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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前衛生局長車震女秘書 綠帽夫竊聽挨告判2月

台南市衛生局前局長陳怡,被控與已婚鄭姓女祕書車震,事後請辭獲准。(圖/報系資料照)

台南市衛生局前局長陳怡,被控與已婚鄭姓女祕書車震,事後請辭獲准。(圖/報系資料照)

台南市衛生局前局長陳怡,被控與已婚鄭姓女祕書車震,鄭女曾姓丈夫以行車紀錄器錄下偷情對話提告,刑事因證據不足獲不起訴,但民事判賠50萬元確定;鄭女事後對戴綠帽的丈夫提告妨害秘密,台南地院以曾男犯竊錄非公開活動罪判刑2月徒刑,可易科6萬元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曾男因懷疑鄭姓妻子與陳怡交往,檢視自家車子行車紀錄器,側錄到妻子與陳怡偷情對話、呻吟聲,2人2018年協商離婚,曾男提告陳怡、前妻妨害家庭。

判決書指出,陳怡辯稱鄭女車內自慰,他僅在一旁陪伴,檢方認為沒有「性器接合」證據不起訴;鄭女丈夫另提民事侵害配偶權、求償200萬元,最後陳怡及鄭女須賠曾男50萬元確定。事後鄭女對曾男提出妨害秘密告訴,曾男坦承裝設錄音設備,但辯稱沒有其它辦法才會用錄音蒐集前妻外遇事證。

台南地院認定,曾男有竊錄鄭女非公開活動犯行,但審酌其動機、目的和所生危害,考量鄭女與陳怡民事已判處連帶給付50萬元確定,因一時婚姻狀況不順,一時失慮,判處曾男2月徒刑,可易科6萬元罰金,並諭知緩刑2年,但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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