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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覆調查性騷擾不成立還改規章 范雲質疑高鐵處理機制失能

立委范雲舉行記者會指出,台灣高鐵公司發生員工遭到性騷擾的事件,但高鐵無視諸多證據判定性騷擾不成立。(圖/記者周志龍攝)

立委范雲舉行記者會指出,台灣高鐵公司發生員工遭到性騷擾的事件,但高鐵無視諸多證據判定性騷擾不成立。(圖/記者周志龍攝)

立委范雲今(18)日舉行記者會指出,票選「幸福企業」常勝軍、也自稱「幸福高鐵」的台灣高鐵公司,發生員工遭到性騷擾的事件,但高鐵無視諸多證據判定性騷擾不成立,還在員工改向台北市政府申訴成功後,修改內容相關規章,事件發生近一年,至今仍未有結果,質疑高鐵的性騷擾事件處理機制已失能。

范雲接獲高鐵員工A小姐陳情,指高鐵公司在內部性騷擾事件上處理不當,未盡到保護被害人的責任,甚至是對被害人造成二度傷害。A小姐去年三月向高鐵公司提出遭受同事性騷擾之申訴案,公司一開始決議性騷擾不成立,A小姐向台北市社會局提出再申訴,社會局判定性騷擾成立;A小姐配合高鐵要求,於公司內部提出第二次申訴,然而第二次申訴決議性騷擾成立後,高鐵公司於去年底卻突然修改規章,新增複評機制,推翻原先的結果,至今該案仍無結論。

范雲指出,許多證據紀錄,A小姐從2018年起就不斷受到同事B先生的口頭、email及打公務分機騷擾;B先生甚至從2021年3月開始尾隨A小姐下班,也有目擊證人。然而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高鐵公司最初仍判定性騷擾不成立。第二次申訴判了成立後,卻又臨時修改辦法,導致全案還要再議。這樣的過程,要當事人情何以堪?A小姐也認為,自己配合公司程序,然而公司反反覆覆,讓她長期承受案件反覆審議調查的折磨。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說,A小姐提起勇氣申訴後,卻遇到高鐵用反覆、臨時更動的處理流程,讓被害人不斷重複面臨自身案件的調查與評議、產生二次傷害,認為高鐵公司性平調查機制需要檢視。

范雲認為,高鐵亂改辦法、反反覆覆,對被害人二次傷害;沒有落實對於被害人的友善職場環境,被害人與行為人並未有效隔離;被害人在高鐵自己創造的機制中,求助無門。她指出,高鐵過去三年內一共五件性騷擾申訴案,皆因認定證據不足而不成立,A小姐案也是其中一案。這是否顯示高鐵的性騷擾事件處理機制已失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