樣行動不便的林君潔在電話的這一端,頓時臉上出現三條線,回說:「我也是身心障礙者,坐電動輪椅,沒辦法帶她來。」訴訟輔導科說:「我們有斜坡、還有輪椅租借,沒有提供妳說的服務,也無預算,就讓當事人的律師來就好了。」林君潔心頭一涼,心想「沒救了!妳憑什麼決定當事人不用來!」

更離譜的是,雙方在電話中協調來、協調去,電話轉接給書記官,書記官要林君潔和玉姐陳報給法官看如何決定,法官一樣說法院沒此服務、也無經費,後來玉姐決定先以視訊方式出庭。

林君潔和玉姐後來才輾轉得知,由司法院編列經費的「法律扶助必要費用計付辦法」第2條和第7條規定,扶助事件所生的合理費用,可先由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扶助律師負擔,每一審級結束後,再向法扶分會申請支付,因此玉姐的出庭經費可以申請補助,可是北高行的人員竟渾然不知相關規定,顯示司法院和基層法院之間嚴重脫節,「上令下不達!」

法界人士指出,司法院只曉得花納稅人的錢做大內宣,基層法院卻連怎麼幫助身心障礙者出庭都不知道!民眾會如何評價司法,已不言可喻。林君潔除了希望司法給玉姐一個公平、合理的審判,也公開呼籲:本案是首度有重度障礙者為自身權益提告,具有重要性指標意義,如果有人願意提供相關協助,可上網查詢「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的聯絡方式,「讓我們一起為重度障礙的玉姐加油」。

無法自理生活的玉姐,每天只有政府補助的2小時個人助理、5小時的居家照顧,連出庭的經費都籌不出來。(圖/趙文彬攝)
無法自理生活的玉姐,每天只有政府補助的2小時個人助理、5小時的居家照顧,連出庭的經費都籌不出來。(圖/趙文彬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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