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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加重酒駕罰責 蔣萬安批:落差大未一次到位

立委蔣萬安認為,酒駕修法應該一次到位,不該容忍酒駕一犯再犯。(圖/記者張文玠攝)

立委蔣萬安認為,酒駕修法應該一次到位,不該容忍酒駕一犯再犯。(圖/記者張文玠攝)

立法院今(24)日上午三讀通過酒駕相關法律修正案,加重懲處酒駕行為,酒駕未肇事刑責,提高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立委蔣萬安不滿指出,提高刑責固然是嚇阻酒駕的必要手段,其他包含推動酒癮戒斷治療、宣導酒品危害等防制措施,同樣是努力目標,希望政府修法能一次到位,不讓悲劇一再重演。

蔣萬安表示,酒駕很多是貪圖一時方便,抱持著「不會那麼倒楣吧」的僥倖心態,撞碎了一個又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民眾對於酒駕已經忍無可忍。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酒駕同行者,將連坐處分最重罰鍰1.5萬元,10年內2次酒駕累犯則公布姓名及照片,酒駕者重新考取駕照應裝設酒精鎖。此外,酒駕未肇事的最高刑責也從2年提高至3年,併科罰金提高到30萬元以下;再犯肇事者增加「得併科最高300萬元罰金」,再犯年限從5年延長為10年。

面對今天的修法成果,蔣萬安不滿表示,他與眾多委員提案要求提高酒駕肇事致死及致重傷的刑度,以及沒收酒駕肇事駕駛人的交通工具,卻在本次修法中皆無任何進展。他也指出,這次修法結果與社會大眾的期待有很大落差,很多民眾跟他反應,這樣的修法真能杜絕酒駕嗎?

蔣萬安認為,提高刑責是嚇阻酒駕的必要手段,其他包含推動酒癮戒斷治療、宣導酒品危害等防制措施,同樣是努力的目標。他希望政府能正視民眾的期待,修法一次到位,不該容忍酒駕者一犯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