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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小霸王1/街口投信請法官評理「金管會罰錯了」 胡亦嘉現身「最掛念懷孕老婆安全」

街口集團創辦人、街口金融科技董事長胡亦嘉,親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關心案件情況。(圖/周志龍攝)

街口集團創辦人、街口金融科技董事長胡亦嘉,親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關心案件情況。(圖/周志龍攝)

有「街口小霸王」之稱的街口集團創辦人胡亦嘉,10、11日一連兩天親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準備庭聆聽法官審理,主要是無法接受金管會2年前就「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ETF時」配售案等行政裁罰,解除他擔任街口投信董事等職務,而透過行政訴訟據理力爭。

胡亦嘉是台灣最早的創投銀行家之一胡定吾的小兒子,曾在美國華爾街工作,2015年看好台灣數位金融市場將崛起,回台創辦街口集團,從電子支付到投信業,目前擔任街口金融科技董事長。

CTWANT調查,金管會於2020年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ETF追募額度,以配售不公開、涉及違反公平待客原則等裁罰60萬元之案,以及認定街口投信辦理「街口託付寶」,有誤導投資人,加上胡同時代理董事長、總經理職務等缺失,重罰300萬,命令街口投信解除胡亦嘉董事職務。

胡亦嘉自認不公,槓上金管會,就遭懲處事項全提起行政訴願,然去年(2021年)8月9日皆遭駁回,去年底,胡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繼續與金管會纏鬥。

未料,胡亦嘉與莊郁琳預計今年4月3日補辦喜宴前一周,3月25日檢調人員大動作搜索及約談街口投信、胡亦嘉等多處與人員。當時媒體報導指出,檢方調查案由係胡亦嘉2020年擔任街口投信代理董事長期間,追募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ETF時配售之案,涉嫌未公平對待投資人,初估不法獲利約9000萬元等相關刑事。

街口投信於5月11日在官網公布5點聲明,強調辦理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ETF,皆遵守公平原則。(圖/翻攝街口投信官網)
街口投信於5月11日在官網公布5點聲明,強調辦理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ETF,皆遵守公平原則。(圖/翻攝街口投信官網)

今日,台北高等行政法庭法官就街口投信委任律師提出的4點主張,包括「託付寶無關街口投信、未提出保證獲利、申購法人非適用《金保法》的公平待客原則、內控規範的法源依據為何」,對照金管會出席代表說明後,當場指示金管會先將裁罰事項的事實、處罰的法源依據,以條列式並製作表格說明,便於兩造與法官了解,進而釐清案情。

審案法官特別提及,由於街口投信、胡亦嘉遭檢方調查涉及的「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ETF時」配售案,是否與正在審理為同一案的相關適法問題,將待釐清研議是否須採行「先刑事、後行政」的審理原則。

準備庭結束後,CTWANT記者詢問胡亦嘉,會不會擔心一旦「先刑事、後行政」而讓行政訴訟卡關,不知道會等到哪一年才開庭?「我覺得兩案是不同的。我有詳細跟檢察官說明整個期貨ETF的配售過程,都是依照規定,相信檢察官很快會查個水落石出的。」「有信心司法會還我們清白。」

胡亦嘉受訪時,首度提起3月被檢方搜索的經歷,最掛念的就是也被檢方約談的妻子莊郁琳,「她懷孕四個多月,我很怕太太與小孩受到甚麼影響……。」被搜索這天,他在個人臉書寫下四個字,「問心無愧!」「這一年來已經很少在臉書、IG說話了,現在疫情期間比較常在家工作,還要多多照顧陪伴老婆。」

街口投信今天也在官網發布聲明,即「辦理街口布蘭特原油正2期貨ETF均恪守公平原則」的五項主張,亦是街口投信今天委託律師向行政法庭提出的要點,胡亦嘉也同步在他的臉書貼出聲明全文。