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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地開發被拒絕 惡質男竟圍地縱火逼就範

高雄地方法院審結,依強制罪、放火罪合併判謝男5年6個月徒刑,呂男、蔡男則依放火罪,判刑3年8月。(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地方法院審結,依強制罪、放火罪合併判謝男5年6個月徒刑,呂男、蔡男則依放火罪,判刑3年8月。(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謝姓土地開發業者,想要併購大寮區某筆土地進行開發,卻遭簡姓地主拒絕,心生不滿的謝男收購周邊畸零地,築牆影響出入,更指示呂姓、蔡姓表兄弟趁夜縱火,所幸簡姓地主發現及時才未釀成傷亡。高雄地方法院審結,依強制罪、放火罪合併判謝男5年6個月徒刑,呂男、蔡男則依放火罪,判刑3年8月。

判決指出,謝男併購土地不成,登門簡家言語恐嚇,並帶領工班沿著簡男住家砌牆,但圍牆被高雄市府勒令拆除,謝男又指示員工架設刀片蛇籠,封閉大門阻礙簡男人車出入。雙方僵持半年後,謝男又找來呂、蔡2男,在2020年6月28日凌晨3時許到簡男屋外縱火,幸未造成傷亡。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發現謝男先後購入簡男周邊土地呈現細長形,且面積也僅50餘平方公尺,目的明顯是為了逼地主就範;教唆縱火部分,檢警偵訊時,呂男、蔡男一口咬出縱火是受謝男指使,合議庭根據呂、蔡2人供詞、通話錄音等相關證述均一致,予以採信。

合議庭審酌,依強制罪、縱火罪,分別判謝男1年、5年徒刑,合併應執行期5年6月;呂男、蔡男則依放火罪,判刑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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