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屋
」 土地 居民 都更 拆除 地主
老屋想解套1/桃園蘆竹旺族內戰! 鐵皮古宅竟成歷史建築
桃園市蘆竹區慎德居見證林氏家族開墾歷史,2019年被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列為歷史建築,但管理人長年疏於整理,導致慎德居滿是雜物、蛛網遍布,漏水的屋頂還以鐵皮覆蓋,且慎德居坐落土地為林德光祭祀公業所有,祭祀公業管理人林子壽控訴,該建築佔用祭祀公業土地一世紀,十多年前打官司要求還地並勝訴,建物所有人竟將其申請為歷史建築,周遭約1900平方公尺土地也遭圈列而無法再利用,希望文化局能協助解套。慎德居本該古色古香、樸實典雅,如今卻因管理人疏於照顧而滿是雜物。(圖/周志龍攝)6月2日下午,記者跟隨林子壽與林氏宗親抵達慎德居,慎德居建於1914年,是傳統「一堂二橫」客家夥房,採用鵝卵石興建基礎、土墼磚與紅磚起建屋身,福州杉與紅瓦等建材興建房頂,本該是樸實典雅、古色古香,如今竟滿地雜物,加上天花板上超大蜘蛛網,以及用建築物上覆蓋的紅色鐵皮,人為修復和疏於打理嚴重破壞了這處充滿歷史感的院落。慎德居屋頂上都結出超大蜘蛛網,明顯久未整理。(圖/周志龍攝)據了解,林氏家族開台祖林妹生於乾隆25年,育有林德光與林成光兄弟,後漂洋過海來台打拚,為蘆竹坑仔外地區最早開墾的家族,更是將平埔族的遊獵地轉化為漢人農耕地的代表之一,在台因開墾有成,家族日益擴大,林德光、林成光兄弟分家各自努力,篳路藍縷在台灣打下各自基業,兩兄弟的後代子孫卻因土地問題對簿公堂。「他們佔用我們這支的土地一百多年,眼看官司打輸就去申請歷史建築。」林子壽無奈表示,他們是林德光後代,慎德居的建築者則是林成光後人,雙方因血緣關係淡薄而幾乎沒有聯繫,但慎德居土地坐落在林德光祭祀公業名下,前任管理者發現此事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拆屋還地。慎德居屋頂多處漏水,管理人卻以鐵皮覆蓋,嚴重破壞了這處充滿歷史感的院落。(圖/周志龍攝)訴訟期間,林成光後人咬定祖先之間有買賣合約,慎德居土地應屬林成光這脈所有,但早年並未進行土地過戶或登記,該筆交易如今已無法律效力,法院因而判決該拆屋還地,林成光後人眼見自己在法庭上站不住腳,竟申請將慎德居列為歷史建築,桃園市文化局2018年接獲提報,於是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啟動法定調查,成立暫定古蹟處理小組進行現場勘查,經3位委員評估確有文化資產價值,且因面臨拆除而有急迫危險之疑慮,會勘當日便列為暫定古蹟,後登錄成歷史建築,林德光祭祀公業提出訴願被駁回,提起行政訴訟則同樣敗訴。林子壽則控訴,該歷史建築本體為633平方公尺,主管機關竟將周邊約1900平方公尺土地也劃入保存範圍內,且在審議期間未依法充分通知或邀請土地所有權人代表出席表示意見,建物所有權人更始終未與土地所有權人協商補償、租賃或購地方案,反而迅速申請歷史建築登錄,藉此延續占用土地狀態。「建物所有權人後代獲得文化保存光環,地主權益卻長期受到漠視。」林子壽說,林德光祭祀公業現已依法委任律師循法律程序據理力爭,也希望非建物本體、周邊被「陪葬圈列」的無辜土地予以解編,期盼文化局能正視程序瑕疵、實質協助解套,勿讓原本立意良善的《文化資產保存法》成為有心人規避民事責任、無限期強占私人土地的法律保護傘。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蘆竹慎德居因土地與建物分屬不同權利人,雙方對保存及利用方式存不同意見,尚待凝聚共識,2025年因建物出現漏水情形,經文化資產審議委員現勘後,同意建物所有人於屋頂及土埆牆體裸露處施作臨時保護措施,減緩建物持續劣化。目前建物仍作為家族祭祀空間使用,文化局將持續追蹤及輔導管理維護工作,以維護文化資產價值,在建物及土地所有權人取得共識並簽署同意書後,文化局將協助所有權人向中央爭取修復再利用相關經費。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至於地主所提周邊土地,屬歷史建築定著土地範圍,與文化資產保存完整性密切相關,相關土地使用仍須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另土地所有權人得依相關規定申請容積移轉,都市發展局亦正檢討相關配套措施,期兼顧文化資產保存與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老屋想解套2/見證清朝開墾械鬥史 蘆竹「開台祖」內鬨對簿公堂
桃園市蘆竹區林氏家族是蘆竹坑仔外地區最早開墾的家族,見證先人篳路藍縷奮鬥歷史,其宅第慎德居更被列為歷史建築,如今百年家族卻爆出內鬨,林德光與林成光兩大房系的後代子孫為慎德居土地對簿公堂,慎德居土地所有權人、林德光祭祀公業則盼能想出解套方法以保護地主權益。據地方文史記載,林氏家族開台祖林妹生於清康熙25年(1686),於康熙48年(1709年)渡海來台,從八里坌港口上岸,曾在如今的八里、蘆洲和三重等地居住,因當時土質不佳、不宜開墾,又沿著前人拓墾路線來到如今的龜山區公西里一代定居,從事土地租佃開墾工作,迎娶平埔族南崁社-羊稠坑(今蘆竹區羊稠里)頭目之女潘寄娘後,定居現在的蘆竹區坑子里,並生下林德光、林成光兄弟。林氏家族分家方式特別,土地歸林德光一脈所有,地上物所有權則屬林成光一脈,卻為家族內鬨埋下伏筆。(圖/翻攝桃園市文化局官網)林氏家族在乾隆、嘉慶年間陸續購置土地,歷經道光、咸豐年間努力,在胼手胝足下成為當地的大家族,而林德光、林成光兄弟相差8歲,卻疑似因參與械鬥而在同一年過世,林氏家族在林德光死後分家,但林家分家方式極為不同,土地歸林德光一脈所有,地上物所有權則屬林成光一脈,學者推斷先人原意是避免後代疏離,最終卻讓血親對簿公堂。慎德居最初為茅草屋,由林成光興建並在此居住,1914年才由其子孫林福對建成如今宅第,採「一堂二橫」傳統格局的客家夥房,慎德居前水後山,善用地形地貌坐落在陂塘和防風竹林間,百年來培育出二代三位醫師,被當地視為榮耀。林氏家族是蘆竹坑仔外地區最早開墾的家族,百年來培育出二代三位醫師,是當地傳奇家族,慎德居也因而被列為歷史建築。(圖/翻攝桃園市文化局官網)但隨著家族枝繁葉茂、日漸龐大,林德光、林成光後人血緣關係淡薄而幾乎沒有聯繫,林德光祭祀公業管理人發現林成光古宅位於祭祀公業名下土地,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其拆屋還地並勝訴,林成光後人卻向文化局提出申請,考量宅第見證林氏家族在當地開墾與發展的歷史,2019年將其列為歷史建築,讓林德光一脈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林德光祭祀公業管理人林子壽表示,如今官司贏了卻拿不回土地,且慎德居周遭1900平方公尺的無辜土地也被「陪葬圈列」,導致精華祖產徹底遭到凍結,希望主管機關能協助解套,在文化資產與私人財產間取得平衡。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蘆竹慎德居因土地與建物分屬不同權利人,雙方對保存及利用方式存不同意見,尚待凝聚共識,2025年因建物出現漏水情形,經文化資產審議委員現勘後,同意建物所有人於屋頂及土埆牆體裸露處施作臨時保護措施,減緩建物持續劣化。目前建物仍作為家族祭祀空間使用,文化局將持續追蹤及輔導管理維護工作,以維護文化資產價值,在建物及土地所有權人取得共識並簽署同意書後,文化局將協助所有權人向中央爭取修復再利用相關經費。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至於地主所提周邊土地,屬歷史建築定著土地範圍,與文化資產保存完整性密切相關,相關土地使用仍須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另土地所有權人得依相關規定申請容積移轉,都市發展局亦正檢討相關配套措施,期兼顧文化資產保存與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上將樓塌2/拆屋沒補償關中親家怒了 專家籲閉鎖期買賣先看清謄本
一樁最高行政法院駁回案不只讓前考試院長關中親家眷舍躍上公眾視野,背後上看新台幣25億元開發潛力可不甩官司早已啟動都更程序,細看判決還真有「貓膩」,如何避免投資軍宅「踩雷」,專家告訴你! 喊著已故國防部副部長張國英上將為岳父,前考試院長關中的妻子張惠君與5手足生長在敦化南路二段靜巷一處政戰局526坪土地,這裡自從2001起連兩年張國英夫妻陸續仙逝後,國防部屢屢催告「騰空返還」土地,但張家6手足認為1971年房子是自家老爸蓋的,縱使民事判決「拆屋還地」了,國防部也該補償地上物價金,然國防部可不甩張家請求,張家二兒子、前亞洲通董事長張中生氣得告上行政法院,目前最高行政法院終局駁回,張中生仍忿忿不平,矢言再審討公道。 張家友人批評,關鍵爭點「軍事機關同意劃撥在營公地供軍人自費建築眷舍使用的公文書」到底算不算行政處分,收案的最高行第二庭其實也沒很篤定,便「傳閱」其他庭詢問書面意見,「大家都當副知公文點過去」,根本沒空管別庭的事情,卻被認為「其他庭都支持本庭看法」,簡直忽視時任司法院長許宗力力推的「大法庭制度」,讓此案錯過會議中以多數決甚至共識決統一法律見解的機會實在可惜,未來聲請再審時一定會爭執!地政士蔡岳臻(圖)提醒軍宅買賣務必先調閱最新地籍謄本搞清楚土地狀況。(圖/趙世勳攝) 非本案地政士蔡岳臻則細看判決書後吐槽,張中生一票兄弟姊妹6人,卻沒有人把握媽媽過世後的「眷戶承接期」,無奈「過了這村沒這店」,只要錯過承接期,現在實務上多數眷舍會被視為國家出地「借」給你蓋房的民事「使用借貸關係」,而且那塊地肥到流油,國防部抓到「小辮子」當然要拿回土地。 蔡岳臻解說,政戰局主張只是暫時出借土地,且1971年出借時不可能詳細約定借用人(張國英)蓋房成本如何計價與返還賠償,因此即使張國英繼承人有「建物所有權」不必爭執,但物權分離可是大前提,張家土地「騰空返還」國防部也是必須,活脫脫就是「有借有還」的民事行為,若要去行政法院進行公法請求當然被駁回,只是瘦了荷包又平添沮喪。「信義安和」捷運站附近有不少上將眷舍遺址,如今僅前參謀總長郝柏村(圖)眷舍改建完成,其他地方都更可說多還在渾沌之中。(圖/翻攝自信義房屋官網) 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資深經理陳定中則直言,10年來受惠於政府積極推動老屋重建,張國英故居所在的大安區不乏公私部門整合都更案,像2月就有通化安和公辦都更案順利招商,未來將開發為地上23樓、總銷新台幣137億元的嶄新大樓,因此區段發展的前景可期,官方對活化土地資產的態度當然也相對積極。 陳定中評估,若這處位於「住三」分區的國防部的老舊眷舍能與一旁軍宅眷戶整併順利活化改建,除了可進一步改善區段的環境質感,未來公辦都更後無論改建為軍宅社區或商業街廓都大有可為「單價200萬元只是地板」,但他也提醒軍宅不是等閒之輩能買,入手前一定要注意。 蔡岳臻也對軍宅進一步示警指出,一般軍宅眷村改建有5年「閉鎖期」,買賣者都別忘了去看清地籍謄本上頭「其他登記事項」禁止移轉期一看就現形。他還說,鎖定5年內「急售」國宅者雖然有機會超低價買到好物件,但別忘了與賣家做「預告登記」時「附解除條款」特別約定事項必須細緻明確。 蔡岳臻舉例,假設一處「閉鎖期」軍宅眷舍要以500萬元約定賣出,賣家先拿走了100萬元,最後跑路了房子沒能移轉,雖說「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可以拍賣不動產索討債務,但這種財務槓桿崩潰的賣家「才不會只找你借錢」,若簽訂「預告登記」時沒先看清楚最新謄本,說不定房子早已被抵押,那麼預告登記也是「白搭」,因此買賣軍宅「先看謄本再說」。 近年轉趨低調的張中生則透過律師黃本仁婉拒受訪,直指若「再審」塵埃落定後,才會考慮對外吐露心聲。 而國防部對此在截稿前則未有回應。
上將樓塌1/張國英故居25億開發潛力! 關中親家為拆遷費槓國防部
一樁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的案子竟擾動前考試院長關中岳家,原來是他老丈人、已故國防部副部長張國英上將生前老宅被拆了個精光,家屬為拆遷費一狀告上行政法院,被告國防部認定張國英1971年蓋房的土地是「借」的,如今拆屋還地是剛好而已。張家友人透露,張國英次子、好久不見的電信梟雄張中生對此鬱鬱寡歡,將提起再審救濟! 位在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63巷一處停車場鄰近臨江觀光夜市和捷運信義安和站,多年來這裡是綠意盎然的老宅,屋主可是官拜上將的張國英,他1971年從政戰部那兒要來自建的土地526坪是庭院深深,沒想到2001年過世後,竟牽扯出25年房產糾葛,至今還沒結束。前考試院長關中(右起)賢伉儷已多年未出現在螢光幕前,如今卻因太太張惠君娘家拆遷費問題與國防部爭訟而躍上公眾視野。(圖/報系資料照) 張家友人直指,張國英過世後由遺孀承受眷戶權益沒啥問題,但2002年太太過世後問題就來了,原來子女們希望老爸蓋的房子能保住,別和其他眷村一同列入老舊眷舍拆了,但國防部拒絕並順手註銷了這塊土地的使用權證明,張家子弟們當然不服便提起訴願,來往之間還外插了與政戰局返還土地的民事角力,訴願被駁回後,2018年終局民事判決「拆屋還地」房子確定保不住了,只好摸摸鼻子拆了房返還土地。位於台北信義區的臨江街夜市有著繁華的十字型美食聚落,鄰近信義安和捷運站更吸引川流不息的觀光人潮,附近不少上將老舊眷舍也開始由公部門介入動起來都更。(圖/報系資料照) 在地不動產專家李咨儀粗估,張國英這塊「通化段338-3、338-4」526坪土地三面臨路,位於「住三」土地分區鬧中取靜,卻能左擁敦南林蔭大道、右抱信義安和捷運,機能之便捷不在話下,附近成交價一坪上看新台幣200萬元,光不計獎勵開發潛力就22億元保底,若整合鄰戶大街廓開發,產值「25億元都有可能」。 李咨儀也透露,2025年台北市政府以「文昌街周邊散戶案」為名辦理公辦都更評估,不外乎著眼於上將于豪章、王多年等多位將軍「星星雲集」眷舍卻老閒置,過去只有前參謀總長郝柏村官邸都更成功好可惜,這次整合都更,就是想活化國防部閒置眷舍,並重塑軍事歷史敘事。 但張國英子女被拆了房、趕出官舍可有意見了!他們認為再不濟好歹領個「拆遷補償」卻被國防部拒於門外,便由張中生代表,以國防部為被告一狀告上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閱卷後發現國防部註銷土地使用權時行政院確實覺得「怪怪的」有函請國防部2個月內下行政處分,但國防部對此不了了之,張中生還控其中2001年一紙媽媽的簽收令根本是偽造簽名而爭執文書沒有合法送達,在在都成了行政法院中爭執焦點。 或許「張中生」名字讀者並不陌生,除了是張國英次子、關中的小舅子外,他在21世紀初可是電信一方之霸!張家友人回顧,1999 年,他擔任董事長的亞洲通通訊憑藉與印尼蘇哈托家族的政商關係,獨家取得ACeS衛星服務授權,強勢進軍衛星行動電話市場,當時請到超級名模蕭薔代言甚至還傳出緋聞,在未上市股票市場掀起熱潮。後頭亞洲通因高額的衛星權利金與鉅額內部交易,短短三年多便虧損超過20億元。2002年公司更因爆發積欠薪資與掏空醜聞,遭員工按鈴控告背信,最終亞洲通於2007年被經濟部廢止登記,法人壽命正式告終。 張家友人坦言,如今儘管張中生還在台灣,但身陷債務問題已異常低調,本次爭取拆遷補償被最高行駁回,身處被稱為「駁回法院」的最高行駁回案眾多當事苦主之一,很意外會再被注意而躍上公眾視野。 張中生透過委任律師黃本仁婉拒受訪,但也坦言張中生近年日子早不若之前風光,原打算請2名律師打行政訴訟,最後負擔不了律師費只請了自己,目前正研擬再審中,如有進一步結果塵埃落定,才會考慮受訪吐露心聲。 而國防部對此在截稿前則未有回應。
「都更聖手」再發威!100%同意!漢寶集團中和華新段都更案效率驚人!
新北市都市更新進度再傳捷報!位於中和區華新段719地號等39筆土地的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已著手拆屋重建,正式進入施工階段。實施者「漢寶集團」於110年8月正式取得「100%地主同意協議合建」,110年10月7日都更事業計畫報核,113年11月25日奉政府核定實施,全案從開發整合到核定實施,耗時約五年時間,達成全案無爭議、全體共識的里程碑,實屬不易。隨後,該案於114年10月順利領得建照並於115年3月發出拆遷通知,全體住戶須於115年3月16日至4月15日期限內完成搬遷點交。令人驚艷的是,全體住戶展現高度配合與期待,在短短一個月左右便全數完成搬遷點交,顯示地主對建商的高度信任及都更案的熱切期盼。本案之所以能快速推進,關鍵在於漢寶集團長年累積的專業度與實戰經驗。從整合到遷徙的極高效率,不僅凸顯漢寶在處理複雜土地權屬上的精準判斷,更證實其身為「都更聖手」的領先地位。漢寶集團放棄傳統冗長的強制程序,堅持以「協議合建」為核心,透過無數次的透明協商與專業規劃,在最短時間內化解疑慮、建立共識。以誠信為基石的經驗值,讓漢寶能精準掌握每一階段的時程管控,在近年營建成本激增、開發風險攀升的房市大環境中,依舊展現出強大的執行力與整合韌性,將專業價值轉化為地主的實質信任。中和華新段受惠於台科大與華夏科大整併的產學利多,未來區域發展潛力十足。基地規模達3,770平方公尺(約1,140坪),具備區域罕見的「四面臨路」優勢,規劃興建地下5層、地上21層之現代化住宅大樓。建築設計除了挑高大廳與高坪效空間,並已申請「銀級綠建築」標章;且為了配合未來產學軸帶發展,全案規劃完善之人行與車行動線,提供地區居民更便利、無障礙的步行環境,有效改善地區居住環境品質,提升城市美學更帶動在地商圈的再生。回顧漢寶集團推動都更數載,其成果在業界有目共睹。在漢寶集團擔任實施者且已核定實施的都更案中,更創造多件指標案件全數達成「100%同意比例」的優異紀錄。即便近年面臨缺工缺料及房市變動劇烈的艱困時期,漢寶集團仍秉持初心完成對地主們的承諾,確保每一位參與者的權益獲得保障。始終如一的誠信作為,不僅讓漢寶在市場上站穩腳跟,更進一步鞏固其「都更聖手」的美譽,成為地主與政府最放心的合作夥伴。
女兒私奔惹怒父親!怪手深夜直闖村莊 新郎家瞬間成瓦礫
印度中央邦瓜里爾地區日前發生一起因自由戀愛引發的暴力拆屋事件。一名女子與男子私奔結婚後,女方父親因不滿婚事,涉嫌於深夜動用怪手強行推倒新郎家住宅,整棟房屋在短時間內被夷為平地,僅剩瓦礫碎石。根據印度媒體NDTV報導,事件地點位於瓜里爾轄下加提高昂地區的蓋格里村。報導指出,女子基蘭(Kiran)於去年8月10日與男子拉姆拉坎辛格古賈爾(Ram Lakhan Singh Gurjar)私奔結婚。這段婚姻未獲女方父親吉拉集辛格古賈爾(Girraj Singh Gurjar)同意,雙方因此產生嚴重衝突。9月9日深夜,一輛怪手突然駛入村莊,直接前往男方家族住宅展開拆除。據警方與當事人說法,短短數分鐘內,3間水泥建造的房間連同庭院被完全推毀,牆體坍塌,屋內物品被拋出屋外。事發當下,新郎家屬倉皇逃生,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新郎家人表示,房屋遭拆後又接獲威脅,為確保安全,全家被迫離開村莊,在外躲避將近5個月,不敢返家。直到近期才鼓起勇氣回到村內,並正式向警方報案,指控女方父親涉及毀損財產與恐嚇。當地警方指出,已依據報案內容對吉拉集辛格古賈爾及其可能涉案的同夥立案調查。警方官員羅賓賈恩(Robin Jain)表示,目前正展開追查行動,並將依法處理相關責任。此案在當地引發關注,外界討論自由婚姻與家庭衝突問題。警方則強調,案件仍在偵辦中,將釐清相關細節。怪手進入村莊後,數分鐘內將新郎家住宅夷為平地。(圖/翻攝自X,@ndtv)
「廢弟」余祥銓接連出包 姚元浩爆氣怒吼:不要鬧了!
《嗨!營業中》最新一集任務規模空前,出動了大卡車與挖土機,並號召了近百位幫手「把整個房子打掉,重新打造」。面對眼前的大陣仗,莎莎不敢置信地說:「我們今天竟然要來拆房子,好酷喔!」 為了完成這項艱鉅工程,姚元浩與郭泓志瞬間化身專業工頭,姚元浩直接站上屋頂協助拆除紅瓦,郭泓志則戴上護目鏡,徒手接住拆下來的一片片屋頂與磚牆。本集的小幫手是余祥銓與各務孝太,兩人一現身,吳映潔(鬼鬼)忍不住發問:「請問為什麼是你們兩個人來?」余祥銓則幽默自嘲:「我們是廢弟。」似乎早已預知自己可能貢獻有限。果不其然,在加入龐大的拆屋工程後,余祥銓疑惑地問:「確定是來《營業中》嗎?我們是幫忙煮菜的呢!」試圖逃避粗重的拆屋活。各務孝太、余祥銓擔任本集小幫手。(圖/好看娛樂提供)接著余祥銓被安排到帳篷幫忙煮菜,但表現卻讓合夥人們更加頭痛。他先是因為削胡蘿蔔動作緩慢且拿反削皮刀,被鬼鬼當場糾正:「你怎麼都沒有人教你?」 隨後,余祥銓拿著洗好的菜向郭泓志討拍求稱讚,卻因未將綠色與紅色蔬菜分類好,再度被郭泓志與鬼鬼雙雙「打槍」,讓他覺得相當丟臉。廚房的災難並未結束,在炸芋頭絲時,余祥銓指揮各務孝太「全部下了吧」,結果導致芋頭絲全部結塊變成「芋頭餅」。眼看拆屋工人即將用餐,進度卻嚴重落後,大廚姚元浩終於忍無可忍,對著余祥銓爆氣說:「余大哥,我剛才不是跟你講說,你做什麼事都要問一下!」並急喊:「失敗就趕快把它拿起來,不要浪費大家的時間,不要鬧了!」
家長放任男童「闖模型區踩踏、拆屋」 小人國:不只是維修問題
桃園市龍潭區知名主題樂園「小人國」近日因推出優惠活動,因此吸引大批遊客湧入園區。然而,卻出現男童直接闖進園區模型、伸手破壞的舉動,被提醒也置之不理;其父母出現後,還開心地在拍照。對此,小人國主題樂園呼籲民眾入園時務必尊重和珍惜展品,若造成損壞,恐需要耗費數月、甚至數年的時間才能修復完成。17日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曬出多張照片,表示在小人國主題樂園看見兩位男童闖入迷你建築、模型景觀拍照;被旁人提醒不能進去後,男童反而更高興地做出拆迷你建築屋頂等行為。原PO同時捕捉到男童爸媽在幫兩人拍照的畫面,怒轟「看了半天原來有父母啊!」事件曝光後,留言區瞬間炸鍋,不少網友表示,「小孩不懂沒關係,家長才是最大的問題」、「父母不教,社會會替你們教,現在全台灣都知道了」、「這種行為太誇張,根本放任不管」、「大家不是厭童,厭的是父母」、「父母什麼樣子,小孩就是什麼樣樣子」、「家裡長輩從小就教我們出外要有家教,長大後我才知道不是每個人都有家」、「園方沒要求賠錢真是可惜,這種父母真的很欠教訓」、「活這麼大去過小人國不少次,第一次看到猴子進去」。對此,小人國主題樂園官方帳號貼出其他男童攀爬迷你建築的照片,並發出柔性勸導文,「我們理解孩子在迷你世界中,容易把自己想像成巨人,那份投入與想像力其實很可愛,但也懇請家長們多留意、多陪伴引導,讓孩子在欣賞的同時,也學會尊重與珍惜。『迷你建築區』並非可踏入的拍照場景,一旦踩踏或攀爬造成損壞,往往需耗費數月,甚至數年的時間才能修復完成。」小人國指出,園區內的每座迷你建築、模型景觀,都是匠人老師傅以傳統工法,一刀一刻、純手工慢慢打造而成,而非快速複製的裝飾,是累積了時間、技藝與心血的作品。若建築遭破壞,不只是維修問題,更是讓一份珍貴的文化風景暫時消失。小人國進一步表示,這些模型就像文化資產一樣珍貴,需要大家一起守護,才能讓更多家庭、更多世代看見它的美好,因此呼籲大家入園時務必尊重展品、共同維護公共空間,並多一分體貼、公德心,一起守護這份得來不易的小小世界,讓回憶不被踩壞、讓美好能一直留下來。
比照重啟公地放領改革森林法 林岱樺:保障林地住民居住權
立法委員林岱樺今(27)日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指出,台灣山區居民長年因地籍資料缺漏與制度不完善,被劃為「違規占用」而面臨拆屋、移送等危機。《森林法》第八條之一的增訂,並非替新違章開後門,而是處理國家對山區住民長期拖欠的歷史帳,讓真正的歷史長住戶在不破壞保育的前提下獲得合法與穩定的居住權。林岱樺指出,政府自民國58年起以航照圖認定既有居住與使用並啟動補辦,但歷經四次補辦作業,案件通過率卻始終偏低。例如,97年補辦案中約6,200件申報,最終僅684件通過,意味著大量世居居民在制度演變過程中被排除在法律保障之外。「在林務機關電腦裡,它叫林班地;在居民記憶裡,它叫家。」只要沒有法律補正,這些家庭會永遠被貼上「違規占用者」的標籤,卻得不到應有的權利承認。依照條文內容,只有在民國82年7月21日前已有實際居住使用事實者,並提出戶籍、房屋稅、水電證明、四鄰證明、法院判決、林保署列冊資料或政府當年圖資等客觀證據,且補繳歷年使用補償金後,始得承租。林岱樺強調,這是一套嚴格、可稽核、可追蹤的制度,時點明確、證據明確、責任明確,並不涉及全面合法化。林岱樺提出三項具體要求,請行政院與農業部主動執行。其中包括:一、暫緩強制拆除與刑事移送:凡初步認定符合「82年前居住使用」條件者,修法與施行細則完成前不得拆屋;二、三個月內完成全國盤點並公開圖資:防止黑箱或選擇性執法;三、六個月內完成施行細則:明確規範證明文件、審查流程、審查時限、例外排除、行政救濟與居民參與。對此,農業部表示,將持續與委員溝通,土地正義仍然會持續注重。國產署沒有清理、林保署有清理,以至於無法就地合法。召委陳亭妃裁示,除航測圖外,予以再補強,以保障長期居住於林區的民眾,居住正義。林岱樺強調,總統賴清德已重啟公地放領,協助1976年前合法承租並持續農用者承購土地;同樣精神也應納入國有林地的歷史住民。「在161萬公頃國有林地裡,不只有樹,也有一代又一代住在那裡的人。同一個家庭,在地籍上可以被叫做占用戶,在國家的記憶裡,應該永遠叫做國民。」修法目的並非犧牲森林保育,而是維持保育前提下,承認山區居民的法律地位,讓台灣的森林政策既能保護山、也能保護人。
鄰居變仇敵2/住戶諜對諜「法官判決」這樣說 推都更竟選無資格人當主委
北市大安社區住戶還未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卻遭土木技師涉法強行採樣鑑定公共區域海砂成分,就連北市府函文的說明也稱可逕向管委會協調,到底是區分所有權人會的法律位階高?還是管委會?CTWANT根據住戶提供的二件台北地院民事判決以及監察院文件,可一窺究竟。北市社區都更案愈來愈多,各區拆屋空地等待興建案,比比皆是,而其中涉及海砂鑑定、列管的都更案,尤以中正區位於中正紀念堂大孝門旁的新隆社區一案最為知名,CTWANT也在2021年起即陸續接到住戶陳情,深入專題報導該案,其中重要決議則是會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投票,就連都更實施者也是經由住戶投票決議,目前該案由三圓建設負責。至於大安社區一案,台北地院法官今年8月在首件住戶勝訴判決書指出,從《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來看,公寓大廈管委會成立猶如公司之董事會,對內執行公寓大廈管理事務,對外則代表區權人團體;同時還有社區住戶規約,皆是作為社區管理的依據來源。但最重要的即是,管委會會議決議之內容,不得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大安社區住戶對於有關公共區域之樓梯間、地下室停車場如何實行氯離子含量採樣檢測(一般稱為海砂屋鑑定)事宜因此而定。對於2023年9月19日召開「大安社區294地號19~34棟委員專案會議」,法官認為,社區規約規定,上開12名管理委員應有過半數即7名之委員出席始得開會,然僅有6人委員出席,其餘委員均未出席,未達規約規定之最低開會人數,該會議所作成之決議既違反規約,即屬不成立。對於有人主張社區294地號19至34棟所有權人共364戶,已有過半數即196戶同意辦理海砂採樣檢測,法官認為,這並非合法召開區權人會議所獲致之決議,且既違反規約而不成立,因此駁回管委會的主張。該項判決,確認2023年10月4日所召開之大安社區294地號19~34棟委員專案會議第二次會議之決議不成立;同年10月23日大安社區管理委員會公告第19~34棟公共區域海砂檢測公告實施無效。住戶說,由於未同意做海砂採樣的住戶主張未經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決議,土木技師不能僅僅是以「棟委員專案會議」同意採樣鑑定海砂為由,赴社區公共區域包括停車場等區域採樣。而在2024年5月29日召開第九屆管理委員會籌備會議、2025年2月22日召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但這二次會議也因涉法而遭法官判決無效。台北市大安社區住戶告訴CTWANT記者,有人擅自在公共區域採樣,涉及非法毀損財產等刑事案。(圖/讀者提供)北院今年10月判決大安社區住戶第二件勝訴指出,首先,該籌備會召集人依規約需由主委召集,但此會召集人並非主委,無權召集,該會議中的決議也因此無效;再者,擔任籌備會盧姓主委被推選,並非為大安社區的區分所有權人,經調查,是在2024年6月13日才登記取得該社區一間房屋的十分之一的權利範圍,且依規定未滿一年以上,因此未具有備選認為主委的資格。監察院在去年9月派員調查,大安社區住戶採樣海砂涉及違法的陳情案,北市府回覆稱說,涉及公共區域鑽心取樣,應由管委會協調;如有異議,則應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議決為之;因此,公共空間鑽心取樣處理方式甚為明確,並無民眾陳情所指無法稽核鑑定採樣過程是否合法云云,自無後續依採樣結果辦理強制執行的情形產生。對此,北市府回覆CTWANT 記者說:(1)建管處已於113年3月發文20家鑑定機構:公共空間鑽心取樣如有爭議,未取得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者,不得列入海砂屋鑑定樣本。(2)大安國宅住戶於113年7、8、9月陸續重送鑑定報告申請審查,惟經審查仍有改正事項,且均未檢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故皆決議比照新案重新審查。同時,113年9月申請案,委員會也附帶決議:涉及取樣爭議且未檢附相關決議者,應逕予退件不列入審查。(3)該案於113年10月及12月再送件時,仍未補齊決議文件,故均直接退件,未排入審查會議。
竹縣地籍重測駁火 陳椒華率眾抗議批內政部擺爛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今(23)日表示,全台各縣市地方政府,幾十年前就在違法做「地籍圖重測」,強奪民地劣跡斑斑,也徒生民眾土地糾紛,甚或趁亂從中牟利,以新竹縣來講,近年自己接獲的投訴就有5至6起,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也只擺爛說「尊重地方政府」,簡直卸責。陳椒華今天跟幾名投訴人站出來,其中地籍圖重測受害者協會理事長洪愿介紹,以今天陳情的3起事件來講,第一件在新竹市境內,當初縣市政府還沒分家時,縣府人員涉及偽造文書竊占沒有登記的民地;第二件發生在2000年的湖口鄉,當時因違法地籍重測虛構界址,引爆社區糾紛;第三件則是30年前的竹北「鄉」公所時代,當時合法私人建物被違法地籍重測後,公所追溯屋主要拆屋還地,如今早已升格為竹北「市」公所,仍纏訟不斷,徒增地主困擾。不少地籍重測被認定不利結果的地主今天集結到新竹縣政府門口抗議。(圖/翻攝自監督施政聯盟媒體群組)洪愿進一步指出,地籍圖受害苦主可不只新竹縣市,光自己就受理全國12起爭議,正協助救濟中,有人因此家破人亡,或鄰居因此互生糾紛駁火,但司法救濟在官官相護下根本形同癱瘓,若地方父母官明知是官方的問題,卻仍對小地主興訟到底,實在德不配位。陳椒華也說,督政盟接獲的類似陳情案更高達3、40件,主責的內政部地政司老是推託,縱稱從個案發現地方政府有行政瑕疵、行政違規,卻老以「尊重地方」四字卸責,呼籲政府「還地於民」,在重辦地籍圖重測後,針對地籍測量損害權益的苦主進行損害賠償。新竹縣政府回應,若土地有地籍歸屬爭議,可透過鑑界、再鑑界甚或司法訴訟釐清。圖非當事土地。(示意圖/方萬民攝)新竹縣政府地政處長古瓊漢則回應,近期各縣市政府正依法辦地圖重測中,在寸土寸金的今天,作業難免引爆衝突,但如今陳情的三案中,湖口、竹北2地案件經縣府內部檢視確認作業完備且合法,真有疑義的話正待司法釐清,縣府尊重,新竹市境內的案子則已移交新竹市政府處理。古瓊漢強調,未來類似爭議若有疑義的地主,可以循鑑界、再鑑界途徑,若還是有疑義,便可循司法途徑解決。
基隆山區老舊建物將拆除 地方加速整地返還國產署管理
基隆市中山區山區有一處已經許久沒有人居住的老舊建物,因為結構已經嚴重受損,附近居民憂心颱風季節來臨,若發生任何意外,可能造成附近民眾生命財產的損失。由於該建物係占用國有土地,因此立法委員林沛祥31日邀集相關單位會勘,決議將由市府安排技師進行結構鑑定後,拆除危房,由國產署清運廢棄物,並還地予國產署。基隆市中山區某處山區有廢棄老屋傾頹,附近民眾憂心颱風來襲可能造成危房傾倒,為此,立法委員林沛祥邀相關單位會勘,安排盡快拆屋還地。(圖/林沛祥服務處提供)由於基隆市發展較早,因此許多民宅僅擁有地上物的權利,沒有土地所有權。這處位於中山區復興路山區的老舊危房,其實已經多年沒有人居住,因為年久失修,房屋的結構已經嚴重受損,一度傾斜,後來好不容易扶正。而且房屋便是建在國有土地上。照理來說,即使土地及地上物的所有權人不同,危房也應該由地上物所有權人負責處理。不過在地的西康里長張繼志表示,這棟危房的情況有點特殊,原本的屋主已經過世,房屋的所有權由身障的兒子繼承,但因為繼承人無法自行處理後續問題,加上近期兩次颱風影響,導致樹根影響房屋地基,結構損壞加劇。為此,附近的民眾憂心近來已經進入颱風季節,若該處危房在後續的颱風侵襲時,發生損壞甚至傾倒,將可能造成附近民眾的生命財產危害。因此向在地的國民黨籍議員宋瑋莉及郭美秀反映。基隆市中山區某處山區有廢棄老屋傾頹,附近民眾憂心颱風來襲可能造成危房傾倒,為此,立法委員林沛祥邀相關單位會勘,安排盡快拆屋還地。(圖/林沛祥服務處提供)基隆市中山區某處山區有廢棄老屋傾頹,附近民眾憂心颱風來襲可能造成危房傾倒,為此,立法委員林沛祥邀相關單位會勘,安排盡快拆屋還地。(林沛祥服務處提供/張志康基隆傳真)因為危房所在的土地是國產署所有,立法委員林沛祥知情後,也邀集國產署北區分署與市府都發處、中山區公所等單位會勘。林沛祥認為,若危房發生倒塌傷及無辜,誰都無法承擔責任,安全必須擺在第一順位。為此,林沛祥協調基隆市政府都發處在15個工作天內安排技師,針對該處危房進行結構鑑定,若確認為危樓,則將由市府展開危樓的拆除,拆除下來的建築廢棄物,則將由國產署負責清運,至於拆房的費用,則將由市府向地上物所有權人求償。林沛祥強調,對於類似潛在危機的老舊房屋,基於公共安全的前提下,他將持續與議員里長合作來解決,讓基隆市民能夠安心。
桃園航空城遭爆「半拆屋」亂象 廢水排放惡化當地環境
桃園航空城開發區內的施工安全與環境管理問題接連遭民代揭露,民進黨市議員游吾和指出,菓林地區1處已徵收房屋竟處於「半拆」狀態,周邊仍有民眾未搬遷,且該建物緊鄰馬路、人車頻繁進出,恐有牆磚掉落造成傷害的風險。另忠孝一街附近溝渠水質異常,經查為施工單位逕行排放廢水所致,目前已遭環保局認定違法並要求限期改善。桃園航空城為全台史上最大區段徵收案,以先建後拆的模式進行,孰料近期卻發現大園區的菓林民生社區,裡面還有住戶尚未搬走,但山菓路旁的房屋維持「半拆」狀態。民進黨市議員游吾和表示,該房屋鄰近大馬路,還有許多民眾在附近穿梭,若牆磚不慎掉落造成民眾受傷,後果不堪設想。游吾和更直言,從未見過工程單位做出這種事,讓危險建物留在還有住戶的地方,工區應該要更保障住戶的居住安全,當下也立即通報航空城工程處。游強調,航空城工程開發龐大,施工單位與主管機關更應以最高標準維護公共安全與環境品質,避免類似事件重演。對此,航空城工程處回應指出,該處工程持續進行中,並未出現工程中斷情形;接獲通報後,已第一時間完成危險結構物的拆除作業,並將現場殘留廢棄物以圍籬妥善區隔,避免對周邊居民造成安全疑慮。針對尚未清運部分,近期內將全面清除,確保施工區域整潔與周邊民眾安全。另游吾和也說,上周大園區忠孝一街52巷溝渠水質呈現泥黃色,通報環保局後,確認廢水為「桃園航空城區段徵收工程B1分標統包工程」施工現場所排放。當日大園地區正值降雨,施工單位使用沉水馬達將施工坑內的逕流廢水抽至工區內溝渠,並排放至外部灌溉溝渠。環保局回應,該排放行為未依核定的「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進行處理,未經沉砂池沉澱即排放,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已依法令通知施工單位限期完成相關改善措施。
惡質地主2/知名酒吧每兩周就遭惡意檢舉 店家阻拆電表遭嗆租屋蟑螂
113年9月6日,綠島知名酒吧懶泥的老闆阿修與新地主鄭姓男子發生合約糾紛,鄭男全然不顧「優先承購權」,要阿修1個月內拆屋還地,且用斷水電等方式不停對其騷擾。阿修於113年9月下旬對鄭男正式提出民事告訴,並盼望藉由司法討回公道,但鄭男不僅沒有停止騷擾行徑,甚至對阿修提告侵占和毀損,且騷擾行徑更是變本加厲,而在與對方來往的過程中,阿修也輾轉得知該名鄭姓男子竟為綠島前鄉長的兒子。針對合約的糾紛,阿修並非沒有想過用理性的方式解決,首先他想到的方式是通過聯繫前地主了解土地轉移的詳細過程,但對方似乎人間蒸發,「我打電話、傳簡訊,甚至去養老院都找過了,但就是找不到他!」阿修向記者表示,他與前地主的關係親如家人,當時無妻無子的前地主身患帕金森氏症時,甚至都是由阿修帶他去就醫,回想4年的相處時光,阿修至今仍難以相信對方竟會突然無故消失。此外,阿修也曾試圖向鄭男遞出橄欖枝,表明希望雙方能坐下來好好商量,但鄭男不接電話也不回訊息,完全不給商量的空間。113年9月下旬,阿修在與律師討論後對鄭男進行民事提告,主張酒吧是自己蓋的,擁有優先承購權,不須拆屋還地。新地主鄭男與1名女性友人突然到懶泥酒吧破壞電表,並辱罵阿修為租屋蟑螂。(圖/投訴人提供)然而,鄭男也對阿修提告侵占及毀損罪,原以為鄭男的騷擾行徑會在事情走入司法程序後停止,沒想到卻仍接連受到騷擾。自今年2月起,阿修的店平均每2周就有不明人士報警,對方報警的理由千奇百怪「有次只是有盞營業中的燈沒有關上,也成為對方檢舉的理由,警方和我們都感到很困擾」。6月25日下午3時許,阿修在店內突然聽到奇怪聲響,走出查看以後發現竟是鄭男帶著一名女性友人在破壞電表,阿修見狀趕緊拿起手機拍攝進行蒐證,對方見狀並沒有罷手,而是用傘把臉遮蔽後繼續動作,一旁的女性甚至辱罵阿修為租屋蟑螂,全然不把優先承購權放在眼裡。在與對方來往的過程中,阿修也曾想找當地議員或是立委求助,但在輾轉得知鄭男為綠島前鄉長的兒子後,便打消了念頭,阿修一邊嘆氣一邊說著:「我只是遠從桃園隻身來創業的小人物,本來就不容易接觸到那個層級的人物,如今只能相信司法能換來公平正義」而阿修也向記者表示,若是官司打輸,就會好好離開,但若是贏了,也希望對方可以尊重司法結果,停止一切騷擾行徑,避免出現更多勞民傷財的狀況。懶泥酒吧換地主後,受到的騷擾不斷,除了拆電表、斷電斷水外,更有不明人士直接到店內撒冥紙。(圖/投訴人提供)資深律師李巾幞表示,優先承購權規定於民法426條之2,若出租人將土地賣出時,承租人將有以同樣條件優先承買的權力,且出賣人也應當透過書面方式讓優先承購人知悉出賣條件。她強調,倘若承租人租地建屋的建築非違建,確實得以在民事法庭上主張擁有優先承買權。另外,李巾幞補充道,買賣不破租賃規定於民法425條,她指出,只要不動產租賃契約是在有公證的狀況下,即使出租人將土地所有權轉讓給第三人,承租人的租賃契約仍得以繼續存在。對此,本刊致電新地主鄭先生詢問回應,記者確認對方是鄭先生本人後,告知致電目的,但鄭先生聽到後,便火速掛上電話,未予回應。
惡質地主1/超人氣酒吧屢遭撒冥紙、斷水電!老闆心累:快撐不住
佇立於綠島西岸的「懶泥」是擁有4.9星好評的酒吧,店內珍藏無數觀光客的美好回憶,但在這樣溫馨的小店裡,卻藏匿著不為人知的無奈。109年11月1日,30歲的阿修(化名)與舊地主簽下7年的租地建屋契約,讓自己的夢想得以生根發芽,孰料113年9月6日,地主無預警換人,且新地主鄭姓男子全然不顧「優先承購權」,以斷水電等各種方式企圖趕走阿修,而阿修也在這樣的騷擾下虧損了70萬元,身心俱疲。回想起首次來到綠島踏浪的感動,阿修表示,一直想在美麗的海島上經營酒吧,109年的11月1日是他與舊地主簽約租地建屋7年的日子,隨後,他與創業夥伴們在這片土地上,從無到有地堆砌起自己夢寐以求的酒吧並營業至今。阿修與前地主簽了7年的租地建屋合約,沒想到地主無預警換人,且新地主不顧優先承購權,要阿修1個月內拆屋還地。(圖/劉耿豪攝)這間酒吧本應順遂的營業至116年11月1日,但一切卻在113年的9月6日發生變故,舊地主在毫無預警的狀況下,把土地轉給了新地主鄭男,而當阿修知道地主換人時,已是他收到「驅逐令」的那日。阿修表示,當天突然接到鄭男電話,當電話接起後,對方直接了當地要阿修在1個月以內拆屋還地,冰冷的語氣劃破了阿修那顆堅定逐夢的心。然而,阿修向對方表示自己擁有優先承購權,即便對方是新地主,也無權將自己趕走,沒想到這卻是一連串惡夢的開端。113年11月17日懶泥酒吧無故遭到斷電,經了解後才知道是鄭男向台電申請所致,阿修只好向台電提出證明,表示自己才是實際用電人,並要求復電,整場鬧劇才得以暫時恢復平靜,但阿修店內的製冰機、冰箱等設備卻在這場斷電風波中損毀,共損失70萬元。阿修以每月8000元的租金,向前地主簽了7年的租地建屋合約,擁有此地的優先承購權。(圖/投訴人提供)113年11月26日,懶泥酒吧遭到不明人士撒冥紙,且店內的水電再度遭人惡意剪斷,阿修內心的堅強也有如這些冥紙般散落一地。「經歷這些騷擾,我也曾想過要把店收起來,但我已經答應那些夥伴了,不想輕易讓他們失業」。回憶起這近1年的種種遭遇,阿修一度難過到無法把話說出,看起來相當無奈,但他不願放棄,希望能有還他公道的一天。資深律師李巾幞表示,優先承購權規定於民法426條之2,若出租人將土地賣出時,承租人有以同樣條件優先承買的權力,且出賣人也應當透過書面方式讓優先承購人知悉出賣條件。她強調,倘若承租人租地建屋的建築非違建,確實得以在民事法庭上主張擁有優先承買權。另外,李巾幞補充道,買賣不破租賃規定於民法425條,她指出,只要不動產租賃契約是在有公證的狀況下,即使出租人將土地所有權轉讓給第三人,承租人的租賃契約仍得以繼續存在。對此,本刊致電新地主鄭先生詢問回應,記者確認對方是鄭先生本人後,告知致電目的,但鄭先生聽到後,便火速掛上電話,未予回應。
「瑠公圳迫遷案」今召開記者會 受害人盼依法停止老宅強拆
新店瑠公圳迫遷案進入倒數,民事執行處日前發出拆除通知,預定6月26日執行老宅強拆。當事人賴碧珍、律師葉恕宏、黃昱中與多個民間團體今(17)日上午赴臺北地院召開記者會,呼籲法院暫緩執行。他們強調,強拆將造成無法回復的傷害,目前仍有雙贏方案待協商,籲法院依法保障人權與司法程序的正當性。賴碧珍表示,其家族自日治時期起居住於蔡金木宅,卻在2013年遭建商提告拆屋還地,至今歷經13年訴訟奔波。她沉痛表示,家人依法納稅與修建,卻遭制度排除,土地更在未通知下以「無人居住空地」低價出售給開發商。她質疑,制度形同國家默許財團宰割人民,原居住者的土地優先購買權與憲法保障的財產權、居住權、與生存權均被漠視。律師團指出,本案尚涉及憲法訴訟與文化資產審議,新北市府審查過程亦涉違法瑕疵,現階段強拆恐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6條。法院雖稱「已無停止執行之法定事由」,但依強制執行法第10條第3項,仍得因「特別情事」而展延。最高法院亦有裁定指出,倘若案件「調查未明即驟然實施強制執行將造成不可回復之損害者」,法院應審慎暫緩。律師並指出,開發商若保留蔡金木宅並捐作公益用途,可依《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獲等量容積獎勵,兼顧開發與保存。記者會後,當事人即赴法院遞狀,盼爭取暫緩執行空間,留住兼具歷史與文化意義的親水老宅,開啟與地方共榮的新可能。
焚林獵地1/傳都更利益碾壓古蹟保存 北市文化局再爆暗挺中央拆台鐵「歷建」惹議
身陷囹圄的前台市長柯文哲,日前被媒體踢爆,任內處理「洲美聚落」及「汾陽居」等文化資產審議過程中涉違法,讓區內多處列冊追蹤之建物,未依法保護即遭拆,其中還包括六處「暫定古蹟」;文化局長蔡詩平則替柯緩頰、喊冤,強調文化局一切合法。外界的質疑言猶在耳,蔣萬安主政的文化局又遭爆,5月初批准內政部國土署(前營建署)動工拆除台鐵工會長期疾呼應「全區保留」的北市中山女高旁日治時期鐵道職工舊宿舍群,而且未依《文資法》規定,通知屋主台鐵工會,差點就成為「汾陽居」不告而拆的翻版。台鐵工會職福會(台鐵工會)指出,在文化局同意國土署「全區拆除」之區域內,有兩棟舊屋產權屬於台鐵工會,工會已在2023年找到昭和時期舊地籍圖(之前未尋獲),可佐證該區多數地上物(5月初已被拆除),其實都是當年日本政府鐵道株式會社(台鐵共濟組合)財產,依規定產權應屬台鐵工會。媒體報導,前北市市長柯文哲,任內處理「洲美聚落」及「汾陽居」等文化資產審議過程中涉違法,讓區內多處列冊追蹤之建物,未依法保護即遭拆,遭當地居民強烈抗議。圖為「汾陽居」遭「誤拆」後,僅剩下匾額供人追念(圖/翻攝三立新聞)本刊調查,工會緊急在去(2024)年向內政部主張新產權,等不到回應,今年5月5日再度陳情行政院,要求撤銷內政部在2020年提出對當地的都市更新計畫(該計畫主張,地上物產權非屬台鐵工會、全區應拆除),卻沒想到發文後一週,國土署就火速向北市府申請拆地上物,文化局竟也點頭,卻未告知工會。台鐵工會得知北市府、內政部「不告而拆」後,驚訝莫名,當天緊急致電北市府1999,探詢建管處為何沒告知就核准拆屋?建管處5月6日回復,拆除前曾先探詢文化局可否全區拆除,文化局指沒問題,未敘明應通知台鐵工會,遂給了拆除許可,遭台鐵工會抗議蔣市府「先拆再說」態度,如同文化局2018年拆「汾陽居」的翻版。監委當年雖曾為此事糾正柯市府,但汾陽居卻早已被拆光光。台鐵工會表示,中山女高旁舊宿舍群的北區拆除作業持續動工,因為「誤拆舊屋」補償金很少,工會預計地上物不用一個月就會拆光,已委請律師提出行政訴願,主張產權捍衛台鐵員工權益。工會職福會主委林佑哲沉痛指出,中山女高旁舊宿舍群,產權複雜,台鐵工會身為區內最大「歷建(歷史建築)」屋主(南區51戶歷建,北區2戶有產權),長期疾呼原區原貌保留舊建物修復,讓民眾親炙早年台鐵人生活,保留鐵路歷史與文化。國土署受政院委託進行全區規劃,卻強力主張把地上物拆光,僅保留少數老屋牆面移地紀念,「開發派」與「修復派」已多次在北市府文化局文資審議會中交手,迄今無解。蔣萬安還是台北市長候選人時,曾盛讚台鐵工會自費原地修復歷史建物堪稱壯舉,承諾當選市長後定大力支持台鐵工會完成修復(圖/翻攝自蔣萬安臉書)他感嘆,從柯市府到蔣市府,文化局官員、部份文資委員似乎「更力挺開發派」,選擇無視《文資法》「以歷建屋主保留意見為先」的立法精神。例如,當地環境髒亂,文化局不先罰管理者國土署,卻罰屋主台鐵工會,但等到要談土地利用時,文資委員卻要台鐵工會先徵求國土署同意,才能修復歷建,只能自嘲「生雞卵無,放雞屎一堆」,並告上行政法院要求北市府撤銷罰單,初審工會勝訴,北市府卻要上訴到底,目前仍纏訟。台鐵工會聘請的法律顧問群質疑,5月份被拆除的舊宿舍群(北區),與早在郝龍斌前市長任內被劃為「歷史建物街廓」的51棟台鐵職工舊宿舍群(南區)僅一巷之隔,約50公尺,按《文資法》規定,北市府動工拆除前理應知會台鐵工會,更遑論被全拆的基地上還有工會財產。熟悉古蹟保存的建築業者則點出玄機,指僅有產權而無土地權的舊建築,一旦被強拆、火燒後,頂多只能取得都更單位約數萬元不等的補償金,若老屋被保留,則能與有土地權者談都更、合建,若分配到豪宅部分樓層,市價動輒破億,兩者待遇如天壤別。關鍵是,該區舊建物若全拆,北市將空出至少千坪「素地」,可委託建商蓋豪宅,因該區位處北市黃金地段,都更利益驚人,業界早盛傳「就像焚林獵物、歷建早晚會拆光」的小道消息,至於文化局內是否真有人暗助業者蓋豪宅的貓膩,只能留待蔣萬安查明。
總幹事私自拆廟前破屋 慘遭判刑3個月
台南市七股區某宮廟陳姓總幹事,去年花蓮大地震後,見廟前一間老舊磚造平房屋頂牆垣塌陷,該廟將舉行媽祖誕辰廟會活動,為維護公共安全,未經屋主同意,自行雇工將該老屋及2座金爐拆毀,被屋主怒告毀損,遭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判決指出,陳姓總幹事因認定廟前國有土地上的磚造平房年久失修,且經歷去年4月3日花蓮芮氏規模7.1大地震後,該磚造平房已部分塌陷,當地將舉行媽祖誕辰廟會活動,為維護公共安全,他未經該磚造平房陳姓屋主同意,在同年4月底左右,自行雇工使用挖掘機,拆毀該磚造平房,並一併拆毀屋前2座金爐。人在外地的陳姓屋主得知後,控告陳姓總幹事毀損他人建築物。陳姓總幹事辯稱,為了公共安全,他雇工進行拆屋,非出自全然惡意。法官認定,根據2名證人所述,該磚造平房拆除前已嚴重塌落,其屋頂、牆垣已塌落大半,顯然無法遮風蔽雨,已不適人起居,應依毀損罪論處。法官考量陳姓總幹事拆除該磚造平房,是擔心產生公共安全風險的動機與目的,非出自惡意;再衡酌陳姓屋主自陳,該屋已建逾40年,未辦理保存登記,30多年沒人住,實質上未影響居住權益,因雙方對賠償金額認定差距過大,無法達成調解,陳姓總幹事犯後態度尚可,依毀損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百年老屋一夕變廢墟!霧峰居民控建商強拆逼遷倒廢棄物
台中市霧峰區六股里一塊約2700坪的土地,近期成為居民與建商激烈對抗的焦點,當地10多戶世代居住的居民,24日聯合出面控訴建商在未經充分溝通的情況下,憑一紙文書強行要求他們拆屋還地,更有住戶房屋被強拆,且建商疑似在住戶門前傾倒廢棄物施壓,讓整起事件掀起風波。這批居民表示,該土地於2年前被地主出售給建商,卻未收到任何通知或說明,直到去年9月才陸續收到存證信函要求搬遷,他們出示多份泛黃的舊租約、繳稅證明與帳單,強調世代居住此地,儘管近年未有人再來收租,但他們仍依法提存租金並繳納房屋稅,對於建商提出的補償費用,空地每坪1萬元、有房屋土地每坪2.5萬元,居民認為遠不足以購買新居或租屋,僅能拿到數十萬至百餘萬元,生活陷入困境。目前已有12戶居民接受補償搬離,但約16戶仍堅持不離,其中2戶竟遭建商強行拆屋,1名被拆屋婦人氣憤表示,她出門買菜回家竟見房屋被夷為平地,家中電器全毀,如今只能暫住兒子家,更令人憤慨的是,建商竟在住戶家門前亂倒廢棄物,疑似施壓逼遷,居民呼籲建商應該坐下來協商,甚至提出願意出資購買土地的方案,強調不是釘子戶,只求公平對待。對此,建商則回應其依法取得土地,拆屋行動只針對已接受補償住戶,未有強拆行為,其他爭議交由司法處理,台中市環保局現場查獲違規傾倒工程砂石及含石綿瓦片,已依《廢棄物清理法》告發並要求限期改善,否則將處以高額罰鍰,市都發局也表示,拆除行為涉及私權糾紛,相關訴訟正由法院審理,拆除工程缺乏合法執照,後續將釐清並依法處理。
地主賣地苦了居民!控未協調倒廢棄物逼搬遷 建商回應
台中市霧峰區六股里1處約2700坪土地被地主出售給建商,當地10多戶居民24日出面控訴,他們在地居住超過百年,建商未溝通協調,就憑一紙文書要求他們拆屋還地,不願配合者還遭到強行拆屋並傾倒廢棄物,盼建商出面協商;建商回應,程序皆依法辦理。六股路94巷一帶10多戶居民24日在市議員江和樹、六股里長王原祥陪同下指出,他們自去年9月起,他們陸續收到存證信函要求「拆屋還地」,才驚覺居住的土地在兩年前被地主賣給建商,過程無通知與說明,對方僅以法律程序強行要求搬遷。居民出示泛黃的舊租約、稅單與帳單等資料表示,他們世代居住在此,自2002年起雖無人再上門收租,他們仍依法提存租金、持續繳交房屋稅。他們沒有土地權狀,按建商提供土地補償費,以空地每坪1萬元、有房屋土地每坪2.5萬元,補償下來可能僅約數十萬到百餘萬元,別說買房子,就連租屋也不夠。他們控訴,有12戶拿了補償費搬離,還有約16戶未同意搬離,其中兩戶卻遭建商強拆,更將廢棄物傾倒在其他住戶家門前,疑似藉此施壓逼迫他們搬遷。其中1名住家遭拆的婦人氣憤表示,她僅是出門買菜,回家便發現房屋被夷為平地,洗衣機、冰箱等家當都全數毀損,「就算想搭帳篷住都沒有地方搭」,如今只能暫住兒子家。居民強調,他們不是釘子戶,也不要建商的錢,主張應有優先承購權,願意出錢買下土地,希望建商可以溝通協商。對此,建商表示,他們依法取得土地,拆除行為僅針對已接受補償的住戶,並無強拆,其餘訴訟糾紛交由司法審理。針對廢棄物傾倒爭議,台中市環保局表示,現場查獲工程砂石汙染水溝,並發現拆除的含石綿瓦片未依規定處置,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條文,已當場告發並要求限期改善,若屆期未完成,將依規處以1200元至6000元及6萬元至1000萬元罰鍰。有關拆除工程是否合乎法規,中市都發局說,此案涉及私權糾紛,據了解利害關係人已提訴訟,將由司法機關審理。另查此案地上物大多沒有使用執照及保存登記,故拆除業者未申請拆除執照。此外,拆除工程是否涉及違建可免申請拆除執照、亂傾倒營建廢棄物、違法現地留置及施工圍籬設置是否符合規定等,都發局將盡速查察釐清後依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