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草案
」 立法院 毒駕 行政院 賴清德 卓榮泰
海上觀光大利多! 立院初審通過降低引水門檻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8)日初審通過引水法第6條修正草案,將現行500總噸以上的外籍船舶須強制引水的規定,放寬至比照中華民國國籍船舶1千總噸以上須引水的規範,此修正是為配合國家推動遊艇觀光政策,提案的民進黨立委許智傑指出,國籍船舶和外籍船舶的安全係數並無差異,若能放寬外籍船舶限制,將有利於海上觀光發展,航港局長葉協隆則表示,航港局欲修法方向與立委一致,而此案在其他委員無異議下,召委林俊憲宣布通過這項提案。交通部為保障水上航行安全,將引水制度分強制引水與自由引水兩種,現行引水法第6條規定,1000總噸以上的中華民國船舶及500總噸以上的非本國籍船舶,須強制引水;而今(8)日交委會初審通過,外國船舶將比照本國籍船舶總噸位條件,未來總噸位未滿1000的外籍船舶將不適用強制引水規定。許智傑指出,引水法有兩大功能,其中最重要的是安全,但本國籍船舶和外籍船舶在安全係數上並無差異,若能放寬外籍船舶到1千噸以下,也不會有安全上的問題,且將有利於遊艇業及海上觀光的發展。葉協隆表示,為因應政府推動水域遊憩的政策並符合引水實務現況,航港局也正推動引水法的修正作業,其中第6條的修法方向與立委提案修正方向一致,葉指出,航港局已與各引水辦事處等單位達成共識,規劃外國船舶比照我國籍船舶總噸位未達1000不適用強制引水的規定。
藍綠齊推修《跟騷法》 內政部、司法院憂刪「性或性別」要件衝擊實務
中信兄弟啦啦隊成員汶汶日前遭狂粉持刀攻擊,引發《跟騷法》修法討論。立法院今(6)日審查相關修正草案,藍綠立委皆主張刪除《跟騷法》中「與性或性別有關」的構成要件,認為可避免受害者因認定問題無法獲得保護。不過,內政部及司法院均表示,若刪除該要件,恐對第一線執法及司法實務造成重大影響。內政部指出,《跟騷法》施行至今已受理逾1.1萬件案件,超過9成案件在警方介入或核發書面告誡後即停止再犯。若刪除「與性或性別有關」要件,校園霸凌、職場排擠及鄰里糾紛等案件,都可能納入《跟騷法》處理,恐影響制度運作。司法院也表示,刪除相關要件將擴大犯罪處罰範圍,可能架空其他法律規範,即使增訂豁免條款,仍有立法技術及適用範圍上的疑慮,建議審慎討論。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以「汶汶案」為例質疑現行制度保護不足,認為部分基層員警會先認定是否與性或性別有關,導致案件無法適用《跟騷法》。警政署長張榮興則表示,只要被害人報案,警方都會受理,但若刪除相關要件,適用範圍將大幅擴張。民進黨立委黃捷則表示,自己收到不少陳情,甚至親身遭遇持續騷擾,只因對方刻意避開性別字眼,案件就無法適用《跟騷法》。她強調,修法目的就是讓第一線員警有更明確的適用標準,避免真正的受害人被排除在保護機制之外。
食藥署擬嚴管事後避孕藥! 網憂「假日恐拿不到」:將增加女性取得門檻
衛福部食藥署6月26日預告,擬將3種常見避孕藥Misoprostol、Levonorgestrel及Ulipristal acetate納入藥品流向追溯管理,由於3項藥品皆屬醫師處方用藥,考量到近期疑似有非法販售情形,故依法加強管理流向及使用。對此,就有不少網友認為,此舉恐使女性避孕的時間及金錢成本增加,反而造成非預期懷孕或危及生命。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黃玫甄表示,由於近期出現疑似非法販售違規情形,希望透過強化藥品流向管理機制,確保藥商確實落實申報作業,使主管機關能即時進行勾稽、統計與掌握實際使用情況;Misoprostol、Levonorgestrel及Ulipristal acetate都是醫師處方用藥,並非一般成藥,而此次修正草案在6月25日起展開為期60天的預告期,持續至8月23日止,將彙整各界意見進行評估,再依相關法制作業程序完成正式公告。據了解,Misoprostol屬於人工流產相關用藥,除了可用於治療胃及十二指腸潰瘍外,也可與Mifepristone併用,用於治療終止停經49天內的早期子宮內懷孕;Levonorgestrel為事後緊急避孕藥;Ulipristal acetate也是事後避孕藥,適用於無防護性交或避孕失效後120小時(即5日)內使用。由於事後避孕藥在台灣仍屬於醫師處方藥,因此民眾須前往婦產科診所或醫院就診,經過醫師評估並開立處方,才能持處方籤到藥局買藥。對此,有網友在Threads發文批評,食藥署預告將嚴管事後避孕藥,未來藥局將買不到事後避孕藥,需要看診取得處方籤,「也就是避孕失敗要吃事後的時候,剛好遇到假日診所沒開,錯過事後避孕時效,直接強迫中獎當媽!」原PO提到,保險套和事前避孕藥都無法100%避孕,若新制嚴管事後藥,將導致更高風險的墮胎,恐怕讓更多女性非自願生下孩子,造成社會問題,因此嚴管成本大得百害無一利。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也紛紛在底下留言,「生產和終止妊娠手術難道更不傷害女性健康嗎」、「真的覺得避孕藥吃太多影響女性健康的話,為啥不是努力把避孕藥研發的沒有副作用,而是直接限制避孕藥使用啊」、「事後避孕藥最好會是女性在濫用,還不是因為男生不戴才會要吃」、「錯過用藥時間,導致需要做終止妊娠手術更傷害健康,完全是身體自主權倒退的象徵」、「完全沒配套措施就這樣隨便亂修,女的根本不被當人」、「我想不出來有任何副作用比懷孕還要可怕,給女人留一條活路吧」。其他網友則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留言表示,「此法看起來是讓藥局登記、追蹤使用者,而達到避免濫用的目的,我覺得合理」、「前避孕藥都是處方藥,但有些藥局還是會賣給有急用但沒有處方籤的人,這個行為是違規的,此法案是想找出這些違規的藥局」、「支持本案將具時效性藥物納入追溯系統以打擊黑市偽藥。然而,事後避孕藥、抗凝血劑及癲癇等用藥具高度時效性與斷藥風險,若逢假日休診無法取得處方,恐導致非預期懷孕或危及生命。為兼顧『流向管制』與『民眾緊急醫療需求』,建議建立配套機制」。還有人說,「這種藥不應該是處方藥吧,這是緊急使用的耶,本該是每個女生至少都要備著的藥吧,怎麼可以等事發之後才去找醫生,等到那時候就遲了好不好」、「避孕藥對於性侵受害者、偏鄉居民尤其重要」、「事後避孕藥是與時間賽跑的藥物,須在性行為後72小時內服用,越早越有效。將事後避孕藥列管為處方藥,等於要求女性在關鍵時刻先掛號、候診、再取藥,層層延宕恐錯失黃金時效」、「女性身體自主權要自己決定,方便取得才是重點」、「很多意外或緊急狀況是發生在深夜、週末,這時候根本找不到婦產科診所啊」、「我是女性,我堅決反對!事後避孕藥並不可恥,而是保護遭受到任何意外、暴力、傷害的女性能採取的緊急措施」。
出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餐敘 卓榮泰:讓健康產業成為臺灣另一座護國神山
行政院長卓榮泰28日出席「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14屆第2次會員代表大會」會後餐敘時表示,賴清德總統上任後,行政團隊持續落實「健康台灣」理念,並陸續提出「AI新十大建設」及「十三項戰略產業」等重大政策,同時也針對打黑反毒提出14項作為,而以上政策都有賴醫界先進共同協助,並與政府共組國家醫療團隊,讓國人獲得更好、更多的健康照顧,也讓健康產業成為臺灣另一座護國神山。卓榮泰提到,今(2026)年5月18日,「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陳相國理事長率團前往瑞士日內瓦參與第79屆「世界衛生大會」(WHA),為臺灣發聲、爭取國際支持,並強調「健康是基本人權」,臺灣聲音不能被排除於全球醫療健康體系之外,卓榮泰特別向陳理事長表示感謝。卓榮泰也感謝醫界先進過往在各種災害發生的第一時間,總是站在第一線為國人提供醫療服務,充沛地方醫療量能,為國家做出極大貢獻。卓榮泰表示,賴清德總統為醫師出身,自上任以來積極推動「健康台灣」理念,相信在所有醫療人員共同努力、付出及奉獻下,「健康台灣」將能獲得落實。並提醒所有醫療人員在忙碌之餘,仍須照顧好自身健康,才能照顧更多國人。卓榮泰提到,今年春節衛生福利部推動「春節醫療量能整備專案」,包含「全民健康保險春節加成獎勵方案」等內容,在周延的規劃及強力執行下,成功避免過往春節期間急診室壅塞情形,當時他也前往高雄文雄醫院視察,看到許多醫護人員在春節期間投入照護工作,服務熱忱令人感佩。卓榮泰指出,當前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重症科等,皆面臨醫事人員不足情形,對此,賴清德總統已指示行政院透過降低門診量等各種方式因應,期盼讓醫師在辛苦付出的過程中,能得到國人應有的尊重。卓榮泰表示,衛福部已推出「健康台灣深耕計畫」(114-118年),預計5年投入總經費489億元,未來將與醫師公會及全國醫事人員相關公會共同研商、溝通,讓計畫發揮最大效能,並以公平、有效率方式支應相關預算。此外,卓榮泰提到,政府正積極推動「AI新十大建設」,透過加強資料開放及資料治理,以及資料合理串接方式,讓國人共享資料開放成果,希望最終實現百工百業智慧運用、「全民智慧生活圈」目標,而智慧運用也會進入醫療體系之中,期盼醫界與政府一同向前邁進。此外,在長照2.0基礎下,政府今年編列1,153億元預算正式啟動「長照3.0」計畫,未來中央將與地方充分合作,發揮「長照3.0」政策最大效果。卓榮泰進一步指出,政府已將「生技醫療」納入「十三項戰略產業」之中,相信生技醫療不僅是臺灣重要的技術、重要的產業,更是臺灣與國際締結為友的最佳橋梁。另為解決少子女化問題,政府已推出「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擴大加碼人工生殖補助,未滿40歲者,第1至3次補助金額達15萬元,期盼醫界先進共同協助國家少子女化政策及家庭支持。此外,卓榮泰表示,近來政府針對打黑反毒提出14項作為,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3條、第36條修正草案,增列唾液為採驗之種類,未來也將持續增進醫療機構的檢驗量能;同時,針對毒犯戒癮治療,也需透過醫療機構,協助國人恢復健康生活。卓榮泰說,以上各項政策都有賴醫界先進共同投入,期盼能與政府共組更強大的國家醫療團隊,用國家隊方式,協助國人獲得更好、更多的健康照顧,讓國人健康、讓國家更強、讓世界擁抱臺灣,讓健康產業成為臺灣另一座護國神山。
食藥署擬納管流產藥、事後避孕藥 防堵非法販售
衛福部食藥署預告修正《藥事法》相關規定,擬將含Misoprostol、Levonorgestrel及Ulipristal acetate三類口服單方處方藥納入藥品追溯與追蹤管理,以強化藥品流向監控,防止非法販售及流入非法供應鏈。三種藥品分別用於終止懷孕及緊急避孕,修正草案已展開60天預告,將蒐集各界意見後依法完成後續公告程序。據《三立新聞網》報導,食藥署25日預告修正《藥事法第六條之一應建立追溯或追蹤系統之藥品類別》相關草案,擬調整現行應納入追溯或追蹤管理的藥品清單,新增三類口服單方劑型藥品,分別為含Misoprostol、Levonorgestrel以及Ulipristal acetate的製劑。這次納入的三類藥品主要與終止懷孕及事後緊急避孕相關,其中Misoprostol與Ulipristal acetate亦被列為必要藥品。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黃玫甄表示,此次修正的背景在於近期出現疑似非法販售違規情形,因此希望透過強化藥品流向管理機制,確保藥商確實落實申報作業,使主管機關能即時進行勾稽、統計與掌握實際使用情況。依據《藥事法》第六條之一規定,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為強化藥品流向及使用管理、避免藥品流入非法供應鏈或遭濫用,會依實務需求不定期調整追溯及追蹤的藥品類別。在此次預告新增的品項中,Misoprostol屬於人工流產相關用藥,除可用於治療胃及十二指腸潰瘍外,也可與Mifepristone併用,用於治療停經49天內的早期子宮內懷孕終止;Levonorgestrel則為事後緊急避孕藥,適用於未採取事前避孕措施後的緊急避孕需求;而Ulipristal acetate同樣屬緊急避孕用藥,適用於無防護性交或避孕失效後120小時(即5日)內使用。黃玫甄強調,這三種藥品均屬醫師處方用藥,並非一般成藥。此次修正草案已自6月25日起展開為期60天的預告期,將持續至8月23日止,後續將彙整各界意見納入評估,再依相關法制作業程序完成正式公告。
行政院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 軍公教育兒假擴大至0至6歲
為讓軍公教同仁及勞工朋友擁有一致的職場友善環境,行政院會今(25)日通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簽陳考試院所擬「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由行政院與考試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卓榮泰感謝考試院協助,在最短時間內函送本院會銜。因應「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的18項家庭支持措施,規劃讓軍公教同仁及勞工朋友擁有一致的職場友善環境,包括升級為0到6歲的「育兒假」,以及升級為「6+3」的育兒留停津貼,當雙親都請滿6個月後,可再額外各請領3個月,雙親合計最多可請領18個月的育兒留停津貼。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人事總處會同考試院、銓敘部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儘速完成修法程序。本案修正要點如下:一、配合「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育「嬰」留職停薪名稱修正為育「嬰(兒)」留職停薪。(修正條文第3條、第12條、第35條及第3章第6節節名)二、延長育嬰(兒)留職停薪津貼期間至該子女滿7歲止,並增訂被保險人與配偶撫育同一子女且均領滿6個月育嬰(兒)留職停薪津貼時,於育嬰(兒)留職停薪期間,得各再請領3個月,最長可領9個月育嬰(兒)留職停薪津貼,同時針對育嬰(兒)留職停薪津貼金額低於以法定最低工資為投保俸(薪)額計得之金額者,增訂補足差額之規定。(修正條文第35條)
政院拍板修《菸害防制法》 電子煙持有、使用最高罰10萬、販售最重關7年
為加強菸害防制並防堵電子煙衍生的毒品與毒駕問題,行政院今(25)日院會通過《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此次修法大幅提高對電子煙及未經核定指定菸品的管制強度,不僅持有、使用電子煙最高可罰10萬元,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及展示電子煙者,最重更可處7年有期徒刑,並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衛福部指出,這次修法重點之一,是將電子煙載具與類菸品納入更完整的刑事與行政管理體系。未來任何人不得持有類菸品、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的指定菸品及其組合元件,違者可處3萬元至10萬元罰鍰;使用類菸品者,罰鍰也同步提高至3萬元至10萬元。至於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及展示電子煙等行為,草案則改以刑罰處理,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並增訂未遂犯與法人併罰規定。衛福部表示,這是考量電子煙載具流通已與毒品、管制藥品濫用風險高度連結,因此必須從源頭強化管理。草案也針對加熱菸與指定菸品的必要組合元件增列管理規範,未來相關產品須比照一般菸品管理,包括警示圖文標示、展示方式與販售場所限制,不得任意陳列或銷售。此外,為避免旅客誤觸法令,草案也明定入境不得攜帶電子煙。若旅客攜帶5件以下、總重未逾500公克的少量類菸品入境,將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若一年內再犯,則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不過考量民眾處理違法物品仍需時間,草案設有1個月緩衝期,在此期間內若查獲持有違法類菸品,雖不處罰鍰,但仍會依法沒入。針對網路販售與違法資訊流通問題,修法也要求網際網路業者負起管理與資料保存責任,並導入限制接取、停止解析等屏蔽機制,盼從源頭降低違法菸品資訊散播風險。衛福部表示,未來也將授權訂定檢舉獎勵辦法,鼓勵民眾檢舉違法製造、輸入類菸品及未經核定指定菸品,期盼透過全民參與,共同維護國民健康與公共安全。
電子菸修法嚴管!持有最高罰10萬、製販恐關7年 設1個月回收緩衝期
行政院預計今天(25日)通過《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一步強化對電子煙的管理與處罰機制。根據修法內容,未來持有電子煙者除了違法產品可依法沒入外,罰鍰金額也將從現行規定提高至3萬元至10萬元。同時,針對製造、輸入、販賣及供應電子煙等行為,政府將依違法情節、危害程度及數量等因素納入刑事責任規範,情節重大者最高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罰金。不過國健署也強調,新法上路前將設置1個月緩衝期,讓民眾有時間適應新規定,同時規劃電子煙自主繳回及回收機制,避免民眾因持有違法產品而觸法受罰。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對於外界關注新法上路後的執行方式,國民健康署署長沈靜芬表示,目前修正草案仍須經立法院審議及總統公布後才能正式施行。針對是否具備足夠執法人力的疑慮,沈靜芬指出,中央政府每年皆編列相關預算補助地方衛生局執行稽查業務。近年來由於指定菸品管理及電子煙查緝需求持續增加,相關經費均已納入規劃,目前地方衛生局無論在預算或人力方面都足以因應未來執法需求。沈靜芬也強調,此次修法的重點並非讓單純持有電子煙的民眾面臨刑事責任,而是希望透過提高持有者罰鍰,以及加重對製造、輸入、販售等上游供應鏈的處罰力度,達到遏止電子煙流通的效果,並讓社會大眾更加了解電子煙可能帶來的健康風險。國健署也再次提醒,電子煙並非許多人認為的「較安全替代品」。使用電子煙後,可能出現從輕微呼吸道不適到嚴重肺部疾病等各種健康問題,包括急性氣道損傷、肺實質肺炎、肺泡水腫、低氧性呼吸衰竭,甚至死亡。醫學上,這類因電子煙造成的肺部損傷及人體免疫反應綜合症狀,被稱為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ARDS)。此外,電子煙產生的氣溶膠同樣含有多種化學物質,吸入後會引發肺部發炎反應,其危害與傳統吸菸造成的健康風險並無本質上的差異。
政院擬修法重罰電子煙與毒駕 持有電子煙具可沒入並開罰
國內新興毒品「喪屍煙彈」問題持續延燒,行政院本週將通過《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政務委員季連成表示,未來持有電子煙具將屬違法行為,除可依法沒入外,也將處以罰鍰,藉此強化對毒品與電子煙氾濫問題的防制力道。季連成指出,依托咪酯因常透過電子煙吸食,近年濫用情況日益嚴重,吸食後可能出現幻覺、意識不清等情形,進而衍生毒駕風險。目前依托咪酯已被列為第一級毒品,與嗎啡、古柯鹼同級,製造及販售皆屬重罪。針對校園毒品防制,季連成表示,政府將持續透過校安機制與校外查緝同步進行,警方原則上不主動進入校園執法,但若發現涉毒情事,將配合學校與相關單位進行處理。目前全國已設置超過9000處查緝點,加強防堵毒品流入校園。此外,行政院日前也已通過毒駕修法草案。季連成說明,未來若查獲車內持有依托咪酯等毒品,或拒絕攔檢者,將可沒入車輛並吊銷駕照2年;若涉及毒駕,則吊銷駕照3年不得考照,車輛同樣可被沒入,同車乘客也可能面臨連帶罰鍰。
游淑慧批毒駕修法仍有漏洞 籲提高最低刑責、拒測累犯重辦
行政院近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增訂毒駕及拒測者吊銷駕照、三年內不得考照等規定。對此,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游淑慧今(20)日表示,政府宣稱對毒駕「零容忍」,但實際內容仍存在諸多漏洞,恐怕淪為「全民都容忍」,呼籲朝野進一步補強修法內容,真正達到嚇阻效果。游淑慧指出,吊銷駕照不等於不能開車,台灣每年無照駕駛裁罰案件超過20萬件,顯示無照上路問題嚴重。她質疑,一個敢於毒駕或酒駕的人,是否會因為駕照遭吊銷就停止上路,值得社會深思。她也認為,現行修法雖提高毒駕刑責上限,但未設最低刑度,仍保留過大的輕判空間。若法官持續判處數月徒刑並得易科罰金,恐難以回應社會對毒駕、酒駕案件的憤怒與不滿。針對拒測問題,游淑慧主張,惡意拒測者不應只是扣車與開罰,應研議現場強制留置措施,對於拒測累犯更應朝公共危險罪方向處理,避免成為規避檢測的漏洞。游淑慧提出五項修法建議,包括提高毒駕、酒駕最低刑度;限制易科罰金適用;加重吊銷駕照期間無照駕駛的刑責;強化拒測累犯處罰;以及擴大沒入肇事車輛適用範圍。她強調,毒駕與酒駕並非一般交通違規,而是危及公共安全的「移動凶器」,政府若要修法,就應修到讓人民有感、讓違法者真正感到畏懼。
賴清德家庭支持政策拚下周闖關 林月琴力促育兒相關修法送委
為因應少子女化挑戰,總統賴清德日前提出「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其中包含延長產假、放寬育兒留職停薪等措施。據了解,民進黨立委林月琴力拚下周完成《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就業保險法》修法審查,並送出委員會。行政院提出的《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草案,將分娩產假由8週延長至12週,並把育嬰留職停薪適用子女年齡提高至6歲以下,同時增訂育兒假制度,減輕家長照顧壓力。《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則規劃,雙親若均領滿6個月育兒留職停薪津貼,可再額外請領3個月津貼,最長可領9個月。林月琴表示,朝野對支持家庭育兒方向大致具有共識,希望透過法制完善,讓勞工不必在工作與育兒之間做選擇,同時兼顧企業運作及財政永續。
張嘉郡提幼教法修法 主張公幼免學費、私幼每月補助1.5萬元
面對少子化挑戰,國民黨立委張嘉郡今(18)日提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草案,主張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全面免學費,私立幼兒園每名幼兒每月補助不得低於1.5萬元,希望減輕家長育兒負擔。張嘉郡指出,今年前五個月全台新生兒僅3萬9020人,出生人口持續下滑,反映年輕家庭面臨沉重育兒壓力。她認為,政府應承擔更多托育責任,打造讓家長敢生、能養的育兒環境。張嘉郡表示,修法重點包括推動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全額補助,讓家長零負擔入學;同時提高私立幼兒園補助金額至每月1.5萬元以上,縮小公私立幼兒園收費差距,提供家長更多選擇。她強調,希望透過更直接的經濟支持,減輕家庭負擔,提升生育意願,為台灣下一代與國家未來發展進行關鍵投資。
政院再推反毒修法 毒駕一律吊照、吸毒者將預防性停權
行政院今(18)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草案,進一步強化反毒及防制毒駕措施。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政府將持續完善法制防護網,展現打擊毒品犯罪的決心。本次修法重點包括增列唾液作為毒品採驗方式,以提升毒品檢驗效率及符合實務需求。法務部指出,現行採驗方式以尿液為主,已難完全因應現今毒品防制工作需要,因此增列唾液採驗機制。在毒駕處罰方面,未來毒駕或拒絕接受毒品檢測者,將一律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重新考照;若毒駕導致他人重傷或死亡,則終身不得考照。此外,修法也建立吸毒者預防性吊照制度,凡經警察機關確認吸食毒品屬實者,將預防性吊銷駕照,2年內不得考照。若於吊照期間違規駕駛,將加重處罰並依法沒入車輛。行政院表示,相關修法將送請立法院審議,希望透過更完整的制度設計,降低毒品危害及毒駕事故發生,維護公共安全。
兵案連環爆 內政部擬加重刑責:至少關1年、拖過36歲除役加重三分之二
藝人閃兵案接連爆發震驚社會。自新北地檢署去年2月偵辦藝人王大陸涉嫌逃避兵役案後,陸續展開4波偵查行動,多名演藝圈知名人士接連遭到調查,不僅重創個人形象,也引發外界關注兵役制度漏洞。內政部近日預告修正《替代役實施條例》第55條之1,將現行「5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新增已除役卻未服役者妨害替代役徵集時,可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以遏止逃避兵役歪風。內政部表示,「替代役實施條例」自2000年公布施行以來,為替代役制度之法律依據;其中,第55條之1為規範意圖避免替代役徵集之處罰規定。考量近期屢有役男藉出國滯留、故意毀傷身體或以其他方式,變更體位以避免徵兵處理引發社會各界關注,且現有罰則難收嚇阻效果,易使應受兵役或替代役徵集者心存僥倖競相效尤,影響兵役制度之公平性。內政部提到,為防杜役男逃避替代役徵集行為、維護兵役義務尊嚴及公平,擬具「替代役實施條例」例第55條之1修正草案。依現行規定,意圖避免替代役徵集者,僅最高罰則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司法實務多僅處緩起訴、不起訴處分或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併得易科罰金,為強化遏阻效果、維護兵役公平,修正罰則為「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條例規定,「意圖避免替代役之徵集」包含下列樣態:一、捏造免役或緩徵原因者。二、毀傷身體者,或以其他方法變更體位者。三、緩徵原因消滅,無故逾45日未自動申報 者。四、拒絕接受徵集令者。五、應受徵集,無故逾應徵期限5日者。六、使人頂替本人應徵者。七、頂替他人或介紹他人頂替應徵者。八、未經核准而出境者。九、核准出境後,屆期未歸經催告仍未返國者。其中,若觸犯第六款「使人頂替本人應徵」罪,或第七款「頂替他人或介紹他人頂替應徵」罪,若犯2次以上者,加重其刑至3分之2。另外,內政部補充,為防杜役男藉故拖延至36歲除役年齡以逃避兵役,修法增訂相關規定,對於役齡期間涉犯妨害替代役徵集罪且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二。
批藍白強推多項惡法 民進黨:因人設事破壞司法法制
針對藍白陣營強推多項惡法、涉嫌「因人設事」破壞司法法治一事,民進黨發言人李坤城今(12)日表示,國民黨與民眾黨日前假借「仔細審查總預算」之名強行通過延會,然而至今總預算遲未審完,藍白卻接連推動多項爭議法案,企圖將立法權淪為替特定個案解套、掩護自家人脫罪的工具。李坤城指出,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昨日審議由立委翁曉玲提出、藍白兩黨共同推動的「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企圖大幅縮短羈押期限。此舉等同讓檢方偵辦形同斷手斷腳,將嚴重壓縮打詐、緝毒等重大案件的偵辦時間,導致司法機關於涉嫌共犯、上下游組織及串證滅證風險高之案件中,調查能力大幅受限。該提案不僅引發法界與檢方強烈反對,甚至連自家人都不挺,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便公開直言,此修法將導致我國刑事犯罪偵查全面崩潰。李坤城進一步質疑,藍白陣營「因人設事」的手段已非首例。立法院稍早強行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案,放寬易服社會勞動者的參選限制,此舉顯然是為特定人士量身打造的「高虹安條款」。由於高虹安誣告案二審遭判處有期徒刑6月,未來若判決確定且准予易服社會勞動,依法恐無法登記參選,藍白卻在選舉登記前夕迅速修正法律,時間點與高虹安案高度吻合,完全是在為其掃除參選障礙。李坤城強調,從國民黨試圖推動減輕連署行賄罪責的「周典論條款」,到今天強行通過的「高虹安條款」以及企圖縮短羈押期限的「柯文哲條款」,藍白種種作為,完全證明在野黨就是把立法權變成為個案處理法律後果的工具。李坤城表示,法律制度雖可修正討論,但絕不能淪為服務特定人士的個案工具。請藍白別再將寶貴的會議時間浪費在替自家人解套,儘速完成總預算審查,履行立法委員最基本的法定職責。
選罷法修正案朝野無共識 最快12日院會拚表決
立法院長韓國瑜11日主持朝野黨團協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草案,針對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者是否可參選公職進行討論。由於朝野對修法方向仍有歧見,歷經約1小時協商後未達共識,後續將依規定處理,最快12日院會可進行表決。民眾黨立委許忠信表示,修法是基於憲法保障人民參政權及比例原則,希望讓犯較輕罪責者仍保有參與選舉的權利,並非針對特定個案修法。本次修法內容為於《選罷法》第26條增列但書,規定宣告緩刑或得直接、間接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不受不得參選限制。內政部長劉世芳則表示,希望維持現行規定。司法院代表也指出,即使法院宣告可易刑處分,後續執行階段仍可能因個案情況有所變動,修法目的與影響仍須進一步釐清。由於三黨協商未獲共識,韓國瑜最後裁示依照規定辦理,相關草案後續將送院會處理。
政院通過《軍人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落實軍公教及勞工育兒支持條件一致化目標
為因應「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18項家庭支持措施,建構職場友善環境,行政院於5月28日院會已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今(11)日行政院院會進一步通過《軍人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同時,考試院今日也召開院會同步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第4條、第5條、第28條、《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及《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等3項法案修正草案,卓榮泰院長代表行政院感謝考試院全力協助。 卓榮泰表示,行政院與考試院今日通過的4項法案,將使全國軍公教同仁與勞工條件一致,0至3歲「育嬰假」將全面升級為0至6歲「育兒假」,育兒留職停薪津貼也將升級為「6+3」,只要雙親都請滿6個月育兒留停津貼,就可額外再請領3個月,合計最多可請領18個月,希望透過此一政策,鼓勵雙親共同照顧子女,達成照顧更平等、職場更友善的目標。 卓榮泰指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國防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爭取支持,以儘速完成修法程序。 卓榮泰另感謝教育部以最短時間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自今(115)年下半年起,也就是新的115學年度開始,「學貸利息減1%至0.775%,展延寬限從1年變2年」便正式上路。卓院長強調,行政院提出的18項家庭支持措施,均經過整體財務衡平考量,希望朝野政黨共同支持。 卓榮泰進一步表示,行政院將成立「人口對策新戰略執行小組」,由他擔任召集人、鄭麗君副院長擔任副召集人、張惇涵秘書長擔任執行秘書,並請陳時中政務委員及葉俊顯政務委員擔任副執行秘書。除加速落實現有18項「家庭支持」措施外,也同步就「銀髮世代」、「全齡育才」及「全球攬才」三大戰略面向盤整完整計畫。 卓榮泰請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衛生福利部、數位發展部、國家發展委員會、大陸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僑務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人事行政總處及相關部會,全力配合推動四大人口對策新戰略。行政院將由院長定期召開會議,盯進度、趕進度、拚進度,回應世代需求及人民期待。
政院拍板修法重懲毒駕 累犯致死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行政院會今(11)日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及《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此次修法全面提高毒駕相關刑責,並增訂沒收車輛規定,未來毒駕致死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10年內再犯致死者,更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草案內容,未來毒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毒駕致人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0萬元以下罰金;毒駕致死者,則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針對累犯部分,草案規定10年內再犯毒駕,致人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死亡者則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40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修法也新增沒收車輛規定,未來無論酒駕或毒駕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肇事車輛都將依法沒收;若無法沒收,則追徵其價額,以提高嚇阻效果。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近期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濫用案件頻傳,造成多起重大傷亡事件,因此行政院已跨部會檢討毒品查緝與毒駕防制措施,並從「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三大面向提出14項具體作為。卓榮泰指出,本次修法重點包括全面提高毒駕相關刑責與罰金、加重軍職人員毒駕罰則,以及增訂酒駕、毒駕肇事致死傷的車輛沒收制度,希望透過更嚴格規範遏止危害行為。法務部次長馮成表示,毒駕案件近來造成不少家庭破碎與人員傷亡,因此法務部在廣納專家學者意見後提出修法草案,考量毒駕與酒駕的危害性及再犯風險,決定提高相關刑度,以符合罪責相當原則並強化嚇阻效果。卓榮泰也宣布,將由政務委員林明昕、陳時中及季連成共同組成「打黑反毒指揮小組」,整合法制、公衛及執法資源,並結合六大查緝系統,全力打擊毒品犯罪與毒駕行為。
兒少性侵追訴期擬延長 立院初審支持20歲起算時效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11)日審查《刑法》第80條修正草案,討論延長兒少性侵案件追訴權時效。朝野立委普遍支持加強保障被害人權益,但也關注法律安定性、證據保存及實務審判等問題。經討論後,委員會支持司法院及法務部提出的院版草案,未來未成年兒少性侵案件的追訴權時效,將自被害人年滿20歲後開始起算。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表示,追訴時效制度不僅涉及刑法,也牽涉民法及行政法等整體法律體系,是司法正義與法律安定性之間的重要平衡。若單從追求正義角度出發,犯罪不應有追訴時效限制,但法律制度仍須兼顧司法資源配置與社會秩序穩定。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則表示,支持延長兒少性侵案件追訴權時效,因許多受害者往往在成年後才有能力或勇氣揭露過往遭遇。不過他也提醒,若僅延長追訴期限,卻未同步檢討證據法則及審判配套措施,恐讓被害人面臨舉證困難問題。吳宗憲指出,不少案件歷經多年甚至數十年後才曝光,相關物證可能已消失,證人記憶也可能隨時間淡化,最終僅剩被害人陳述。在現行證據制度下,案件定罪難度相當高,因此建議研議專門審理指引及證據評價原則,以回應此類案件特殊性。法務部次長黃謀信表示,兒少性侵案件具有「不知、不能、不敢」等特性,許多被害人因年紀尚幼、身心創傷或權力關係影響而無法及時求助,因此有必要給予特殊保護。法務部提出20歲起算追訴權時效的方案,也是參考多國相關立法制度。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則指出,雖然時間經過可能造成證據滅失,但法院實務上仍會綜合被害人陳述、曾向他人傾訴的內容、日記紀錄等間接證據進行整體判斷。未來也可進一步研究相關審理指引及證據認定標準,以兼顧被害人權益與程序正義。在朝野各黨皆表達支持下,委員會最終決議採納司法院及法務部院版草案,未來兒少性侵案件追訴權時效將延長,並改由被害人年滿20歲後開始計算。
藍營駁國籍法修法助對岸人民選總統 批綠營刻意抹黑帶風向
民進黨立委近日質疑國民黨立委傅崐萁等16人提出的《國籍法》修正草案,恐讓中國大陸人士得以參選總統等公職。對此,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10)日召開記者會反駁,強調現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早已明文禁止中國大陸地區人民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批評民進黨刻意扭曲法案內容,將法制問題操作成國安議題。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沛祥表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0條之2已明確規定,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此外,《國籍法》也規範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相關公職,因此將修法解讀成「中國大陸人可以選台灣總統」,並不符合現行法律規定。林沛祥指出,此次修法主要是為了解決《國籍法》、憲法增修條文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間的適用爭議,釐清中配參政權相關法律關係,確保法制一致性,而非如外界所稱涉及開放中國大陸人士參選總統。他批評,民進黨將原本屬於法律適用問題的修法內容包裝成國安危機,試圖透過政治操作轉移焦點,忽略台灣當前面臨的重要外交與區域議題。首席副書記長許宇甄則表示,藍營提出修法是希望保障已在台灣落地生根的新住民及中配家庭合法權益與尊嚴,反對將特定族群貼上政治標籤。她認為,民進黨持續以政治語言操作相關議題,反而加深社會對立與族群分化。許宇甄呼籲,朝野應回歸法案內容理性討論,不應以抹黑、恐嚇或造謠方式進行政治攻防,讓社會能夠聚焦於法律制度與公共政策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