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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訂「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經濟間諜罪」 綠委:向國際保證有心處理

為防堵大陸高薪挖角我高科技人才,竊取核心關鍵技術,行政院決定提出《國家安全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配套修法,將保護營業祕密拉高到國安層級。圖為行政院。(圖/報系資料照)

為防堵大陸高薪挖角我高科技人才,竊取核心關鍵技術,行政院決定提出《國家安全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配套修法,將保護營業祕密拉高到國安層級。圖為行政院。(圖/報系資料照)

行政院會今通過國安法、兩岸關係條例修正案,增訂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經濟間諜罪。對此,民進黨立院黨團今天表示,中國經濟間諜遭全世界圍堵,此次修法,除要避免護國神山受威脅,也要增進國際對台的信任,向國際保證有心處理中國經濟間諜,如果技術不斷被偷,日本、美國大廠也不敢跟台灣在產業鏈進行分工。

為加強防止中國等境外勢力對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的侵害,並加強相關業務人員的赴中審查等情形,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此次草案內容,增訂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經濟間諜罪,最高處12年徒刑、併科新台幣1億元罰金;並增訂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的域外使用罪,最高處10年有期徒刑、併科5000萬元罰金。

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陳歐珀表示,此次主要是透過《國家安全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修正,保護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重懲不法經濟間諜,嚴管受政府委託補助的核心技術人員未報准赴中國,並嚴管中資企業繞道來台、借人頭登記。一旦涉有不法,就以國安案件專業審理,速審速結,以維護國家安全。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鄭運鵬表示,國民黨對於此次修法的態度,是認為不必要徒增挑釁。問題是中國的經濟間諜,目前正被全世界圍堵,台灣修法圍堵經濟間諜,預料能增進國際對台灣的信任。他說,如果技術被偷,國際上包含日本、美國大廠應該也不敢跟台灣合作,不相信產業鏈的分工。

對於為何防堵經濟間諜,需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鄭運鵬表示,對台灣而言,只有對中國訂有兩岸關係條例與相關的限制項目,但很多商業行為,在兩岸關係條例是被排除的;因此,實務上只有中國在台灣必須繞道第三國,或找人頭隱匿資金來源,這是非常特殊的情況,因此有必要從嚴審查,修法將漏洞補起來。。

鄭運鵬強調,中國在其他國家竊取技術,主要是想增進中國本身的經濟實力;但竊取台灣技術,則是在政治、經濟之外,企圖多一層削弱國力的效果。他說,台灣對中國有特殊待遇,這從《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設置就可看出,但現在中國正加速對台灣竊取技術,可能讓護國神山受到威脅,修法也是為了提升對台灣企業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