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訴
」 不起訴 北檢 張文 性侵 米倉涼子
獨/外交部領事局快照機「事後」開發票 前員工爆逃漏稅挨告卻三連勝
外交部領事局快照機廠商「海巡」發現,離職員工兩度在Google評論頁面留下1星負評,質疑公司沒開發票涉及逃漏稅,快照機老闆不滿商譽受損火大提告,刑事部分檢察官2度不起訴,民事部分求償100萬元並要求「洗門風」在Google評論刊登勝訴判決,但法官認為,即使快照機實際上有開發票,但因為是事後配合客人要求才會補開,並非當場開立,而這名離職員工只負責在現場拍照,不清楚公司其他單位如何運作,何況逃漏稅的評論事關公益,因此並未違法侵害廠商名譽,判決免賠,離職員工對上前東家的官司已3連勝。本案原告是誠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的陳姓老闆,他主張林姓離職員工在2024年12月2日、2025年1月15日去外交部領事局的Google評論網頁留言:「貴局現場有誠和工作人員,卻沒有開立統一發票,相紙上亦沒有QR Code得以取得電子發票,這應該不是一個廠商的該有的不當行為。以一天平均300〜400張拍照數量,會嚴重影響國家稅收。」、「未如數開立統一發票,涉及逃漏稅情事,已逕向國稅局舉報。」林姓離職員工除了說公司沒開發票逃漏稅,另外提到領事局承辦人每個月統計拍照人數,到了月底會託拍照人員轉交牛皮紙信封給公司,他懷疑信封裡的內容物「是要計算抽取佣金嗎?」他還爆料領事局從2020年招標快拍機之後,到2024年期間都沒重新招標,「不知是否符合相關法令?」陳姓老闆認為這些負面言論會讓網友誤認公司是不法企業、從事官商勾結,已涉嫌加重誹謗、妨害信用,向士林地檢署提告,不起訴後向高檢署聲請再議也被駁回,因此改告損害賠償,要林姓離職員工賠他100萬再去Google評論刊登本案判決以回復名譽。林姓離職員工承認留言,但他是基於個人親身經歷發表意見,檢方已認證他沒有侵害前東家的名譽。台北地院調查,誠和老闆自己都說發票不會現場給,如果客戶申請才會寄紙本或電子發票過去,可見民眾去領事局拍完快照後,業者的確不會主動、即時開發票,林姓離職員工之前只做現場拍照的工作,不會知道公司內部的業務分配,他並未使用偏激或侮辱性語言評論前東家;逃漏稅問題攸關國家稅務及公共利益,因此並未構成不法侵害。至於快照機標案實際情形,誠和老闆告訴法官,2022年2月簽約時有約定,2年後到期可比照原契約條件續約2年,因此延長期限至2026年2月;租金計算方式則是領事局依據快照機每個月的業績結算,會派人統計拍照人數並交付收據。法官判斷,快照機業者跟領事局如何約定,林姓離職員工無法得知,在他離職後也沒有管道向老闆查證,他相信自己親眼所見有可信度,合理質疑政府招標事宜,也沒有侵犯前東家的名譽權,判決林姓離職員工免賠、免登判決。本案為一審判決,可上訴高等法院。
2天打1次牛奶針!珠寶設計師砸582萬注射485次身亡 逆轉起訴醫師
台北一名珠寶設計師因睡眠障礙,砸下582萬元接受薇娜時尚美學診所劉姓醫師的舒眠治療,在1023天內施打「牛奶針」485次,幾乎2天就打1次導致藥物成癮,她中止療程後8個月,去另一家診所做除疤雷射手術時,為進入舒眠麻醉狀態再度注射牛奶針,結果昏迷身亡,家屬對兩位醫師提告,結果最後做除疤手術的醫師不起訴,長期為被害人舒眠治療的劉姓醫師,原本兩度不起訴,高檢署都發回重查,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以過失致死罪起訴。丙泊酚(Propofol)製劑因為乳白色外觀有「牛奶針」的暱稱,可用於醫療麻醉,屬管制藥品,去年「車模界林志玲」蔡姓女模即因失眠困擾,接受名醫吳紹琥的舒眠電波療程後昏迷19天拔管離世。檢方調查,薇娜時尚美學診所的劉姓醫師明知丙泊酚是第4級管制藥品,不應不當使用導致病患成癮,為了賺取高額報酬違反醫療規則、也沒善盡注意義務,在2018年3月15日到2021年1月22日期間為求診的珠寶設計師高頻率注射含有丙泊酚成分的「飛可復1%注射液」共485次,造成患者身心依賴成癮後,再繼續施打。2021年9月2日,珠寶設計師前往新莊某診所,接受辛姓醫師注射丙泊酚藥物,在舒眠麻醉的狀態下除疤雷射,但出現血氧降低、心跳緩慢等症狀,經CPR搶救後送醫,於同年9月30日宣告不治,解剖研判可能因為舒眠麻醉師用丙泊酚,引發缺氧缺血性腦病變和長時間住院治療後,腦水腫併發肺炎、菌血症而死亡。死者的先生、兒子告薇娜診所劉姓醫師涉嫌過失致死,北檢第一次偵查不起訴,高檢署發回,北檢二度偵辦仍不起訴,不過家屬再議成功,地檢署第三度調查,承辦檢察官依發回意旨、解剖結果以及醫學鑑定報告,逆轉起訴劉姓醫師,認定他與被害人的死亡結果具有「相當因果關係」。珠寶設計師的母親另提民事損害賠償,一審判賠632萬元,二審改判200萬元,2024年年底三審駁回雙方上訴,全案確定賠償200萬。
批賴勁麟「綠電門神」!許忠信遭訴誹謗 黃國昌因「這身分」脫罪
雲豹能源前董事長賴勁麟(前綠委賴品妤父親)不滿民眾黨2023年開記者會,當時的不分區立委候選人黃國昌、許忠信痛批他當綠能門神,對兩人提告妨害名譽,黃國昌為此接受台北地檢署偵訊後接受媒體聯訪,又罵賴勁麟「濫告可恥」,也被賴勁麟追加提告。北檢今日偵結,認定許忠信沒向台電或政府機關查證,只憑新聞內容就發言,涉犯誹謗罪予以起訴;黃國昌則因為開記者會之前並不清楚許忠信要講的具體內容,而且他只是擔任主持人,負責開場、串場,並無犯意聯絡,至於他受訪再批賴勁麟是出於個人主觀感受,就算講話難聽,也因賴勁麟告他才會惡言相向,所以不起訴。台灣民眾黨在總統大選前一個月舉行記者會,主題是「新潮流貪腐集團,賴清德出來面對」,許忠信先提台南學甲88槍槍擊案的主角郭再欽「巴結新潮流這個集團以後就有利益」、「郭再欽因為這個廢爐渣的利益巴結了民進黨新潮流‧‧‧現在開始在啃食我們台電的錢」、「為什麼這19家公司有辦法從台電獲得這樣一個利益‧‧‧這些能源公司、光電公司要跟台電簽約,要從合法的電價,去獲取不法的利益,以合法掩飾非法,要有門神,才能訂出這樣好價格的契約,這個人就是要靠我們的這個賴勁麟」。記者會話題從郭再欽轉到賴勁麟之後,許忠信繼續開轟:「賴勁麟他現在19家光電能源公司的負責人,現在不敢掛名了因為被揭發」、「賴勁麟現在雲豹能源這個門神,這不是新聞,各位已經揭露過,炒股內線交易,所以這些事情獲取的利益就是現在民進黨競選總統的資金主要來源」。許忠信吃上官司後向檢察官辯解,當天他只說郭再欽是南部的門神,沒有影射賴勁麟「因為賴勁麟是北部的」,不過檢方不採信辯詞,認為許忠信明確指控賴勁麟是門神,為能源公司打通關以獲取台電高價收購的合約,導致台電鉅額虧損,已造成賴勁麟名譽受損。北檢調查,台電2022年鉅額虧損的主因是俄烏戰爭導致煤、天然氣等國際燃料價格暴漲,也讓台電燃料支出大幅增加,這和購買民間綠電無關,相關事由其實在台電官網已有交代,許忠信承認開記者會之前並無查證,也沒向台電確認就評論,因此認定他誹謗。至於許忠信批賴勁麟「炒股內線交易」,雖然媒體曾在2022年報導賴勁麟因擔任碩豐科技副總期間為避損而提前出脫持股,也為此接受檢調約談,但雲豹能源公司有發布重大訊息,此案無關雲豹,許忠信仍說賴勁麟利用雲豹炒股,檢察官認為具有重大輕率的惡意。與許忠信同場開記者會的黃國昌,則因為許忠信的「救援」而脫身,許忠信告訴檢察官,當天黃國昌負責主持,記者會好幾個人出席,每人負責不同議題,他只跟黃國昌說會提到台電虧損和學甲88槍,沒多講細節、黃國昌也無法左右他的發言內容,所以北檢認定黃國昌與許忠信沒有犯意聯絡。黃國昌今年3月3日為本案到北檢應訊,偵查庭結束後受訪表示「賴勁麟濫行提起這種告訴,非常的可恥,浪費大家的時間、勞力、費用來進行這一場毫無意義的妨害名譽的追訴」、「民進黨的綠能貪腐集團在面對這樣的問題的時候,不是反省,不是檢討,是誰敢提出質疑,我就進行司法的追殺,讓大家看到所謂的民主進步黨既不民主也不進步」,檢方指出,黃國昌並非無端謾罵賴勁麟,縱使用詞具有貶意,仍與賴勁麟告他有關,不符合誹謗或公然侮辱的法定要件,以犯罪嫌疑不足為由不起訴。民眾黨立委許忠信。(圖/報系資料照)
18歲愛女遭吊車輾斃!母求償遭駁回嘆「白死了嗎」 法官竟冷回「對啊」
去年(2025年)6月21日,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和新生南路口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就讀護校的18歲蔡姓女學生騎車停等紅燈時,遭後方77歲賴姓男司機駕駛吊車衝撞輾斃,由於賴男事發4個月即因病去世,蔡女家屬只能向駕駛所屬公司提起民事訴訟,怎料日前一審判決出爐,要求的扶養金竟被全數駁回,蔡女母親在庭上質問「女兒白死了嗎?」法官卻冷回「對啊」,讓蔡女母親相當崩潰。回顧此案,2025年6月21日下午2時左右,蔡女在新生南路與忠孝東路交叉口停等紅燈,77歲的賴阿明駕駛大型拖吊車時疑似闖紅燈且未及時煞車,衝撞前方3台機車,導致蔡女連人帶車遭輾過,另有2人受傷,而賴阿明一度想倒車離開,遭熱心路人攔下阻止。事發過後4個月,賴阿明就因病離世,因此刑事部分偵結不起訴,蔡女家屬轉向賴阿明所屬公司提告民事求償。根據判決書內容,法官認定賴阿明應賠償蔡女母親請求的喪葬費89萬1680元、機車損害8萬元、精神慰撫金200萬元,至於請求的扶養費607萬餘元,法官認為蔡女母親沒有提出「未來不能維持生活」,且依其可能取得財產推斷「並非不能維持生活」,加上蔡女母親已領取700萬元強制險,超出求償金額,因此予以駁回。對此,蔡女母親透露,在這1年期間,該公司從未向她們致歉,而她也發現賴阿明的吊車相關文件使用的是自己女兒的駕照,後來她一次次走進法庭,趙姓法官卻在庭上駁回她所提出的撫養金,當她哽咽問法官「我女兒就這樣白白犧牲了嗎?」法官卻回她「對啊」、「妳真的有這麼傷心嗎?」。蔡女母親表示,她實際上只拿到200萬元,根本沒有拿到700萬元,當下她感覺被羞辱,想一頭撞在桌子上,法官也只說「你講你的啊,我判我的啊!你可以把你的訴求講出來,我就是全部封殺」。蔡女母親直言,「真相就只有一個,就是一審法官判錯了,且在法庭上對我造成二次傷害,縱容不法之徒……我們尊重司法制度,相信法院絕大多數法官都是認真仔細辦案,但對這份判決內容及法官開庭態度感到遺憾,已委請律師依法提出上訴,希望司法能還被害家屬一個公道。」
超商女店員大夜「喝拿鐵忘結帳」遭判刑!律師轟:某些人濫用業務侵占
一名女子去年5月在超商擔任店員期間,因支援店家大夜班連續上班18小時體力不支,在凌晨自製一杯75元的燕麥奶拿鐵後忘記結帳,遭店長提告,一審被判刑3月、易科罰金9萬元,女店員不服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逆轉改判無罪。對此,律師呂秋遠表示依照這案例來看,要請立法院可以好好考慮,這種偏向資本家的立法,是不是該有一些調整的空間?呂秋遠在臉書發文提到,對於辯護律師來說業務侵占是一種很討厭的罪,特別是在犯罪金額很少的情況下更是如此,根據刑法規定,業務侵占的最低基本消費額,就是6個月。「只要犯了這種罪,『原則上』,除非所謂的『情堪憫恕』,否則,就算可以易科罰金,最低也就是18萬。」那什麼是業務侵占呢?呂秋遠解釋:「只要是在工作時間內,把自己掌管的錢或者物品據為己有,就是業務侵占。例如負責結帳的超商店員,在上班時,把收銀機內的錢拿走,或是把店裡的食物飲料在未結帳的情況下使用,就會有這個問題;顧客偷走店裡的東西,這叫做竊盜,一般就是5年以下,可以拘役、可以易科罰金。如果是很低的金額,甚至可以職權不起訴。但如果是所謂的『內賊』,最低起跳就是6個月,易科罰金18萬元。」呂秋遠說因為有這樣的刑度,所以有些老闆就會得理不饒人,他舉例如員工拿走了收銀機100元,或者是吃了店裡價值20元的麵包,老闆就會要求員工賠償「天價」。表面上的理由是「我發現你這一次,但私底下你不曉得做幾次了,所以我要求你要賠償高額的金額。」但呂秋遠怒斥:「沒抓到就是沒抓到,怎麼可以用這種理由來要求這麼高額的賠償?」依照本次超商女店員的案例來說,呂秋遠表示士林地院一審依業務侵占罪判處3個月徒刑,而且還是減刑後的數字,易科罰金就要9萬元,「原本一杯拿鐵是是18萬元,現在減為9萬元,聽起來不錯,是吧?」結果二審到高院就逆轉改判無罪。呂秋遠提到高等法院的法官認為台灣的超商店員事務繁多且什麼都要會、值班時間又很長,而且夜間工作會讓人精神渙散,因此超商女店員「太累忘記結帳」、「真要偷喝會避開監視器」、「先前已預購的燕麥奶拿鐵案發時還剩26杯」等說法是有理可循的,高院法官質疑一杯價值75元的燕麥奶咖啡,應可透過內部程序處理就好,為何要來法院解決?「檢察官也奇怪,明明可以以微罪不舉的方式來處理,法院也應該看整體脈絡,貫徹無罪推定原則,為什麼對於一個過勞的超商店員這麼嚴苛?」呂秋遠進一步說明,這位雇主要求的和解金額是1萬5千元,這種金額店員怎麼可能會想和解?「但是不和解,看看一審法院的判決,9萬元。這時候,店長可能在偷笑,你看吧,不給我1萬5,最後變成9萬。」呂秋遠認為:「有些人,就是會濫用業務侵占這種最低基本消費額,即使是小錢、小東西,也要故意要求天價賠償,不和解,就讓對方背負巨額罰金,這公平嗎?」他也呼籲這種偏向資本家的立法,立法院是不是該有一些調整空間,「對於公務員貪污,立法院都修法放寬了,對於這種小額的業務侵占,難道不能考慮調整嗎?或者是,就不能考慮某些員工的苦楚嗎?」
獨/國安局士官上賭場被抄!瞞檢警「未洩密」仍記2大過 鬥法結局出爐
國家安全局今天(6日)獲邀於立法院專案報告新興毒品跨國情資整合並提出防制作為,在毒駕氾濫問題危害國人之際頗受注目;國安局直接對總統負責,為我國最高情報機構,須統合國家情報、策劃特種勤務,不過近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有件判決意外揭露轄下人員罔顧「不得出入危安場所」的禁令,集體去賭場打麻將還被檢警查獲,台北地檢署雖偵結不起訴,涉案士官仍遭軍方懲處,其中一人不服記2大過還跟國安局「鬥法」,提告主張依規定只能記1次大過,北高行也認同懲處結果不符比例原則,判決國安局須撤銷原處分及訴願決定。國安局依情報業務不同分為一到八處,另設支援單位秘書室、總務室、政風處、會計處等,本案士官兵均隸屬總務室情報及特勤支援隊。2025年春節休假期間,本案原告潘姓下士夥同黃姓中士、張姓下士、謝姓一兵至台北市萬華區的棋牌社打麻將,4人剛好湊一桌,才打15分鐘就被「抄」了,萬華分局員警以偵辦聚眾賭博為由突襲案發棋牌社,查獲32桌共上百名賭客並查扣隨身現金,4名國安局人員也無法倖免,分別遭扣4350元、550元、50元、13700元,面對警方盤問身分背景,他們只說公務員,完全沒提在國安局任職。檢警扣押的賭資和賭具。(圖/報系資料照)棋牌社入桌須繳交100元「抽頭金」,另提供賭客點數卡作為籌碼,以1點等於1元的方式兌換;4名國安局士官兵與大多數賭桌的情形不同,桌上沒任何點數卡,警方僅扣押4人現金。北檢偵辦認為這4名被告本來就是朋友,沒賭博、也沒用點數卡折算現金,因此查無違法的積極證據,都處分不起訴,但有起訴棋牌社負責人、員工及多名賭客。國安局沒等檢方偵結就先開鍘,認定潘姓下士明知進入營利聚眾賭博這類易生危安的場所,已嚴重違反情報工作安全紀律,以「言行不檢有損局譽」為由記2大過。潘姓下士訴願遭駁之後提起行政訴訟,強調未對檢警洩漏身分或國安局機密,而且事發後沒對局裡隱匿,立刻回報幹部;他自認現場繳納的100元是「場地費」,以為棋牌社類似桌遊店而非賭場,實際上他也沒從事賭博,這已得到檢方認證。潘姓下士還拉兩位學長「救援」,一位是花蓮空軍基地的上士組長,酒後在美崙官舍停車場咆嘯鬧事,另一位是國防部心戰大隊的上士政戰士,疫情期間不滿員警勸他戴口罩因而狂飆髒話,遭壓制逮捕並以妨害公務罪偵辦,最終也起訴判有罪,這兩件先例都記1次大過,為何只是打麻將被抓要2大過?國安局主張,潘姓下士任職於情報工作和特種勤務工作的主管機關,跟其他單位的軍職相比更容易成為滲透目標,一旦言行不當,很可能成為情報安全的破口;去賭場不僅嚴重影響國安局內部管理及工作紀律,這類場所龍蛇雜處、出入複雜,易讓有心人情蒐刺探或設下財務陷阱,因此國安局多次宣導不得前往危安高風險場所,潘姓下士休假前已簽署離營宣教表,代表他很清楚相關規定。台北地檢署指揮萬華分局搜索棋牌社並帶回上百名賭客,包含4名國安局士官兵。(圖/本刊資料照)北高行調查,潘姓下士一定知道棋牌社是賭場,以《國家情報工作法》的標準,國安局人員應高度謹慎自律,光是出入賭場打麻將就足以嚴重損害局譽,軍方不管潘姓下士有無構成賭博罪就懲處是合理的。法官雖認同該罰,但依據國安局獎懲作業要點所附的獎懲標準規定,原則上是1次大過,如果記2大過,因為會牽動退伍汰除的問題,應具體說明為何加重,人評會卻沒有交代,也沒討論潘姓下士造成的損害與犯後態度,因此記2次大過並不符合比例原則,應予撤銷。本案可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
毒蟲同居正宮、小三再為第3女出頭 一刀刺死乾妹前男友辯正當防衛
台北市一名有毒品前科的男子曾緯承與太太、小三、乾妹同居,齊人之福的日子在今年3月畫下句點,他不滿乾妹的前男友來住處談復合卻發生爭執,主動拿出水果刀刺死對方,落網後卻辯稱是被害者先持刀而他是「空手入白刃」,在拉扯之下意外刺中,應是正當防衛,但台北地檢署依據死者同行友人以及曾緯承小三的證詞,認定並非正當防衛,於今日偵查終結,以殺人罪起訴並移審在押的曾緯承,本案將由國民法官審理。檢警調查,曾緯承與李姓妻子結婚住萬華,家中成員還有兩名女子,分別是江姓小三與李姓乾妹,1男3女因毒品「結緣同居」;李姓乾妹原本有個張姓前男友,2025年年底分手後搬進曾緯承家裡。今年3月8日凌晨,張姓前男友與江姓友人前往曾緯承住家找乾妹討論是否復合,但他懷疑曾緯承與乾妹不僅是乾兄妹關係,還發展出婚外情,曾緯承在旁邊聽到,沒勸乾妹與前男友破鏡重圓還火上加油,導致爆發激烈衝突。曾緯承拿出長19.5公分的水果刀,一刀刺進乾妹前男友的心臟、左肺與肝臟。張姓前男友在朋友攙扶之下,勉強走到一樓不支倒地,送醫急救不治,他的母親、妹妹以及女兒(與前妻所生)對李姓乾妹、曾緯承夫婦、曾緯承小三甚至與死者一起前往談判的江姓友人共5人提出告訴。曾緯承行兇後逃亡,不過找到落腳處之前遭逮收押,北檢最初偵辦時,江姓小三與曾緯承的「正當防衛」口徑一致,甩鍋給乾妹前男友,後來才翻供坦承兇刀並非被害人先使用,而是一開始就由曾緯承拿著,但她還是說因為被害人先衝過來才會出事,仍有維護曾緯承的意思。檢方最終查明,曾緯承的李姓正宮、江姓小三、李姓乾妹以及與死者同行的江姓友人均無犯意聯絡,處分不起訴,唯一起訴的被告是曾緯承,以《刑法》的殺人罪提起公訴。
薪灰意冷1/大直知名診所假職訓、真壓榨 欠薪不付還追殺北漂護理師崩潰
台北市中山區大直佳恩診所在當地經營十多年,主打提供優質醫療服務,還號稱給予員工良好福利,該診所前護理師小美(化名)卻控訴,診所只給她月薪2萬2000元,還「假職訓、真壓榨」,以小美未通過職前訓練考核為由,在她離職時拒發薪資,即使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診所應給付9405元,診所仍不服提起上訴,追殺行徑讓小美幾乎崩潰、飽受煎熬,案發到現在仍在接受身心治療。小美從大直佳恩離職一年多,至今仍討不回應得的薪資,更因法律訴訟而身心俱疲。(圖/影音組攝)6月23日上午,小美現身台北地方法院,為了討回自己血汗錢出庭,她受訪時面容憔悴、身心俱疲,沒想到自己認真工作竟換來昔日東家的追殺,狂瘦8公斤仍拿不回自己應得的薪資,接下來的法律訴訟更是遙遙無期。小美2年前從護專畢業,拿到護理師執照後先進入其他醫院工作。而她懷抱著北漂憧憬,獨自一人離鄉背井到台北,原本打算半工半讀,之後再往醫美診所發展,也期盼能將薪水寄回家鄉貼補家用,赴北後的第一份工作卻成為她的惡夢。大直佳恩診所「假培訓、真壓榨」,以職前訓練同意書規避勞基法。(圖/受訪者提供)小美回憶,她在2025年4月入職,雙方約定2萬2000元月薪,並得配合診所排班,診所還要求她簽下「職前訓練同意書」,小美原以為是培訓美意,這份文件最終卻成為另類「賣身契」。「我向學姊打招呼,卻被罵說不要嘻皮笑臉、來這裡就是要聽她的。」小美說,她在大直佳恩先後任職半個月,要負責打針、抽血、操作心電圖、整理病例、管理藥品,期間卻屢遭學姊惡言相向、刻意針對,她也在一連串的壓力下開始失眠、沮喪,最終求助身心科,在走投無路下選擇離職,卻被診所以「已簽下訓練同意書」為由,拒絕給付基本工資。這份「職前訓練同意書」上寫著「倘經過六週仍無法通過診所考核,則無法錄用為正式員工,屆時亦無訓練津貼簽約獎金」、「訓練期間無提供勞務、非正式員工,無投勞健保」等語,診所因而主張小美未通過考核,所以雙方無契約關係,且反控護理師有技術錯誤,小美不應向診所請求薪資。「診所為了不給我應得的薪水,一直在說謊。」小美稱,診所認定她無法護理專業技能,但她在診所這7天有提供護理方面的勞務,且抽血、肌肉注射等事項皆已在護理師資格考試中通過,且同意書中明訂「薪資為月薪2萬2000元」等語,如今診所卻連這7天的勞動報酬都不願意給付。而小美試圖與診所溝通討回薪水,卻被診所冷言拒絕,小美一氣之下傳訊息給診所院長妻子,也就是診所護理師督導長,稱「我有法官律師檢察官的人……要不要我幫你報警?」,對方卻拿著這個訊息控告小美恐嚇,檢察官認為小美這些訊息與恐嚇危害安全罪要件不合,且無其他證據足認小美有何恐嚇危害安全犯行,給予不起訴處分。「診所完全沒把勞基法放在眼裡,台灣護理師不應該是免費勞工。」小美氣憤表示,診所在她離職後才說沒有薪水,她如今在心灰意冷下已決定轉行,只盼護理師能夠得到尊重,別讓慣老闆再踐踏大家的專業和尊嚴。記者致電診所,診所接電人員表示診所對此事不予回應。
獨/輝達學霸主管搭飯店親子小火車骨折!賠償金打八折理由曝光
一名擁有台大、政大雙料碩士學位的輝達「學霸級」主管,2023年南下家庭旅遊,入住霖園集團旗下的和逸飯店台南館,他帶兩個孩子共乘飯店附屬親子遊樂園的小火車,途中意外跌落大腿骨折,因而休養3個月,只能在家工作。學霸主管對飯店提告索賠136萬元,主張小火車沒有防摔設施害他受傷;飯店拿出地檢署的過失傷害不起訴書,強調現場有告示行駛過程禁止攝影,是這位客人違反安全規定又不聽小火車司機勸阻,以單手拿手機拍照導致失去平衡才摔傷。台北地方法院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認定,小火車屬於軌道式機械遊樂設施,乘客安全不能只靠現場告示來維護,應加裝安全帶或護欄,舉例來說,難道搭雲霄飛車也只需有告示就不用其他安全設施了嗎?因此飯店對於受傷客人有賠償責任,原本應賠80萬9443元,不過這位輝達主管本身也有20%的過失,賠償金「打八折」後剩下64萬7554元。引發官司的「嘟嘟小火車」位於和逸飯店4樓親子共遊樂園,共有6節車廂,乘座位置長103公分、高約35公分,因此是「人坐車廂上」而非「人坐車廂內」。本案發生在2023年2月27日上午10點多,任職於香港商輝達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的吳姓銷售主管,與兩個小孩一起搭乘和逸飯店的小火車,經過隧道時3人自車廂掉落,但小火車並未翻覆,其他乘客仍坐在各自的車廂上。吳姓男子送醫發現「左側股骨粗隆間移位閉鎖性骨折」(近髖關節的大腿骨斷裂錯位),開刀住院6天。輝達吳姓主管分別提出刑事與民事告訴,和逸飯店活動部沈姓副理否認維護管理缺失、也不認過失傷害罪,還說其他乘客告訴他受傷男子有「左右擺動重心不穩的行為,自行跌落」;台南地檢署勘驗監視畫面,小火車速度不快,雖然無從確定吳姓男子跟2名孩童為何從小火車掉下來,但他們乘坐的車廂沒翻覆、前後節車廂乘客也照樣坐在原本的位置上,所以很難說飯店副理有何疏失,處分不起訴。民事損害賠償由台北地院審理,輝達吳姓主管求償醫藥費、就醫車資、看護費、慰撫金共136萬4694元,其中慰撫金佔100萬元:他是台大材料工程和政大工商管理碩士,2009年離開Intel之後入職NVIDIA至今超過16年,擔任銷售管理職,他的直屬主管是直接向黃仁勳報告的,代表他在公司的層級也很高,因此請法官參考他的學經歷背景來決定可獲得多少慰撫金。和逸飯店反駁,輝達吳姓主管骨折不能怪他們,小火車除了找廠商定期檢修保養,最高時速只有4公里,跟一般人步行速度差不多,車廂離地面最高只有35公分,這些措施已足以使乘客免於受傷;實際上小火車開通以來7年,也從無乘客翻落受傷,代表輝達吳姓主管跌倒純屬偶然。和逸飯店主張,每次發車前,工作人員都會宣導安全規定「請不要使用手機相機拍照攝影,以免車身搖晃、手機掉落發生危險」,車廂坐墊上則有「為了您的乘車安全,禁止身體搖晃傾斜,回頭張望(攝影拍照)」等字眼;當天意外發生前,小火車司機看到輝達吳姓主管因為拿手機拍照無法保持平衡,已提醒他注意但他不聽才會摔出去,即使法官認為飯店要賠錢,請考量乘客也有過失責任。北院指出,輝達吳姓主管使用飯店提供的小火車應適用消保法,而消保法第7條的設計是「無過失責任制度」,也就是說,客人因為搭小火車受傷,不管是飯店有意或無意造成的,只要搭小火車會遭遇危險這個客觀事實存在,飯店就有責任去避免,除非它能證明小火車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才得以免除責任。法官認為,小火車只靠工作人員宣導、現場張貼安全事項是不夠的,應增設安全帶、防護卡榫、扶手、護欄等防摔設備,才符合「現在科技或專業水準所必要提供」,因此認定和逸飯店須為乘客骨折負責,包括醫藥費11萬7977元、就醫交通費用1萬6466元、看護費22萬5000元;精神慰撫金部分則衡量受傷乘客有台政雙碩士學位、擔任輝達主管,以及和逸飯店屬於霖園集團旗下國泰建設成立的飯店品牌「資力頗豐」,應以45萬元為當。輝達吳姓主管本來可獲賠近81萬元,但北院引用南檢不起訴書的內容,認定他在小火車行進間拿手機拍照才會摔倒骨折,應負2成責任,賠償金扣除20%後是64萬7554元。本案尚未判決確定,雙方皆可上訴。
黑熊大將1/涉大量盜用學生照 制服地圖創辦人成沈伯洋競選網站操刀手
網站「制服地圖」因大量盜用未成年學生照片並涉及偷拍,受害者達上千人,多名女學生向新北市議員黃淑君陳情,44歲網站創辦人江舜智也被警方移送,新北地檢署調查後不起訴,江舜智如今更「搖身一變」,成為台北市長候選人、民進黨立委沈伯洋的網站操刀手,而江除發表道歉聲明外,至今未賠償或與個別被害人致歉,讓受害女學生難以接受。據了解,制服地圖在2013年由江舜智創立,江舜智「校長兼撞鐘」,包辦企劃、開發到營運的所有工作,該網站以Google地圖方式標註學生的制服照片,範圍更涵蓋香港、澳門、日本、韓國及美國。江舜智在2013年成立「制服地圖」網站,以Google地圖方式標註學生的制服照片,卻被發現在未經女學生同意下盜用她們的照片。(圖/報系資料照)但該網站未經女學生同意盜用她們的照片,在女學生部落格或個人頁面下載照片後放上網站牟利,部分角度還涉及偷拍,被害人向黃淑君陳情,此事經黃淑君曝光後引發熱議,制服地圖一度關閉,江也被依違反《著作權法》、《個人資料保護法》以及《妨害風化》等罪嫌移送法辦,檢方調查後偵結,以不起訴處分。而江舜智在2025年「走過低谷」,2026年竟又「再創巔峰」,他如今成為沈伯洋競選網站的幕後操刀手,沈的「puma.taipei」、台北沈伯洋網站就是由江舜智操刀,該網站設立闢謠專區、每日受訪和最新行程等欄目,讓支持者能更上沈伯洋的選舉動態,江多次在個人頁面提及此事,將此作為成果發表炫耀。江舜智竟在制服地圖案中全身而退,如今又「搖身一變」,成為台北市長候選人、民進黨立委沈伯洋的網站操刀手。(圖/翻攝江舜智臉書)江舜智在5月曾發文,將沈伯洋稱為「大老闆」,指稱由於「大老闆」說要開記者會,所以網站要比原定的時間早上線,「我10點開始弄弄到一點多就差不多了,因為白天要講一整天的課,所以感謝團隊接手把網站調整完」,並稱「今年不會只有這個網站啦,大家可以期待一下好玩的東西」,暗示將來還有其他的作品在等待上線。看著江舜智洋洋得意、意氣風發,受害女學生們的心情卻是百感交集,知情人士透露,在制服地圖一度關站前,女學生們的照片在網站上最久的掛了十來年,女學生們原想分享自己的青春歲月,卻成為他人漁利的工具,也無法想像後續是否有被不肖人士拿來作為不當使用。更讓受害者憤怒的是,制服地圖如今又「重出江湖」,江舜智雖曾發表道歉聲明,卻仍認為是「有特定帳號未經允許,從網路上抓取圖片並上傳至網站」,僅對「現行上傳機制造成原圖主的困擾表示抱歉」,對女學生們承受的擔心害怕,和對數位性暴力的二次傷害則是隻字未提,除下架照片外更未有實際的補救和賠償,讓受害人認為他毫無誠意。「沈伯洋身為資安專家,難道不知道這件事的嚴重性嗎?」不願具名受害者憤怒表示,沈伯洋身為資安和反認知作戰享譽國際的學者,他長期關注兒少數位安全與網路權益,卻選擇盜用女學生照片牟利的江舜智作為網站操刀手,等同變相支持制服地圖,讓沈伯洋昔日在立院,為了保護兒少大聲疾呼的宣言變成諷刺。記者詢問江舜智,他對過去貼文不否認,但稱網站非他所製作,「如果我之前的言論對沈委員造成困擾,我會想辦法托人跟他致意」,另外網站的事情則沒什麼好回覆的。沈伯洋競選辦公室表示,沈伯洋官網負責人是洪進吉(食夢黑貘),沈伯洋認識的是洪進吉本人,並不知道洪進吉團隊再找哪些工程師合作,沈伯洋也不認識報導所稱的工程師江舜智。
黑熊大將2/小學生也受害!曾盜用照片放情趣廣告牟利 制服地圖重出江湖
民進黨台北市長候選人、不分區立委沈伯洋正如火如荼投入選戰,更成立競選網站讓選民知道他的最新動態,記者調查,沈伯洋競選網站幕後操刀手,竟是曾熱議一時的「制服地圖」創辦人江舜智,制服地圖盜用大量女學生照片,放上網站投放廣告牟利,受害者甚至包括小學生,而制服地圖如今又重出江湖,讓受害者難以接受。據了解,江舜智是台北教育大學數位科技設計學系(含玩具與遊戲設計碩士班)碩士,論文以<制服地圖社群網站開發與經營之研究>取得學位,他長期投入網站開發與資訊技術領域,曾擔任設計師、工程師與講師,在資策會、iSpan資展國際、ETToday學習雲、天地人學堂、中央大學和台北市政府公訓處等單位都曾授課,制服地圖則是他最得意的作品之一。江舜智在2013年創立制服地圖,他「校長兼撞鐘」,包辦企劃、開發到營運的所有工作,該網站以Google地圖方式標註學生的制服照片,範圍更涵蓋香港、澳門、日本、韓國及美國,照片中的學生更包括國小、國中和高中等上千名未成年人。「制服地圖」以推廣和介紹各校制服為名,網站中照片卻有多張角度詭異、明顯偷拍。(圖/翻攝畫面)但制服地圖未經女學生同意便使用她們的照片,女學生們只是在個人頁面分享紀律自己的校園生活與青春歲月,竟被網站以營利意圖盜用,制服地圖中充斥著多種廣告,當中甚至包括情趣用品推廣,多位女學生時隔多年才發現自己的照片被刊登,部分角度還涉及偷拍,讓她們在又驚又懼,更害怕被有心人士作為不當使用。「制服地圖」創辦人江舜智2025年3月被警方送辦,檢方偵結後予以不起訴處分,江舜智竟在此事中全身而退。(圖/翻攝紅色死神Blog)多名女學生2025年3月向新北市議員黃淑君陳情,此事曝光後引發熱議,制服地圖一度關閉,江也被警方依違反《著作權法》、《個人資料保護法》以及《妨害風化》等罪嫌移送法辦,但檢方調查後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大多數女學生難以負擔訴訟之累而沒有提出民事求償,江舜智得以全身而退,也讓他氣焰更加囂張。如今制服地圖已重出江湖,該網站改採AI示意圖以規避法律責任,「業務」範圍還擴及航空公司,昔日被害人則只能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如今沈伯洋竟選擇江舜智作為網站操刀手,無異於在被害人傷口上灑鹽,也讓人質疑是否在變相支持制服地圖與其盜圖行徑。記者詢問江舜智,他對過去貼文不否認,但稱網站非他所製作,「如果我之前的言論對沈委員造成困擾,我會想辦法托人跟他致意」,另外網站的事情則沒什麼好回覆的。沈伯洋競選辦公室表示,沈伯洋官網負責人是洪進吉(食夢黑貘),沈伯洋認識的是洪進吉本人,並不知道洪進吉團隊再找哪些工程師合作,沈伯洋也不認識報導所稱的工程師江舜智。
兵案連環爆 內政部擬加重刑責:至少關1年、拖過36歲除役加重三分之二
藝人閃兵案接連爆發震驚社會。自新北地檢署去年2月偵辦藝人王大陸涉嫌逃避兵役案後,陸續展開4波偵查行動,多名演藝圈知名人士接連遭到調查,不僅重創個人形象,也引發外界關注兵役制度漏洞。內政部近日預告修正《替代役實施條例》第55條之1,將現行「5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新增已除役卻未服役者妨害替代役徵集時,可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以遏止逃避兵役歪風。內政部表示,「替代役實施條例」自2000年公布施行以來,為替代役制度之法律依據;其中,第55條之1為規範意圖避免替代役徵集之處罰規定。考量近期屢有役男藉出國滯留、故意毀傷身體或以其他方式,變更體位以避免徵兵處理引發社會各界關注,且現有罰則難收嚇阻效果,易使應受兵役或替代役徵集者心存僥倖競相效尤,影響兵役制度之公平性。內政部提到,為防杜役男逃避替代役徵集行為、維護兵役義務尊嚴及公平,擬具「替代役實施條例」例第55條之1修正草案。依現行規定,意圖避免替代役徵集者,僅最高罰則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司法實務多僅處緩起訴、不起訴處分或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併得易科罰金,為強化遏阻效果、維護兵役公平,修正罰則為「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條例規定,「意圖避免替代役之徵集」包含下列樣態:一、捏造免役或緩徵原因者。二、毀傷身體者,或以其他方法變更體位者。三、緩徵原因消滅,無故逾45日未自動申報 者。四、拒絕接受徵集令者。五、應受徵集,無故逾應徵期限5日者。六、使人頂替本人應徵者。七、頂替他人或介紹他人頂替應徵者。八、未經核准而出境者。九、核准出境後,屆期未歸經催告仍未返國者。其中,若觸犯第六款「使人頂替本人應徵」罪,或第七款「頂替他人或介紹他人頂替應徵」罪,若犯2次以上者,加重其刑至3分之2。另外,內政部補充,為防杜役男藉故拖延至36歲除役年齡以逃避兵役,修法增訂相關規定,對於役齡期間涉犯妨害替代役徵集罪且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二。
誘捕玩具槍1/網購買家挨告槍砲罪 檢警狂掃「天空法警」搶績效
近年來,有一款中國製玩具槍「天空法警」、「幽靈法警」,還有一種砲管相當迷你的「微型槍砲」與精巧但可以發射的「穿雲箭」,在大陸係合法玩具,但台灣刑事局認定經改造後不排除有殺傷力,因此列為違禁品,離譜的是,在多數民眾不知自己違法狀況下,警方抓了一大堆買賣玩具的人,結果也大多數都不起訴,但執法者卻「賺飽了」績效。清華大學一名李姓研究生,用父親的名字,實名登記某知名電商平台帳號,然後他將這個帳號借給中國籍的學長,糟糕的是,學長竟然利用這個帳號販賣在大陸相當受歡迎「天空法警」玩具左輪手槍,李生因此觸法,被台中地檢署依槍砲罪起訴,一審獲判無罪,檢察官不服上訴。曾任高檢署檢察官的王捷拓律師指出,「天空法警」玩具槍的設計,是用左輪發射軟塑膠子彈,「理論上」可以改造成有殺傷力的武器,問題是,其槍管直徑跟筷子差不多,沒有相對應子彈可以發射;就算有心人士特別去打造一款「迷你子彈」可以用這種玩具槍發射,殺傷力也相當有限。有多年打擊犯罪經驗的王捷拓強調:「這些檢警人員都知道,沒有一個做壞事的人會去改這種才賣一千多元的玩具槍,兄弟持這種槍根本沒行情!辦他們的警察,更是心知肚明,他們抓的人,就真的是在賣玩具給玩家;此外,這些網購平台都是實名制登錄的,如果真要販賣槍火,怎麼會大刺刺在『淘寶』等電商平台交易呢?」屏東詹姓男子進口大陸玩具槍,卻被警察大陣仗當成軍火大亨究辦。(圖/報系資料照)台中市二分局抓李姓研究生還不算離譜,屏東潮洲一名詹姓男子,被查獲進貨「天空法警」、「幽靈左輪」共十八組,結果警方以破獲軍火集團的規格發佈新聞,媒體也照單全收,彷彿這個玩具商是軍火大亨。王捷拓指出,可惡的是,有許多辦案人員缺乏績效,上網買槍,然後將包裝盒拆開、故意不附說明書,以及配贈的軟殼塑膠子彈,就將一把通了槍管的迷你左輪槍檢送地檢署與刑事局鑑驗,如果依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經過改造當然有可能具殺傷力,事實上,就算一根鐵管,經過加工,裝置強力彈簧,安上擊錘,也可以發射改造的霰彈槍子彈。律師王捷拓(右)痛斥警察將取締大陸玩具槍當成「績效大補丸」。(圖/報系資料照)此外,還有一種「微型槍砲」標榜:「手工製作,回膛減震大砲,擺件意大利炮主體,不銹鋼桌面,手工禮品擺件」;其長約31公分、寬約16公分、高約15公分,外型則類似古砲台。說穿了,就是一個懷舊的金屬製模型。另有一款「穿雲箭」,長僅12.23公分,直徑約1.5公分,甚至比一支原子筆還短,也是玩具,可以發射,因此觸犯台灣法令。這三款在大陸完全合法的玩具禮品,對台灣警察來說,簡直是「績效大補丸」。2023年,高雄市警局查獲各式具殺傷力的槍械案共108件,但某分局配合刑事局偵辦,在1個月內就查獲70多支「穿雲箭」與「微型槍砲」;而其他各縣市分局,利用民眾不知道自己買賣的玩具槍砲觸法而在績效上大有斬獲者,更是多有所聞。其結果,高雄市該分局70多支「穿雲箭」與「微型槍砲」,送到地檢署幾乎全部不起訴;其他縣市警局移送的「天空法警」、「幽靈左輪」也有相當比例不起訴,檢察官的理由是,持有、販賣購買這款玩具槍枝的人,並無主觀犯意,檢方不去討論這款玩具槍改造後的功能、殺傷力。王捷拓強調,如果警政署真的覺得這三款玩具「非常危險」,應該仿效日本警視廳的作法,先公告,配合其他部會,勒令下架,禁止進口,接著大力宣導,等多數國民都知道這些進口玩具是違禁品,可以改造成有殺傷力的槍械,再來取締,畢竟,槍砲罪是重罪,輕易入人於罪,就算最後當事人獲得無罪定讞,還其清白,但訴訟歷程也夠折磨人了。
前經紀人爆他「買病例逃兵」 BL男神揭內情遭狹怨報復
演員石承泫因主演BL戲劇《正負之間》打開知名度,日前卻遭前經紀人湯容榕向媒體具名指控,涉嫌以造假醫療證明逃避兵役,甚至利用長輩身心障礙識別證逃避停車費等不實言論。相關案件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查後,日前前經紀人湯容榕獲不起訴。對此,石承泫深感遺憾與痛心,強調相關指控皆非事實,且已嚴重損害其名譽與演藝生計。石承泫已於本月正式委任安成法律事務所信義辦公室,依法向臺灣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盼透過司法程序捍衛自身公道。針對前經紀人湯容榕指稱「花費30萬元購買造假病歷逃兵」之說法,石承泫透過律師嚴正表示,兵役相關單位及衛生機關先前早已立案調查完畢,明確表示「未發現任何違法之處」,足以證實其兵役體位與程序皆完全合法,絕無觸犯兵役法之行為。然而前經紀人湯容榕竟利用不實資訊向媒體惡意爆料,導致石承泫工作與形象嚴重受損與身心打擊。此外,對於外界報導其「在爺爺過世後仍利用其身心障礙識別證不繳停車費」之事,石承泫嚴正澄清,爺爺依然健在,且自己從未有任何濫用識別證之行為。前經紀人湯容榕對外故意混淆視聽、憑空捏造謊言,其目的顯然是為了抹黑藝人形象、企圖使他名聲受損。石承泫更指出,在前經紀人湯容榕向媒體爆料的報導中,不僅清楚記載其具名公開指控,甚至連雙方的對話紀錄截圖等大量爆料素材皆是前經紀人湯容榕主動提供,與其日前開庭時辯稱「僅是向媒體記者友人閒聊提及藝人狀況、無妨害名譽犯意」之說詞顯有極大落差。地檢署對此部分之犯罪事證恐有偵查未盡完備之處,因此決定依法聲請再議,希望案件能獲重新審視。石承泫無奈表示,雙方合作期間,前經紀人湯容榕曾扣留工作報酬未給付產生爭議,當時因收入與帳目不清,最終已於2022年12月31日結束雙方合作。即便合作早已終止,她私底下仍持續向媒體與合作的客戶散播前述不實資訊,導致部分合作案被迫中止,令他工作、生活與身心再受其影響。石承泫強調,他選擇不再隱忍,期盼臺灣高等檢察署能將本案發回重啟偵辦,透過司法程序還原真相,遏止惡意爆料與不實抹黑風氣,還給當事人公道與清白。
刑事局前緝毒大隊長被控涉收受不當利益 士林偵結不起訴
前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偵八大隊大隊長徐宏杰,去年7月遭士林地檢署搜索,涉嫌貪汙收賄,士檢也同步約談徐的魯姓友人、地下博弈網站潘姓業者、劉姓員工。全案訊後檢察官諭知徐宏杰50萬元交保、魯男10萬元交保,不過士林地檢署4日偵結,認定徐宏杰罪嫌不足,給予徐等4人在內不起訴處分。回顧整起事件,徐宏杰被控涉嫌收受地下博弈網站業者不正利益,為業者提供公務取得的民眾個資,由警政署政風室報告士林地檢署指揮偵辦,士林地檢署也在去年7月發動搜索,將徐宏杰等4人約談到案,並朝違背職務收賄、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與洩密罪等偵辦。處分書指出,徐宏杰2018年7月在擔任偵三大隊副大隊長期間,透過好友魯男向潘姓業者傳達「士林地檢署針對內湖偵辦這個事情,有3個偵辦地點,其中一個是3樓,不會到我們這邊」,從而洩漏查緝辦案資訊。而劉姓博弈業者同年前往台北市信義分局製作筆錄隔天,魯男即邀請徐宏杰至酒店招待宴請,隔年潘姓業者受友人請託,拜託徐宏杰協查吳姓民眾個資,徐以電話回覆後,後續徐赴日本旅遊的食宿與交通費用全由潘姓業者買單,涉嫌收受不正利益。對此,徐宏杰等4人均否認犯罪,強調與潘姓業者僅是基於朋友交情吃飯,雖然潘姓業者曾傳吳姓民眾年籍給他,但他後續並未回覆,魯姓友人也未透過他打探博弈公司遭司法機關偵查之事,他也未洩漏偵辦進度。其餘人也同樣否認有招待宴飲、行賄等行為。士林地檢署偵辦後,查無魯姓男子向徐宏杰打探案件偵辦進度之事,也無從證明徐有告知潘姓業者或透過魯姓友人告知業者等證據,難以認定徐宏杰洩密,罪證不足,給予徐宏杰等4人不起訴處分。
建商兄弟分潤翻臉!弟找幫派喬事遭討6千萬報酬 王鑫8人遭起訴
2023年北市內湖區一名王姓前節目製作人,晚間於自家門口遭假冒外送員的黃姓槍手當街開槍15槍,左小腿中彈送醫,槍手事後從澎湖出境逃逸,而警方也循線逮獲協助槍手藏身等11名共案。而刑事局持續追查發現,整起事件為建商盈餘糾紛,大哥吳昌福與弟弟吳為國、吳杰勝因盈餘分配不均,弟弟們竟聯手找來天道盟美鷹會王鑫與四海幫進入公司協調,而大哥也不甘示弱找來竹聯幫堂主「麥克」許瑞弘等介入處理,前後給付三大幫派總計6000萬元。回顧整起事故,吳姓三兄弟共同經營建設公司,卻因建案10億餘元的盈餘分配不均,3人產生衝突,弟弟吳為國因不願履行開給哥哥6000萬元的支票,找來天道盟美鷹會王鑫處理,王鑫得知後立即指派四海幫郝廣民、助理熊子瑜與司機李冠緯介入,但哥哥也不甘示弱找來竹聯幫堂主「麥可」許瑞弘介入,麥可派出仁堂旭仁會會長陳泉偉出面,雙方最終達成協議,哥哥原本取得6000萬元的支票,被迫被改為以公司名義開立的2000萬元的盈餘先付支票與4000萬元的保證票。事成後,吳為國也當即開立1千萬元支票給李冠緯等人。不過請神容易送神難,王鑫等人事後不斷向吳為國追討報酬,讓吳為國因此被迫開出3千萬元支票,隨後2020年4月間,郝廣民因案遭押,改由寶和會前會長邵柏傑出面,與陳泉偉一起在中山區一間酒店將吳姓兄弟約出,以「兄弟拿錢退出」為由,再度強索2千萬元,總計獲得6千萬元。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去年3至4月間持士林地檢署暨法院核發之拘票及搜索票,前往台北市、新北市、屏東縣等地拘提三大幫派成員及建設公司員工等16人到案,並查扣手機11支、新臺幣40餘萬元、精品包23個、建設公司帳冊及存摺一批等證物,並經士林地院裁定扣押新861萬元。對此,士林地檢署依據通訊監察譯文、金流帳戶等證據來看,認定吳為國、王鑫、許瑞弘、郝廣民、陳泉偉與邵柏傑等8人,涉嫌以言語、具動明示或暗示其犯罪組織成員身分,強行介入他人債務協商,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起訴,其餘16人有恐嚇取財、洗錢或參與犯罪組織的犯意,惟因罪嫌不足,全數給予不起訴處分。刑事局呼籲民眾、公司或企業,遇有債務或經營權糾紛,應尋求合法管道或司法途徑解決,切勿私下找黑幫介入協調,以免賠了夫人又折兵,甚至吃上官司,警方將持續系統性掃黑策略,刨根、溯源、斷絕黑幫賴以為生不法金流,確保國人生命財產安全。
獨/漸凍人搭公車遭拒載還反被告2罪 檢方不起訴理由曝
曾獲總統教育獎的漸凍人胡庭碩去年控訴,其同年12月16日前往新北市三芝區出差,卻在下午於淺水灣站搭乘淡水客運862路線公車準備返回淡水捷運站,被司機以「無法固定」為由拒載,事件曝光後也引發輿論關注。對此,新北市交通局獲報後也對淡水客運開罰9萬餘元,孰料事件卻未就此平息,當事司機疑似為平息輿論,主張胡庭碩輪椅「壅塞」、「癱瘓」道路交通,造成公共危險,對其提告公共危險與加重誹謗罪嫌。士林地檢署20日偵結,給予胡庭碩不起訴處分。事件引發輿論關注後,新北市交通局第一時間認定客運業者對駕駛教育訓練不足,導致駕駛認知不一致,請業者加強教育訓練,並對業者開罰9萬元。然而交通局開罰後,當事公車司機卻以胡庭碩的輪椅擋在公車前「壅塞」、「癱瘓」道路交通,導致公共危險,並因輿論發酵怒告胡庭碩公共危險與加重誹謗罪。士林地檢署偵辦後,認定胡庭碩並未有公共危險之虞,至於誹謗罪嫌,地檢署認為胡庭碩所言皆有所本,旨在描述遭司機拒絕搭載的不平遭遇,文末也表示期盼所有身障人士能夠勇敢出門不受輪椅限制,動機在指摘大眾運輸體系對身心障礙者之友善程度不足,意在呼籲社會重視身障人士之乘車權益,核屬攸關社會弱勢保障之重要公共利益,屬可受公評之事項,給予胡庭碩不起訴處分。回顧整起事件,患有脊髓性肌肉萎縮症的胡庭碩12月前往新北市三芝區,卻在下午搭乘淡水客運862路線公車,遭到公車司機以「電動代步車沒辦法來」、「無法固定」為由拒載,雙方僵持10分鐘後,車上乘客忍不住抱怨胡庭碩「無理取鬧」、「大家都在等你」。由於司機堅持不讓他上車,胡庭碩說明,當下便請司機打給主管,他不打,我就打給客運淡水站長,站長跟司機說可以上車,司機卻對主管大罵,「你要罰9萬元你就罰」、「老子不幹了,我要辭職,我最大」、「為何不去搭復康巴士」等語,後來司機上車想開走,胡庭碩不服擋在車前10秒鐘左右才讓開,司機則直接把乘客趕下車,說「這個人惡劣,不讓他開車」,讓不少乘客直接對他大罵三字經。胡庭碩表示,當下也提供相關照片給司機看,示範如何固定電動代步車,卻仍被司機拒絕,最後於同站搭上同路線公車返家。
打詐誤傷無辜!王鴻薇轟12萬告誡戶難撤銷:成功率僅1%
為防堵詐欺人頭帳戶,《洗錢防制法》告誡戶制度從2023年6月上路。國民黨立委王鴻薇今(14)日表示,目前告誡戶現在數量有12萬4617個帳戶,但即使民眾沒犯罪、獲得不起訴處分,但撤銷告誡戶的成功比例僅約1%,且「告誡戶」帳戶網路交易將全面凍結5年。她指出,推究其原因,是因法規只有規定法務部、警政署與金管會研擬「告誡」的程序制度,卻無訂定「撤銷」相關辦法,具體建議相關單位應儘速研議。王鴻薇表示,根據警政署提供的資料,目前辦理人頭帳戶告誡處分書計有12萬4,617件,然而制度規範嚴格,目前接獲民眾訴願及陳情件數3,937件。受處分人訴願成功撤銷的比例僅約1%,過去就有學者警告,但提供帳戶的「過失」如果經過司法判定無罪或不起訴,有無必要繼續喪失諸多金融權益的必要?手段是否符合比例原則?都應該重新檢視。林國春也說,自己在新北市接獲不少陳情,其中就在網路上賣東西賣家,買方匯錢進帳戶,後來才發現買方匯入的錢是「詐騙所得」,民眾並沒有將自己的帳號、密碼給詐騙集團,但是卻成「詐騙共犯」。換言之,只要「買賣雙方」其中一方是詐騙,另一邊無辜的民眾就很可能因涉及金流而淪為告誡戶。一旦列為「告誡戶」,帳戶網路交易全面凍結5年。王鴻薇提醒,支持打詐雖是全民共識,但是「告誡戶制度」目前已經高達12萬多件,現行的制度下如有異議,行政處分需要30日訴願,司法訴訟程序曠日費時根本不可能,即使拿到「不起訴書」證明清白卻沒有相關法規可以解除告誡戶。她呼籲,相關單位應儘速研議。
網拍淪告誡戶衰坐5年「開戶牢」 林國春籲撤銷辦法趕快訂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今(14)日表示,社會籠罩在洗錢陰影中,不少民眾帳戶莫名變成了「告誡戶」,即使跑完刑事流程「不起訴」卻都無法進一步撤銷「封印」,眼巴巴看著自己的錢動彈不得,實在是制度盲點!根據修正後的《洗錢防制法》,民眾若無正當理由將銀行帳戶、虛擬貨幣帳號等提供給他人使用,被警察機關依法處以行政告誡者,該戶頭便會成為「告誡戶」,雖說制度希望從源頭打擊詐騙人頭帳戶,但每日轉帳限額、提款限制、無法使用網路銀行,還有5年內坐「開戶監」不得新開立帳戶,在在都嚴重影響生活。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圖)呼籲告誡戶撤銷辦法要趕快訂。(圖/方萬民攝)林國春今天和立委王鴻薇同框召開記者會希望喚起大眾關注這項議題。王鴻薇拿出警政署統計資料直指,目前辦理人頭帳戶告誡處分書者夯不啷噹加起來計有12萬4,617件,其中有3,937件去申訴,但成功撤銷的比例僅約1%,何況過去就有不少法學者提醒,民眾「過失」提供帳戶被檢察署不起訴、甚或法院終局認定無罪者,到底有沒有必要老卡著金融權益,在在都有可議之處值得檢視。林國春也說,自己在新北市接獲不少陳情,其中就有在網路上賣東西的賣家,買方匯錢進帳戶交付貨品,看似正常不過的行為,才發現買方匯入的錢被認定是「詐騙所得」,等於賣家並沒有將自己的帳號、密碼給詐騙從業者,但是卻成了「詐騙共犯」,也就是只要「買賣雙方」其中一方是詐騙者,另一方無辜民眾就很可能因涉及金流而淪為告誡戶被凍結5年交易且官司纏身,「誰還敢做網拍」?他直指風聲鶴唳之下根本絆住了商業發展。王鴻薇、林國春都呼籲,法務部、警政署與金管會研擬「告誡」的程序制度已落實已久,卻無訂定對應的「撤銷」相關辦法,建議相關單位趕快研議。「網拍」也可能讓賣家帳戶不知不覺被列為告誡戶。(示意圖/CTWant攝影組)
NONO遭控性侵女按摩師、車內猥褻女粉 一審判無罪
藝人NONO(陳宣裕)捲入性侵、猥褻風波,涉嫌在2011年至2013年間,性侵一名按摩會館女員工,以及在私人車內強吻、猥褻另一女子,檢方起初給予不起訴處分,被害人提出再議後,經高檢署發回續查,並於2025年8月偵結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士林地方法院今天(13日)上午11時一審宣判NONO無罪。起訴書指出,NONO於2011年至2013年間,頻繁前往台北市中山區某家時尚生活會館消費,選擇一名女按摩師提供服務,卻在按摩過程中起身露出生殖器,並憑藉體型優勢將對方壓制在美容椅上,強行性侵得逞。2011年12月,另一名女性被害人於社群平台對NONO的節目影片按讚後,NONO主動搭上線,開著白色賓士到台北市松山區載女方外出時,NONO一見對方坐到副駕駛座,就強行伸舌強吻,伸手揉捏其胸部,強制猥褻得逞。案件沉寂多年,直至2023年台灣爆發「#MeToo」運動,2名受害女子才鼓起勇氣揭露遭遇。NONO起初全盤否認指控,並宣布暫停演藝工作「反省」,案件經台北地檢署偵辦後移交士林地檢署,2024年一度獲不起訴處分,但高等檢察署認為案情未明,發回續查。士林地檢署重啟調查,認定NONO罪證明確,痛斥他「利用藝人知名度結識被害人,犯後毫無悔意」,於2025年8月5日偵結並提起公訴。《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