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草案
」 立法院 賴清德 行政院 民眾黨 三班護病比
家庭主婦月領5千遭誤解新政 行政院:是國民年金修法
總統賴清德今(24)日談及政府照顧各族群政策時,提到未來家庭主婦也可每月領取5000元,部分民眾誤以為政府將另外推出「家庭主婦津貼」新政策。對此,行政院解釋,賴清德所指並非新政,而是行政院已提出的《國民年金法》修法版本,規劃將國民年金保底基本數額調高至5000元,目前仍待立法院審議通過。賴清德今日赴嘉義王靈宮參香祈福時表示,台灣經濟好、股市好,紅利應由全民共享,因此政府除將老農津貼提高至1萬元外,未來也會規劃讓家庭主婦每月可領5000元。他指出,有些人沒有公保,因為不是公教人員;也沒有勞保,因為不是勞工;也不是農民,所以沒有農保,而是參加國民年金,「沒關係,家庭主婦同樣一個月至少5000」。官員說明,賴清德是以家庭主婦為例,說明部分民眾沒有公保、勞保或農保,而是適用國民年金制度,並非要另行推動新的家庭主婦津貼。據悉,行政院版《國民年金法》修正草案,規劃將國保給付的保底基本數額調高至5000元,目前正在立法院審議;待修法通過後,未來家庭主婦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年滿65歲後將可領到每月至少5000元的老年年金保障
批成長津貼逆轉不了少子化 王婉諭提南韓經驗籲錢花對地方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今(21)日表示,「成長津貼」政策本質上就是討好選民,花了大錢卻對改善「少子化」幫助有限,更可能排擠具備長期效益的公共投資。總統賴清德在就職雙周年演說時宣布,2027年起0至18歲少年與兒童每月會發放新台幣5,000元成長津貼,其中0至6歲每月5,000元直接供家長運用;6至18歲則規劃一半每月2,500元先轉入「兒童教育發展帳戶儲蓄基金」,這樣到成年時可累積約36萬元資金以供就學或創業使用,但確切發放細節與母法修正草案將由行政院後續拍板定案。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圖)對成長津貼刺激生育率持保留態度。(圖/CTWant攝影組)王婉諭對此批評,台灣過去20多年來持續提供各式生育補助,選舉期間中央、地方競合加碼更是老樣子,但整體生育率根本沒有因此明顯提升,而且這種「遇事不決,就發現金」的施政作風藍綠都一樣,根本缺乏了科學依據與制度思考。王婉諭也引用中央研究院2022年數據指出,未婚、年輕、無恆產家庭至少需從政府那邊多拿500萬元才能有效刺激生育,但賴清德政策一名孩子從出生到18歲大概也只是領108萬元,與研究中顯示的誘因門檻仍存在明顯差距。王婉諭強調「發現金,救不了少子化」像南韓近年透過大規模社會改革,包括每年投入折合新台幣近4,000億元興建公共住宅,其中20%左右用於婚育住宅,也同步改善育嬰假制度,讓幼兒的爸媽對育嬰假「請得起、也敢請」,才使出生率逆勢翻紅,值得台灣借鏡。總統賴清德(圖)發表施政雙周年演說時釋出不少利多。(圖/周志龍攝)
廟產處理拚寬限2年立院初審過了! 內政部:續助辦不動產權利歸屬
內政部今(18)日表示,「廟產條例」第5條修正草案今天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未來申請期限由4年延長為6年,後續會逕付二、三讀,內政部樂見延長申請期限,未來也會配合修正結果,在期限內積極協助宗教團體辦理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希望保障宗教團體權益。宮廟「借名登記」是跨世紀沉痾,對土地歸屬與開發都是大問題,讓各地方政府傷透腦筋!因此全名為《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的「廟產條例」第5條修正草案應運而生,不外乎是希望解決宗教團體長年因「借名登記」而產生的產權糾紛,草案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的申請期限由原先的4年延長為6年,並考量部分未申請的案件涉及產權不符、所有權人不同意等複雜情況,修法延長期限希望能給予更多時間輔導及準備文件,未來可於時限內向地方政府申請並經審認無誤後辦理更名登記,若無法更名則辦理「限制登記」,以利保全財產。台中太平玉旨奉天宮便曾因占用國有土地被判決強制拆廟,當時信徒在廟前掛白布條,表達抗議。(圖/報系資料照)內政部官員直指,廟產條例施行至今已有超過900家宗教團體提出不動產權利歸屬審認申請,至今也已完成超過1,000筆不動產更名登記、2,200筆不動產限制登記,至於目前尚未提出申請的宗教團體涉及問題恐怕是較為複雜,問題樣態包括產權不符規定、登記所有權人不同意、沒有申請意願、組織沒有正常運作等,在在都需要更多時間輔導及準備申請文件,因此為了保障宗教團體財產,內政部當然支持修法延長申請期限。內政部預告,未來仍會攜手地方政府以單一窗口、專案專責的服務方式,針對有意願提出申請但案件較為複雜的個案,協助釐清問題並加以解決,呼籲宗教團體把握申請期限,積極辦理不動產權屬審認,以保障自身權益,另宗教團體如有疑問,可以洽地方縣市政府諮詢窗口。
考試院拍板!身障特考「閩南語」正式改名「臺灣台語」 116年上路
考試院參酌文化部建議,於今(14)日院會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修正草案,將身障特考四等考試新聞廣播類科應試科目名稱中之「閩南語」修正為「臺灣台語」,將從民國116年上路。考試院表示,今日通過的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主要是參酌文化部建議,配合國家語言發展法之立法意旨及「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精神,優先使用國家語言書面建議用語,因此修正本考試規則涉及國家語言相關規定文字,將第4條附表六(四等考試)新聞廣播類科應試專業科目實地測驗科目名稱中之「閩南語」修正為「臺灣台語」。考試院補充,由於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已於4月中旬舉行完畢,故本次修正將自116年考試開始適用。另外,考試院同時通過,11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42名,連同原公告及第1次增列需用名額共計240名,為身心障礙者提供更多擔任公職之機會。考試院說明,本項考試已於4月18日至19日舉行完畢,預訂6月10日榜示。原公告需用名額為132名,第1次增列需用名額66名,合計198名(三等考試55名、四等考試69名、五等考試74名),茲因機關仍有用人需求,經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再次提報缺額,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42名(三等考試12名、四等考試15名、五等考試15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及第1次增列需用名額,本項考試總計需用名額240名(三等考試67名、四等考試84名、五等考試89名)。
修《投信投顧法》初審後躺了2年 劉書彬:區別「促參法」確保普惠金融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今(13)日表示,健全金融環境與活化建設資金確實重要,但《投信投顧法》若要修法是牽涉極廣,如何確保社會公平正義以促進投信證期產業發展,立法院必須採取嚴謹且審慎的態度。今天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SITCA)跑去立法院民眾黨團拜會,針對推動「基金架構REITs」與《投信投顧法》修法事宜進行深度意見交換。公會人員介紹,其實「REITs」全名為不動產投資信託,因此「基金架構REITs」其實是一種由投資人購買「基金受益憑證」後,進一步將資金集中以投資商辦、商場等不動產的金融工具,和台灣傳統的「信託型」REITs由銀行端管理有別,「基金架構」REITs是以不動產投信為核心,更可專業地進行不動產營運管理,並由保管銀行妥善保管資產。民眾黨立委劉書彬(圖)認為《投信投顧法》修正要顧及社會正義。(圖/CTWant攝影組)儘管2024年為此立法院已初審通過《投信投顧法》修正草案,但至今卻還沒進一步消息,要三讀更是還有大段距離,著急的公會為此拜會民眾黨團,直指目前台灣正推動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這波修法可引進「基金架構」,將過去由銀行代管的模式,轉向專業投信主導的積極管理,還能進一步導引民間龐大游資澤披倉儲物流、資料中心、長照中心、能源設施等公共建設,讓國家建設不再只依賴政府財政來扛,一般大眾透過小額投資也能分享國家發展的紅利,在在都為了落實普惠金融。公會也強調,《投信投顧法》修正草案中已明文禁止投資住宅,就是要確保資金不會流向炒房,修法也要求募資發起人需持股投資案至少一半,就是要建立穩定的治理機制,保護投資人權益。這會期在財政委員會的劉書彬在會中直指,基金架構REITs資金監管力度、資訊透明度、配套措施規劃等細節是大眾關心的,加上本來已有《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鼓勵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會不會搞得疊床架屋都該再釐清,希望金融創新的同時,也兼顧完善的防弊機制。劉書彬強調自己認同健全金融環境、活化建設資金好重要,但修法涉及層面非常廣,比方如何確保社會公平正義、促進投信證期產業發展,也能讓民眾多一個參與公共建設管道,會在確保「金融競爭力」與「大眾利益」平衡的前提下,持續嚴格把關。《投信投顧法》修正草案中已明文禁止投資住宅,希望杜絕修法炒房疑慮。(示意圖/黃耀徵攝)
石崇良談三班護病比籲再投賴 柯文哲:怎麼到了賴政府當官會變成這樣
今(12)日為國際護師節,立院上周通過《醫療法》修正草案,將「三班護病比」正式入法,不過衛福部長石崇良卻自行決定延到2028年才執行,且昨(11)日更表示,若擔心跳票,就再投票給賴清德總統。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表示,視法律為無物已經是賴政府一貫作風,覆議、釋憲、大罷免、不副署、不公布、不執行、不發布,整個政府一副「賴皮」的樣子已經夠氣人了,石竟還耍嘴皮說「若擔心兩年後跳票,就再投給賴清德一次」,「你以前在台大醫院還算是認真做事的人,怎麼到了賴政府當官會變成這樣?」柯文哲今日中午於臉書發文表示,「開空頭支票無法解決醫療現場的問題。」新冠肺炎期間,自己曾發出「退職醫護召集令」,因為當時第一線護理人力吃緊,政府再不號召有熱忱的護理師盡速歸隊,台北甚至台灣的防疫量能會崩潰,而今在那麼多第一線護理師崩潰之前,其實政府早就該想辦法解決。柯文哲提到,兩年前賴清德開出「上任2年內三班護病比入法」的支票,結果拖到上周才在民眾黨的努力下三讀通過,石崇良竟自行決定再延後兩年,視法律為無物已經是賴政府一貫作風,覆議、釋憲、大罷免、不副署、不公布、不執行、不發布(或者說延遲發布),整個政府一副「賴皮」的樣子已經夠氣人了,石竟還耍嘴皮說「若擔心兩年後跳票,就再投給賴清德一次」,「你以前在台大醫院還算是認真做事的人,怎麼到了賴政府當官會變成這樣?」柯文哲指出,行政院長卓榮泰解決護理人力不足的方法,是把護理師國考難度降低,很難想像民進黨大官腦袋是裝什麼東西?賴清德政府到底是怎麼了?自己要再說一次,「沒有健康的護理人員,就沒有健康的醫療體系。」護理師如果撐不住,整個醫療體系都會出問題,急診塞爆、病房關床、手術延宕,受害的永遠是人民。「講幹話、拍馬屁,不只是治理失能,而是價值錯亂,整個政府趨於瘋狂。」柯文哲表示,今天是國際護師節,自己很難過無法好好地送上祝福,但仍想向所有專業、熱忱、堅守岡位的護理師說聲「辛苦了!謝謝你們撐住醫療現場。我們會繼續努力,撐住護理師,成為你們的後盾。不要放棄,我們一起努力」。
租屋補助3年領8萬竟遭追討! 律師教自救方法:曝3常見租屋地雷
有民眾自述,連續申請3年租屋補助、累計領了近8萬元,沒想到近期卻因「租賃處非住家用稅率」被全數追討,讓他崩潰直呼「租屋已經夠辛苦了,為何還要被追殺?」對此,律師蘇家宏指出,租屋族收到追繳通知時,應先確認是真的不符規定,還是政府單位有所誤會,同時提醒租客,面對補助資格爭議、房東臨時加價等問題,不是只能默默接受,可以嘗試依法爭取自身權益。蘇家宏於臉書粉專發文分享,有網友在Threads訴苦,表示自己連續3年申申請租屋補助,領了將進8萬元,結果近日卻收到政府公文,以「租賃處不是住家用稅率,不符合作業規定」為由,要他將租屋補助全數繳回。蘇家宏提到,租客申請租屋補助時,遇到的問題也不只這些,有時明明租約還沒到期,房東得知租客想申請租屋補助時,就會馬上要求漲房租,而面對補助問題及房東要求,租客不一定要自認倒楣、乖乖聽話。蘇家宏指出,若收到追繳公文,務必先查清楚到底是什麼問題,如果是自己不符合規定或申請文件有錯誤,那確實需要補繳,若是政府單位誤會了,可以依照相關規定申請復查、訴願,甚至是提起行政訴訟來救濟。蘇家宏說,有些人會遇到房東在合約期間要漲租的情況,如果是房客跟房東間的糾紛,就要回到合約的本質,若合約上寫明每個月租金是2萬元,那就只能收2萬元,房東絕對不能在租賃期間內突然說要漲房租;要是房東太誇張,甚至用換鎖的方式逼迫租客搬走,等於是觸犯了刑法的強制罪、妨害自由;如果有出言恐嚇,惡房東將得到應得的處罰。蘇家宏表示,如果剛好遇到合約到期,房東要求每個月多加幾千塊才肯續租,這在法律上屬於「市場機制」與「契約自由」,即使租客感覺對方有惡意,但只要是新合約的訂定,房東確實有權利提出新的租金條件。蘇家宏說明,未來《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包括「保障3年租期」、「限制續約租金漲幅」及「強化租賃雙方權益保障」,如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將會有不同的改變;但在修法之前,他認為「不租最大」,若雙方無法協商,「請相信上帝幫你關了這扇門,會幫你開一扇另外更好的窗。」蘇家宏直言,不少房東怕房客報稅、申請租屋補助,不願意讓政府知道有出租的事實,主要與以下3種原因有關:1、怕被貼上逃漏稅的標籤,讓隱形收入曝光。2、擔心失去自用住宅的優惠稅率,導致每年的房屋稅提高。3、未來賣房子時,如果是非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會變高非常多。蘇家宏呼籲,房東應有正確的節稅觀念,合法繳稅更安全,而房東其實可以成為「公益出租人」,在稅賦上也有相當的優勢。
兩公約第四次審查會揭幕! 卓榮泰:國際交流深化人權保障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1)日表示,台灣近年推動了不少落實人權的修法與組織改動,期待透過一次次國際交流,深化政府與民間、國際間的對話合作,藉此凝聚更廣泛的共識,進一步推動更務實完善的人權保障制度。《青年基本法》是一部體現兩公約精神的律法。(示意圖/方萬民攝)今天起到15日在台北市「張榮發基金會國際會議中心」舉行「兩公約第四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5天活動共邀請12位世界級人權專家組成審查委員會,審查核心與重點議題包含了2020年至2024年5月間的各項人權進展,希望在公開透明的多元對話機制會議下,讓國際委員在聽取政府官員的國家報告之餘,還可以進一步與立法院及民間社團進行深入對談,確保多元觀點能呈現。卓榮泰出席開幕式時致詞回顧,這5年我方政府持續強化各項人權保障制度,像監察院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就是為了符合「巴黎原則」,藉此強化獨立監督功能,而行政院也成立「人權及轉型正義處」,統籌協調跨部會各項人權相關工作事務,在在都為了讓人權保障更全面。卓榮泰續指,包含《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等也都在這段期間提出,《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同樣持續落實於提升各項人權保障,而總統賴清德上任後更持續督促行政院推動改革,像《青年基本法》落實「青年主流化」,就是賴清德心心念念青年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能被維護而要求全速立法的;此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能夠通過,更是體現了「只要環境無障礙,人人都可以沒有障礙」,期待5天峰會,讓世界看見台灣、與會者滿載而歸。
三班護病比入法 李四川謝藍白立委:護理師期待好多年
立法院8日三讀通過國民黨版本《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正式將「三班護病比」法制化,未來將每3年檢討一次,並設有罰則機制。對此,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李四川今(9)日出席板橋慈惠宮天上聖母遶境活動時表示,感謝國民黨與民眾黨立委共同努力,讓法案順利通過,也特別向護理師長年無私奉獻表達感謝。立法院會昨日三讀修正通過《醫療法》部分條文,明定醫院急性一般病床三班護病比制度正式入法,由中央主管機關依病人安全與勞動權益保障訂定標準,並每3年檢討一次;未依規定者,將依醫院層級處以新台幣50萬元至新台幣200萬元罰鍰。李四川表示,自己昨晚參加新北市護理師公會舉辦的護理師節餐會,現場護理師對於三班護病比正式入法,「說實在都相當高興」。他指出,「我要在這裡感謝我們國民黨以及民眾黨的立委,能讓這個法能夠入法,這是所有護理師期望好多年的事情。」李四川也提到,自己過去擔任公務人員期間,參與興建最多的公共建築就是醫院,但真正支撐醫療體系運作的,是第一線護理師的付出與堅守。他強調,「我要在這裡謝謝我們護理師的無私奉獻,謝謝。」
護病比正式入法 藍白齊喊「護理師好,病人才會好」
立法院會今(8)日三讀通過《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正式將「三班護病比」納入法制。未來醫院急性一般病床的三班護病比,將由中央主管機關依病人安全及勞動權益訂定標準,並每3年檢討一次。朝野立委也在院會發言中,聚焦護理人力不足與勞動環境改善議題。根據三讀條文,首次納入設置標準的三班護病比,將以民國113年3月1日施行的標準為基準,後續必要時可調整。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表示,民進黨從112年起便啟動三班護病比制度研商,歷經7個版本討論後,於113年正式推動,同時行政院也投入275億元推動護理人力政策整備中長程計畫,持續改善護理環境與人力問題。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則表示,「賴清德總統做不到的事,國民黨跟民眾黨做到了」,她提到日前上千名護理師走上街頭,正是因為護理人員長期累積不滿。她強調,三班護病比入法不會導致關床,「不要倒果為因」,唯有照顧好護理師,醫療品質才會提升,「護理師好,病人才會好。」民眾黨立委邱慧洳指出,目前全台雖有約30萬名護理人員,但真正投入職場者僅約19萬人,反映低薪、高工時與高護病比問題嚴重。她認為,爭取合理護病比是改善醫療環境的關鍵,「打造合理工作環境給護理人員,才是對護理人員最好的反饋」,也唯有合理工作量,才能確保病人安全與醫療品質。
白拚三班護病比入法祭停業罰則 莊瑞雄憂「關床潮」全擠急診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8)日力拚《醫療法》修正草案闖關,推動「三班護病比」正式入法。根據草案內容,若醫療機構未達三班護病比標準,將依地區醫院、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等不同層級祭出罰鍰;若限期未改善、累計達3次違規,最重可處停業1年。不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表示,改善護理人員過勞問題確實是社會共識,但若罰則過重導致醫院被迫「關床」,病患恐大量擠向急診,相關衝擊也必須審慎評估。護理界長期關注高工時、高護病比與人力流失問題,並持續要求推動「三班護病比」制度化。總統賴清德2024年競選期間,也曾提出2年內推動三班護病比入法政見。不過,朝野近期多次協商後,對於應直接修入《醫療法》,或維持於《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中規範,至今仍無法取得共識。相較於民眾黨主張透過修法與罰則強化醫院落實,衛福部則傾向修正《醫療機構設置標準》,將現行「全日護病比」調整為「三班護病比」,並設置2年緩衝期,同時避免祭出過重處分,以降低對整體醫療量能與病患就醫權益的衝擊。莊瑞雄表示,三班護病比改革方向值得支持,但若罰則過重導致醫院「關床」,恐衝擊急診與整體醫療量能。(圖/方萬民攝)莊瑞雄提醒,不過入法是否要在醫療法,確實是朝分歧的部分。他談到,若醫院無法達標恐祭出被動「關床」,病患可能全擠向急診,這也不是立委們樂見的,因此仍需進一步協商執行細節。范雲強調,三班護病比是總統賴清德過去曾提出的政見,衛福部也承諾修法,保障護理師的勞動權益,保障護理人員不要過勞,也是保障病人的權益,不過修法條文是否要放入醫療法或是標準若是罰責太重,也同樣會影響病人的權益。
拚三班護病比入法闖關 邱慧洳嘆血汗環境逼走人才
民眾黨8名立委自7日中午起輪班夜宿議場外,準備在今(8)日一早遞案力拚優先排入院會議程處理。其中除了近期備受關注的軍購案外,「三班護病比」入法的《醫療法》修正草案也力拚闖關三讀。民眾黨立委邱慧洳表示,護理人力流失問題已相當嚴重,期許三班護病比入法後,護理人員過勞與高壓工作環境的問題獲得改善。邱慧洳指出,全台約有30萬名護理人員,但真正留在第一線職場的僅約19萬人,許多人因長期高護病比、低勞動條件與血汗工作環境,被迫離開護理界。她認為,護理人力流失問題已相當嚴重,而護病比改革正是改善護理環境的重要關鍵之一。民眾黨團夜宿議場外,力拚《醫療法》修正草案優先闖關。(圖/方萬民攝)邱慧洳表示,社會期待「三班護病比」入法已十幾年,但政府至今仍僅以《醫療機構設置標準》中的「全日護病比」作為規範,無法真實反映各班別護理負荷。她強調,民眾黨團此次夜宿議場、優先遞案,就是希望推動相關修法闖關,改善第一線護理人員長期過勞問題。不過,針對「三班護病比」究竟應直接修入《醫療法》,還是回歸《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規範,各界討論目前仍存在不同看法。立法院長韓國瑜日前召集朝野協商時,各黨團對修法路徑也未能取得共識。正值在野黨團將於今日院會推動表決闖關前夕,護理公會全國聯合會與30多個護理團體發布聯合聲明,主張應優先於《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12-1條完成修訂,並強調雖肯定護理專業參與制度設計,但反對將三班護病比標準模糊化、彈性化。
18歲選舉權草案初審剛過 時代力量籲符合國際趨勢:速還青年投票權
時代力量今(7)日表示,18歲公民權已是跨黨派高度共識的內容,呼籲立院各黨派儘速完成協商,「直接修法」落實青年參政權改革。時代力量認為下修公民投票權到18歲已是國際社會潮流。(圖/CTWant攝影組)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重點在選舉權年齡下修到18歲,也建請憲法法庭、立院修憲委員會同步啟動釋憲、修憲工作。針對選舉權下修年齡討論,前大法官黃虹霞等學者就曾強調,其實《憲法》第130條「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之規定,是說20歲以上有依法選舉之權,但沒講20歲以下一定沒有選舉權,所以從文義解釋或退步改從基本權保障角度切入,20歲都只是選舉年齡的「最基礎保障」,不是「最大限制」,不該畫地自限。立法院今天對兩部「選罷法」修正投票權到18歲有了初步共識。(圖/黃耀徵攝)時代力量也認同指出,台灣青年在年滿18歲後就可參與公投、擔任公職,並須服兵役、納稅與承擔完整的法律責任,但卻還無權透過選票決定台灣的未來,實在是台灣制度中「最荒謬的權責不對等」。時代力量強調,目前國民黨、民進黨、民眾黨三大黨團皆已提出兩部選罷法修法草案,內政委員會今天也正式完成初審了,可見法律路徑、社會共識、民意基礎三項修法條件都已具備,既然朝野對18歲公民權既然已具高度共識,全球也有多國如此制定青年選舉權,那麼立院各黨團沒什麼好拖延的,該儘速完成協商,以「直接修法」落實青年參政權改革。
被摔到屎尿失禁!苗栗網紅寵物餐廳涉虐狗 綠委籲修法重罰
近日苗栗一間網紅寵物餐廳爆出長期虐犬,民進黨立委郭昱晴、吳沛憶及苗栗縣議員陳光軒今(6)日共同召開「補上動保破口,終結虐待循環」記者會,呼籲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應將犬隻沒入,而非僅暫時扣留。一名曾在該餐廳任職一年多的前員工表示,近期曝光的虐狗影片,對店內犬隻而言其實早已是日常。她指出,飼主只要認為狗狗「不聽話」或不順他的意,便會將狗綁起來、用腳踹,甚至抓起來往牆上摔,導致部分犬隻當場屎尿失禁。她坦言,自己因長期目睹相關情況,後續甚至接受心理諮商,並感嘆人遇到痛苦時至少還能開口求救,但狗狗不會說話,只能默默承受。對此,郭昱晴說明,該間寵物餐廳對犬隻施虐情況已長達2至3年,雖目前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已將犬隻扣留,但外界仍擔憂犬隻後續是否可能被交還原飼主。此案存在兩大問題。郭昱晴說,首先,現行虐待動物刑責仍過低,難以形成嚇阻效果;其次,現行針對相關場所的3年一次評鑑制度,也無法即時反映實際飼養狀況。她強調,這些犬隻在過去疑遭椅子砸傷、抓起來重摔,甚至身上還出現刀傷,若相關單位未能及時介入,虐待情況恐怕不會停止。郭昱晴也質疑飼主是否具備照顧犬隻的能力。她提及,受虐犬的飼主過去曾對外募款,不僅涉及違反《公益勸募條例》,也反映其本身可能缺乏足夠能力飼養與照顧這些犬隻。吳沛憶指出,此次案件目前僅裁罰7萬5000元,但依據《動物保護法》第30條規定,可採「按次、按隻處罰」,認為苗栗縣政府應更審慎看待此案。她強調,若裁罰過輕、輕輕放過,未來恐難以對飼主惡意虐待動物行為形成有效嚇阻,也可能讓類似事件一再發生。陳光軒則呼籲苗栗縣動防所,不應僅止於扣留犬隻,而應依法進一步進行沒入程序,後續才能開放一般民眾認養,讓犬隻徹底脫離原本的惡劣環境。針對近期虐待動物事件,農業部動物保護司副司長陳中興回應,愛護動物應成為全民日常生活中的基本習慣,因此已將《動保法》修正草案送進立法院,針對傷害及虐待動物行為,提高相關罰則與刑責,希望未來不再發生「不尊重生命、欺凌動物」的事件。
爆中央放寬多項農藥標準 侯漢廷:民進黨連殘留底線都撤守了
「除了馬鈴薯,民進黨是否對美再度出賣台灣健康?大規模放寬進口農產農藥殘留標準!」,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今(4)日於臉書發文指出,2月12日,民進黨拿著珍珠奶茶聲稱對美談判大成功,卻不告訴大家:「我們放棄了農產品特別防衛措施(SSG)、進口了美牛絞肉與內臟、放寬了發芽馬鈴薯」。如今更發現,為了配合ART(台美對等貿易協定),民進黨連農藥殘留底線都撤守了!侯漢廷續指,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在2026年的《貿易障礙報告(NTE)》中「台灣章節」,早已寫得一清二楚(第458頁)。美方多年來對台灣的農藥最大殘留容許量(MRL)審查表示關切,並要求台灣在尚未訂定標準時,直接接受美國或Codex的標準,且根據《農業貿易協議》(ART),台灣已承諾!「這就是『跪下去』的證據!」侯漢廷提到,衛生福利部在2026年1月9日預告了「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修正草案(衛授食字第1141303381號),並於4月正式發布,總計異動38種農藥、174項農產品標準。翻閱這份草案的官方〈增修訂原因及參考依據〉,裡面多次露骨地載明修正原因是:「符合美國之登記使用方法」。這證明了放寬標準根本不是為了台灣農業需求,而是為了符合美國出口商的需求!侯漢廷表示,民進黨為美方「量身打造」的放寬清單包含,芬普寧(Fenpropathrin)、阿扶平(Afidopyropen)、亞克瑞(Isocycloseram)、特安勃(Tetraniliprole)、福賽得(Fosetyl-Al)。侯漢廷說,多項農藥在動物實驗中已出現腫瘤或器官毒性訊號,但民進黨仍大幅放寬殘留標準,甚至從不得檢出改為可合法殘留!這些放寬的品項,多是美方具出口優勢的作物。多年來,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在專案報告中,將台灣嚴格的食安標準視為損害美國利潤的障礙。結果在2026年,民進黨終於跪了,拿台灣人的肝腎健康去換取美方的貿易好感。侯漢廷表示,請問民進黨,這種涉及174項農藥標準的重大變動,和國會溝通了嗎?和農民溝通了嗎?還是只要美國開口,你們就大筆一揮,讓台灣人吞下這些有致癌疑慮的殘留農藥?侯漢廷直言,出賣台灣食安,換什麼?換15%關稅,和其他沒談沒出賣食安的國家一樣。估計民進黨會回應,「符合國際(美國)標準」。廢話,這就是屈服!民進黨有義務交代清楚!
18歲公民權拚修法 朝野有共識、法制局建議走修憲
18歲公民權議題可望再現突破。國民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委廖先翔持續推動相關修法進度,預計5月7日逐條審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由於朝野版本皆主張將投票年齡由20歲下修至18歲,法案有機會在當天送出委員會。不過,立法院法制局提出報告指出,若要完備18歲公民權制度,仍建議透過修憲方式處理。報告分析各國制度指出,多數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國家如美國、英國、德國等,投票年齡均為18歲,甚至如奧地利已下修至16歲。報告也回顧我國歷史,早在民國73年即有降低投票年齡的倡議,其後歷經多次討論,至2000年代初已逐漸形成政黨共識。然而,2022年修憲案雖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最終公民複決未達門檻而未能實現。法制局指出,《憲法》第130條已明定選舉權年齡為20歲,若要調整至18歲,原則上應透過修憲程序處理,並建議未來可參考韓國制度,不在憲法中明定具體年齡。報告強調,修憲門檻較高,推動前應先凝聚社會共識。未來18歲公民權能否順利落實,仍有賴朝野協商與社會支持程度。
癮君子赴日注意!福岡擬擴大禁菸區 「公園廣場納管」加熱菸也不行
因應觀光人潮持續增加,日本福岡市擬進一步強化市中心禁菸規範。當地市議會(定數62席)主要黨團近日已彙整條例修正草案,計畫擴大路上禁菸區範圍,並將公園與廣場納入管制,提升整體市容與公共環境品質。《西日本新聞》報導,根據草案內容,現行禁菸區涵蓋的博多站周邊,以及天神、大名一帶,未來將進一步擴及區內公園空間。除既有禁止「邊走邊抽菸」外,也將新增規定,全面禁止坐著吸菸及使用加熱式菸品。原則上,除設置的指定吸菸區外,區域內將全面禁菸,同時要求市府加強分區吸菸設施配置,以兼顧管理與需求。福岡市早在2003年即制定附帶罰則的路上禁菸條例,為繼千代田區之後,全國第二個實施相關規範的城市。現行規定已禁止邊走邊抽菸及騎乘自行車時吸菸,違者最高可處2萬日圓(約新台幣3953元)罰款。此次修法另一重點,是將過去未列入規範的公園與廣場納入禁菸範圍。以天神警固公園為例,由於吸菸區空間不足,不少民眾改在植栽周邊吸菸,導致煙害投訴頻傳。另如天神中央公園等縣營公園,也正朝納入管制方向協調。目前草案已進入最終調整階段,預計提交6月定期會審議。若順利通過,福岡市中心禁菸措施將進一步收緊,以打造更友善的觀光與生活環境。
高市府嚴查美濃盜採砂石案!高市府跨局處重罰6千萬 逾期未繳全數移送強制執行
針對美濃盜採砂石案,高雄市政府自去年起查獲以來皆審慎受理,秉持「即查即辦、重罰嚴辦」原則,跨局處嚴格依土石採取法、區域計畫法、廢棄物清理法加重裁罰,並主動移送檢方調查偵辦,橋檢已起訴包含地主、幕後金主、涉及竊盜竊佔土石犯罪行為之共犯。而針對坑洞回填整復,市府也要求地主及其他義務人依廢棄物清理計畫完成清理,並限期提送回填土方計畫,並再次重申,農地恢復原狀費用不會由全民買單。經發局指出,自去年度經警察局通報或1999市民檢舉美濃盜採案件,計查8處遭盜採土石農地,市府皆審慎受理,主動函送地檢署偵辦,橋檢已起訴包含地主及涉案相關行為人,並扣押犯罪工具、相關機具與證物。市府各局處亦嚴格依土石採取法、區域計畫法、廢棄物清理法加重裁罰,裁罰合計超過6千萬元罰鍰。今年截至3月,依據「土石採取法」累計收取罰鍰共252,271元,而逾期未繳交罰鍰者,市府已全數依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名下財產,另就犯罪所使用之機具設備及相關證物,現由法院進行證據保全,俟依法解除保全並經沒收後,予以變賣。經發局補充以美濃新吉洋盜採案說明,市府於去(114)年1月查獲即列管,同年3月裁罰100萬元;4月稽查發現坑洞擴大,隨即於6月主動依區域計畫法移送地檢署偵辦,並加重裁罰200萬元,8月再與檢調聯合查緝,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行為人去年已遭收押;9月再依廢清法、土石採取法及區域計畫法合計加重裁罰1,430萬元,全案累計裁罰金額達1,730萬元,展現市府嚴查重罰決心。經濟發展局再次重申,任何破壞國土、違背公共利益的犯罪行為,高市府絕對嚴懲嚴辦、決不寬貸。目前已聯手檢調,針對新型態砂石盜採的共犯結構,進行大規模掃蕩,且同時促請中央機關修法納入刑責,自前(113)年度10月經發局即函請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修法,114年3月再度拜會中央。行政院刻正審查去年10月經濟部預告之土石採取法修正草案,增訂至少五年以下刑事責任,杜絕以人頭承租人進行盜採土石,嚇阻盜採土石不法行為再發生。
立院三讀通過「娛樂稅法修正案」 看電影、演唱會、比賽都免稅
立法院院會今日三讀通過「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刪除電影、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夜總會、戲劇、音樂演奏、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以及各種競技比賽的娛樂稅。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圖/報系資料照)2024年9月19日,行政院會通過財政部擬具的「娛樂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目的是鼓勵國人參與參與藝文與體育活動,同時兼顧地方政府財政自主,因此推動修法授權地方政府得視產業發展、政策需要及財政狀況,停徵藝文活動及競技比賽課稅項目的娛樂稅,並函請立法院審議,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於今年4月15日審查完畢。今日三讀修正通過娛樂稅法部分條文內容有,刪除電影、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夜總會、戲劇、音樂演奏,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以及各種競技比賽的娛樂稅。不過,部分娛樂項目仍維持課稅,包括舞廳或舞場、高爾夫球場,以及其他經財政部公告屬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者等,仍需課徵娛樂稅;同時也增訂地方政府可依產業需求與財政狀況,停徵相關娛樂稅項,經地方議會同意後,報財政部備查。此外,三讀條文也調降舞廳或舞場的娛樂稅稅率,從現行的最高不得超過100%,降至最高不得超過50%、高爾夫球場則維持不變,其他經財政部公告屬娛樂場所、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供人娛樂者等的稅率為最高不得超過25%。根據現行娛樂稅法規定,電影、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夜總會、戲劇、音樂演奏、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以及各種競技比賽、舞廳或舞場、高爾夫球場及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娛樂設施或娛樂活動不售票券,另以其他飲料品或娛樂設施供應娛樂人者,按其收費額課徵娛樂稅。其中,電影稅率最高不得超過60%;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及夜總會之各種表演,稅率最高不得超過30%;戲劇、音樂演奏及非職業性歌唱、舞蹈等表演,稅率最高不得超過5%;各種競技比賽,稅率最高不得超過10%;舞廳或舞場,稅率最高不得超過100%;撞球場,稅率最高不得超過50%;保齡球館,稅率最高不得超過30%;高爾夫球場,稅率最高不得超過20%;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稅率最高不得超過50%。
修法朝婚姻破綻主義調整 林倩綺:重建更公平離婚與贍養制度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23日針對《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詢答,修法重點聚焦離婚制度、贍養費與撫養義務等議題。提案的國民黨立委林倩綺表示,現行制度過度強調過失責任,已難回應當代家庭型態變遷,修法將朝向「婚姻破綻主義」調整,建立更符合經濟公平的制度架構。林倩綺指出,目前裁判離婚以責任歸屬為核心,導致訴訟過程往往流於互相指責與揭露隱私,偏離婚姻是否實質破裂的判斷。本次修法擬刪除部分過時的列舉事由,並納入分居期間作為離婚要件,例如夫妻持續不同居達三年者,可向法院請求離婚,並由法官依個案情況審酌是否顯失公平,回歸婚姻關係本質。在贍養費制度方面,林倩綺表示,現行以「無過失」為請求前提,已不符合現代婚姻平等理念,草案將改以「離婚後陷於生活困難」或「因婚姻分工導致就業能力減損」作為請求依據,強調補償婚姻期間的經濟投入與機會成本。同時新增相關條文,明確規範請求方式、計算標準及減免條件,提升制度可預測性。針對新舊法銜接,林倩綺也提案增訂施行法條文,明定修法前已發生的婚姻破裂情形,若依新法可構成離婚事由,當事人仍可提起訴訟,以確保制度改革具實質效果。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此次修法是回應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該判決指出現行制度在部分情況下不允許唯一有責配偶請求離婚,可能產生顯失公平問題。法務部因此提出修法版本,放寬離婚要件、引入分居期間作為客觀標準,並強化夫妻財產揭露義務與贍養費制度。司法院家事廳廳長鍾宗霖則提出不同意見,認為部分提案與現行規範可能重複,且未明確規範財產揭露內容與法律效果,恐增加實務爭議。此外,對於分居期間計算,司法院傾向採「連續三年」標準,以利舉證並符合國際立法趨勢。在贍養費與撫養制度方面,司法院也指出,現行《家事事件法》已提供法官裁量空間,若再細化規範,可能反而限縮彈性;同時對於撫養義務順位調整可能影響未成年人保障,建議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