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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房亂象頻傳!北市男連塔位也炒 獲利300萬漏報稅遭罰135萬

(報稅示意圖。圖/工商時報顏謙隆)

(報稅示意圖。圖/工商時報顏謙隆)

近年全台炒房亂象頻傳,2020年台南、高雄都出現建商違規賣非法紅單,也促使房地合一2.0、實價登錄2.0於2021年7月上路。不過,國稅局指出,近年民眾不只炒房,連靈骨塔塔位都有人在炒。

台北國稅局官員表示,北市某A先生在2017年用200萬元買入靈骨塔塔位使用權,並以本人為登記名義人。但A在2019年又將靈骨塔塔位以500萬元轉賣給他人,短短不到三年,光是賣塔位就淨賺300萬元。

國稅局查核後認定,個人轉讓靈骨塔塔位使用權賺取收入,屬於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的財產交易所得,必須列入綜所稅課稅。

以A轉賣塔位淨賺300萬元而言,若加上個人薪資與其他收入,多半會落入綜所稅率級距30%或40%,至少要課90萬元以上的綜所稅。

另外,因為A漏報該筆轉賣塔位收入,依所得稅法第110條第1項規定須裁處罰鍰,國稅局也依照裁罰倍數參考表,對A裁處漏稅額0.5倍罰鍰,以90萬元本稅來說,罰鍰即為45萬元,連補帶罰合計1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