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刑
」 毒駕 死刑 偷拍 閃兵 卓榮泰
求愛遭拒萌生殺意!21歲男持電鋸闖校園狂砍女學生 右手幾乎斷掉
印度安得拉邦(Andhra Pradesh)阿南塔普爾縣(Anantapur)日前有一名21歲男子赫曼斯(Hemanth)疑似因告白女學生遭拒,在上課期間竟持電鋸闖入學校教室,當眾狂砍1名女學生,造成她全身多處重傷,右手甚至快被砍斷,送醫搶救中;另有一名女學生嘗試幫忙,也遭砍傷。警方獲報迅速成立多個專案小組,事發隔天已將嫌犯逮捕。根據《新德里電視台》報導,這起驚悚事件發生於10月30日上午10時30分左右,位於拉普塔杜村(Raptadu)的縣議會高中(Zilla Parishad High School)上課期間,赫曼斯突然攜帶電鋸闖入教室,隨即發動攻擊。受害的2名國三女學生中,一人傷勢極為嚴重,已被緊急送往阿南塔普爾政府總醫院進行重大手術,相關單位正安排醫療專機擬將其轉院至班加羅爾搶救;另一名女學生為救同學,意外遭電鋸割傷,也被送醫接受治療。目擊現場的班導師拉傑斯瓦里(Rajeshwari)還原當時驚悚過程指出,由於校園內剛好有工程進行,教職員起初以為是施工人員進出,嫌犯在教室外啟動電鋸馬達後直接衝入教室中央,師生尚未反應過來便已遭襲擊。事發突然導致現場陷入極度恐慌,學生們嚇得四散奔逃,而當時校內因多名教職員支援選務工作,僅有少數教職員在場,場面一度失控。警方初步調查表示,嫌犯前曾多次跟蹤傷重女學生並告白求婚,但在遭到明確拒絕後心生怨恨,最終演變成這起嚴重的校園血案。嫌犯在作案後迅速逃離現場,警方獲報後成立12至15支專案小組,10月31日下午在火車站附近被逮捕。目前警方正持續對事件的具體經過與相關細節進行深入調查,而重傷女學生的家屬透露,不清楚她一直遭到騷擾,更不認識嫌犯,希望他能受到重刑。針對校園安全維護與防護漏洞,教育部門與警政單位也已展開檢討,希望能盡快撫平校園師生的集體創傷,並防止類似的極端暴力事件再度發生。
毒駕致死「死刑入法」 洪孟楷:別再讓毒蟲有僥倖空間
立法院今(30)日三讀通過刑法第185之3條修正案,針對毒駕致死祭出更嚴厲刑責。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立委洪孟楷召開記者會表示,新法通過毒駕致死最高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以落實毒駕零容忍;他強調,重刑是為了回應民意、嚇阻犯罪,同時別再讓毒蟲有僥倖逃脫的空間。 洪孟楷說,毒駕零容忍不是用口號,而是實際的行動,今天通過國民黨團及民眾黨團共同的提案,刑法185之3,就是針對毒駕致死死刑入法,真真正正嚇阻毒駕的發生。洪孟楷提到,如果按照現行行政院的版本,是處毒駕致死3到10年的有期徒刑,而行政院在過去那麼多毒駕致死案件頻傳,所提上來的修法版本只有增加兩年刑責,變成5年到12年,但這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也沒有辦法有效嚇阻毒品駕車犯罪。洪孟楷也說,但很遺憾的是,剛剛民進黨在做這條條文修法的時候,全部棄權、直接離開議場,態度相當傲慢,更重要的是,民進黨所謂沒有討論根本不是事實,從個別委員提出版本,總共有將近60位委員個別不同的版本都針對185之3,民進黨也有委員提案,換言之,早就已經在委員會裡面做過充分的討論,而在前天的朝野協商的時候,他們更是講說,各黨團應該要負責任把各自委員的版本整合成一個可以再做協商的版本。洪孟楷直言,今天上午之所以會到11點左右才召開院會,就是因為都在後面進行協商,而這個過程裡面,民進黨總召蔡其昌以及莊瑞雄、范雲等綠營黨團幹部也都充分參與,所以所謂沒有討論的說法,根本不是事實,但綠營還要出來做抹黑造謠,實在是非常遺憾。洪孟楷強調,在野陣營所通過的毒駕致死死刑入法,就是回應社會廣大的民意,更是用修法的態度告訴國人,毒駕零容忍不是口號,是真實的行動,任何人若在台灣毒品駕車而把人撞死了,有可能就會有死刑的刑責,未來也希望透過這樣的立法,請法院、法官們真的傾聽民意、了解民眾的需求、了解民眾對於公平正義的渴望,「該判死刑,就判死刑,不要再有任何讓毒蟲有僥倖逃脫的空間」。
毒駕累犯致死最重判死刑!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 最高可併罰千萬元
近年酒駕、毒駕造成重大傷亡事故,引發社會對加重刑責的討論。立法院今(30)日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針對毒駕行為提高處罰規定,明定毒駕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若曾因毒駕獲緩起訴或有罪判決確定,10年內再犯並導致他人死亡,最重可處死刑,並得併科最高1000萬元罰金。至於酒駕致死及累犯相關刑責,則維持現行規定。酒駕及毒駕事故近年持續受到社會關注,行政院與司法院先前提出《刑法》修正草案,立法院朝野立委也分別提出加重刑責的主張,包括提高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及罰金等處罰方式。經過相關修法討論後,立法院30日依再修正動議條文完成三讀,針對毒駕行為及特定累犯造成重大傷亡的情況,訂定更嚴格的刑事處罰。根據三讀通過的條文,毒駕行為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在毒駕累犯方面,若行為人先前因毒駕獲緩起訴處分,或經法院有罪判決確定,於10年內再次毒駕並造成他人死亡,法定刑提高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這類毒駕累犯致死案件,法院也得併科最高1000萬元罰金,成為此次修法的重要調整內容。至於符合前述累犯條件,並因再次毒駕造成他人重傷者,依三讀條文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700萬元以下罰金。相較於毒駕刑責的調整,此次修法並未同步變更酒駕致人死亡或重傷的相關規定。依照維持不變的酒駕處罰條文,酒駕造成他人死亡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若酒駕造成他人重傷,則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至於酒駕累犯,若行為人曾獲緩起訴處分或經有罪判決確定,10年內再犯並造成他人死亡,仍可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此次《刑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後,毒駕累犯致死案件的法定刑將新增死刑選項,與維持現行規定的酒駕累犯致死處罰有所區別。不過,死刑屬於法律規定的最高刑度選項,並非所有毒駕累犯致死案件都會一律判處死刑,實際刑責仍須由法院依個案事實、證據及相關法律規定審理判斷。
毒駕累犯致死擬納死刑!民眾黨團提修法加重刑責 洪毓祥:酒駕維持現行規定
近年台灣接連發生毒駕造成民眾傷亡的交通事故,引發社會對毒駕刑責的討論。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30)日提出《刑法》修正主張,計畫針對毒駕累犯導致他人死亡的案件提高法定刑度,並將死刑納入處罰選項。民眾黨團幹事長洪毓祥表示,希望藉由加重刑責發揮嚇阻作用,避免無辜用路人受到傷害,並強調此次修法僅針對毒駕,酒駕部分不在調整範圍內。洪毓祥指出,近年國內發生多起毒駕造成他人死亡或重傷的重大交通事故,不僅危及道路安全,也讓社會持續關注現行法律是否具有足夠的嚇阻效果。他表示,民眾黨團過去便持續關心毒駕刑事責任問題,此次提出修法,是希望針對一再毒駕且造成他人死亡的重大案件,進一步提高刑罰強度。依照黨團提出的方向,未來將透過修改《刑法》,把死刑列入毒駕累犯致死案件的法定刑選項,以反映黨團對這類行為的處罰主張。洪毓祥認為,施用毒品本身就涉及違法行為,若施用後仍選擇駕駛車輛上路,更可能對其他用路人造成嚴重危險。他形容,毒駕車輛如同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一旦發生事故,甚至可能成為奪走他人生命的工具。洪毓祥強調,施用毒品是行為人自身的違法選擇,但不能因為個人的行為,讓其他無辜民眾承擔生命及財產損失的風險。他指出,無論是騎乘機車或駕駛汽車的民眾,都應享有安全使用道路的權利,不應因他人施用毒品後開車而受到傷害。對於提高刑度是否過於嚴厲,洪毓祥表示,民眾黨團提出修法的目的並不是報復,而是希望藉由更嚴格的法律責任,提醒駕駛人在施用毒品後,必須正視繼續開車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他也認為,政府有責任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對於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安全危害的行為,應透過法律制度加以防範。至於外界關注酒駕是否也會同步加重刑責,洪毓祥明確表示,此次黨團提出的修法範圍僅限於毒駕,不包含酒駕,酒駕相關刑事規定將維持現狀。面對媒體進一步詢問,洪毓祥確認,黨團規劃以新增條文的方式,將毒駕與酒駕分開規範,並針對毒駕累犯致死案件設計更高的法定刑度。民眾黨團此次提出的仍是修法主張,尚非現行法律規定。未來若要將死刑納入毒駕累犯致死的處罰範圍,仍須經過立法院相關審查及立法程序。
宜蘭監獄生可可巧克力爆紅!訂單暴增暫停販售 網笑:建議加重刑期
宜蘭監獄受刑人手工製作的「生可可巧克力」近日在社群平台爆紅,引發搶購熱潮,甚至有民眾直接到監獄現場購買。由於訂單暴增、產能難以負荷,宜蘭監獄22日宣布暫停預購及販售。消息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笑稱「可以送我朋友進去做」、「把其他縣市的犯人改去宜蘭關」。據了解,宜蘭監獄「生可可巧克力」已有約7、8年歷史,每盒重210公克、售價300元,每年10月至隔年4月限定販售,平均每天可生產約100盒。產品因口感濃郁、綿密扎實受到喜愛,經民眾在社群平台分享後迅速走紅,訂單大幅增加。宜蘭監獄22日在臉書粉專公告,為確保產品品質並消化現有訂單,決定即日起暫停受理「生可可」系列商品預購及販售。獄方也感謝社會各界支持自營作業產品,讓受刑人能透過技藝訓練重建自信,待訂單全數完成、產線調整後,將於「矯正機關自營商品展售商城」重新開放訂購。公告一出,網友紛紛留言開玩笑稱「為了生可可,建議加重刑期」、「不能多關一些人進去做嗎?」也有人提議「直接開一間生可可專賣店」,讓受刑人出獄後也能接續就業,相關討論熱度持續延燒。
桃園少年遭集體霸凌圍毆!母痛訴「女兒勸阻也被恐嚇」 警介入調查
桃園市中壢區15日晚間發生一起青少年集體霸凌事件,一名少年疑似遭至少9名學生包圍毆打,不僅被拖行、踹踢,還疑似遭強迫下跪及踩踏,施暴過程全被拍下並上傳社群平台Threads,引發網友怒火。受害少年的母親18日出面控訴,當時女兒曾試圖救出哥哥,卻遭其他人恐嚇「不准報警,不然連妳一起打」,讓她相當心痛,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預計19日將全案依法移送桃園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處理。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事件發生於10月15日晚間9時許,地點位在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某宮廟廣場,當時一群國、高中生聚集在現場,疑似因感情問題發生糾紛,隨後又因細故爆發口角,最終演變成多人圍毆衝突。根據網路流傳的影片,一名少年遭多名少男少女包圍,不斷被踹踢、拖行,甚至蜷縮在地發出慘叫,慘狀仍未能阻止其他人持續動粗。影片曝光後迅速在社群平台瘋傳,大批網友痛批施暴行為惡劣,要求相關單位徹查,「霸凌,不可原諒」、「這不是霸凌!是重傷害罪了」、「台灣應該要修法,未成年犯罪要比照成年人,且監護人也要連帶判重刑」。受害少年的母親18日則在網路上悲痛控訴,兒子遭圍毆時女兒也在現場,曾試圖上前將他拉起來,並勸阻其他人不要繼續施暴,沒想到卻反遭恐嚇,對方警告她不准報警,否則連她也一起打,由於擔心自身安全,女兒只能留在一旁持續勸阻,。警方表示相關人員及其法定代理人已陸續接獲通知,後續將進一步完成調查和製作筆錄、釐清每名涉案少年的行為及責任,預計19日依法將案件移送桃園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處理。除案件調查外,警方也已依規定完成校安通報,並通知教育主管機關,後續將結合學校、家長及少年輔導資源,持續關懷受害學生,並追蹤相關少年的輔導情況。桃園市教育局表示,已要求學校主動聯繫家長到校溝通,了解事件經過,同時持續掌握受害學生的身心狀況及復原情形。教育局也責成校方學務處及輔導室,針對相關學生進行適當管教與輔導,並提供受害學生安心就學的協助措施,確保其在校學習安全。此外,教育局要求各校持續加強法治教育、正向管教及同儕互動關懷,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Ray認了私密片是本人! 疑誤點不明網址「手機遭駭」
有「台灣最強高中生」封號的實況主Ray,9月初遭網路瘋傳一段長約1分鐘的私密影片,由於畫面昏暗、無法清楚辨識人物,當時網友僅憑聲音、身形等特徵猜測片中男子就是他,但Ray始終未正面回應。事隔多日後,事件如今出現最新進展,Ray近日開直播首度證實,流出的影片確實與自己有關,並推測可能是不慎點到不明網址,導致手機遭駭、私人內容因此外流。Ray在直播中談到影片外流原因,表示自己懷疑手機可能遭到入侵,研判先前或許曾誤點不明網址,才讓私人內容被取得並流傳出去。這也是事件爆發以來,他首次親口確認影片與自己有關,讓先前網路上持續多日的身分猜測終於有了本人說法。這起風波也一度影響Ray面對公開活動的心情。他透露,事件發生後剛好收到品牌走秀邀約,但想到自己的私密影片已經在網路流傳,擔心到場後可能遭旁人嘲笑,一度因此想要婉拒工作邀請。回顧事件經過,Ray近年活躍於歐美直播圈,先前才證實與華裔模特兒兼網紅Angi Yang分手,9月初又突然成為社群討論焦點。當時Threads、X等平台開始流傳一段長約1分鐘、採手持方式拍攝的親密影片,畫面記錄男女親密行為,大批網友隨即發文詢問「Ray真的是被外流嗎?」、「發生什麼事?」讓相關話題迅速擴散。雖然影片拍攝環境相當昏暗,男女雙方正臉都難以辨識,但仍有人根據片中男子的聲音與身形,猜測主角可能就是Ray,並留言「聲音就是他」、「推特都傳開了」,甚至有人直呼半夜看到消息後「睡不著了」,連影片中的背景音樂都成為討論話題。當時還有部分網友將片中女子指向曾與Ray合作過的直播主Shaz,同樣是從聲音及模糊輪廓進行猜測。不過,也有不少人認為相關證據不足,指出影片「畫面都黑的」,甚至直言「黑成那樣是要外流什麼?」、「該擋的都擋住了」,認為根本無法僅憑影片確認男女雙方身分。隨著事件持續發酵,Ray過去「台灣最強高中生」、「最強外交官」等稱號也被部分網友拿來製作迷因及梗圖;另一方面,也有網友提醒,在當事人尚未證實前,不應持續散播未經確認的私密影像,更不該任意點名或肉搜疑似出現在影片中的其他人,以免造成二度傷害。當時Ray與遭點名的Shaz均未公開回應。事實上,私密片風波發生前,Ray在8月底也曾因直播活動引起關注。當時他與朋友在美國Walmart賣場進行直播,遭當地警方現場攔查,警方告知一行人已收到賣場發出的非法侵入驅離通知,若未來再次進入相關分店,恐面臨嚴重刑事責任。如今相隔不久再遇私密影片外流風波,Ray則已親自出面證實影片與自己有關,並說明目前研判的外洩原因。CTWANT提醒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
法務部推輕刑「易刑」減監所壓力 馬文君質疑:為何要受害人承擔後果?
全台監所面臨超收壓力,法務部長鄭銘謙日前要求檢察機關針對短期自由刑案件,積極運用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等替代措施,盼降低短期受刑人入監造成的收容負擔。國民黨立委馬文君今(16)日對此提出質疑,認為政府應優先檢討監所空間、戒護人力及獄政管理,而非因監所壓力增加,就擴大讓輕刑者免於入監,「治理出了問題,為什麼要由受害人承擔後果?」馬文君表示,法務部面對監所收容壓力,提出擴大運用易科罰金、社會勞動等方式,並調整罰金分期措施。她質疑,監所空間不足應從改善老舊監所、補充戒護人力及增加收容量能著手,政府若未能提早因應,不能將後續影響轉嫁給犯罪被害人及守法民眾。她進一步指出,詐欺、毒品及毒駕等犯罪持續受到社會關注,第一線警察、檢調投入大量人力偵辦,受害者也歷經司法程序等待判決,因此法務部若希望增加替代入監措施的運用,就應清楚說明適用範圍與審查標準。馬文君質疑,法務部雖強調重大詐欺、毒駕等案件不會寬貸,但不同犯罪態樣如何區分適用資格,仍應向社會交代。她並舉詐騙車手、人頭帳戶提供者、毒駕及毒品犯罪為例,要求說明是否可能因監所收容壓力而改變易刑處分的審酌標準。依現行《刑法》第41條,犯最重本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罪,經法院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者,原則上得易科罰金,但若難收矯正效果或難以維持法秩序則不適用;符合規定者也可依法聲請易服社會勞動。因此,易科罰金及社會勞動本身並非此次因監所超收才新設的制度。法務部則於15日晚間發布聲明澄清,這波措施主要針對經濟弱勢的輕刑者,避免因無力繳納罰金而入監,因此延長罰金及易科罰金分期繳納期限,並放寬易服社會勞動的聲請限制及個案審酌空間。法務部強調,社會勞動同樣屬於刑罰責任的履行方式,政策目的在兼顧刑罰公平及降低短期入監對工作、家庭與復歸社會造成的不利影響。針對重大犯罪,法務部表示,對詐欺、性侵、毒駕、組織及暴力等重大危害社會秩序犯罪,仍採取速查嚴辦、適時羈押、具體求處重刑及嚴審假釋等措施,並非全面讓受刑人免於入監。馬文君則強調,監所超收問題應從獄政量能著手解決,包括補充戒護人力、改善或擴建監所,以及針對毒品再犯與詐騙犯罪強化源頭治理。她認為,政府在調整易刑措施時,也應兼顧犯罪被害人的感受及社會對司法公平的期待。
輕刑罰金期限多4個月為「少關人」?法務部澄清:詐騙毒駕絕不寬貸
法務部最近將輕刑易科罰金的繳納期限延長4個月、放寬易服社會勞動的聲請限制,傳出目的是減少入獄人數以緩解收容壓力,因為詐騙、毒駕太猖獗,益發凸顯監所超收嚴重的問題;法務部對於外界認定這是部長下令「少關人」、恐步美國「零元購」後塵,特地聲明相關規定修正是針對資力不佳、家庭負擔沉重的輕罪被告,詐欺、毒駕等犯罪型態仍得面臨重刑。法務部長鄭銘謙上星期在檢察長會議指出,「受刑人分期繳納罰金要點」修正後,易科罰金分期的期限從8期延長到12期;「檢察機關辦案期限及防止稽延實施要點」上個月底修正,易科罰金繳納期間及易服社會勞動履行期間,都不列入刑事執行案件9個月的辦案期限,可為檢察官、書記官降低辦案壓力。法務部表示,《刑法》第41條針對非重罪而經法院判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之案件,設有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等易刑處分。有能力繳納易科罰金者可以繳錢代替入監,無力繳納者則可易服社會勞動。但中低收入者、須扶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或負擔年邁父母生活者,往往因無力繳納或不符易服社會勞動條件而入監,造成不公平,除工作及收入中斷而失業或影響學業,也可能影響家人照顧,甚至不利日後復歸社會。法務部解釋,這次修正是針對經濟弱勢的輕刑者(6月以下得易科罰金),避免因「繳不起」罰金而入監,因此延長罰金及易科罰金分期繳納期限,並放寬易服社會勞動的聲請限制及個案審酌空間,讓無力繳納者也能透過勞動履行刑罰責任,在兼顧刑罰公平的同時,減少短期入監的不利影響,維持家庭、工作及社會支持關係,促進復歸社會並預防再犯。法務部強調,針對全民所痛恨的詐欺、性侵、毒駕、組織、暴力等重大危害社會秩序之犯罪,一向採取速查嚴辦、適時羈押、具體求處重刑及嚴審假釋的態度,絕不寬貸,以維護社會正義。
中榮神外2醫師放任廠商執刀慘了 一審判決出爐
台中榮總神經外科醫師科主任鄭文郁、楊孟寅今年被爆出放任無醫護人員執照廠商進入手術房內執刀,台中榮總原先態度強硬,否認放任廠商進入手術室執刀,隨後態度大轉彎,證實楊孟寅醫師與鄭文郁醫師有違法讓廠商進入禁區執行手術。台中地檢署偵結後也依違反醫師法將2人起訴,並求處重刑,2人認罪拼緩刑;一審,台中地院15日宣判,判處楊孟寅有期徒刑1年4月,緩刑4年;鄭文郁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4年;陳姓廠商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支付公庫20萬;另,2名林姓廠商,分別各判有期徒刑8月,緩刑3年,並須支付公庫10萬。台中地檢署偵結後,依違反醫師法,對鄭文郁、楊孟寅與涉案的陳姓醫材商聲押,而台中地院稍早裁定2名醫師分別以100萬元交保,陳姓醫材商50萬元交保,3人均限制住居與出境出海。台中榮總後續對外發布新聞稿指出,根據最新流出的影片中,證實楊孟寅醫師與鄭文郁醫師確實有違法讓廠商進入禁區執行手術,召開臨時院部會議,決議禁止2位醫師手術業務並移送考績會從重處分。醫院會妥善安排代理醫師,保障病人權益。台中榮總表示,少數醫師違反規定造成民眾不安,在此向社會大眾致上最深歉意,在此感謝檢舉人讓此事浮出檯面,也感謝主管機關衛生局及衛福部的指導,本院已加強手術室管理的SOP及建立即時通報系統,並保護吹哨者。
以為躲衣櫃萬無一失!毒販因「做這事」秒露出馬腳遭捕
英國倫敦一名34歲毒販喬爾路易斯(Joel Louis)長期以來為逃避警方追捕,展現出極高的防偵查意識,平時使用手機時都會透過虛擬私人網路(VPN)來隱藏真實地理位置,讓辦案人員屢屢碰壁。警方先前在調查販毒線索並扣押涉案青少年的手機後,雖然已掌握其犯罪事實,卻遲遲無法鎖定他的具體藏匿地點。沒想到路易斯最終竟因為在藏匿處不小心連上了公共Wi-Fi網路,瞬間將自己的精準定位暴露給執法人員。警方隨即展開破門攻堅,當場在衣櫃頂層抓獲光著上身蜷縮其中的路易斯,並起獲毒品、現金與槍枝彈藥,法院最終判處他12年9個月的有期徒刑。根據《Metro》報導指出,警方在取得定位情報後,於7月7日前往該名毒販位於溫布利(Wembley)的藏匿處執行搜索。當警員破門而入時,只見他光著上身、狼狽地蜷縮在衣櫃頂層試圖躲避搜索。被捕當下他還不可置信地詢問警員:「你們到底是怎麼找到我的?」警方隨後在現場搜出價值約8800英鎊(約新台幣36萬元)的一級毒品(包含海洛因與古柯鹼)、8000英鎊現金、一把已裝填子彈的手槍、13發9mm子彈以及開山刀等武器。調查顯示,路易斯所掌控的毒品交易線每日通話量高達100次以上,販售給近250名吸毒者。他不僅招募多名青少年協助在倫敦北基爾伯恩(North Kilburn)一帶運送毒品,將年輕人推入暴力與犯罪的深淵,甚至還曾向客戶炫耀自己擁有火器。警方強調,跨境與跨區販毒集團對當地社區帶來毀滅性打擊,遠非單純的毒品買賣,更衍生出許多治安問題。路易斯在被捕當天即被起訴多項罪名,包括意圖供應一級毒品、非法持有槍枝彈藥及持有攻擊性武器等,並於9月11日正式遭到法院判處12年9個月重刑,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慘痛代價。
疑欠300萬壓力太大!三重刑警凌晨寢室中彈身亡 分局悲慟發聲
新北市三重區14日發生悲劇,三重警分局偵查隊32歲林姓偵查佐,凌晨1時許在寢室中彈,被發現時已明顯死亡,而他留有遺書,稱因個人財務問題而積欠300萬元債務,承受龐大壓力,家屬接獲消息後悲慟萬分,三重分局則已第一時間協助家屬處理後事,並即刻啟動關懷與心理支持機制。據了解,林員是警專31期畢業,平時工作認真,與同事相處和睦,而他案發時擔服值日勤務,於14日凌晨12時許進入寢室,小隊長凌晨1時許未見其蹤影連忙找尋,在寢室發現他中彈身亡,並留下遺書,內容提及因個人財務問題承受龐大壓力,文中特別感謝家屬與隊長、同仁平日的協助,並對此表達歉意。家屬接獲噩耗後悲慟萬分,三重分局表示,警方已於第一時間指派專人陪伴並全力協助家屬處理各項後續撫卹與喪葬事宜。針對此不幸事件,為照顧同仁身心狀態並避免心理創傷擴散,警察局與本分局已即刻啟動關懷與心理支持機制。三重警分局表示,已協請警察局心理輔導諮詢委員針對偵查隊及第一線接觸之同仁辦理重大創傷團體減壓工作坊,協助疏導創傷情緒與同儕哀傷反應,穩定團隊士氣。警方表示,警察局自2024年起陸續與雙北地區共10家身心科診所及心理諮商機構建立特約合作機制,同仁僅需出示服務證即可自行預約求助;諮商費用由警察局編列預算支付,諮商個資一律採取去識別化作業並嚴守保密規定,確保同仁能在無後顧之憂的環境下獲取專業醫療與諮商資源。三重分局強調,責成各級幹部持續深入同仁日常生活與工作互動,針對遭遇重大生活變故、家庭或財務壓力之同仁,提早介入提供實質法律、財務或心理諮詢資源,落實預防機制,而三重分局痛失優秀同仁,除全力協助遺眷走出傷痛,亦將持續落實各項同仁心理健康照護措施,健全內部支持網絡。◎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狠男殺女友棄屍陽明山害她成白骨 士檢複訊聲押
北市一名鄭姓女子因有半月與家人遲遲無法聯繫上,10日警方接獲家屬通報失蹤,卻被發現鄭女已有多天未有訊號與帳戶使用紀錄等,懷疑案情並不單純,研判其39歲的周姓男友涉嫌重大。12日晚間警方也持拘票於新北市三重區將周男拘提到案,而鄭女遺體被尋獲時,其遺體已遭啃食幾乎成白骨,周男也被依殺人罪嫌移送偵辦。稍早,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也對周男聲押禁見。士林地檢署指出,11日接獲警方報告指出,一名鄭姓女子失聯多日,恐遭遇害,地檢署迅速由林思吟主任檢察官、陳姿雯檢察官與士林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全力追查,並將涉案的周姓男子拘提到案,同步指揮警方就可能棄屍地點展開搜尋,於11日晚間在士林區平菁街一帶尋獲被害人遺體。經專案小組持續蒐證及檢察官訊問後,認周男因與鄭女間發生口角糾紛,周男涉嫌在8 月 16 日晚間,以繩索勒斃被害人後棄置遺體,涉犯刑法殺人、遺棄屍體罪嫌重大,因殺人罪為最輕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及有事實足認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認有羈押之必要,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士林地檢署呼籲,民眾如遇感情糾紛或激烈情緒衝突,應以理性、和平方式溝通處理,切勿因一時衝動訴諸暴力,造成難以挽回之傷害,並將面臨嚴重刑事責任。
3台人涉緬甸網路詐騙遭逮捕起訴 新法最重可判死刑!外交部示警:海外非法外之地
緬甸今年7月31日正式施行《反網路詐騙法》,大幅提高網路詐騙等犯罪刑責,違法者最重可能面臨死刑。外交部發言人蕭光偉今(8)日證實,近期接獲通報,有3名國人涉嫌在緬甸境內從事網路詐騙犯罪,目前已遭當地執法機關逮捕並起訴。外交部強調「海外絕非法外之地」,呼籲國人切勿因高額報酬等誘惑赴海外從事不法活動。外交部今日舉行「單位主管例行新聞說明會」,由蕭光偉主持,北美司司長王良玉進行業務簡報。會中蕭光偉說明近期東南亞國家加強打擊跨國犯罪的相關措施,並透露3名台灣人在緬甸涉詐遭逮捕起訴。蕭光偉指出,為強化網路詐騙犯罪取締,緬甸於7月31日頒布施行《反網路詐騙法》,首度針對網路詐騙、園區化酷刑及加密貨幣相關犯罪祭出重刑,適用對象也包括外國籍犯罪人士,違者最高可判處死刑。他表示,新法上路後,在緬甸涉及電信詐騙的犯罪者將可能直接依新法追究刑責,不再只是透過刑責相對較輕的移民法處理或驅逐出境,因此國人赴當地從事相關非法活動,可能面臨相當嚴重的司法後果。除了緬甸之外,泰國近期也進一步收緊外籍人士入出境及移民管理。蕭光偉指出,泰國自8月28日起施行《2026年總理府驅逐規定》,外籍人士若涉及非法入境、逾期居留、非法工作、非法經營事業,以及偽造或行使偽造政府公文等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在服刑完畢後可能遭驅逐出境,甚至被禁止再次入境。蕭光偉並提醒,泰國政府基於國內治安考量,宣布自9月15日起,包括台灣在內等60國旅客的免簽停留期限,將由60天縮短為30天。外交部呼籲計畫前往泰國的國人,出發前務必確認最新入境規範,也不得利用免簽待遇從事非法工作或其他違法行為。外交部表示,針對泰國、緬甸近期強化外籍人士犯罪查緝的相關措施,領事事務局已更新旅遊警示及說明。打擊海外電信詐騙目前已成為區域國家的共同方向,尤其東南亞各國正加強取締跨國詐騙犯罪,避免外籍人士從事非法活動衝擊當地治安。蕭光偉警告,國人若抱持僥倖心理,受到高額薪資、免費機票或住宿等條件吸引,前往海外參與詐騙等不法活動,一旦觸犯當地法律,就必須面對當地司法程序及刑責。他再次強調,「海外絕非法外之地」,國人前往任何國家都有遵守當地法律的義務,也應珍惜免簽及簽證便利待遇,避免個人違法行為影響台灣整體國際形象。
光澤集團「煙霧感應器藏針孔」偷拍逾300人 創辦人通緝、高層遭求刑16年
知名連鎖醫美集團「光澤診所」涉嫌自2020年起,在雙北8家分店私密空間,暗中裝設至少78支偽裝成偵煙器、紅外線感應燈的針孔鏡頭,系統性偷拍消費者更衣、裸露胸部與下半身等性影像,受害者超過300人,其中甚至包含 4 名未成年少女,案件曝光後高層還試圖滅證,新北地檢署28日起訴營運協理陳志敏、資訊部主管唐詠傑等 9 名員工與廠商,陳、唐兩人分別遭具體求刑 16 年與 14 年重刑;創辦人王朝輝因滯留中國未歸,檢方已依法發布通緝。據了解,光澤醫美集團全台分店有48家,而陳志敏、唐詠傑等明知醫美診所 內密閉空間,是消費者因信賴醫療隱私、褪去衣物進行療程之極度私密空間, 竟罔顧民眾隱私權,與王朝輝長期在光澤診所內密閉空間裝設偽裝型監視器,窺視並攝錄消費者裸露之性影像,嚴重侵害憲法保障之隱私權、人格權及身體自主權。檢方調查,陳、唐等人2020年開始,陸續在板橋中山、板橋館前、三重正義、三峽北大、新莊幸福、台北忠孝、台北三民及台北古亭等雙北8家分店,找來配合的監視器廠商張朝銘,在診間與恢復室等處秘密加裝78支偽裝型監視器,竊錄診所消費者之面容、更衣或裸露胸部、下半身等隱私部分之性影像。今年5月間,因愛爾麗醫美集團偷拍案遭檢警偵辦,且有民眾在光澤板橋中山店察覺異狀報案,王朝輝、陳志敏與唐詠傑等人唯恐東窗事發,唐男隨即在 LINE 成立名為「拆機大隊報」的群組,指派員工於5月5日至8日間火速趕往各分店拆除偽裝監視器,製造從未裝設的假象,企圖湮滅證據並誤導警方辦案。檢方痛斥,陳志敏、唐詠傑等人身為醫美管理層,卻濫用消費者對醫療隱私的信任,系統性、無差別窺視並攝錄性影像,嚴重侵害人格權與身體自主權。案發後非但未向被害人道歉說明,反而全面指揮滅證,甚至欺瞞警方稱監視器多年前已拆除;唐男更在稽查期間傳訊向同事嘲諷警方不會用雲端查案,甚至戲謔稱「好期待收押禁見就可以輕鬆一點」,犯後態度極其囂張、毫無悔意。檢方強調,本次起訴僅為雙北8家分店範圍,其餘分店與後續被害人仍持續清查中,建請法院對陳志敏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以上、唐詠傑14年以上;員工江勁緯、監視器廠商張朝銘各求刑7年以上,創版辦人王朝輝於搜索前即出境滯留中國,檢方已發布通緝外。
王子閃兵遭檢方求刑2年2月 今突曬一張照洩心境
藝人邱勝翊(王子)今年4月被爆出涉嫌花費30萬元找槍手代背血壓機、製造重度高血壓假病歷規避兵役,20日遭新北地檢署依妨害兵役等罪嫌提起公訴,並被具體求處2年2個月有期徒刑。邱勝翊今(21)日也首度更新動態,引發粉絲和網友關注。面對檢方起訴與求處重刑,邱勝翊至今並未對外公開回應,僅於今日透過社群平台Instagram分享一張照片,畫面中的卡片寫有聖經詩篇「Thy word is a lamp unto my feet And light unto my path.(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但未做任何說明,只能推測其正試圖透過宗教信仰尋求內心平靜。「王子」邱勝翊遭檢方求刑2年2月,今(21)日首度更新社群動態。(圖/翻攝自邱勝翊Instagram)回顧邱勝翊閃兵一事,檢警調查指出,邱勝翊因聽聞同團成員「花錢」免役成功,於是在2018年找到陳志明指點,花30萬元造假病歷;在體檢時故意憋氣提升血壓,並將24小時血壓機交付槍手配戴以取得虛偽數據,最終順利取得重度高血壓診斷證明取得免役資格。全案直到檢方擴大偵辦「閃兵集團」後才東窗事發,邱勝翊也於今年4月遭警方拘提到案。檢方怒斥,公眾人物享有社會紅利並對青年具示範作用,邱勝翊卻為演藝前途蓄意規避兵役,嚴重破壞兵役制度公平性。況且在相關專案執行期間,邱勝翊明知自身涉案,仍抱持僥倖心態未主動自首,甚至面對媒體時矢口否認,犯後態度難認良好,因而向法院求處2年2個月有期徒刑。這起藝人閃兵風波目前已進入司法審理階段,最終判決結果仍待法院審理後認定。
「閃兵二班」遭求重刑 坤達當庭認罪向社會大眾道歉
藝人逃兵案持續延燒,「閃兵二班」陳柏霖、謝坤達遭求刑2年8月,新北地院21日首度開庭,傳喚陳、謝到案說明,謝坤達當庭認罪,步出法庭時則向社會大眾道歉,並表示接下來將尊重司法,一切交由法院判定。檢警調查,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在2010年至 2011年間,向藝人修杰楷、陳柏霖、謝坤達、張書偉、小杰等 5 名公眾人物收取 10 萬至 30 萬元不等費用,教導他們申請變更體位複檢,找來槍手量測自費附掛的 24 小時血壓機,偽造中度或重度高血壓的複檢結果,使役男體位由「常備役」變更為「替代役」或「免役」。檢察官認為,修杰楷、陳柏霖、謝坤達、張書偉、小杰等 5 名公眾人物享有社會紅利,對青年世代具備示範作用,卻蓄意規避兵役,嚴重背離社會期望,日前起訴,並建請法官量處2年8個月有期徒刑,以維護兵役制度公平性及國家安全。 新北地院21日開庭,首度傳喚陳柏霖和謝坤達到案,謝坤達走出法院時表示,在庭上已坦承自己的罪行,對自己所犯的過錯再次跟社會大眾說聲抱歉,「對不起」,接下來則將尊重司法,一切交由法院判定。
香蕉園驚藏致命火力!網購天空法警竟變真槍 警一舉起出10把槍
台北市警中山分局偵查隊日前會同北市刑警大隊偵七隊執行網路賣場巡邏時,發現網路上疑似有人販售俗稱「天空法警」(Sky Marshal)的袖珍槍枝。警方進一步追查交易紀錄及相關資料後,鎖定41歲何姓男子涉嫌購買多把特定槍枝,隨即報請台中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展開追查。警方於3月24日前往台中市太平區長龍路一帶搜索,原本在何男住處並未立即發現所有槍枝,進一步追查後,赫然發現他竟將槍枝藏在住處後方的香蕉園內。警方在香蕉園中陸續起出各式槍枝共10枝,經後續鑑驗,其中2枝被認定為模擬槍,另有4枝「天空法警」經改造後已具有殺傷力,相關槍械包括仿製左輪及格洛克手槍等。全案依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天空法警」近年也成為警方查緝槍枝時高度關注的品項。這類槍枝多為大陸製造,體積小巧、金屬外觀逼真,原先可能被當成發射軟塑膠彈或紙帽的玩具槍,但由於部分產品在結構上具有改造空間,一旦經過加工、變更零件或強化結構,就可能產生殺傷力,也因此衍生民眾購買收藏卻可能觸法,以及不法人士刻意改造成槍的治安疑慮。近年網路購物與跨境交易日益便利,各類「微型槍砲」及模擬槍取得管道更加隱密,包括俗稱穿雲箭、義大利砲、天空法警等產品,都成為警方網路巡查及肅槍工作的關注對象。部分商品乍看只是玩具或收藏品,但實際結構、動能與改造程度不同,法律風險也可能截然不同,若經鑑定具有殺傷力,持有者恐面臨嚴重刑責。警方強調,非法槍枝對公共安全具有高度威脅,未來將持續加強網路賣場巡查、交易資料分析及來源追查,阻斷非法槍械流入市場。同時提醒民眾,切勿因網路商品標榜「玩具」、「收藏」或「微型槍」便掉以輕心,更不可任意購買、持有或進行改造,以免原以為只是收藏玩具,最後卻因槍枝鑑驗結果具有殺傷力而吃上官司。
立院通過「鞭刑公投案」 人權會表態反對:恐涉及殘忍、不人道處罰
立法院14日表決通過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等人提出的鞭刑公投案,引發刑罰制度與人權保障討論。國家人權委員會昨(15)日於官網刊登反對鞭刑聲明,強調刑罰不應以造成身體痛苦或人格羞辱為目的,司法鞭刑等體罰可能涉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禁止的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處罰,特定情況下甚至可能構成酷刑。人權會指出,這份聲明是在由監察委員兼任的人權會委員7月31日卸任前,經第1屆第83次委員會議決議通過,並於15日在官方網站刊登。對於社會要求加重刑罰的聲音,人權會表示,充分理解重大犯罪對被害人及其家屬造成的深刻傷害,也理解民眾期待政府強化犯罪防制,保障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不過,民主法治國家回應犯罪時,除了回應公平正義的訴求,也必須符合憲法保障、人權原則及科學實證。人權會強調,刑罰制度不應將造成身體痛苦或人格羞辱本身作為目的,在維護社會安全之餘,也應兼顧人性尊嚴與比例原則,並納入現代刑事政策所重視的犯罪預防、降低再犯以及協助犯罪者復歸社會等價值。人權會並援引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及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別報告員Manfred Nowak相關報告指出,司法鞭刑等體罰,不論造成肉體痛苦的程度,都帶有貶抑人格及羞辱成分,其性質涉及ICCPR第7條所禁止的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處罰;若符合特定條件,更可能觸及《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之待遇或處罰公約》(CAT)對酷刑的禁止規範。人權會指出,台灣已透過《兩公約施行法》將ICCPR納入國內法體系,因此政府機關及法院均有義務依照公約保障人民基本權利。面對重大犯罪及刑事政策討論,人權會呼籲,政府及社會應以符合人權保障及具有實證基礎的方式回應治安需求,避免將造成身體痛苦或人格羞辱的刑罰列為政策選項。刑事司法制度即使在追求正義及維護公共安全時,仍應遵守民主法治原則及台灣對國際人權公約的承諾。
「鞭刑」公投提案通過! 廢死聯盟聲明反對:違憲且無法有效嚇阻犯罪
立法院昨天(14日)進行公投提案表決,其中由國民黨籍立委洪孟楷所提的「鞭刑打詐」,最終以贊成52位、反對51位、民眾黨團棄權通過。對此,廢死聯盟及4個民間團體聯合發布聲明,明確反對鞭刑入法,並強調「鞭刑違憲且違反禁止酷刑國際人權義務,更欠缺犯罪嚇阻之可靠實證」。該提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政府制定法律,針對性侵害犯罪、凌虐幼童罪、以及高額詐欺罪、複合型態加重詐欺罪,增設由法院宣告並依法執行之特別刑法制度(鞭刑),以嚇阻犯罪持續發生?」經過立法院會表決通過後,會在10日內送到中選會辦理,中選會需要在投票日前90日公告,由於公投綁定九合一大選,中選會最慢要在8月28日公告。針對此案,廢死聯盟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司法鞭刑不是一般的「加重刑罰」,如國家以公權力故意施加肉體痛苦與羞辱,已跨越國際人權法禁止酷刑及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處罰的界線,而台灣自2009年施行《兩公約施行法》,《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保障的權利具有國內法律效力,若將鞭刑納入我國法制,將與台灣已承擔的國際人權義務正面衝突。廢死聯盟認為,司法鞭刑係由國家有意對受刑人施加身體疼痛、傷害與羞辱,並以此作為刑罰本身,直接侵入身體完整性及其所根植的人性尊嚴,雖然這是以犯罪防制、應報或多數民意為理由,這類立法仍難以獲得憲法上的正當化,並難以通過違憲審查。廢死聯盟直言,公民投票是民主制度的一部分,但多數決不能使原本遭國際人權法禁止的刑罰重新取得正當性,縱使理解社會對重大犯罪的憤怒,也支持政府強化犯罪預防、偵查、被害人保障與再犯防制,但民主法治國家的刑事政策,不能以恢復國家鞭打人民身體的權力作為答案。廢死聯盟提到,司法鞭刑即使具有某種嚇阻效果,但現有研究並未證明鞭刑具有支持者所宣稱的特殊或額外嚇阻效果,加上鞭刑將增加引渡與跨境司法合作的障礙,一旦台灣設有鞭刑,外國法院面對可能受鞭刑者的引渡案件,即可能要求台灣提出不求處、不科處或不執行鞭刑的保證,甚至拒絕移交,因此鞭刑不只涉及國內刑事政策,也可能實際增加台灣追訴跨境犯罪的司法成本。廢死聯盟指出,鞭刑制度若要求醫師先行判斷受刑人是否「適於受刑」,或在執行過程中監看其身體狀況,完成「醫療監督」,實質上就是利用醫療專業協助國家完成一項以製造痛苦為目的的刑罰,但醫療專業的目的在於治療與減輕痛苦,不應被用來替國家判斷一個人是否還能承受更多痛苦,這也違反了醫療倫理。該聲明由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共同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