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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W男高雄酒駕破壞幸福家庭1死3重傷 檢:求處重刑殺人罪起訴

高雄38歲黃姓男子酒後駕車,高速衝撞正在過馬路的林姓男子一家四口,造成1死3重傷的慘劇,黃男被依「殺人罪」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38歲黃姓男子酒後駕車,高速衝撞正在過馬路的林姓男子一家四口,造成1死3重傷的慘劇,黃男被依「殺人罪」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38歲黃姓男子酒後駕車,高速衝撞正在過馬路的林姓男子一家四口,造成1死3重傷的慘劇,黃男被依「殺人罪」羈押禁見,由於事發前黃男不顧友人勸阻,執意酒後開車上路,且有違規高速行駛、闖紅燈等情事,檢方偵結後,以殺人罪起訴黃男。

黃男去年12月26日晚間在咖啡廳與友人喝完酒後,竟還執意駕車上路,未料在河東路和國民街口直接衝撞正要過馬路的林姓男子一家四口,導致林男37歲的范姓妻子傷重不治,林男與2個女兒也身受重傷,至今尚未出院,黃男被警方測出酒測值高達1.24毫克,經警方調查,與黃男同車的趙姓友人當天並未飲酒,也曾勸阻黃男不要酒駕開車,但黃男卻搶下鑰匙堅持要開車上路。

檢警調查發現,黃男的車輛先前因為故障,停放於河東路高資費停車格中長達4、5天都無法發動,事發當天與友人相約碰面,因為雙方剛好約在故障車輛附近,黃男順道前往試車,未料,車輛卻突然恢復正常,黃男才得以在酒後駕駛車輛上路,隨後發生悲劇。

酒駕車禍事發18天後,檢察官認定黃男酒後駕車,導致1死3重傷,具有殺人不確定故意犯意,涉犯不能安全駕駛、殺人及殺人未遂等罪,檢方擇重論處,依殺人罪起訴黃男,並請法院從重處刑,以資儆懲。

高雄地檢署表示,黃男明知已經無法安全駕駛,仍不顧友人勸阻,執意開車上路,並沿路高速行駛、闖紅燈、任意變換車道、猛踩油門又緊急煞車,認定黃男有殺人故意犯意,案件偵結後依殺人罪起訴黃男,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CTWANT》提醒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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