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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來台免簽擬延長 台人赴泰得帶1萬泰銖供查驗

國人申辦泰簽自明日起必須加附財力證明,代辦單位也很頭痛。(圖/翻攝自網路)

國人申辦泰簽自明日起必須加附財力證明,代辦單位也很頭痛。(圖/翻攝自網路)

明日起申辦泰國簽證又有新規定!若是國人申辦個人簽證,須先上網註冊、上傳個資等並完成線上繳款,後續還要將資料繳交到泰國辦事處,尤其還必須出示財力證明,相較於我國正研擬再延長泰人來台免簽的期限,真有天壤之別。

以前個人申辦簽證,旅客只須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護照正本、照片兩張交給旅行社即可代辦,但自11月30日上路的泰簽新制,旅客必須先上網設定帳號,登入後上傳所有個資,同時完成線上付款,再預約時間將資料交給泰國辦事處,相當麻煩。

若要在泰國停留15天以上必須申請觀光簽證,要先線上預約送件付款,並要附上財力證明,泰國辦事處要評估申請者是否可以支付得了泰國當地的消費,並要付1200元申辦費用;而電子落地簽證(停留15天內)則需隨身攜帶10000泰銖供查驗、回程機票以及飯店資料,申辦費用是600元。

相較於泰國對我國人申辦簽證的種種限制,我對泰國、菲律賓及俄國來台免簽試辦檢討期,則由一年延長擬延長為二至三年,雙方的條件極為不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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