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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嬤帶孫女外出失聯遭控略誘 檢方被家屬一個理由感動不起訴

阿嬤被移送地檢署途中,數度難過地崩潰痛哭,甚至軟腳走也走不動,要一旁員警攙扶。(圖/翻攝畫面)

阿嬤被移送地檢署途中,數度難過地崩潰痛哭,甚至軟腳走也走不動,要一旁員警攙扶。(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1名林姓阿嬤(61歲),今年8月間帶著患有「類風濕關節炎」的孫女(8歲)回到嘉義後便失聯,家屬除了報案協尋外,出於無奈下也對阿嬤提告《略誘罪》,近日檢方偵結,認為阿嬤雖然帶著孫女外出,導致她無法按時接受治療,雖屬不當,但是阿嬤在偵訊過程表達,自己真的很心疼孫女,而其他家屬也證稱阿嬤「真的很疼孫女」,並希望撤銷告訴,因此檢方綜合阿嬤動機以及相關證據下,最終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林姓阿嬤因為不相信西醫,加上心愛的孫女多次向她表達「打針會痛」,出於不讓孫女受苦的心理,在今年8月27日,帶著孫女離家出走,妄想用宗教方式治癒孫女疾病,並用他人名義租借1間套房,帶著孫女脫離原生家庭。

據了解,阿嬤還在牆上貼著孫女的作息與課表,想讓孫女脫離校園成長,但阿嬤卻罔顧沒有孫女的監護權,涉犯《略誘罪》,家屬無奈之下只能對阿嬤提告,阿嬤遭移送地檢署時,多次軟腳崩潰痛哭,認為自己只是和孫女其他家屬愛孩子的方式不同,卻導致這種後果,又想到自己可能不能再見到愛孫,難過得軟腳倒地,還需要一旁員警攙扶。

而檢方近日偵結,認為阿嬤行為沒有考慮到孫女必須固定到醫院看診、吃藥,以及孫女生父母擔憂心情,雖屬不當,但考量家屬做證,「阿嬤真的疼愛女兒」,而祖孫2人失蹤過程中,孫女多次向阿嬤表達「打針會痛,不敢回家」,最後檢方綜合考量阿嬤動機以及相關證據,予以阿嬤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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