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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莎3惡少再延押2月 受害男大生母憂遭對方暴力討債

瑪莎拉蒂張敦量等3人請求交保,台中地院以羈押理由仍存在,裁定均延押2月。(圖/資料照)

瑪莎拉蒂張敦量等3人請求交保,台中地院以羈押理由仍存在,裁定均延押2月。(圖/資料照)

瑪莎拉蒂惡煞張敦量、陳勁豪及李韋霖去年11月間與宋姓男大生車禍糾紛,持鋁棒毆打宋男殺人未遂案,在台中地院審理中,羈押期即將屆滿,3人各以無串供之虞等理由當庭請求交保。台中地院合議庭認為張敦量等3人羈押理由仍然存在,裁定,均自今年3月24日起延押2個月,張並持續禁止接見,可提抗告。

23歲張敦量與友人25歲李韋林、19歲陳勁豪3人在去年11月7日凌晨,駕駛瑪莎拉蒂名車,在中市與宋姓大學生發生行車糾紛,李、陳兩人架著宋男,張兇殘毆打,導致宋頭部重創。台中地檢署向法院聲押獲准,並在去年12月24日依殺人未遂、重傷害及強制等罪起訴3人。

台中地院接押審理至今,羈押期即將期滿,張等3人都在當庭請求交保。張敦量委任律師認為,張並無串供之虞;李韋霖的辯護律師則稱,李涉案情節不重,且羈押期間可能超出刑期;陳勁豪的律師則指稱,陳在過程中曾阻止張打人。

宋姓大學生的母親則擔心,雙方車禍的車損問題並未談妥,擔心張等人交保恐遭暴力討債;宋的委任律師則說,宋發生車禍時搭載的同車目擊友人都是學生,擔心遭張等人恐嚇、影響。

台中地院合議庭審酌認為,張等3人涉嫌殺人未遂等犯行,非予以羈押,難以進行審判,羈押原因仍存在,裁定3人自今年3月24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且張敦量持續予以禁止接見、通信及授受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