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擄殺馬國女大生遭判死!變態嫌寫悔過書 受害家屬拒收:盼早日執行死刑

梁育誌一審被判死刑。(圖/翻攝畫面)

梁育誌一審被判死刑。(圖/翻攝畫面)

高雄男子梁育誌於2020年10月28日晚間殘忍殺害鍾姓馬來西亞女大生,引起社會震驚,今日一審判決出爐,梁育誌被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對此結果,馬國受害女學生父親回應「希望殺女之仇早日得報,以慰女兒在天之靈」。事實上,兇手梁育誌在獄中曾寫悔過書,透過駐外單位轉交到女大生家屬手中,不過沒被接受。

這起事件發生於2020年10月底,梁育誌開車擄走馬國24歲鍾姓女大生,用繩索勒頸並性侵鍾女致死,最後還將鍾女的遺體棄屍在高雄市阿蓮區的山區。2020年橋頭地檢署偵查,以強制性交未遂、強盜故意殺人、強制性交殺人、遺棄屍體等罪起訴梁男,並求處死刑。

根據了解,梁育誌首次庭訊時雖承認性侵鍾女,但否認殺人,稱是不小心害鍾女喪命。不過梁父則告訴媒體,梁男在關押期間曾寫信回家,說可以「以命償命」,只求不要被押解到國外受審。

如今一審宣判結果出爐,馬來西亞媒體《中國報》傳訊詢問受害女大生家屬意見,鍾父首先表示「一審結果如我所願」,但也稱由於判刑還沒有執行,因此他認為現在下定論還太早,只希望司法能夠還家人公道,希望殺女之仇能夠早日得報。

殘忍殺害馬國女大生的梁育誌今日一審遭盼死刑。(本報資料照片)
殘忍殺害馬國女大生的梁育誌今日一審遭盼死刑。(本報資料照片)

事實上,「ETtoday」報導,在關押期間梁嫌曾寫下悔過信,並請高雄市府轉交法院,再由外交部送到鍾家於馬來西亞住處,不過據悉信件內並未提及如何補償,也有人懷疑信件並非梁嫌親筆寫下,最終未被鍾家接受。

另根據《蘋果新聞》報導,在梁育誌犯下如此駭人驚聞的姦殺案後,檢審便開始對他進行各式評估、分析,發現梁嫌家庭和樂,也無負債,會成為專偷女用內褲的竊賊、姦殺案兇手,可能源自於自身的特殊戀物傾向、墮落懶散個性。

評估報告指出,梁育誌家中除了父母,他還有一個哥哥、一個弟弟,家中互動和諧,父母經常關心他,甚至對他疼愛有加,在他買車卻又繳不出車貸時,母親將車子過戶到自己名下,替他繳貸款;在他國中偷看女同學上廁所、偷看色情小說被記過時,父親私下告誡他,顧及他的顏面沒讓兄弟知道,就連他當女用內褲大盜被逮時,父母也幫他繳掉罰金。

梁育誌由偷內褲竊賊變成性侵殺人魔,勒斃女大生性侵的手法令人髮指。(圖/翻攝臉書)
梁育誌由偷內褲竊賊變成性侵殺人魔,勒斃女大生性侵的手法令人髮指。(圖/翻攝臉書)

即使生長於健全家庭,梁育誌卻相當懶散,自2020年因為曠職被雇主辭退後,就不再工作,寧願花時間流連於案發高架橋下便道,甚至連夜在該處逗留到天亮。而梁育誌似乎從小就對性相當感興趣,除了曾偷看女同學上廁所,大學輟學後也在2012、13年,犯下多起竊盜女性內褲案。

報告指出,梁育誌鑄下大錯的主要原因,恐怕與其戀物傾向有關,他不僅會收集女性內衣褲,還會用來欣賞、自慰,在他犯下性侵案被逮後,背包也被警方搜出6件女性內衣褲;報告認為他對刑罰的反應力薄弱、性格怪異,再加上經過評鑑後,他的再犯率為高危險度,15年後再犯性犯罪機率高達52%,合議庭據此認為,其人格特質早已定型,難以期待透過獄中輔導教育改變,因而判處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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