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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指控同學強摸私處猥褻 事後卻視訊通話一小時

一名17歲女子被沈姓同學上下起手,因罪證不足檢方處以不起訴處分。此為示意圖,非當事者本人。(圖/Pixabay)

一名17歲女子被沈姓同學上下起手,因罪證不足檢方處以不起訴處分。此為示意圖,非當事者本人。(圖/Pixabay)

日前新北市一名17歲少女小花(化名)應沈姓同學的邀約,但約會途中沈男卻將小花壓在牆上狂吻,更不顧小花意願伸出狼手狂摸私密處。新北地檢署審問後,沈男堅稱是雙方合意並無強迫。檢方發現事後小花與沈男通話視訊將近一小時,所以對沈男處不起訴處分。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沈姓男子利用通訊軟體小花約她去一間國小散步,卻趁著四下無人的時候,將小花強押到牆上狂吻,後來又強拉進她去國小廁所內上下其手,讓小花覺得受辱,才在家人的陪同下報案。

沈男對檢方坦承有約小花外出約會,並且到國小長椅上抱抱及接吻,但他強調這一切都是雙方合意發生,並沒有違背小花意願。

面對檢察官偵訊時,小花對於案發地點支吾其詞,一下子說是在國小廁所內,一下子又說在國小外牆邊,最後卻說「忘記了。」後來檢方調閱雙方通話紀錄,發現小花事發後更與沈男開視訊通話長達52分鐘,故新北檢方沈男處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