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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房東張淑晶10時入獄未報到 檢方將拘提

張淑晶等人原本預計今日10時赴新北地檢署發監報到,但僅有黃鐸一人報到完成;檢方表示,張女傳喚未到,將依法簽發拘票,交由板橋分局執行。(圖/中國時報蔡雯如攝)

張淑晶等人原本預計今日10時赴新北地檢署發監報到,但僅有黃鐸一人報到完成;檢方表示,張女傳喚未到,將依法簽發拘票,交由板橋分局執行。(圖/中國時報蔡雯如攝)

女房東張淑晶與合夥人黃鐸合租新北市透天厝,卻隱瞞房東將房屋隔成套房出租,且找來人頭戶假裝房客偽造租約,欺騙法院人員,近期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決定讞,張淑晶和黃鐸分別被判8月、7月徒刑。張淑晶等人原本預計今日10時赴新北地檢署發監報到,但僅有黃鐸一人報到完成;檢方表示,張女傳喚未到,將依法簽發拘票,交由板橋分局執行。

黃鐸與張淑晶在2014年合作,向范姓女子承租新北市房屋後,將房屋改為多間套房,對外招攬房客收租,但因為范女未收到租金,察覺有異,因此請求法院訴請2人返還房屋,未料對方堅持不還,仍繼續出租套房賺租金。

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司法事務官到場執行點交房屋時,黃與張又找來人頭戶假裝偽裝租約,向法院人員提出偽造的租約和翻拍照片,主張有承租人因此無法點交,新北地院一審判決張淑晶、黃鐸8月、7月徒刑,2人上訴後矢口否認犯行,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定讞。

另外,張淑晶2013年起還涉及多起租賃糾紛、誣告房客,一審判決張女8年2月徒刑,二審去年以19件誣告罪改判為8年6月,詐欺、強制等得易科罰金部分維持1年2月徒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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