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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男提分手…女友逼簽約當「臨時男友」 他做完「最後1次」後悔了

科技男提分手遭女方逼簽約。(示意圖/PAKUTASO)

科技男提分手遭女方逼簽約。(示意圖/PAKUTASO)

台北市一名在科技業任職的男子去年向女友提分手,不料2人做完「分手炮」後,隨即遭女方以提告為要脅,被要求簽約充當「臨時男友」。為了安撫女方情緒,男子無奈之下答應簽約,並勉為其難地陪同對方出遊幾次,但之後就不再理睬,氣得女方報警提告。不過,檢方調查後認為罪證不足,將男子處分不起訴。

檢方調查,阿杰(以下皆為化名)在科技業任職,收入頗豐,去年3月間和女友小容提出分手,未料女方心有不甘,在2人做完「分手炮」後,即以提告性侵為要脅,要求對方簽下合約當「臨時男友」,且必須經常跟她出門約會,若違約則須賠償500萬元,否則就要報警指控阿杰性侵。

見女友情緒激動,阿杰為了安撫小容,當下選擇妥協簽約,並勉強陪著對方出遊了幾次,後來卻開始不理不睬,慘遭提告性侵。台北地檢署偵查期間,阿杰坦承,分手當天有發生性行為,但並未違反女方意願,同時出示雙方簽的合約佐證,證明2人事後仍持續交往,後來覺得實在無法繼續下去,才決定分開。

檢方認為,若小容真的遭到性侵,事後沒道理要求阿杰繼續充當男友,更不可能要男方陪她出遊,種種行為和一般性侵被害人的反應相差甚大,有違常理,加上全案僅有女方單一指述,查無具體事證,最終以罪證不足為由,將阿杰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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