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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男求歡妻子不從 「那話兒」打臉、狠甩巴掌!下場慘了

台中1名男子向妻子求歡被拒,他竟用「那話兒」甩打妻子臉部逼迫口交 且毆打妻子,遭法院判刑。(示意圖/翻攝Pixabay)

台中1名男子向妻子求歡被拒,他竟用「那話兒」甩打妻子臉部逼迫口交 且毆打妻子,遭法院判刑。(示意圖/翻攝Pixabay)

台中1名男子小明(化名)與妻子結婚數載,2020年間小明送小孩上學回家後,想和妻子嘿咻遭拒,小明竟硬來,拿「那話兒」甩打妻子臉部逼迫口交,看妻子不從,小明憤而狠甩對方巴掌離去,導致妻子罹患「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事後2人也訴請離婚。對此,一審法官認為小明侵犯妻子性自主權,判1年8月徒刑,案經上訴,仍維持一審判決。

判決書指出,小明前年5月間和妻子一同送孩子上學,兩人回家後,妻子回房間睡覺,小明卻進入房內想與妻子嘿咻。期間,小明對妻子摸胸、脫衣甚至還捏痛她,驚醒在睡覺的妻子,妻子明確告知小明不想發生關係。

未料,小明竟跨坐在其妻身上,用雙腳壓住妻子雙手,再用生殖器猛打對方的臉部,要求妻子口交。但是妻子緊閉嘴巴,不斷扭動身體抗拒,最後用力捏小明的大腿及生殖器,小明吃痛加上覺得妻子太掃興,猛呼巴掌,造成妻子右側顏面、左側乳頭、雙側膝蓋及雙側大腿挫傷,妻子氣到提告也訴請離婚。

一審法官認為,小明跟妻子事後離婚,雖然案發時仍是夫妻,但小明嚴重侵犯妻子的性自主權,造成難以抹滅的身心創傷,妻子經多次心理諮商後,臨床診斷為「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考量小明坦承犯行且有悔意,因此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1年8月有期徒刑。

小明不滿判決,上訴二審,他辯稱妻子當時沒有說不要,但台中高分院認為,妻子當時把腿夾緊且緊閉嘴巴等行為,已明確表示拒絕,因此維持一審判決,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