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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美廚神」性侵女兒友人遭判刑1年 陳耀忠發4點聲明回應了

陳耀忠(右)因性侵女兒友人遭判刑1年。(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陳耀忠(右)因性侵女兒友人遭判刑1年。(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以原民台《’aledet美味阿樂樂滋》獲得金鐘獎「人文紀實節目主持人獎」的陳耀忠Canglah,因涉嫌在2020年9月性侵女兒的友人,遭花蓮地方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由於陳耀忠除了有主持人身分,也曾受花蓮縣政府邀請宣傳觀光,還被總統蔡英文稱為「阿美族廚神」,在當地頗有名氣,因此判決出爐後,震驚各界。

判決書指出,陳耀忠女兒的友人在2020年9月受陳耀忠邀請至其住處喝酒,陳耀忠隔日凌晨因酒喝完,決定駕車外出買酒,女兒友人擔心他酒醉上路有危險,於是陪同外出。但當兩人於凌晨2點多,行經偏僻的豐濱鄉石門班哨角下車看海時,陳耀忠突強吻女兒友人嘴巴和胸部,並伸手進對方內褲內撫摸私處,過程中女子掙脫並回到車上要求返回住處,但陳耀忠繼續強吻對方嘴巴和胸部,直到女子打電話向表妹求救,陳耀忠才載對方回到住所。

法官認為,陳耀忠明知與被害人有輩分差距,卻毫無自持和自重,且不顧被害人抗拒,仍強壓、強吻,又陳耀忠起初否認犯行,事後雖「部分坦承,但避重就輕」,聲稱酒醉不記得,卻在被害人與表妹通話時,要求對方說「跟妳妹妹說妳在忙,把電話掛掉」、回程時車輛出現爆胎,還能自行更換輪胎,認為陳耀忠「意識相當清楚」。

加上陳耀忠犯後態度不佳與未取得被害女子原諒,判陳耀忠有期徒刑1年且「不宣告緩刑」。對於判決結果,陳耀忠也發出4點聲明回應,強調不會逃避責任並道歉,且表示道歉不是祈求原諒,最後也附上他手寫的「對不起,我會接受一切法律制裁,謝謝」。

陳耀忠性猥褻事件公開聲明全文:

1. 媒體所報導的事,的確屬實。我不會逃避,也願意承擔所有責任。

2.本人在109年9月22日凌晨,酒醉性猥褻初次來到我家的客人,犯下這樣不容天理的過錯,對於受害者,致上十二萬分的歉意。即使我知道道歉也無法彌補受害者所受的痛苦,但道歉不是祈求原諒,而是真誠的面對並反省我所犯下的過錯。

3. 對於造成社會的不安與震驚,在此跟社會大眾道歉。我願接受法律的制裁。

4.對於年長的母親及年幼的孩子,造成的傷害,還有我親愛的家人朋友們,你們的難過與不安,致上最深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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