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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教學正常化實施10年成效不彰 監委指出不合格率近6成

監委、人權委員會委員葉大(前排右4)提醒行政院,應依據「兒童權利公約(CRC)」檢討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措施。(圖/監察院提供)

監委、人權委員會委員葉大(前排右4)提醒行政院,應依據「兒童權利公約(CRC)」檢討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措施。(圖/監察院提供)

教育部自2011年推動教學正常化業務,現訂有「編班正常化」、「課程規劃及實施正常化」、「教學活動正常化」及「評量正常化」四大督導要項,但監察委員葉大華昨(29)日指出,教學正常化推動10年成效不彰,各地國中在相關視導中評鑑未完全合格率近6成。

葉大華指出,教育部長期政策督導不力,僅以每年定期抽查訪視、專案輔導為主,未就地方政府訪視結果建立勾稽與合作輔導機制,對政策執行之研究與評估不足,故「借課嚴重」、「暑假及課後輔導上新進度」、「強制學生參加課後輔導與暑期輔導」、「公開學生排名」、「未依規定常態編班」等牴觸教育理念的結構性問題持續存在,後續改善效果不彰,根據教育部與各地方政府辦理相關視導工作,22縣市未完全合格率平均達58.78%,僅有8縣市低於50%,且私立國中更高達73.53%。

監察院於110年10月14日通過葉大華的調查報告,就國中教學正常化政策措施督導不力糾正教育部,28日監察院長陳菊率監委前往巡視行政院時,再度提醒行政院,應依據「兒童權利公約(CRC)」,就「國民中學教學正常化措施及成效」提出相關檢討,提醒教學無法正常化,不只學生學習不快樂,教育公平與教育公共化理念更難落實。

葉大華指出,除了各縣市訪視結果合格率偏低外,2016年至2020年各地方政府受理民眾相關檢舉共計406件,不僅案件數沒有減少趨勢,其中有多所學校一再遭受檢舉,卻僅11件議處失職人員,指出教育部及各地方政府,對政策執行引導與評估不足,教學不正常形同教育現場公開的秘密,建議教育部應積極督導地方政府,落實政策執行之引導與評估,並就訪視結果建立勾稽與合作輔導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