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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軍官校3系主任私自兼課 懲戒法院統統記過

懲戒法院認定前海軍官校3系主任私自兼課,統統記過。(圖/報系資料照)

懲戒法院認定前海軍官校3系主任私自兼課,統統記過。(圖/報系資料照)

已退休的海軍軍官學校資訊管理系、電機工程系的系主任龔榮源、李仁軍,及前系主任陳新得,未經許可在高雄科技大學、崑山科技大學兼課,遭監察院移送懲戒,懲戒法院將龔榮源、李仁軍各記過2次,陳新得記過1次。前資管系主任鄭立國,因移送時間超過5年時效,判決免議。

監察院移送指出,龔榮源未經許可在高雄科技大學電訊工程系兼課,自2014學年度至2019學年度止,每週3至6小時,龔榮源自述兼課多為週五辦公時間,並有依規定辦理請假,惟海軍軍官學校假單僅保存2年,故無相關請假紀錄可供查驗。

另李仁軍在2013年到2017學年度止,每週違法兼課3至6小時,陳新得未經許可在於崑山科技大學電機工程系兼課,但他2012學年度第1學期為辦公時間外,近年均為夜間或假日兼課,故未請假。鄭立國未經許可在高雄科技大學電訊工程及微電子工程系兼課,2年前去加拿大後即未返國,無法查證有無請假,又該校假單僅保存2年,亦無相關請假紀錄可供查驗。

懲戒法院認為,公務員兼課應經服務機關許可,龔榮源、李仁軍、陳新得的行為將導致公眾喪失對其職位之尊重與信賴,嚴重損害政府信譽,為維持公務紀律,有懲戒必要,判決記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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